内容简介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以浅显生动的语言,精选大量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各类纠纷,目的在于增强广大读者的警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保障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主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几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同时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目录
第一章 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
1.什么是交通事故?
2.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采取哪些措施?
4.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如何保护事故现场?
5.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由谁负责报案?
6.道路交通事故由谁负责处理?
7.军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什么机关负责处理?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应当如何处理?
9.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10.未查获交通肇事人和车辆的,是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11.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12.交通事故“私了”不成还能再报案吗?
13.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图没有事故当事人、见证人的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14.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如何进行伤情鉴定?
15.因交通事故发生而死亡的,如何进行死亡鉴定?
16.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
第二章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
1.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共同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3.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4.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责任?
5.未完成改造的铁路道口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分担责任?
6.违反停放规定引发交通事故应当承担责任吗?
7.故障车违法停放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8.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9.明知酒驾仍然乘坐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否承担责任?
10.司机要对自杀撞车行为承担责任吗?
11.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2.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3.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4.因车辆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的,谁应承担责任?
15.对擅自攀爬行驶中的车辆发生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16.搭车人是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17.没有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任?
18.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车主应承担责任吗?
19.被盗机动车交通肇事后由谁承担事故责任?
20.挂靠车出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21.挂车致人损害的应当如何划分责任?
22.十字路口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23.行人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
24.第三人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25.为躲避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责任?
26.因躲避动物造成事故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27.行人因躲避即将掉落的广告牌造成的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28.谁对电线绊倒摩托车骑车人后果负责赔偿?
29.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30.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
第三章 损害赔偿
第四章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五章 其他问题
精彩书摘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处理》:
(1)出租车挂靠营业是合法行为
出租车挂靠与其他挂靠现象不同,其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是出租车公司集约经营管理的形式。所谓出租车挂靠营业,是指出租车车主将自己的车籍落在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出租车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经营客运或货运业务的一种现象。车主每年或每月向公司缴纳一定的挂靠费,车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车辆营运证等皆登记在挂靠公司名下,并以该挂靠公司的名义缴纳各种税、费及年检;出租车的实际营业活动由车主独立经营,盈亏都是车主自己的事情,与挂靠公司无关。
(2)车主与挂靠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关系
出租车行车证上登记的车主一般是出租车公司,但实际上该车的所有权却是他人。这就造成了法律上的所有权人与实际控制人相分离的局面,即一个是法律上的车主,一个是实际上的车主。比如,本案中,肇事出租车法律上的车主是某出租车公司,而实际上控制该车的却是胡某。
(3)出租车公司究竟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如果出租车出现交通事故后,被挂靠出租车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造成了出租车公司只赚不赔,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没有任何经营风险的局面,这有失公平。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当车主履行了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管理费、服务费的义务后,出租车公司对其属下的出租车也应当负有管理、教育等义务。本案中,胡某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作为管理者的出租车公司也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出租车公司应当与胡某对此次事故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挂靠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应在其收取的挂靠费(亦称管理费和劳务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出租车的实际营业活动由车主独立经营,盈亏都是车主自己的事情,与挂靠公司无关。如果要求造成交通事故都由公司承担全部连带责任,这使得公司处在履行监督管理义务与其收费不相对称的重大危险之下,则违背公平原则。所以,较为合适的做法应该是:挂靠公司应在责任的范围上予以限制,限定在公司收取挂靠费的范围内。
(4)胡某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第47条第1款规定,樊某是按照交通指示灯的指示穿越马路的,不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出租车司机胡某在饮酒后驾车,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在遇到红灯时并没有减速、停车的意识,结果造成樊某被撞伤的交通事故。所以,胡某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樊某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这起案件中,胡某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其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赔偿,樊某可以向出租车公司提出赔偿请求。因为胡某每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费用,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对这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出租车公司理应在其收取挂靠费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剩下的赔偿费用,仍应当由胡某承担,如果其仍拒绝赔偿,樊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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