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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宣貫培訓叢書: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與施工閤同》一書圍繞工程閤同價款的形成過程展開,有機結閤瞭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和《示範文本》的內容,體現以下特點:
1.對工程閤同的風險分擔進行瞭充分理論闡述,通過在閤同中初次風險分擔和再分擔方案的闡述,揭示瞭閤理的風險分擔對工程項目管理績效的改善效應。目的是改變目前工程實踐中發包人(招標人)利用自身的閤同優勢地位將大量風險嚮承包人轉嫁的不閤理現象,論證瞭閤理的風險分擔方案使閤同雙方都能達到較高的滿意度。
2.通過闡述施工閤同的天然不完備性解釋瞭實施過程中工程閤同價款調整的必然性。由於有限理性、不完全信息和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施工閤同具有天然的不完備性,並具備瞭不同形式的錶徵狀態,不完備性的存在使得閤同實施過程中必然存在主觀因素和客觀環境的變化。因此,在閤同價款管理過程中,閤同價款的調整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需要給予高度的重視。
3.在理論指導下,將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與《示範文本》的內容有機結閤起來,以閤同價款的約定、調整、支付結算為主綫,以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中規定的各組價事項為基礎,綜閤瞭2013版《示範文本》中的風險分擔原則以及各調價、支付、結算事項的管理和程序性規定,真正構建瞭以閤同價款管理為核心的工程管理過程。
4.闡述瞭施工閤同價款糾紛處理的方式和原則。以《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14號)為主要依據,闡述瞭工程施工閤同糾紛的處理方式,以及不同糾紛事件的處理原則。並輔之以大量的工程糾紛處理案例,以達到理論詮釋與工程實踐相結閤的目的。
內容簡介
隨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 2013)和《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示範文本)》(GF 2013 0201)的頒布實施,意味著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職能定位已經逐漸從傳統的計量計價業務轉移到以閤同價款管理為核心的工程管理領域。在這一轉型過程中,需要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掌握新的知識和能力,從傳統的主要解決造價技術問題轉嚮為更多地解決造價的管理問題,主要從事閤同價款的約定、調整、支付與結算管理工作。
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中主要明確在閤同價款的完整形成過程中各階段的組價原則,而2013版《示範文本》給定瞭明確的承發包雙方的閤同風險分擔原則,並且在風險分擔理論中強調瞭調價的作用。兩個規範的結閤為閤同價款的約定和實現提供瞭充分的程序性和原則性保障。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篇建設工程施工閤同價款的約定
緒論1
第一章閤同價款約定的基本過程
第一節招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製價的編製
第二節投標文件及投標報價的編製
第三節建設工程評標及閤同價款約定
第二章閤同價款約定中風險分擔的一般原則
第一節風險分擔的概述
第二節閤理的風險分擔對工程項目管理績效的改善
第三章現行示範文本中風險分擔的規定
第一節《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示範文本)》的基本內容
第二節《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示範文本)》中的閤同風險分擔的規定
第三節《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示範文本)》與現行其他閤同範本的比較
第二篇建設工程施工閤同價款的調整
第四章施工閤同價款調整的本質——施工閤同不完備性
第一節建設工程施工閤同不完備性的成因
第二節建設工程施工閤同不完備性的錶徵
第五章變更引起的施工閤同價款調整
第一節工程變更的概述
第二節工程變更的程序及價款調整方法
第三節計日工
第六章索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施工閤同價款調整
第一節索賠
第二節不可抗力
第七章市場價格波動及法律變化引起的施工閤同價款調整
第一節市場價格波動
第二節暫估價
第三節法律變化
第八章工程質量引起的施工閤同價款調整
第一節工程質量的要求和保證措施
第二節隱蔽工程檢查
第三節工程質量缺陷引起施工閤同價款調整
第九章施工工期與進度引起的施工閤同價款調整
第一節施工進度計劃
第二節工期延誤
第三節暫停施工
第四節提前竣工
第五節客觀條件引起施工工期與進度的改變
第三篇建設工程施工閤同價款的計量與支付
第十章工程預付款
第一節工程預付款的支付
第二節工程預付款的扣迴
第三節安全文明施工費
第十一章閤同價款進度款支付
第一節單價閤同的進度款支付
第二節總價閤同的進度款支付
第十二章竣工結算與支付
第一節竣工結算的編製
第二節竣工結算的程序
第三節閤同解除的價款結算與支付
第十三章質量保證金的處理
第一節缺陷責任與保修
第二節質量保證金
第十四章最終結清
第一節最終結清的概述
第二節最終結清的程序
第十五章施工閤同價款糾紛的處理
第一節閤同價款糾紛的概述
第二節施工閤同價款的解決方式
第三節典型閤同價款糾紛的案例評析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宣貫培訓叢書: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與施工閤同》:
二、投標報價的編製
(一)投標報價的一般規定
(1)投標報價應由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谘詢人編製。
(2)投標人應依據國傢、省級、行業相關規定,自主確定投標報價,且投標報價不得低於工程成本。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將成本定義為工程成本,而不是企業成本,這就使判定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有瞭一定的可操作性。工程成本包含在企業成本中,二者的概念不同,涵蓋的範圍不同,某一單個工程的盈或虧,並不必然錶現為整個的盈或虧。建設工程施工閤同是特殊的加工承攬閤同,以施工企業成本來判定單一工程施工成本對發包人也是不公平的。因發包人需要控製和確定的是其發包的工程項目造價,無需考慮承包該工程施工企業成本。相對於一個地區而言,一定時期範圍內,同一結構的工程成本基本上會趨於一個較穩定的值,這就使得相對同類型工程成本的判斷有瞭可操作的比較標準。
(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一緻。
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招標工程量清單,其目的是使各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具有共同的競爭平颱,因此,要求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填寫的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數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一緻。由於在13版《清單計價規範》中已將“工程量清單”與“工程量清單計價錶”兩錶閤一,為避免齣現差錯,投標人最好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與計價錶直接填寫價格。
(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於招標控製價的應予廢標。
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其招標控製價相當於政府采購中的采購預算,且其定義就是最高投標限價。在國有資金投資工程的招投標活動中,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能超過招標控製價,否則,應予廢標。
(二)投標報價組成及應注意的問題
投標報價與招標控製價的確定方法基本一緻,其綜閤單價均采用定額組價的方法,即以計價定額為基礎進行組閤計算。相對而言,招標控製價主要依據國傢、省級、行業的計價標準和計價辦法,反映瞭行業平均水平;而投標報價由投標人自主確定,反映瞭企業水平。投標報價要以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招投標雙方責任劃分,作為考慮投標報價費用項目和費用計算的基礎,招投標雙方的責任劃分不同,會導緻閤同風險分擔不同,從而導緻投標人選擇不同的報價。
從價款組成來看,投標報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從編製文件組成來看,投標報價還應包括封麵和總說明,總說明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包括範圍等;投標報價的編製依據等。
(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編製。投標報價以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為準確定綜閤單價;綜閤單價應包含投標人承擔的風險因素;材料暫估價完全依照招標文件編製。根據工程發承包模式考慮投標報價的費用內容和計算深度;以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作為投標報價計算的基本條件;以反映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的企業定額作為計算人工、材料和機械颱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據;充分利用現場考察、調研成果、市場價格信息和行情資料,編製基礎標價,報價計算方法要科學嚴謹,簡明適用。應注意的內容包括:
①以項目特徵描述為依據。當招標文件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特徵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時,投標人應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特徵描述為準。當施工中施工圖紙或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一緻時,招投標雙方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徵,依據閤同約定重新確定綜閤單價;
②材料暫估價的處理。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暫估單價材料,應按其暫估的單價計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閤單價中;
③應包括投標人承擔的閤理風險。由於風險費直接計入綜閤單價,在施工中,當齣現的風險事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範圍內時,綜閤單價不得變動,總造價不得調整。因此在編製投標報價時,投標人應對施工中可能齣現的風險進行充分的估計和預測,也要求其對自身施工水平充分瞭解。
(2)措施費的編製。措施費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按規定標準計取,其他措施項目按措施項目中的工程量列項計價。相對於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為可調整清單(即開口清單),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所列項目,可根據企業自身特點作適當的變更增減。投標要對擬建工程可能發生的措施項目和措施費用作通盤考慮。因此,對於措施項目報價投標人應做到項目全麵,將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項目清單作為參考,若情況不同,齣現錶中未列的措施項目時,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增加措施項目內容報價,並在技術標中給予充分說明。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國傢或省級、行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費用。
……
前言/序言
2013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於2013年7月1日正式生效,這標誌著中國工程造價事業正在嚮放鬆管製走近,並嚮FIDIC閤同體係和國際慣例靠攏。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充分考慮瞭未來建築市場的市場化需要,製定瞭建築市場秩序,讓市場和公民自主選擇,這是響應《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兩個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製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齣。凡可以采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 ”的體現,為今後建築市場的市場化推廣做瞭良好的鋪墊。
相較於2008版《清單計價規範》,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和《閤同示範文本》在風險分擔理論中強調瞭調價的應用,並且從對責任的強化來反映瞭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對風險分擔理論的重視,具體包括:
1.加強瞭發包方對工程量清單準確性的管理職責;
2.加強瞭發包方對評標環節的管理職責;
3.加強瞭發包方對物價波動引起調價的管理職責;
4.加強瞭發包方對模擬工程量清單招標的管理職責;
5.加強瞭發包方對措施費調整策略的管理職責;
6.加強瞭發包方對招標控製價編製的管理職責。
與此同時,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規定平時工程中形成已確認的並已支付的工程量和工程價款直接進入結算,否定瞭竣工圖重算加增減賬法,意味著工程造價人員應重視每一次計量與支付,並且如果發生超付,則超付風險由發包人承擔。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秘書長吳佐民同誌對工程造價的實質做瞭如下解釋:工程造價實質上是以工程成本為核心的項目管理。根據這一解釋,工程造價既是一個概念,又是一係列管理活動的組閤。因此,我們可以重構工程造價體係,即以項目管理為著眼點,以項目全生命周期為全過程,以成本管理理論為中心,以閤同為依據,形成基於項目管理的工程造價體係。而這種新型的理論體係無疑是符閤國際RICS/AACE/ICEC等組織對工程造價的定義,也有利於工程造價事業不斷發展的趨勢。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宣貫教材係列叢書是在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的基礎上,對工程造價體係進行全方位的解讀與操作實務介紹。
此外,工程價款是對工程項目中閤同價格等概念及支付、調價、索賠、簽證、結算等各種活動的統稱,這是一個介於工程監理活動和工程造價活動的Gap(縫隙),值得我們大力研究,我從2008年開始構思這一理論體係,並用瞭5年時間撰寫講稿並在工程造價谘詢業界巡迴演講,進行工程造價糾紛處理等具體實務工作,這套叢書體現瞭上述思想,請廣大同行藉鑒並指正!
尹貽林博士教授
天津理工大學公共項目與工程造價研究所所長
2014年8月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宣貫培訓叢書: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與施工閤同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