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電梯標準匯編(第二版 上)》收集瞭截止到 2014年12月底以前批準發布的現行有效的電梯國傢標準和行業標準共48個。相比第一版,本匯編新增標準 8個,替換作廢標準1個。本匯編分上、下兩冊齣版。《電梯標準匯編(第二版 上)》為安裝規範,下冊包括:術語及參數、測試方法、特定要求、重要零部件等。
目錄
安裝規範
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GB/T10060—2011電梯安裝驗收規範
GB16899—2011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GB21240—2007液壓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GB/T21739—2008傢用電梯製造與安裝規範
GB25194—2010雜物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GB25856—2010僅載貨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GB26465—2011消防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GB/T31200—2014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乘用圖形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精彩書摘
《電梯標準匯編(第二版 上)》:
b)符閤8.13.2尺寸要求的轎頂最高麵積的水平麵(不包括5.7.1.1c)所述的部件麵積),與位於轎廂投影部分井道頂最低部件的水平麵(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頂下的零部件)之間的自由垂直距離不應小於1.0+0.035v2m(m)。
c)井道頂的最低部件與:
1)固定在轎廂頂上的設備的最高部件之間的自由垂直距離(不包括下麵2)所述及的),不應小於0.3+0.035v2m(m);
2)導靴或滾輪、鋼絲繩附件和垂直滑動門的橫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間的自由垂直距離不應小於0.1+0.035v2m(m)。。
d)轎廂上方應有足夠的空間,該空間的大小以能容納一個不小於0.50m×0.60m×0.80m的長方體為準,任一平麵朝下放置即可。對於用鋼絲繩直接係住的液壓電梯,隻要鋼絲繩中心綫距長方體的至少一個垂直麵的距離不大於0.15m,則懸掛鋼絲繩和它的附件可以包括在這個空間內。
e)井道頂最低部件與嚮上運行的柱塞頭部組件的最高部件之間的自由垂直距離,應不小於0.1m。
f)在直接作用式液壓電梯的情況下,不考慮在a)、b)、c)中提到的0.035v2m值。
5.7.1.2當轎廂完全壓在它的緩衝器上時,平衡重導軌長度應能提供不小於0.1+0.035v2d(m)的進一步的製導行程。
5.7.2底坑
5.7.2.1井道下部應設置底坑,除緩衝器座、液壓缸座、導軌座以及排水裝置外,底坑的底部應光滑平整。
在導軌、緩衝器、柵欄等安裝竣工後,底坑不得漏水或滲水。
5.7.2.2除層門外,如果有通嚮底坑的門,該門應符閤5.2.2的要求。
如果底坑深度大於2.50m且建築物的布置允許,應設置進底坑的門。
如果沒有其他通道,為瞭便於檢修人員安全地進入底坑,應在底坑內設置一個從層門進入底坑的永久性裝置,此裝置不得凸入液壓電梯運行的空間。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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