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3
*吴念真 谭维维 曲婉婷贾樟柯深情推荐
*一些你只能自己面对和消化的事。
把最珍贵的悲伤留给最值得倾诉的人,
而不是你今夜掏心掏肺,明晚却被人当作酒足饭饱后的笑谈。
*很多时候,我们想要的并不是安慰,仅仅是理解而已。
总有人意味深长地笑着对我们说,你要勇敢,你要坚强,你要向上。
当这样的安慰沦为流行的敷衍,越来越少有人愿意去花时间理解另一个人地悲伤。
海报:
这本书也许能让你长大,也许能让你提前感受那些你还不愿去面对的事情。
让人明白心智成熟的路上,我们要付出多少代价,
如何跨过我们以为天塌下来的那些坎。
这本书记载了一些刻骨铭心的时刻,
几乎每篇文章都有泪点,
但看完怎么也哭不出来,从此明白了什么是悲而不伤。
先前你不明白,为什么人有时候要憋着不哭,会说反话,会言不由衷。
只是因为你还年轻,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像在演戏,一碰就惊天动地。
当有天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将悲伤跟快乐平等看待,你便会更加敬畏人生。
《亲爱的酒鬼》
他人生最后的两个月里,跟我说了这辈子最多的话。我跟他就着口味怪异的海参粥,在单间病房里聊了一整个通宵。原来父子单独相处,并没有如记忆中那样可怕。那一刻,我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跟他喝上一杯,但我们彼此心知肚明,那已是不可能的奢望。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他回家那天,除了我妈,没人知道他被朋友骗光了钱。我只记得出租车停到家门口,我跟我妈下楼迎接,我爸一把抱住了我妈。多年后,目睹过这一幕的我才幡然醒悟,那绝非那个男人的常态,他本是跟浪漫绝缘的人。
我妈只说了一句:还能找到家就好。
《少女的祈祷》
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对婚姻也还是一样恐惧。
我想,也许我们往后生活会跟别人一样终难逃落俗,会为鸡毛蒜皮的琐事争吵,会为日趋平淡而懊恼,会不堪重负,甚至会后悔万分,但是这些都是爱情跟婚姻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幸福的背后是毫无怨言的,但我们还是选择去爱,去结婚,因为我们都怕孤独终老。如果这些就是爱的代价,而我必须选择跟一个人一起来承受,那我宁愿那个人是你。
郑执,作家、编剧。
已出版三部长篇小说《浮》《别去那个镇》《我只在乎你》。
韩寒「一个」高赞作者,已发表《少女的祈祷》《爱呀,我去》《亲爱的酒鬼》等文章。
始终认为,文学的本质最终都是关于悲伤,但绝不是流于字面的粉饰和佯装。应是一道暗门,静静地立在那儿,不刻意等谁,懂的人自会来开。
忠实读者时常调侃他:你千万忍住别红啊,实则欣赏他为人低调沉静。
PART a
没人能为你承担所有悲伤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03
还可以游啊 11
你总是心太软 19
你愿意跟我玩吗 27
你会天马流星拳吗 33
PART b
最执著的爱恋,是纯粹地爱着
厕所爱情故事 41
婶儿,你的蛋碎了 49
亲爱的酒鬼 59
痴汉小歪的十年 69
复仇女神的春天 79
PART c
一辈子太短,只够爱一个人
少女的祈祷 91
一颗钻石的寿命 111
爱呀,我去 123
表哥和酒的爱情 133
世界终将遗忘 139
转角遇见狗 147
在线等,不急 159
PART d
凡人最大的勇敢,是真实地活着
杀信鸽的人 171
初恋这件大事 183
幸福的逻辑 193
每一种爱,都是自食其果 199
晚安,是我对你最温柔的告别 203
崩溃请你流泪 213
宝地 221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我的手心有块疤,不大。
两岁半时,我家住在东北的老平房里,大雪能封门的那种,胡同里一户挨一户。夏天热闹,男人们夜里凑群下棋、打牌、喝冰啤酒,小孩子们就绕在身边乱窜。
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的事:他不跟人打牌,自己打铁——光着膀子,手握锤子,脚下不停地踩鼓风机的踏板,阵风呼哧呼哧地响,吹得铁块忽明忽暗,像闪烁的星。我幼时对发光体痴迷,他一扭头的工夫,我伸手一抓,手被烧红的铁烫得嗞嗞冒烟,尖嚎声划破夜空。
烫伤我的,是一块银。我爸打了一对耳环,送给我妈。
爸妈结婚时两家都很困难,婚宴只有一桌,嫁妆就一对耳环,我妈喝多了还弄丢一只。婚后两年,家里仍没钱。有一天,我爸发现墙上的老苏联挂钟上有层质地极好的包银,便突发奇想,撬下来熔成块,再亲手一点点敲打成耳环。
他是个没情趣的人。改革开放,下海赚到钱那几年,他都是将钱直接给我妈,就是没亲自给我妈买过东西。他说自己没审美,不懂什么叫好看。他打的那对耳环,就是俩大圆圈,像西游记里女儿国国王戴的。我妈也没换过,戴了整整二十年。二十年里,他让全家从平房搬上老楼房,几年后又搬进新一点、大一点的三居室。
第一个老楼的套间,37平方米,我住了七年,童年最快乐的时光都安放在那里了。套间在六楼,夏天晚上我往往玩得太晚,回家已经天黑。我怕黑。当年老楼还没装声控灯,上楼前,我会先朝六楼的窗户大喊两声“妈”,见我妈探出头来摆手,我才冲进黑漆漆的楼道,一进去就能听到邈远的回音:
到几楼啦?
二楼!
现在到几楼啦?
四楼!
四楼上五楼的转弯处,台阶上已可见光。
那几年的晚上,我爸常在外应酬,半夜才回来,关门声很轻。又过了几年,我们搬进了大一点的房子,他的关门声彻底没了,人去了南方闯荡,后又出国,再回到家已是两年后。
他回家那天,除了我妈,没人知道他被朋友骗光了钱。我只记得出租车停到家门口,我跟我妈下楼迎接,我爸一把抱住了我妈。多年后,目睹过这一幕的我才幡然醒悟,那绝非那个男人的常态,他本是跟浪漫绝缘的人。
我妈只说了一句:还能找到家就好。
他成长的环境是“书香门第”的反义词:自幼混社会,狐朋狗友,烟酒不离身,光身上的疤就上百处。后来他跟俗世的很多男人一样,犯了世俗的错误。但这个家并未因此崩坏,我妈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一切平静地过渡了。只是房子没有再变得更大,我妈的耳环也一直没换过。
我到青春期,跟他的话更少了,除了周末要生活费,平日住校连个电话也不打。他总是照我开口的数目多给,花不了我就攒着,给当时喜欢的女生买礼物。这方面我倒是遗传他,都没创意,无非是项链、手链,还多是男女配对的两件,土。
我还记得,当时能负担起最好的是石头记。
大学离家远,我爸一次给我整年的生活费让我自由支配,我便买得起施华洛世奇,再后来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纯银对戒。
转眼大三,奥运会结束后的那年冬天,他被查出癌症晚期,只剩两个月。
我办了休学,回家专心陪他走完最后的日子。
头一个月,我们昼夜不停地说话,多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后一个月,他不够气力说话了,时睡时醒,身体再也无法自由行动。最后半个月,他对我说,我要回家。这里的墙太白了,我不喜欢。
他在家过了最后一个年。那年春晚小沈阳首秀,说“这个真没有”那句时,他卧在床上笑了三声。大年初三,他陷入昏迷,经常无意识地呼喊,都是阴一半阳一半的话。他嚷得频率最高的一句是:放我回家。大年初五,他安静了半日,到晚上平静地走了。我一直在他身边。
送葬在外地,一处佛教信众的私人道场。三天里过程很曲折,万事由我妈二十年的老友、一位虔诚的居士妥当安排,我跟我妈都信任她。除我们三人外,其他在场者是素昧平生的三百位居士,他们齐声诵经,场面壮观祥和。
火化前,我问:为什么他总嚷着要回家?
居士:想家。
我:他以后还能回家吗?
居士:只要他想。
我:以后再搬家,他不会迷路吗?
居士:留件最熟悉的东西给他,他就能找到。
后悔自己说这些,大家都沉默了。二十年,最熟悉的还能剩什么。
我妈从始至终静静的。她摘下耳朵上那对大圆圈,交到我手上。
我把两只耳环放进他的两只手掌,攥紧。一个人推他进了火化间,谁都没看到我哭。
某一刻,我突然想,不如成家吧。
休学一年后,我回到大学。朋友们都忙毕业,我不急,我想着买个什么戒指好。从那年开始,我决意自力更生,不再要家里的钱,无关逞强,就算是对他的交代。
自然买不起Tiffany了,我买回了最挥霍那几年里曾不齿、认为是属于中学孩子的施华洛世奇。当时的那个人打开来看,睫毛下闪过某种东西,那种东西跟我隔着很长一段距离。
我很知趣,却又免不了落俗,一瞬间又觉得该去赚钱了,开始钻研创业的点子,有的胎死腹中,有的半路夭折,事实证明我不是那块料。倒也无所谓,有所谓的是,一些东西做了陪葬——我再不想写东西了。我觉得周遭一切都无趣,于是夜蒲,酗酒,昏天黑地,很快花光最后的钱。期末考试临近,我递交了退学申请。
我打电话说,我退学了。
我妈说,那就回家吧。
我回到家,闷在家里不爱出门。
我妈问,真的不写了吗?我说嗯。
我妈问,真的甘心吗?我说嗯。
我妈说,那就出门走走吧。
多年来,每一次不知该去哪里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栋六层楼。我喝了酒,又是晚上,楼道太黑了,我不敢上去看,就在楼道口坐下,突然哭出来,却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哭声大起来,楼道一瞬间亮了,原来这么多年早装了声控灯,可那种光始终不够自然。
我好像听见回音:
到几楼啦?
我这是到几楼了,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迷路了。
这不是那嚷着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也不是我怕黑时最需要的光,因为这儿没有为你留着的门。除了回家,我还能去哪儿呢。
路那么长,有人走快了,这是没办法的事。你有权悲伤,但你必须自求多福,必须找到回家的路。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这条路是个圈。你最需要的,不是路上捡来的,而是原地不动的。人生有时需要兜圈子,很多事只有从弯路走来才会明白:你在乎谁,你说了算。谁在乎你,你说了不算,时间说了算。
那个漫长的夏天过去,阴差阳错地又回到学校,花掉了比别人多两年的时间。那多出的两年里,我完成了一本书,献给那个迷过路的男人。
去年的一天,我莫名其妙地收到一笔稿费,根本忘记了是在哪本东西上写了篇什么。刚好第二天要飞回家过年,心想买点什么带回去呢。
买对耳环吧。
你愿意跟我玩吗
八岁那年暑假,我被关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写毛笔字,每天八小时。全天由我姥姥监管,晚上我妈回家检查。
小区是三栋并排的老楼,分隔出前后两个院子,我家住中间那栋。小区民风彪悍,两个院子的孩子痴迷互殴。低龄儿童打群架,拼的是谁人多、发育快。占上风的一伙儿几乎不用动手,单靠自信的眼神就把对方杀死了。因此战场上常常是秒杀,但前期统战工作却要花上一个礼拜。
前楼孩子属于前院,后楼孩子属于后院,无可厚非。但中间楼只有一个我。
礼拜一,前院军师给我三块大白兔,利诱。
礼拜二,后院护法硬要借给我小霸王,笼络。
礼拜三,前院大将军放话要揍我,劝降。
礼拜四,后院总司令给我两块钱,收买。
礼拜五,开战前夕,糖也吃了,钱也花了,我还没站好队。
开战当天,清早,我趴在后阳台上偷懒,望着远方的云发呆。我家住六楼,云离我比别人更近。云望够了,我习惯性地踮起脚,俯视后院的孩子玩耍。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姑娘突兀地出现,独自蹲在楼下的花坛里挖着花窖。她的头发又长又黑,扎着辫子,白裙拖地。
我急于见她的样子,顺手掰下我姥姥在阳台上晾的一瓣蒜,丢落她身旁,她猛然抬头,隔着六层楼的高度,直直地仰望着我。
我立即下定决心,给后院总司令家打了电话。我坚信,这就是宿命的抉择。
她的花窖越挖越深,小小的身影逐渐被墙根遮盖,我快看不见她了,于是搬来凳子站上去,半个身子探出窗户,还是见不到完整的她,干脆将一条腿跨出窗框,冷不防被一只大手迅猛拿下,臀部遭受连续重击。姥姥把我按在地上边揍边哭喊:小兔崽子你不要命啦!
强忍臀部剧痛,我只写了七个小时字,作业没完成,就趁撒尿的工夫偷跑下楼。我在电话里答应了后院总司令会准时参战,他一定以为我是为了那两块钱。
血色烂漫的夕阳下,后院集结的人数多过前院一半,胜负已分。
我站在阵地中央,寻找她的身影。无获。
前院不战自溃,后院欢呼庆功。散场。
只有我一个人落寞地往家走,前院的孩子一早埋伏在我家楼道里堵截,挨了一顿痛揍。
回到家,我妈袖子已撸好,又是一顿揍。
臀部火辣辣的一天。
第二天清早,我又冒死爬上后阳台,不见她。
第三天、第四天,还是不见。
第五天,我突发奇想跑到前窗观望,竟见她一个人在前院跳皮筋。
我的心跳飞快,不顾再次被前院小伙伴狂殴的危险冲下楼,跑到她面前,问:你愿意跟我玩吗?
她白了我一眼,收起皮筋跑掉了。
于是我每天在前后院轮番等她,却再没见过她。终于有一天,谣言四起,前院说我是后院的间谍,后院说我是前院的奸细,我成了双方的叛徒,被全世界封杀。
孤立无援后,我整个暑假都没再见到她。
开学前一晚,我心中升腾起一股不甘与愤恨——我为你一天之内挨了三顿揍,还险些坠楼身亡,你凭什么连跟我一起玩都不愿意?愤恨之下,我趁夜色找到她埋的花窖,掘开土,踢飞玻璃,踩烂鲜花,扬长而去。我想,等她见到了,应该会伤心吧。
渐渐地,花窖被我忘了,她也被我忘了。又过了几年,我搬离了那个家。
多年后,我始终怀念在那里度过的童年,每年都回去走走。
我跟小区里唯一还有联系的孩子就是后院总司令。他从未搬离那里,中专毕业后就在小区隔壁的市场开了一家熟食店,生意兴隆。小女孩,成了她的老婆。两人在孩子出世后,又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更兴隆。去年过年,我光顾过。聊起模糊的童年,我终于忍不住提起困扰我多年的疑问。
我问她,你小时候到底住前院还是后院?
她说,我是隔壁小区的。
日。
她问我,花窖是你毁的吗?
我反问,你怎么知道?
埋花窖那天只有你看到了啊。她笑着说,你小时候咋那么缺德,害我哭了好几天。
我不知该从何说起。于是说,呵呵,不懂事。
你为她翻山越岭,你为她上天入地,你为她出生入死。当你费尽心机地出现在她面前,她却费解地问:咦,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从来都不存在凭什么。再回想起自己当年为那个人做过的事,猛然惊醒,很多事,其实只是为了自己。你不过是斟满了两杯酒,跟对方说声,我干了,你随意。
付出,不是索求回报的筹码。甘愿,只是喜欢一个人的前提。
那晚大雪,火锅吃得很畅爽。总司令的酱猪蹄是一绝,我揣了两只大的走。出门路过后院,花坛早被拆毁,当年她埋花窖的地方没了踪影,就像小时候很多模棱两可的记忆,跟刚刚踩过又被大雪覆盖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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