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用書
★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辦公室指導案例工作公開連續齣版物
★首次以指導性案例為主體,重要的案例指導工作發布平颱。
內容簡介
★性
本書由高人民法院院領導、審委會委員和各高級法院主管院長編審,是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案例指導工作的公開連續齣版物,是重要的案例指導工作平颱和交流載體。
★全麵性
本書重點圍繞指導性案例和案例指導工作,設置【指導案例】、【參考案例】、【典型案例】、【研討案例】、【案例工作】、【案例論壇】等欄目,及時刊登指導性案例及相關資料,總結和交流案例指導工作經驗,為司法工作者提供及時指導和服務,為理論研究和案例教學提供翔實參考資料。
★指導性
精挑細選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例,著力解決法律適用中的重要問題,為統一公正司法提供指導與參考。
作者簡介
顔茂昆,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目錄
【指導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四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指導案例13~16號)
(2013年1月31日法〔2013〕24號)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四批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意義
指導案例13號
《王召成等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案》的理解與參照
--非法買賣毒害性物質的認定標準
相關規定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14號
《董某某、宋某某搶劫案》的理解與參照
--對到網吧上網誘發犯罪的未成年人如何適用"禁止令"
相關規定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15號
《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訴成都川交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買賣閤同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關聯公司人格混同的認定標準
相關規定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16號
《中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貨輪公司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製基金案》的理解與參照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製基金案件的審查範圍
相關規定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五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指導案例17~22號)
(2013年11月8日法〔2013〕241號)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五批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意義
指導案例17號
《張莉訴北京閤力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消費者購買汽車遭受欺詐有權依消法要求增加賠償
相關規定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18號
《中興通訊(杭州)有限責任公司訴王鵬勞動閤同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考核末位單方解除勞動閤同
相關規定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19號
《趙春明等訴煙颱市福山區汽車運輸公司、衛德平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套牌車齣藉人與使用人對交通事故負連帶責任
相關規定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20號
《深圳市斯瑞曼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訴深圳市坑梓自來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藍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專利臨時保護期內實施發明所得産品的後續使用不侵害專利權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21號
《內濛古鞦實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訴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防行政徵收案》的理解與參照
--違法不建防空地下室應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相關規定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指導案例22號
《魏永高、陳守誌訴來安縣人民政府收迴土地使用權批復案》的理解與參照
--內部行政行為外部化具有可訴性
相關規定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六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指導案例23~26號)
(2014年1月26日法〔2014〕18號)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六批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意義
指導案例23號
《孫銀山訴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寜店買賣閤同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消費者明知食品不符閤安全標準而購買可十倍索賠
相關規定
南京市江寜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24號
《榮寶英訴王陽、永誠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個人體質特殊不屬於減輕侵權人責任的情形
相關規定
江蘇省無锡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25號
《華泰財産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訴李誌貴、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張傢口支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保險代位求償案管轄依代位的請求權性質確定
相關規定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指導案例26號
《李健雄訴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政府信息公開案》的理解與參照
--行政機關內部處理程序不能成為信息公開延期理由
相關規定
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七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指導案例27~31號)
(2014年6月26日法〔2014〕161號)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七批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意義
指導案例27號
《臧進泉等盜竊、詐騙案》的理解與參照
--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盜竊與詐騙的區分
相關規定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指導案例28號
《鬍剋金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的理解與參照
--"包工頭"也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體
相關規定
四川省雙流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29號
《天津中國青年旅行社訴天津國青國際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有商號作用的企業名稱簡稱應視為企業名稱
相關規定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30號
《蘭建軍、杭州小拇指汽車維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天津市小拇指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競爭不限於直接的競爭關係
相關規定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指導案例31號
《江蘇煒倫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訴米拉達玫瑰公司船舶碰撞損害賠償糾紛案》的理解與參照
--閤意違反航行規則發生船舶碰撞事故仍應以航行規則認定責任
相關規定
上海海事法院民事判決書
【參考案例】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發布第三批參考性案例的通知
(2015年7月27日)
【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涉醫犯罪典型案例
(2015年4月10日)
【研討案例】
行政裁量閤理性審查中比例原則的運用石磊等
--陳寜訴莊河市公安局不予行政賠償案
【案例論壇】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導製度"專題考察團赴法國、比利時考察報告
【案例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實施細則》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規範上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關係的若乾意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專傢委員會工作規則》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入選證書頒發辦法》的通知
前言/序言
充分發揮案例指導作用
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代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案例指導製度是最高人民法院為總結審判經驗、加強監督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提高審判質量、維護司法公正而建立的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製度。該製度旨在通過統一發布對全國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具有指導作用的典型案例,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同案不同判”問題,同時通過典型案例發揮司法規範、指導、評價、引領社會價值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倡導良好社會新風。自建立以來,案例指導製度發展迅速,在統一裁判標準、提高審判質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麵發揮瞭重要作用。編撰《中國案例指導》叢書,將最高人民法院分批發布的指導性案例、關於案例指導製度的最新理論研究成果等匯編成書,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案例指導工作要求的具體措施,必將有力推動案例指導製度的發展完善,促進形成有利於維護法製統一的法律適用機製,從而為促進法律正確實施,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齣積極貢獻。
一、案例指導製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人民司法製度建立初期,人民法院就十分重視通過典型案例指導審判工作。早在20世紀5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就開始用案例指導審判工作實踐。1954年年初,起草瞭《關於處理奸淫幼女案件的經驗總結和對奸淫幼女罪犯的處刑意見》,並於1957年將經修訂的《1955年以來奸淫幼女案件檢查總結》以內部文件形式印發各地法院執行。這對統一全國各地量刑標準,糾正重罪輕判和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現象,起到瞭重要作用。1956年的全國司法審判工作會議明確提齣要分類分批匯編案例用以指導審判。1962年3月,毛澤東同誌指齣:“沒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不僅要製定法律,還要編案例。”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人民法院工作若乾問題的規定》,明確要求“總結審判工作經驗,選擇案例,指導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案例指導工作得到進一步發展。20世紀70年代末,最高人民法院印發9個典型案例,具體指導全國各級法院糾正“文革”期間形成的冤錯案件。隨著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頒布施行,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以文件形式印發瞭《刑事犯罪案例選編》(共包含34個案例),對定罪量刑問題提齣具體指導意見。1985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破壞軍人婚姻罪的四個案件》的通知,發布瞭四個破壞軍人婚姻罪案例。198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開始嚮社會公布各類典型案例,供各級法院參考藉鑒。20世紀90年代起,最高人民法院各審判業務庭和教學研究單位相繼齣版審判參考類刊物。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製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明確提齣,要編選典型案例,供下級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考。2005年的《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第一次正式提齣,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導製度”。2008年12月,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製和工作機製改革若乾問題的意見將案例指導製度作為國傢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標誌著中國特色案例指導製度正式確立。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發布7批31個指導性案例。
二、案例指導製度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案例指導製度有利於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受我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司法人員司法能力差異、地方執法環境不同等多種因素影響,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長期存在著“同案不同判”現象,影響瞭國傢法律的統一適用,損害瞭司法公信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建立案例指導製度,發布社會廣泛關注,法律規定比較原則,具有典型性、疑難復雜或者新類型案例,為廣大法官審理類似案件提供參考,可有效規範和限製自由裁量權,確保同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基本統一,裁判尺度基本相同,處理結果基本一緻。同時,以案例這種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推動實現法律統一適用,可極大增強群眾對司法的信任和支持,促進提升司法公信力。
案例指導製度有利於提升審判效率。案例具有及時性、靈活性、針對性強、易於把握的特點。用已決案例指導待決類似案件的裁判,可以在“抽象到具體”的法律適用中,增加一個“具體到具體”的參照,有助於縮短辦案時間,提高司法效率。特彆是對於新型、疑難、復雜案件而言,既能提升案件審判效率,也有助於減輕涉訴群眾訟纍。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案例指導製度,定期發布指導性案例,以一個個具體案例來指導、規範眾多類似案件的裁判,可以使廣大法官審理同類案件的進程大大加快,為群眾提供更為高效的司法服務。
案例指導製度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案例是法製宣傳教育的“活教材”。通過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可以增強全民的法治意識,使公眾從案例中直觀領悟法律的原則和精神,促進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和尊重司法、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同時,通過發布案例這種群眾看得見的方式,可以更好地發揮司法的指導引領作用,使群眾更加深刻直接地瞭解什麼行為是法律允許的、什麼行為是法律禁止的,進而理解哪些行為是符閤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哪些行為是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從而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促進形成良好道德風尚和正確價值導嚮。
三、以改革創新精神進一步加強案例指導工作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麵深化改革、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作齣瞭重大戰略部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為法治中國建設描繪瞭新的宏偉藍圖。加強公正司法、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偉大的事業,人民法院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責任更加重大,任務更為艱巨,必須以改革創新精神進一步加強案例指導工作,為審判實踐提供更多可資藉鑒的指導性案例。
要把案例指導工作置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的戰略高度來謀劃。案例指導製度以其統一司法標準、規範裁判尺度的功能,進一步豐富和發展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的內涵。人民法院必須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的戰略高度,持續推進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將其作為人民法院的一項常態性、基礎性工作來規劃和部署,以充分發揮案例指導製度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要把案例指導工作作為加強公正司法的有力抓手。在全麵深化改革、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背景下部署實施的人民法院新一輪司法改革,一個重要目的是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通過編撰、發布指導性案例,總結審判經驗,統一裁判標準,實施類案指導,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深化司法公開,讓公平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人民法院要以案例指導工作為抓手,以指導性案例為示範,引導一綫辦案法官在立案、審理、裁判、執行各個環節嚴格依法辦案,確保司法公正。
要加強案例指導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各級法院要高度重視從維護國傢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市場秩序、服務保障民生等方麵加強指導性案例編選工作,按照指導審判、宣傳法治、促進和諧、引領進步的原則,及時編選發布裁判公正、效果良好、具有普遍指導價值的案例。要統籌研究和規劃案例指導工作,規範各個層級、各種類型案例的編寫體例、程序和發布主體,明確不同案例的效力和功能,方便廣大法官和人民群眾根據需要瞭解、掌握和運用司法案例。要積極適應信息技術快速發展與新媒體、大數據時代給案例指導工作帶來的機遇、挑戰和影響,切實加強案例指導工作信息化建設,努力建成全國法院案例信息匯集中心,更好地發揮指導性案例的作用。
要進一步完善案例指導工作機製。要逐步建立完善案例發現、論證、編發、考評等工作機製,確保廣泛選擇、精心編寫、審慎公布案例。要積極引導和支持廣大法官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增強精品意識,強化法律思維,注重裁判說理,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相統一,從一開始就努力把案件辦成人民群眾接受和認可的經典案例。要不斷健全錶彰激勵機製,激發全國四級法院法官參與案例指導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不斷邁上新颱階,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促進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作齣新的更大貢獻。
是為序。
2014年10月28日
編輯說明
中國特色的案例指導製度是國傢司法機關為總結司法經驗,指導司法工作,統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標準,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充分發揮指導性案例作用的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製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齣:“加強和規範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統一法律適用標準。”這是黨的文獻首次對案例指導工作提齣明確要求,體現瞭黨中央對案例指導製度的高度重視。加強和規範案例指導,對於總結審判經驗,統一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宣傳和弘揚法治,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製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具有特彆重要的意義。
為加強審判工作業務指導,及時交流案例指導工作經驗,更好地為案例應用、法治宣傳、案例教學和研究等工作服務,最高人民法院決定編輯《中國案例指導》叢書,搭建案例指導工作平颱和交流載體。本叢書首次以指導性案例為主體,是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指導案例工作的唯一公開連續齣版物,是指導性案例的權威性、標誌性、集成性發布平颱。叢書重點圍繞指導性案例和案例指導工作,主要設置以下欄目:
一、指導案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對全國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具有指導作用的指導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確定並統一發布。本欄目刊載三部分內容:一是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及新聞稿;二是指導性案例的裁判者、編選者撰寫的指導性案例的理解與參照文章,全麵、深入闡明指導性案例的編選經過和指導價值,審判實踐中需要明確的問題和參照適用中應當注意的情況,為準確理解和參照適用指導性案例、依法裁判案件提供指導和幫助;三是與指導性案例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裁判文書、推薦單位和編寫人等。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類似案件時應當參照指導性案例。
二、參考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上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關係的若乾意見》第九條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可以發布參考性案例,對轄區內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進行指導。本欄目刊載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上述文件發布的參考性案例,以及相關案例研析文章。
三、典型案例
本欄目刊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通過具體案例闡明法律規定、宣傳法院工作、弘揚法治精神。
四、研討案例
本欄目刊載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公布或推薦的其他具有研討價值的典型案例,針對法律適用中的重大、疑難、爭議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五、案例論壇
本欄目刊載專傢、學者、法官及社會各界人士撰寫的與案例或案例指導製度相關的論文和評論,對案例指導工作進行理論研究和實務探討。
六、案例工作
本欄目刊載最新的與案例指導工作相關的規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領導的重要講話和案例指導工作會議紀要,以及各地法院開展案例指導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指導案例工作開展,展示案例指導工作成效。
本叢書的主旨在於及時刊登指導性案例及其相關資料,總結和交流案例指導工作經驗,推動案例指導製度理論和實務方麵的研究和探索,為審判工作提供及時的指導和服務,為司法理論研究和案例教學提供生動鮮活、內容充實的參考資料。希望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務部門關心案例指導工作的專傢、學者、司法工作者、熱心讀者踴躍投稿,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共同促進中國特色案例指導製度的貫徹落實和發展完善,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做齣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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