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2-23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我國各級人民法院作齣的生效裁判是審判經驗的結晶,是法律適用在社會生活中真實、具體而生動的錶現,是聯係抽象法律與現實糾紛的橋梁。因此,瞭解和適用法律**的辦法,就是閱讀、參考已發生並裁判生效的真實案例。從廣大讀者學法用法以及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實務人士工作的實際需要齣發,我們組織編寫瞭這套“法律法規案例注釋版”叢書。本叢書側重“以案釋法”,期冀通過案例注釋法條的方法,將法律條文與真實判例相結閤,幫助讀者準確理解與適用法律條文,並領會法律製度的內在精神。叢書齣版以來,在獲得廣大讀者和法律實務界人士廣泛關注與好評的同時,我們也收到一些寶貴意見,這些都為我們的修訂工作增添瞭動力。
2010年7月和11月,**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彆發布《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正式建立案例指導製度。此後,**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均分彆編纂、清理並發布瞭若乾批次的指導性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和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參照執行。2015年4月**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瞭指導案例的選擇標準和方式,案例指導製度逐漸成熟。根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不斷完善的新情況,並結閤案例指導工作的新實踐,我們對本叢書進行瞭再次修訂。本次修訂對叢書的分冊設置進行瞭必要的調整,同時保持瞭本叢書一以貫之的如下特點:
一,*威性。
叢書所編選案例的原始資料來源於各級人民法院已經審結並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從闡釋法律規定的需要齣發,加工整理而成。案例來源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指導性案例;**人民法院各審判庭和**人民檢察院各業務廳編輯齣版 齣版物中的具有指導作用的案例;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總結編纂並發布的供本轄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案參閱、參考的典型案例。對於沒有相關真實案例的重點法條,則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製辦等部門對條文解讀中提煉條文注釋。
二,示範性。
裁判案例是人民法院依法對特定主體之間在特定時間、地點發生的法律糾紛作齣的裁判,其本身具有真實性、指導性和示範性的特點。叢書選擇的案例緊扣法律條文規定,對於讀者有很強的參考藉鑒價值。
三,實用性。
各分冊都由專業人士撰寫主體法的適用提示,以幫助讀者對該法有整體的理解。各分冊在重點法條後設置“相關案例索引”欄目,列舉更多的相關案例,歸納齣案件要點,以期通過相關的案例,進一步發現、領會和把握法律規則、原則,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做到舉一反三。此外,我們還在主體法律文件之後收錄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應的法律流程圖錶、文書等內容,方便讀者查找和使用。
希望本叢書能夠成為廣大讀者學習、理解和運用法律的得力幫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案例注釋版(第三版)》用案例解讀法條,突齣以案釋法的特點。所編選案例的原始資料盡量來源於各級人民法院已經審結並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對於沒有相應真實案例的重點法條予以條文注釋。所選案例緊扣法律條文規定,本身具有示範性、指導性的特點,對於讀者有很強的參考藉鑒價值。本書設置瞭“相關案例索引”欄目,列舉更多相關案例,並歸納齣案件要點。還收錄瞭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應法律流程圖錶、文書等內容,方便讀者查找和使用。
中國法製齣版社,創建於1989年6月,是國務院法製辦公室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和國傢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齣版機構,也是中國法律專業齣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中國法製齣版社成立二十多年來,在國務院法製辦公室的正確領導和直接管理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傢的齣版方針,秉承“勵磨精品、服務法治”的經營理念,堅持為全麵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務,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服務,為法治國傢、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服務,為實現國傢“五位一體”建設服務,為積纍和傳播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服務。
適用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本法調整對象——消費者】
案例1消費的主觀購物動機,即“買假索賠”並不影響其作為消費者
的認定
案例2公交乘客屬於“消費者”,受法律保護第三條【本法調整對象——經營者】
案例3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應當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
案例4使用消費積分換取手機,不屬購買手機的消費者第四條【交易原則】
第五條【國傢保護消費者閤法權益的職能】
第六條【全社會共同保護消費者閤法權益原則】
第二章消費者的權利
第七條【安全保障權】
案例5在遊樂場遊玩受傷,遊樂場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6在公共浴池洗澡時受傷,浴池經營者和管理者承擔過錯責任
案例7從事客運業的經營者,應當保證乘客的人身、財産安全,造成乘
客人身、財産損害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第八條【知情權】
案例8産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不真實,有使消費者作齣錯誤意思錶
示的,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案例9一般常識不屬於經營者告知義務的範圍
第九條【選擇權】
案例10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瞭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但該
權利不能無限延伸,而是有邊界的
案例11閤同中關於獨傢經營權的約定,實際侵害瞭業主的自主選擇
權,其內容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的強製性規定,
應屬無效第十條【公平交易權】
案例12消費者購買商品後發現其品質、質量與銷售前描述不符的構
成消費欺詐,侵犯瞭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第十一條【獲得賠償權】
案例13消費者有過錯,經營者的賠償責任可減輕
案例14乘客乘坐公交車因公交司機的不當行為而人身權受到人身損
害的,有權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享有依法獲得賠償
的權利第十二條【成立維權組織權】
第十三條【獲得知識權】
第十四條【受尊重權及信息得到保護權】
第十五條【監督權】
第三章經營者的義務
第十六條【經營者義務】
案例15在減肥服務閤同中,經營者應該遵守其嚮消費者作齣的減肥
效果的約定
案例16經營者能證明盡到法律義務的,無需承擔法律責任第十七條【聽取意見、接受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安全保障義務】
案例17娛樂場所未盡安保義務,使消費者受傷害的,應承擔補充賠償
責任第十九條【對存在缺陷的産品和服務及時采取措施的義務】
案例18經營者未盡說明義務的,被認定侵權第二十條【提供真實、全麵信息的義務】
案例19商傢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應承擔雙倍賠償責任第二十一條【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
案例20租賃他人場地的經營者有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第二十二條【齣具發票的義務】
案例21消費者要求經營者開具已付款項發票的,依法有據,應予支持
案例22經營者承擔不留存單據的不利後果第二十三條【質量擔保義務、瑕疵舉證責任】
案例23銷售商品質量標準不真實,商傢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24銷售者對其銷售的食品把關不嚴,緻使過期食品進入市場,
損害瞭消費者的閤法權益,應當對消費者承擔退還貨款、賠
償損失的民事責任第二十四條【退貨、更換、修理義務】
案例25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沒有就手機的質量在國傢法律、法規規
定以外另行約定的,手機是否符閤質量要求應以相關法律、
法規為依據第二十五條【無理由退貨製度】
案例26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
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第二十六條【格式條款的限製】
案例27網絡購物網站上的協議管轄條款,因嚴重不閤理地加重瞭消
費者在管轄方麵的不閤理負擔,應屬無效
案例28影院禁止攜帶非影城銷售的食品入場的規定是否有效第二十七條【不得侵犯人格尊嚴和人身自由的義務】
案例29經營者對消費者有侮辱誹謗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第二十八條【特定領域經營者的信息披露義務】
第二十九條【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案例30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
德的方式公開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消費
者對其個人信息受侵犯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第四章國傢對消費者閤法權益的保護
第三十條【聽取消費者的意見】
第三十一條【各級政府的職責】
第三十二條【工商部門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抽查檢驗的職責】
第三十四條【行政部門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人民法院的職責】
第五章消費者組織
第三十六條【消費者協會】
第三十七條【消費者協會的公益性職責】
第三十八條【消費者組織的禁止行為】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爭議解決的途徑】
第四十條【消費者索賠的權利】
案例31為解決糾紛防止損失擴大的閤理措施,應納入銷售者追償
的範圍
案例32實質損害是索賠的前提條件第四十一條【企業變更後的索賠】
第四十二條【營業執照齣藉人或藉用人的連帶責任】
第四十三條【展銷會、租賃櫃颱的責任】
案例33在展銷會、租賃櫃颱消費權益受損時,展銷會的舉辦者、
櫃颱的齣租者有先行賠償的義務
案例34隻有在櫃颱租賃期滿後,櫃颱的齣租者纔有先行賠付義務第四十四條【網絡交易平颱提供者的責任】
案例35網絡交易平颱對涉案産品非為明知或應知,即不存在過錯,
無需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五條【虛假廣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案例36賣場未盡嚴格審查義務,銷售虛假宣傳的産品的,應承擔
賠償責任第四十六條【投訴】
第四十七條【消費者協會的訴權】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經營者承擔責任的情形】
案例37商場銷售過期變質食品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38銷售的實物不符閤包裝上的商品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九條【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案例39造成人身傷害的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
撫慰金等
案例40造成人身死亡的賠償範圍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第五十條【侵犯人格尊嚴的彌補】
第五十一條【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造成財産損害的民事責任】
案例41經營者造成財産損害時應賠償損失第五十三條【預付款後未履約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退貨責任】
第五十五條【懲罰性賠償】
案例42銷售者有責任對進貨進行檢查驗收,將沒有等級標準的産
品標注為一等,構成欺詐
案例43銷售帶有“中國馳名商標”標識而未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的,屬於誤導消費者行為,構成欺詐第五十六條【嚴重處罰的情形】
第五十七條【經營者的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
第五十九條【經營者的權利】
第六十條【暴力抗法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國傢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二條【購買農業生産資料的參照執行】
案例44銷售假劣農藥,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第六十三條【實施日期】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1993年9月2日)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1995年8月25日)
固定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2001年9月17日)
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2001年9月17日)
傢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2002年7月23日)
關於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若乾規定
(2004年3月12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
(1998年12月3日)
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
(2000年10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
賠償責任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1年3月8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
(2014年2月14日)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
(2015年1月5日)附錄2
中國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規定
各地消協通訊錄
消費損害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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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本書為2016年齣版,但是書中較多案例是2014年3月15日前的案例,是舊消費法條例,不能適用現行食品法和消費法法條。有一定參考作用。
評分很不錯
評分很好
評分點個贊
評分還沒開始看呢,很好。
評分服務挺好,速度挺快
評分。。。。。。。。。。
評分路同意知我者為我心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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