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無論左派、右派還是中間立場的政治思想者
★都難以擺脫他那充滿悖論與危險的思想幽靈
★20世紀*具爭議政治思想傢、公法學傢卡爾·施米特成名之作
★開浪漫主義政治哲學研究之先河
內容簡介
一切浪漫現象都是受非浪漫力量的控製。
昂*超然於各種限製與決斷之上的人,變成瞭異己勢力和異己決斷的臣僕。
——卡爾·施米特
浪漫主義是19世紀西方的主導精神,對於思想史研究而言,政治的浪漫派問題不可小視。《政治的浪漫派》是施米特的代錶作之一,初版於1919年,1925年再版並增加長篇序言,關注的是作為政治哲學的浪漫主義,看似思想史論著,其實針對的是現實政治問題,其用意在於錶明浪漫派的“永恒交談”與自由主義議會民主製的公開辯論基於相同的形而上學真理論。本書開浪漫主義政治哲學研究之先河,晚期的浪漫主義哲學研究(如伯林)尚不及其所達到的思想深度。施米特從德國知識分子的現實處境齣發,討論浪漫派在思想史上的位置,闡明瞭浪漫派對現實社會生活的基本看法,並錶明瞭它的本質是一種關於政治的趣味。本書著力在思想史的脈絡裏整理彌漫整個歐洲的浪漫主義精神,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思想史力作。
作者簡介
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年7月11日-1985年4月7日)
20世紀重要的政治思想傢,*後一位歐洲公法學傢
施米特的寫作生涯長達60餘年,在20世紀諸多重大政治思想事件中扮演瞭重要角色,有“20世紀的霍布斯”之稱,其思想對20世紀政治哲學、神學思想産生瞭重大影響,其中以決斷論為著;並提齣瞭許多公法學上的重要概念,例如製度性保障、實質法治國,及法律與主權的關係等。
施米特齣生在德國西部威斯特伐裏亞的一個小鎮普勒騰貝格的天主教傢庭,從小喜好文學、藝術、音樂、哲學、神學,曾就讀於柏林大學、慕尼黑大學與斯特拉斯堡大學。1910年完成博士論文《論罪責與罪責模式》,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後,施米特一邊研究新康德主義法理學,一邊寫論瓦格納的華彩文章。1916年以《國傢的價值與個人的意義》(一文取得教授資格,並發錶瞭一部從政治哲學角度論詩人多伯勒的長詩《北*光》的專著,從此開始瞭長達半個世紀的政治思想生涯。同年,與塞爾維亞女子帕芙拉·多蘿蒂剋結婚。
1933年,施米特擔任柏林大學教授,同年,齣於諸多策略性的考量,加入納粹黨。“二戰”後,施米特曾被冠以“第三帝國桂冠法學傢”的稱號。1933—1936年,施米特擔任普魯士政府成員,享有眾多學術職位,包括 的《德意誌法學傢報》主編。1936年後,施米特因其在納粹執政前後態度之轉變,及其入黨甚晚的事實而漸受部份黨政高層質疑,且受到黨衛軍機關報《黑衣軍團》的攻擊。戰後被盟軍逮捕並移送至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應訊,卻未被起訴而獲開釋。施米特後因拒絕與西德政府“去納粹化”政策妥協而被剝奪正式任教之權利。縱然如此,施米特仍持續著書立說,對西德公眾輿論以及歐洲左、右翼知識精英發揮其影響力。施米特以96歲高齡逝世於慕尼黑,葬於故鄉普勒騰貝格,墓碑上銘刻著施米特對自己的蓋棺論定:“他通曉律法。”
施米特與馬剋斯·韋伯曾有所來往,且深受其影響,部分地繼承瞭韋伯對現代性批判的論題,其中一個明確的傾嚮就是對自由主義的批判。但稱施米特為“反自由主義者”,則失之草率,有學者認為施米特對自由主義的批判是來自自由主義陣營內部的批判。
馮剋利,1955年生,山東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國內公認一流水準的翻譯傢,自1990年代以來對於學術思想的傳播有突破性的傑齣貢獻,在公共思想領域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主要研究領域為近代思想史。著有《尤利西斯的自縛:政治思想筆記》;譯著包括勒旁《烏閤之眾》,哈耶剋《緻命的自負》《經濟、科學與政治》《自由主義》《科學的反革命》《哈耶剋文選》,考德威爾《哈耶剋評傳》,萊斯諾夫《二十世紀的政治哲學傢》,伯林《反潮流》,霍布斯《論公民》,施米特《政治的浪漫派》,德沃金《至上的美德》,牛津大學《英美哲學概論》,布坎南《立憲經濟學》,傅高義《鄧小平時代》等。
劉 鋒,北京大學文學博士,現任北京大學英語係教授,並擔任《國外文學》編輯工作。主要從事文學理論以及英國維多利亞時期思想文化的研究。著有《<聖經>的文學性詮釋與希伯來精神的探求》等,並曾發錶文學理論等方麵的論文十幾篇,學術譯著包括《基礎神學》《憲法學說》等多部。
精彩書評
施米特是在一個自由主義的世界上承擔起對自由主義的批判。在此,我們是指他對自由主義的批判發生在自由主義的視界之內。他的非自由主義傾嚮依然受製於無法剋服的“自由主義思想體係”。
——列奧·施特勞斯
施米特是“韋伯傳統下偉大的社會哲學傢”。
——雷濛·阿隆
施米特是“韋伯閤法的兒子”。
——哈貝馬斯
施米特濛受的是數世紀以來不為人們所承認的馬基雅維利和霍布斯的命運。
——赫爾穆特·捨爾斯基
施米特“如今甚至開始蓋過韋伯的光芒”。
——《法蘭剋福匯報》
羅馬失火時,彈琴固然要不得;然而,這個時候研究水力學理論卻完*正當。施米特屬於那種“研究水力學理論”的人,他是具有罕見信念的思想傢……
——雨果·巴爾
施米特對自由主義現代性所作齣的前沿性和總體性的攻擊,産生瞭巨大而持久的知識上的影響。由此帶來的知識和理論上的碎片,不斷地為歐洲以及歐洲以外的知識群體中的政治思想者所撿拾。事實上,可以毫不誇張地說,20世紀尚沒有哪個思想傢像施米特一樣有如此多的來自不同領域的讀者群。
——揚–維爾納·米勒
施米特的價值不在於他的答案,而在於他的問題,沒有人能繞過去。左翼和右翼、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獨裁者和“遊擊隊員”,所有與他爭辯的人都成瞭嚮他學習的弟子,無法繞過他那巨大的、悖論性的、危險的存在。在這張名單上,僅我們熟知的就有羅爾斯、哈貝馬斯、福柯、德裏達、德沃金,一直到齊澤剋、阿甘本和哈特及內格利。
——嚴搏非
目錄
編者說明(劉小楓)
第三版說明
序
1. 政治神話論[1923]
2. 現代民主製概念及其與國傢概念的關係[1924]
3. 作為國際政治客體的萊因蘭[1925]
4. 現狀與和平[1925]
5. 日內瓦國際聯盟的兩張麵孔[1926]
6. 評梅內剋的《國傢理由觀念》[1926]
7. 議會製與現代大眾民主的對立[1926]
8. 政治的概念[1927]
9. 1849 年柯特在柏林[1927]
10. 民主與財政[1927]
11. 國際聯盟與歐洲[1928]
12. 萊因地區的國際法問題[1928]
13. 法西斯主義國傢的本質和形成[1929]
14. 無名的柯特[1929]
15. 中立化與非政治化的時代[1929]
16. 國傢倫理與多元主義國傢[1930]
17. 轉嚮整體國傢[1931]
18. 國傢內政中立概念之不同涵義和功能概觀[1931]
19. 現代帝國主義的國際法形式[1932]
20. 在萊比锡憲法法院審理普魯士邦起訴民國政府案時的最後陳辭[1932]
21. 整體國傢在德國的進一步發展[1933 年1 月]
22. 帝國、國傢、聯邦[1933]
23. 領袖守護法律[1934]
24. 論普遍互助公約的內在邏輯[1935]
25. 國際聯盟的第七次變化──阿比西尼亞滅亡的國際法後果[1936]
26. 關於立法授權問題最新發展的比較性概觀[1936]
27. 論憲法史的新課題[1936]
28. 整體敵人,整體戰爭,整體國傢[1937]
29. 海盜行為的概念[1937]
30. 論戰爭概念與敵人概念的關係[1938]
31. 新的“哀哉,中立者”[1938]
32. 國際法上的中立與民族的整體[1938]
33. 論當今法律體製的兩個大的“二元對立”[1939]
34. 中立與中立化──評施泰丁的《帝國與歐洲文化之病》[1939]
35. 以大空間對抗普世主義──論圍繞門羅主義的國際法鬥爭[1939]
36. 國際法中的帝國概念[1939]
人名譯名對照錶
精彩書摘
施米特是在一個自由主義的世界上承擔起對自由主義的批判。在此,我們是指他對自由主義的批判發生在自由主義的視界之內。他的非自由主義傾嚮依然受製於無法剋服的“自由主義思想體係”。
——列奧·施特勞斯
施米特是“韋伯傳統下偉大的社會哲學傢”。
——雷濛·阿隆
施米特是“韋伯閤法的兒子”。
——哈貝馬斯
施米特濛受的是數世紀以來不為人們所承認的馬基雅維利和霍布斯的命運。
——赫爾穆特·捨爾斯基
施米特“如今甚至開始蓋過韋伯的光芒”。
——《法蘭剋福匯報》
羅馬失火時,彈琴固然要不得;然而,這個時候研究水力學理論卻完全正當。施米特屬於那種“研究水力學理論”的人,他是具有罕見信念的思想傢……
——雨果·巴爾
施米特對自由主義現代性所作齣的前沿性和總體性的攻擊,産生瞭巨大而持久的知識上的影響。由此帶來的知識和理論上的碎片,不斷地為歐洲以及歐洲以外的知識群體中的政治思想者所撿拾。事實上,可以毫不誇張地說,20世紀尚沒有哪個思想傢像施米特一樣有如此多的來自不同領域的讀者群。
——揚–維爾納·米勒
施米特的價值不在於他的答案,而在於他的問題,沒有人能繞過去。左翼和右翼、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獨裁者和“遊擊隊員”,所有與他爭辯的人都成瞭嚮他學習的弟子,無法繞過他那巨大的、悖論性的、危險的存在。在這張名單上,僅我們熟知的就有羅爾斯、哈貝馬斯、福柯、德裏達、德沃金,一直到齊澤剋、阿甘本和哈特及內格利。
——嚴搏非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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