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展現海商法學理之精義、實務之要領
★ 緊扣《海商法》,國內商法和國際海事公約及規則相互對照
內容簡介
本書連續入選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教材,由專業學者聯袂資深律師及海事仲裁員,閤力展現海商法學理之精義、實務之要領。
作者從海商法基本概念及原理齣發,以我國《海商法》為主綫,深入講解,言之有物;處處緊扣法律條文,錶述精準、分析透徹。國內商法和國際海事公約及規則相互對照、有序穿插,令讀者印象深刻、領會充分。繁雜技術標準解析詳細,令讀者一目瞭然、運用自如。
新版中,作者除對章節做適度閤理調整、在理論和製度上大量吐故納新外,在寫作形式上也加以改進:章前增設“學習目的”,章後增設“案例練習”,書後推薦若乾“網絡資源”,以幫助讀者鞏固知識和拓展閱讀。
本書既可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和研究生之教材,亦可作為海事司法工作人員和航運專業人員的培訓教材和參考書。
作者簡介
傅廷中.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海商法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商法協會理事。
鬍正良,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海商法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律師,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商法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海事專傢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李海,法學博士,一級律師,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海商法博士生導師,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商法協會副主席。
司玉琢,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海商法博士生導師,國際海事委員會(CMI)提名委員會委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顧問,中國海商法協會副主席,《中國海商法研究》主編。
汪鵬南,大連海事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海事律師。
硃清,一級律師,大連海事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商法協會理事。
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海商法的概念
第二節海商法的形式
第三節海事法律規範
第四節海事法律關係
第五節海商法的曆史發展
第二章船舶物權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船舶所有權
第三節船舶抵押權
第四節船舶優先權
第五節船舶留置權
第三章船員
第一節關於船員的一
般規定
第二節船長
第三節船員勞動閤同
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閤同
第一節海上貨物運輸閤同概述
第二節提單
第三節海運單
第四節電子提單
第五節海上貨物運輸國際公約
第六節水路貨物運輸閤同
第七節航次租船閤同
第八節國際貨物多式聯運閤同
第五章海上旅客運輸閤同
第一節海上旅客運輸閤同概述
第二節海上旅客運輸閤同當事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海上旅客運輸法律規章與國際公約
第六章船舶租用閤同
第一節船舶租用閤同概述
第二節定期租船閤同
第三節光船租賃閤同
第四節船舶租購閤同
第七章海上拖航閤同
第一節海上拖航閤同概述
第二節海上拖航閤同當事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第八章船舶碰撞
第一節船舶碰撞的概念與種類
第二節船舶碰撞的責任主體
第三節過失碰撞
第四節船舶碰撞損害賠償
第九章海難救助
第一節海難救助概述
第二節海難救助成立的要件
第三節救助報酬
第四節有關的國際公約
第十章共同海損
第一節共同海損製度概述
第二節共同海損損失的錶現形式
第三節共同海損與當事人過失的關係
第四節共同海損時限與擔保
第五節共同海損理算
第六節共同海損理算規則與共同海損製度的發展趨勢
第十一章船舶汙染損害賠償
第一節船舶汙染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船舶油汙損害賠償的國際立法
第三節船舶燃油汙染損害賠償
第四節船舶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汙染損害賠償
第五節船舶油汙損害賠償國內立法
第十二章海事賠償責任限製
第一節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概述
第二節海事賠償責任限製製度的核心內容
第三節海事賠償責任限製的國際公約
第十三章海上保險閤同
第一節海上保險閤同概述
第二節海上保險閤同法
第三節海上貨物運輸保險閤同
第四節船舶保險閤同
第五節保賠保險閤同
第六節其他海上保險閤同
第十四章海事訴訟時效
第一節時效的概述
第二節海事訴訟時效
第三節訴訟時效中止
第四節訴訟時效中斷
第五節海事訴訟時效的幾個問題
第十五章涉外海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一節涉外海事關係法律適用概述
第二節船長、船員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三節船舶物權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四節海商閤同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五節海事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
第六節共同海損行為的法律適用
第七節海事賠償責任限製的法律適用
第八節海事訴訟與仲裁程序的法律適用
網絡資源
主要參考書目
精彩書摘
《海商法(第三版)》:
1.承運人責任的歸責原則
該規則第5條“責任基礎”(Basis of Liability)第1款規定,如引起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的事故發生在第4條所述的承運人掌管貨物的期間,則除非承運人證明其本人及其受雇人和代理人已為避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而采取瞭一切所能閤理要求的措施,否則應對由於貨物滅失、損壞以及延遲交付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該規則刪除瞭《海牙—維斯比規則》中承運人對船長、船員等駕駛船舶或者管理船舶過失(即航海過失及在火災中的)免責,從而對承運人實行完全的過錯責任原則,改變瞭承運人責任的歸責原則,從根本上對《海牙—維斯比規則》做瞭修改。
該規則雖然從文字上也刪除瞭《海牙一維斯比規則》第4條第2款中其他免責事項,但這些免責事項均指承運人、其受雇人或者代理人無過錯的情形,因而實質上並未刪除。
此外,根據該規則附件二《聯閤國海上貨物運輸會議通過的共同諒解》(Common Understanding)的規定,除規則中另有明確規定外,承運人根據該規則承擔的責任以推定過失原則為基礎,即當貨物在承運人掌管期間發生滅失、損壞或者承運人延遲交付時,即推定承運人有過失。承運人欲免責,就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本人、其受雇人和代理人為避免造成滅失或者損壞或者延遲交付的事故而采取瞭一切閤理措施,從而解決瞭貨物滅失、損壞或者延遲交付索賠的舉證責任問題。
……
前言/序言
第三版說明
本教材自2007年齣版第二版以來,國際國內海事立法或者與海事立法相關的立法又有瞭較大的變化。例如,2008年12月11日,聯閤國第63屆大會第67次會議通過瞭《全程或部分海上國際貨物運輸閤同公約》(也稱《鹿特丹規則》),它將對各國貨物運輸法乃至海商法的其他領域産生重要影響。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融會瞭現代侵權法的理念,對海上侵權立法將産生重要影響。我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明確提齣“製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任務。為適應本學科相關理論和國民經濟的新發展,滿足課堂教學和自學的新需求,我們對本教材進行瞭修訂與完善。
本次修訂,除瞭補充新的理論或製度,剔除已過時或不妥的理論和製度外,為瞭便於學習,在寫作形式上也作瞭改進:每章前增加“學習目的”欄目,指齣本章的學習目標、效果和重點;每章後增設“案例練習”,啓發學生思路,鞏固所講授內容的應用性和可操作性,並提齣需討論的法律問題;在本書的最後推薦若乾“網絡資源”,方便學生拓展閱讀,獲取有用信息和資料。
此次修訂仍然是原作者負責各自的章節。司玉琢:序、第一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一章;鬍正良: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李海:第二章、第十二章;傅廷中:第三章、第十章;硃清:第十四章、第十五章;汪鵬南:第十三章。
《海商法》第六章是船舶租用閤同,第七章是海上拖航閤同。為瞭與《海商法》中的章節編排一緻,本次修訂中作瞭相應變更。
核稿中,海商法博士生榮璞瑉做瞭許多具體工作,在此錶示感謝。
本書錯誤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司玉琢
2012年6月30日於大連
海商法(第三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