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 復雜問題簡單化,以例解法
★ 深奧理論圖標化,一目瞭然
★ 諸多知識全新化,字字給力
★ 重要考眼特殊化,一看即中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考查概況】+【重要法規概況】+【高頻考點精煉】:司考重點章節、考點、法規一覽無餘,無處藏身。
【考點簡錶】+【注意】:隨時將核心法條圖錶化,隨時提醒法條關鍵點,隨時揭露命題陷阱。
【法條綜閤】+【法條綜閤特輯】:考點真正立體化、綜閤化,舉一反三。
【曆年真題】+【模擬試題】+【牛刀小試】:經典真題揭示命題特點,精製習題強化應試能力,模擬試題預測命題方嚮。
作者簡介
盧少鋒,中國人民大學訴訟法博士,師從命題人陳衛東,對命題方嚮的把握極為精準,2012年創造齣“十頁紙押完刑訴法”的押題神話!授課風趣幽默,思路清晰,深受考生好評。特彆是其獨創的“圖錶教學”與“口訣記憶”,更是能真正提升得分能力的利器!
目錄
第一講刑事訴訟法概述
一、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二、刑事訴訟的基本理念
三、刑事訴訟的基本範疇
第二講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一、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概述
二、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行使
三、嚴格遵守法律程序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五、分工負責、互相配閤、互相製約
六、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七、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
十、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十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講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一、專門機關
二、訴訟參與人
第四講管轄
一、立案管轄
二、審判管轄
第五講迴避
一、迴避的概念
二、迴避的適用對象與理由
三、迴避的種類
四、迴避的程序
第六講辯護與代理
一、辯護人
二、辯護的種類及拒絕辯護
三、辯護詞的基本格式與寫法
四、刑事代理
第七講刑事證據
一、刑事證據的概念、種類、基本屬性及證據原則
二、刑事證據的種類
三、刑事證據的分類
四、刑事證據規則
五、刑事訴訟證明
第八講強製措施
一、強製措施概述
二、拘傳
三、取保候審
四、監視居住
五、拘留
六、逮捕
七、強製措施的變更與解除
第九講附帶民事訴訟
一、附帶民事訴訟概述
二、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
三、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
四、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五、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
第十講期間、送達
一、期間
二、送達
第十一講立案
一、立案的概念及材料來源
二、立案的條件
三、立案的程序
四、立案監督
第十二講偵查
一、偵查行為
二、偵查終結
三、補充偵查
第十三講起訴
一、起訴概述
二、提起公訴的程序
三、提起自訴的程序
第十四講刑事審判概述
一、刑事審判程序
二、刑事審判的模式
三、刑事審判的原則
四、審級製度
五、審判組織
六、陪審製度
第十五講第一審程序
一、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二、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三、簡易程序
四、量刑程序
五、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十六講第二審程序
一、第二審程序概述
二、第二審程序的提起
三、第二審程序的審判
四、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財物的處理
五、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核準程序
第十七講死刑復核程序
一、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案件的復核程序
二、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案件的復核程序
三、高級人民法院對於報請核準的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案件的處理
第十八講審判監督程序
一、審判監督程序概述
二、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
三、重新審判的程序
四、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後的裁判
第十九講執行
一、執行概述
二、各種判決、裁定的執行程序
三、執行的變更程序
四、對新罪和申訴的處理
五、人民檢察院對執行的監督
第二十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概述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特有原則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特點
第二十一講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一、刑事和解的概念和適用的案件範圍
二、適用的條件
三、和解當事人、內容及方式
四、審查程序
五、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一、沒收程序的概念和特點
二、適用的條件
三、適用程序
四、檢察監督
第二十三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製醫療程序
一、概念和特徵
二、適用條件
三、提起與決定
四、適用程序
五、檢察監督
第二十四講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助製度
一、涉外刑事訴訟程序概述
二、涉外刑事訴訟的特有原則
三、涉外刑事訴訟程序中的一般規定
四、涉外刑事訴訟程序中的特殊規定
五、刑事司法協助
第二十五講法條綜閤特輯
考點一"盲、聾、啞人"的特殊規定
考點二"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特殊規定
考點三外國人的特殊規定
考點四未成年人的特殊規定
考點五精神病人的特殊規定
考點六死刑的特殊規定
考點七可以調解的情形
考點八"證據不足"的處理
考點九庭前審查的特殊情形
考點十"下落不明"等情形的處理
考點十一庭審方式的綜閤
考點十二聽取辯護意見的綜閤
考點十三共同犯罪情形的綜閤
考點十四各種非法證據應當排除的情形
考點十五應當不起訴的情形
考點十六檢察院自偵案件權限"上提一級"的情形
考點十七證人、鑒定人齣庭作證的比較
考點十八重新計算辦案期限的情形
考點十九不計入辦案期限的情形
考點二十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特殊規定
考點二十一復議的綜閤
考點二十二見證人的綜閤
考點二十三二人以上進行的綜閤
考點二十四齣示證件的綜閤
考點二十五檢察院派員齣庭的綜閤
附錄一高頻考點精煉
附錄二重要法規概況
精彩書摘
一、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一)刑事訴訟的概念
我國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含國傢安全機關等)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二)刑事訴訟法的概念與淵源
廣義的刑事訴訟法包括一切與刑事訴訟有關的法律規範,狹義的刑事訴訟法則僅指刑事訴訟法典。
刑事訴訟法的淵源是指刑事訴訟法律規範的存在形式,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法律淵源有以下幾種:
【考點簡錶】
淵源注 意 事 項
1.憲法刑事訴訟法往往被稱之為“小憲法”。
2.刑事訴訟法典2012年3月14日修正。
3.有關法律主要是《刑法》、《律師法》等。
4.有關法律解釋重點是《刑訴解釋》、《高檢規則(試行)》、《六機關規定》,其餘大部分司法解釋已被上述司法解釋吸收。
5.有關行政法規、規定
6.有關國際條約
(三)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聯係與區彆
【考點簡錶】
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聯係
1.刑事訴訟法在保障刑法實施方麵的工具價值:
第一,通過明確對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起訴權、審判權的專門機關,為調查和明確案件事實、適用刑事實體法提供瞭組織上的保障。
第二,通過明確行使偵查權、起訴權、審判權主體的權力與職責及訴訟參與人的權利與義務,為查明案件事實及適用刑事實體法的活動提供瞭基本構架,也為刑事實體法適用的有序性提供瞭保障。
第三,規定瞭收集證據的方法與運用證據的規則,既為獲取證據、明確案件事實提供瞭手段,又為收集證據、運用證據提供瞭程序規範。
第四,關於訴訟程序的設計可以在相當程度上避免、減少案件實體上的誤差。
第五,針對不同案件或不同情況設計不同的具有針對性的程序,使得案件處理簡繁有彆,保證處理案件的效率。
2.刑事訴訟法的獨立價值:
第一,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訴訟結構、原則、製度、程序,體現著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權精神,也反映齣一國刑事司法製度的進步、文明程度,是衡量社會公正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指標。
第二,刑事訴訟法具有彌補刑事實體法不足並“創製”刑事實體法的功能。
第三,刑事訴訟法具有阻卻或影響刑事實體法實現的功能。刑事訴訟法並非實施刑事實體法的被動的“服務器”,而是在啓動或終結實施刑事實體法活動方麵扮演著十分積極的角色。對同一案件,如果選擇不同的刑事程序,適用刑事實體法的結果可能會不同。
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區彆1.刑法是實體法,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
2.刑法更多體現的是結果價值,刑事訴訟法更多體現的是過程價值。
3.刑法著重於追求實體正義,刑事訴訟法著重於追求程序正義。
4.刑法著重於靜態上對國傢刑罰權予以限製,刑事訴訟法著重於動態上對國傢刑罰權予以程序上的限製。
前言/序言
刑事訴訟法命題規律、應考方法與備考安排(代序言)
先哲曾言:“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的見的方式實現”。作為程序法,刑事訴訟法扮演瞭實現“看得見的正義”的重要使命,同時也是遏製國傢權力濫用、保障人權的排頭兵,故常被稱之為“小憲法”、“官員權力控製法”。正因如此重要,司法考試中刑事訴訟法所占的比重也相當高(2012年司法考試中刑事訴訟法總分值為83分,首次超過瞭刑法。2013、2014年司法考試中其分值為77分,2015年分值為81分),可謂“得刑訴法者,可安天下”。 然而,刑訴法的司考命題波譎雲詭,相關法條浩若繁星,許多考生備考時往往“亂花漸欲迷人眼”,感覺無從下手,無所適從。筆者試從刑事訴訟法命題規律與應考方法、備考安排等方麵進行簡要分析,以期對讀者有所助益。
一、命題規律
(一)命題重點相對穩定
從曆年命題內容上來看,刑事訴訟法的命題重點相對比較穩定,主要集中在一審、偵查、特彆程序、證據、強製措施等方麵,重要考點重現率較高,頻繁被考查。此外,還需注意,自2012年《刑事訴訟法》以及《刑訴解釋》、《高檢規則(試行)》、《六機關規定》等司法解釋修改以來,新法修改內容是司法考試的重中之重,並在2016年的司考中仍將延續這一趨勢。
(二)命題方式較為靈活
1.綜閤性考題所占比例較高。在刑事訴訟法的命題特點上,在考查基礎性的同時,側重考查考點的綜閤性,並適度考查理論性。在命題方式上,法條記憶理解型考題所占比重大約40%左右,而法條綜閤型考題占比重50%左右,這也意味著有相當大比例的考題係兩個以上考點的綜閤,從而對考生提齣瞭很高要求。
2.純理論性考題進一步增多。自2006年以來,對理論性的考查逐步加強,所占比重大約10%左右。值得高度關注的是,2015年純理論性考題有顯著增多的趨勢,其考點主要有:刑事訴訟的價值、傳聞證據排除規則、刑事審判模式、程序法定原則、有效辯護原則等。此外,在捲四大題中,圍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設計瞭論述題,這無疑增加瞭考生應考的難度,需要考生適度增加理論修養,並緊緊把握當前司法改革熱點理論問題。
3.陷阱考察普遍存在。從曆年真題可以看齣,命題陷阱無處不在,這就要求考生對法條要準確記憶,把握細微之處。常見的陷阱如下:(1)以“可以”代“應當”,或以“應當”代“可以”;(2)將“級彆管轄”、“立案管轄”等作為嵌入式考點隱藏在題乾中,製造陷阱;(3)用相近字眼進行迷惑,例如:用“醫治精神恍惚支付的費用”代替“精神損害賠償”,用“司法行政機關設立的鑒定機構”代替“司法行政機關登記設立的鑒定機構”等等,不一而足。
二、應考策略
(一)重點記憶
1.把握重要法條。
考生應首先掌握重要法條和考點,“抓大放小”,切忌平均用力,導緻“揀瞭芝麻丟瞭西瓜”。對於2016年司法考試來說,常規重要法條如下:《刑事訴訟法》、《刑訴解釋》、《高檢規則(試行)》、《六機關規定》。此外,本司考年度新修改或齣颱的相關解釋也往往屬於重點法條,因此,考生對以下法律法規、解釋的新增或修改之處也應高度重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傢安全部、司法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製的若乾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審員製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等。此外,過去已齣颱但可考性仍很強的相關法律法規、解釋也需要重點關注,如:《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産部分執行的若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等。
2.把握重要考點。對於2016年司法考試來說,重要考點如下:
(1)上述重要法條中的新增或修改之處。
(2)當條文中涉及“可以與應當”、“能與不能”、“原則與例外”、“一般與特殊”等對應性規定時,重要考點是“應當”、“不能”、“例外”、“特殊”的情形,要重點把握。例如,在辯護人資格的考點中,“不能充當辯護人的情形”往往是重要考點。
(二)聰明記憶
考生雖然瞭解瞭哪些是重點,但未必能夠記住。刑事訴訟法司法考試涉及的法條有2000多條,其中重要法條也有幾百條,考生必須采取技巧進行記憶,以達到事半功倍之效。其一,考生可采用關鍵詞記憶法,即將考點抽取齣關鍵詞進行記憶,而後再以點帶麵,從而全麵把握。其二,是采用巧記串記法,可通過口訣等方式進行聯想記憶,從而牢固掌握考點。此外,記憶時還要注意法條中的細微之處,設想可能的命題陷阱,例如,要區彆保證金的數額與保證人罰款的不同,要注意“正在懷孕或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與“正在懷孕的婦女”適用的情形的不同等。
(三)綜閤記憶
在把握重要考點的基礎之上,還要進行法條的綜閤記憶,要將單一的法條立體化,形成一個“知識樹”,從而觸類旁通,舉一反三,而這一點恰恰是刑事訴訟法備考中最難的。
(四)實戰記憶
僅僅把握法條還不行,必須進行實戰,大量做題,方可把握命題規律。然而題海無邊,迴頭是岸。何處是岸,真題是岸。真題中蘊含瞭命題人的思路與習慣,真題中的重要考點重現率較高,因此真題一定要做幾遍。但鑒於近年新法修改幅度較大,多年前的真題許多已經失去意義,故建議大傢重點做2012年以後的真題即可。此外,還需做些高質量的模擬題,以鞏固戰果。
三、本書特色
鑒於刑訴司考法條總量大、綜閤性強、命題陷阱多,因而考生普遍麵臨四大頑疾:抓不住重點;記不住法條;立不起考點;做不對試題。相較市場上宣傳包治百病然並卵的眾多輔導書而言,本書精心設計九大闆塊,開齣四大藥方,真正對癥下藥以求藥到病除:
藥方一:【考查概況】+【重要法規概況】+【高頻考點精煉】。功能與療效:司考重點章節、考點、法規一覽無餘,無處藏身。
藥方二:【考點簡錶】+【注意】。功能與療效:隨時將核心法條圖錶化,隨時提醒法條關鍵點,隨時揭露命題陷阱。
藥方三:【法條綜閤】+【法條綜閤特輯】。功能與療效:考點真正立體化、綜閤化,舉一反三。
藥方四:【曆年真題】+【模擬試題】+【牛刀小試】。功能與療效:經典真題揭示命題特點,精製習題強化應試能力,模擬試題預測命題方嚮。
四、備考安排
多年前,著名的“司法考試輔導專傢”張愛玲老師就教導我們:“司考要趁早。”所以,考生要做到及早動手,持之以恒。至少要拿齣三個月以上的時間全身心投入備考。在司法考試中,努力是努力者的通行證,懶惰是懶惰者的墓誌銘,隻有通過黑夜的道路,纔能到達黎明。在具體的時間安排上要注意張弛有度,鬆緊結閤,以免産生厭考情緒。如果確實無法做到鬆緊結閤,那麼寜可前鬆後緊,切忌前緊後鬆,造成考前法條記憶模糊。
在心態上,要經常進行積極的自我暗示,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這樣會持續激發考生的自信心和嚮上的動力。即便你是一隻貓,也要想象自己是一隻虎。
最後要說的是,司考究竟是什麼?“司考輔導名師”餘光中教授說,司考是一灣淺淺的海峽,你在這頭,成功在那頭。顧城老師說,黑夜給瞭我黑色的眼睛,我就用它備戰司考。魯迅老師說,夢裏依稀慈母淚,桌頭變幻衝刺題。我說,司考是人生的一次整理行裝。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關鍵的卻隻有幾步,司考就是法科學生的關鍵一步,它將錘煉你的自我規劃能力、自我剋製能力、自主學習能力。有瞭這些能力,人生將無往而不利。因此,不矯情的說,司考經曆的確是人生的一筆財富。
作為本序言的結尾,謹以以下這段話與各位共勉:
“同誌們!在司法考試的新的徵程上,我們的責任更大、擔子更重,必須以更加堅定的信念、更加頑強的努力,實現推進司法考試順利通過。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上律?指南針司法考試學校’為中心的司考輔導學校周圍,樹立‘司考必過’的堅強信念,堅持精研法條,堅持大量做題,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為全麵順利通過司法考試而奮鬥,不斷奪取司法考試備戰新勝利,共同創造中國考生更加幸福美好的未來!”
盧少鋒2015年12月
上律指南針教育 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必讀:刑事訴訟法攻略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