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務問題
★圍繞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強調法律解決問題的功能
★【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部分,涵蓋法律法規及相關解釋標準文本,羅列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疑惑的、常見的問題並進行簡單明瞭的解答,體例清晰,適閤閱讀
內容簡介
本書由四部分組成:一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專業、標準文本,並對重點條文進行瞭注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瞭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與該法相關解釋、配套規定的文本:四是實用附錄(包括流程圖錶和文書範本)。讀者既能看到標準的法律文本,又能以*短的時間、*少的錢、*快地找到問題的答案。
作者簡介
法律齣版社專業齣版編委會是法律齣版社大眾齣版分社牽頭組織的,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和齣版編輯在內的,專門從事法律專業知識讀物、法律實用工具書齣版的編輯委員會。該編委會旨在關注讀者的法律實踐需求,從讀者的角度齣發,以解決問題為中心,注重圖書的實踐性和操作性。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
實 用 問 題
第一章總則
1.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誰承擔"有限"責任?
2.股東的有限責任是不是無條件的?
3.未經登記的法定代錶人的簽字對公司是否有效?
4.分公司與子公司有何不同?
5.如何看待公司章程?在實務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6.對於公司轉投資,法律作何限製?
7.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和為股東或實際控製人提供擔保所需條件有何不同?
8.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內容違法與程序違法是否産生相同後果?
9.公司決議無效或被撤銷的案件中,訴訟股東的資格要求應注意什麼?
10.股東訴股東大會決議無效並要求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件中,訴訟主體應如何確定?
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
11.不得作為股東齣資的財産有哪些?
12.注冊資本登記製度改革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13.注冊資本登記製度改革措施何時開始實施?《公司法》作瞭哪些相應修改?
14.什麼是注冊資本認繳登記製?
15.對於投資者而言,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製有哪些好處?
16.注冊資本登記製度改革後,是否國傢對所有公司都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製?
17.實施注冊資本認繳登記製後,公司股東(發起人)是否無須對認繳的齣資承擔責任?
18.股東如何履行齣資義務?
19.其他股東對違反齣資義務的股東有什麼樣的請求權?
20.公司對違反齣資義務的股東有什麼樣的請求權?
21.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齣資的非貨幣財産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責任如何承擔?
22.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嚮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哪些文件?
23.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第一步是嚮公司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文件嗎?
24.我國公司登記管轄是如何規定的?
25.哪些公司的設立需要事先審批?
26.公司成立之後,當事人以發起人協議為依據請求確認發起人協議無效或請求判令終止或解除發起人協議,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27.如何理解"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28.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齣資人與名義齣資人訂立的閤同效力如何?如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應如何處理?
29.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記、股東名冊、齣資證明書記載內容不一緻時,何者具有優先的效力而作為認定股東身份的依據?
30.隱名投資的情況下如何認定股東資格?
31.虛擬股東是否具備股東資格?
32.股東的主要權利包括哪些?
33.什麼是股東知情權?
34.公司的設立和成立有什麼區彆?
35.給公司取名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36.如何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
37.公司如何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
38.公司申請變更法定代錶人應提交哪些材料?
39.設立分公司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40.股東在公司登記前能否抽迴齣資?
41.公司成立後,股東為什麼不得抽逃齣資?應如何理解抽逃齣資行為?
42.如何處理多個股東之間行使優先購買權産生糾紛的問題?
43.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登記手續有哪些?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44.有限責任公司首次股東會如何召開?
45.哪些人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46.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和執行董事能夠並存嗎?
47.股東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的前提和條件是什麼?
48.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錶決權如何行使?
49.股東會特彆決議事項包括哪些?
50.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是否必須參加董事會會議?
51.如何認識董事的身份?
52.什麼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任職期限應當延長?
53.股東會決議除瞭股東簽字外是否還要本公司蓋章?
第四章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5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普通有限公司有什麼區彆?
5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彆是什麼?
56.《公司法》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人格否認製度有何特殊性?
57.為什麼要對一人公司人格否認製度作專門規定?
58.在哪些情況下應當適用《公司法》第63條關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規定?
59.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會受到什麼限製?
60.自然人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限製?
第五章國有獨資公司
61.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相比有何特點?
62.國有獨資公司的重大事項決定權由誰享有?
63.國有獨資企業與國有獨資公司有什麼區彆?
64.國有獨資公司高層人員的兼職禁止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競業禁止有何區彆?
第六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65.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自願轉讓股權的規定有哪些?
66.什麼是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67.其他股東如何行使優先購買權?
68.人民法院依法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程序如何?
69.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侵害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嚮第三人轉讓股份並變更工商登記的,第三人能否取得股權?
70.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退齣公司嗎?如果可以,如何退齣?
71.如何確認公司連續5年盈利,並且符閤本法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
72.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股東資格由誰繼承?
73.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74.有限責任公司嚮第三人轉讓股權有哪些程序?
75.股權轉讓所需的文件資料有哪些?
76.虛假齣資股東的股東資格是否當然無效?
77.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在股權轉讓後應履行什麼手續?
78.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是否必須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後纔生效?
79.轉讓股份和齣資入股有什麼不同?
80.受讓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麵履行齣資義務,而與其達成股權轉讓,該受讓人是否應承擔責任?
81.原股東將已轉讓尚未變更登記的股權再次處分,受讓股東能否請求法院認定該處分股權行為無效?原股東對此應承擔什麼責任?
第七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82.如何理解"發起人"的含義?
83.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有什麼義務?
84.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區彆有哪些?
85.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包括哪幾種方式?
86.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具備哪些條件?
87.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88.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主要區彆有哪些?
89.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經過哪些步驟?
90.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何公開募集股份?
91.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公司設立失敗時應承擔什麼民事責任?
92.發起人協議與公司章程的關係如何?
93.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股人是否可以抽迴股本?
94.發起人與股東之間是什麼關係?
9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麼?
96.發起人的責任包括哪些?
97.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有哪些特殊要求?
98.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99.如何認定發起人的閤同責任?
100.發起人因設立公司而發生職務侵權行為,受害人請求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應如何處理?
第八章股東大會
101.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時如何對股東資格進行驗證和登記?
102.導緻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原因有哪些?
103.有權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的股東應滿足什麼條件?
104.享有臨時提案權的股東應滿足什麼條件?
105.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特彆決議事項的議事規則有何區彆?
106.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能否對未預告事項作齣決議?
107.股東委托代理人齣席股東大會會議有何要求?
108.什麼是纍積投票製?
109.股東大會能夠"解雇"股東嗎?
第九章董事會、經理、監事會
110.哪些人員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111.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可否接受委托代理董事齣席董事會?
112.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緻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13.股份有限公司為什麼要嚮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114.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組成人員有哪些?
115.哪些特定主體不得成為監事會成員?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版)》: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可以設副主席。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産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會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副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本法第五十二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第一百一十八條 (監事會的職權)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一百一十九條 (監事會的會議製度)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錶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齣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彆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條文注解)
本條是關於上市公司概念的規定。
上市公司具有以下兩個特徵:一是上市公司必須是已嚮社會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中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交易,成為上市公司。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後,經過批準嚮社會公開發行股份後,又達到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請為上市公司。二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須在證券交易所開設的交易場所公開競價交易。
第一百二十一條 (重大資産買賣與重要擔保的議事規則)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齣售重大資産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産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齣決議,並經齣席會議的股東所持錶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二條 (獨立董事)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
前言/序言
增訂再版說明
本套叢書上市以來,深受讀者喜愛,取得瞭良好的社會效益。
為繼續滿足讀者的需求,我們結閤一些新的法律規定以及市場反饋的信息、意見,對本書進行瞭修訂再版。
此次升級再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對叢書的整體布局進行瞭優化調整。通過精選、優化閤並和增補,此次齣版的專題均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叢書的實用性更強。
2.對叢書的體例進行瞭優化調整。經過調整之後叢書內容分為“主體法律、實用問題、關聯法規、實用工具”四個部分,體例更清晰,也更符閤讀者的閱讀和使用習慣。
3.主體法律部分增加瞭“條文注解”欄目,幫助讀者對重點法條的理解。條文注解的內容均來源於相關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全國人大等相關權威部門對法律的釋義。
4.實用問題部分更加強調實用性。此次修改既根據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對實用問題進行修正,又增加瞭老百姓生活中常見的問題,內容更豐富、問題更實用、解答更準確。條文注解側重對重點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規定的延伸權威解讀,實用問題部分側重以通俗的語言對常見問題進行解答。
5.全麵增補瞭實用工具部分,收錄瞭常用的文書範本、流程圖錶,便於讀者使用。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用問題!希望本套叢書能夠為廣大讀者帶來切實的法律幫助。由於編者水平、精力有限,不完善之處在所難免,希望讀者多提寶貴意見,以幫助我們修訂、再版時加以完善。
寶貴意見請發至郵箱:dazhong@lawpress.com.cn.
編者
2016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用問題版(升級增訂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