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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历史研究的新收获,为唐五代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框架。
陆扬先生的研究取径十分多元,除比较史学的方法外,根据研究需要,还采用现在西方中古史研究中方兴未艾的“文史合流”的研究方法,即研究文学的学者越来越关心历史的问题;研究历史的学者也不得不开始重视以前被定义为文学或其他一类的资料,然后用这些资料来了解其所研究的时代。同时,陆扬先生也注意使用艺术史研究中所擅长的视觉材料进行分析。
内容简介
《清流文化与唐帝国》由一系列有密切关联而又独立成篇的论文组成。论文通过结合心态史、文化史和制度史等诸多取径来重新观察唐后期到五代的政治文化,以唐后期的皇权政治和清流文化为考察重点,试图为唐五代的转型提供一个新的认识框架。本书强调从唐代特殊的政治心态和文化想象的角度去理解清流文化及其代表性群体在晚唐五代社会中的垄断和自我延续的能力,去捕捉促成这些现象的种种无形的力量,并解释唐代新政治文化的两个层面如何互动并产生新的政治格局,同时也使得唐帝国的政治文化理念在影响日益显著的同时也讽刺性地削弱了唐帝国自身的存在能力。
作者简介
陆扬,北京大学历史系和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唐五代政治与文化史、中国中古佛教文化史、比较史学史。参与编撰EarlyMedievalChina:ASourcebook。
精彩书评
陆扬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涵中古中国社会的历史、宗教和文化,兼及比较史学史和近现代中国学术史。对于中古史,陆扬主要成果在两个领域:一是唐五代时期政治、文化和社会的转型问题,已经完成英文专著《九世纪中国的皇帝及其敌人:唐宪宗及其时代研究》(Emperor and His Enemies in Ninth Century China: A Study of Tang Xianzong and His Time),相关的论文有在《唐研究》上发表的《从西川和浙西事件论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等;二是关于六朝到五代时期以佛教僧侣阶层为中心的中土佛教知识系统和寺院主义(Monasticism)的形成,以及受这种知识系统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佛教文化观和史传传统等问题,在这方面,发表了中英文本长文《解读<鸠摩罗什传>:兼谈中国中古早期的佛教文化与史学》、《中国佛教文学中的祖师形象的演变——以道安、慧能和孙悟空为中心》,在学界影响日益深远。他的成果正如火山爆发一样喷发出来,相信今后若干年的中古史研究,将是一个“陆扬的时代”。
——荣新江
目录
序论/
上篇
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
从新出墓志再论9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
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
——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
论冯道的生涯
——兼谈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边缘与核心/
下篇
唐代的清流文化
——一个现象的概述/
上官婉儿和她的制作者/
论唐五代社会与政治中的词臣与词臣家族
——以新出石刻资料为例/
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
——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
附录:西方唐史研究概观/
后记/
前言/序言
序论
《清流文化与唐帝国》这部相当不成熟的小书主要收入了我在过去四五年内撰写的有关唐五代政治文化的文章。虽然这些文章从构思到最终完成,常常经过相当漫长的岁月,其间又不断受到新的史学观念和研究成果的影响,但它们之间仍有着密切的关联,可以说都是围绕两个在我看来非常重要也互为依托的历史课题,一是唐后期皇帝权威的特殊性对唐代政治秩序的影响,二是唐五代新政治文化精英的构成,所以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论文汇集,而是仍待完成的两部专著的缩略版,这两部著作一是讨论8到10世纪权力结构的变化,一是从南北朝到五代的文与政治的关系,收入本书的文章呈现的是那两部著作的部分主要观点。这些文章原先在学术期刊和论文集里刊载过,这次趁着成书的机会,我又将其中绝大部分文章作了修订扩充,个别文章改写扩充的幅度之大,几近于重写,目的是尽量将原先版本中表述不清楚或证据不够充分的地方加以改进。内容上没有更动的只有本书下篇中的《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一文和附录中的《西方唐史研究概观》,前者是有特定针对性的书评,虽然文中关于中古墓志研究方法的讨论与本书中其他文章有直接关联,但既然是发表过的书评,并不适宜改动。《西方唐史研究概观》是为中华书局出版的《北美中国学:研究概述与文献资源》特别撰写的一章,原本打算在此基础上写成一本给研究生读的唐史研究的入门手册,但由于我个人的兴趣转移,也迟迟未能完成。《北美中国学》出版于2010年,之后几年间欧美的唐史研究又有不少进展,这些只能留待今后有机会再补充了。
接下来我想说明一下这部书里的文章主要涉及了哪些重要的学术问题,特别是为何我要用“清流文化与唐帝国”作为概括性的书名。虽然我到近年才真正倾向于采用“清流”和“清流文化”这些概念来描述和分析中晚唐政治文化和群体的重大变化,我对唐代这些现象的关注、基本解释框架的形成等等,都应该追溯到撰写博士论文的年代。我仍清楚地记得,1997年一个深秋的下午,温暖的阳光洒满卡内基湖畔的红叶,我送家人去大学上课,随身带上了从葛思德图书馆借来的孙国栋的《唐宋史论丛》。孙国栋先生的研究我那时已经大体熟悉,尤其是他那篇精巧的小文《从〈梦游录〉看唐代文人迁官的最优途径》。携带该书原本是为了细读收入其中的《唐代三省制之发展研究》,没想到那大半个下午,真正吸引我的却是《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阅读之时就感觉孙先生的分析虽丰富而有创见,却难以说服我,尤其是他将唐代政治精英按家族出身做简单分类,并将唐代门胄子弟和旧门大族成员做简单对等,在我看来尤易造成历史认知上的紊乱,因为这种方法既不能全面反映唐代的情况,也不能准确说明唐人仕途成功的关键因素。我当时随手将自己的一些读后感记下,这就构成了今后思考这一问题的开端。
这种对唐宋间政治与社会精英的变化的研究兴趣可以说发生在一个对我个人而言很不寻常的时刻,其结果可以说既不幸又很幸运。那时我刚被普林斯顿大学聘为助理教授,但因博士论文尚未完成,所以只能先担任全职讲师(Instructor)。我研究工作的重心之一是想要解释从8世纪晚期到9世纪前期,唐代的政治格局究竟发生了何种根本性的变化,所以精力大都花在探寻从朝廷到地方的官制、军事和财政等方面变化的脉络,尤其是唐宪宗元和时代的朝廷政治以及中央与藩镇的关系。和十八年后的今天相比,那是一个很不相同的年代。学界对安史之乱后的唐帝国的研究远不如唐前期研究来得丰富,许多重大问题尚未被触及,具有开拓意义的综合研究尤其罕见。就我特别关注的政治史、制度史和财政史而言,当时最具原创性的论著仍主要出自日本学者之手,从日野开三郎、松井秀一、堀敏一、砺波护等前辈学人到年轻一代的妹尾达彦、高桥继男和渡边孝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虽然不出数年工夫,中国学界的研究就呈现出了后来居上之势,但在那一刻仍显得较为薄弱,比较重要的是张国刚的藩镇研究,袁刚的唐后期中枢体制研究和陈明光、吴丽娱、李锦绣等的财政史研究。西方学界的情况与此类似,主要贡献还是来自于杜希德(Denis C. Twitchett)、查尔斯·彼得森(Charles Peterson)和麦大维(David McMullen)等人的论著。如今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研究对象的唐代墓志,那时也只有很少数的学者有意识地加以利用。在这个意义上我的唐后期政治史研究也算是一种充满勇气的冒险。
之所以会选择9世纪前期的唐宪宗时代作为博士论文的课题,回想起来,原因至少有如下几个:首先,我对所谓盛世的唐前期的兴趣远不如对纷乱多变的后期来得大,这一倾向既出于史学的考虑也有个人的倾向。从史学角度而言,我觉得中国只有到了9世纪,保存下来的文献资料才开始具有足够的多样性,让研究者能聆听到多种声音,窥探到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我个人也更留意复杂而多变的现象和人物,唐代前期的很多人事往往被官方粉饰性的史撰文字所左右,面目显得单一而刻板,后期的特殊境况使人物与事件的复杂性能在各种书写中得到更多的呈现,也更能使人看到历史的种种潜流如何在回环激荡中冲出峡口,酿成巨潮。其次,唐后期朝廷的政治生命力之强是个难以用史学界惯常接受的论述框架来解释的现象。在这个问题上日野开三郎的论述对我最有启发,他是唯一能从积极角度去看待唐后期唐廷自我调节能力的史家,也是唯一能在陈寅恪之外提供一个唐后期由中兴到最终崩溃的解释框架的史家。我那时希望能在重新检验他的分析的基础上对唐后期的变化作出综合性的解释。
除了以上两个重要理由之外,我的选题也和我被西方中古史的研究吸引有关,特别是约瑟夫·斯特雷耶(Joseph Strayer)、约翰·鲍德温(John W. Baldwin) 和威廉·切斯特·乔丹(William Chester Jordan)为代表的美国学界对欧洲中古盛期(High Middle Ages)的三位法国重要君王的详尽研究。其中最让我钦佩的是斯特雷耶对美男子菲律普(Philip the Fair)的研究,他能在直接有关美男子菲律普影响法国宫廷政治的材料几乎付之阙如的情况下,通过对宫廷各种重要职位的人选、职能的精细分析,巧妙得出美男子菲律普才是掌控全局之人的结论,否定了此前学界认为美男子菲律普只是个傀儡的流行看法。这让我在中国制度史研究之外看到了一个不同的境界。我当时感觉包括宪宗在内的唐后期君主和美男子菲律普的情况相当接近,也就是他们对帝国的政治决策究竟有多大作用,仅仅依靠简单的史学逻辑来分析是难以获得有深度的认知的,而若处理不好这一问题,对整个唐后期政治的理解就会产生很大的偏差。
在本书收入的文字里,直接来自当年博士论文的只有《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原名《从西川和浙西事件看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篇,是根据博论的一节扩充而成,基本呈现了当时的视角和分析手法。另一篇与博士论文有关联的文章是《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其中主要看法虽来自于博论中有关宦官体制的部分,真正写成更为全面的论述则是在十年之后了。在《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之前,几乎没有史家从藩镇领导层的认知和立场去看待藩镇和朝廷的冲突,也没有史家对这两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做过分析。我的出发点不只是要说明元和初年的这两个事件对宪宗建立其政治模式的关键性影响,还想提醒学界宪宗在处理这两个事件中树立起来的个人威望为元和时代朝廷日益占据政治制高点带来了无形的帮助。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势”在古代政治中的作用甚少为研究者重视,我的看法间接受到罗志田分析民国北伐胜利的舆论因素的启发。但我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这两个例子说明新的政治史不再只是关于人物和事件的历史,更是关于行动中的人或群体对权威和合法性的不同认知的历史,这种不同的认知以及导致的政治行为的错位常常是冲突的根源所在,这一认识在史学上的意义要比解释具体事件深远得多。当下史学颇为流行地方视角,但我的文章则和这一取径有颇大的差异,倒不是因为我觉得这种视角没有价值,而是我感觉唐代的资料尚未丰富到让我有信心完全采用这种视角。至于现在有些学者全然不顾历史书写的内在局限和唐代地方社会的复杂性,将来自唐代地方的暴力抗拒都视为被压抑的地方声音的宣泄,并由此做出价值判断,结果是历史分寸感的丧失。
也许因为这篇文章隐含的“颠覆”倾向,2002年在《唐研究》刊出以来影响了一些年轻的唐史学人,她(他)们的研究也支持了我的整体判断。但我仍感觉文章的口吻过于正面,对元和时代政治的走向显得过度积极,缺乏必要的反讽。有趣的是,文章发表整整十年后,五方新出土的墓志意外地从完全不同的方向有力地支持了我当年对刘辟事件的分析,于是我又撰写了《从新出墓志再论9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但此刻的文字已尽量褪去当年那种正面的色调,更希望呈现历史那灰色的面相。
回顾写博士论文的历程,记忆犹新的是,《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所引发的那些问题,不仅占据了我不少思考的时光,也逐渐使我意识到唐代中后期的士大夫有独特的政治评价话语体系,以往被唐研究领域学者不假思索采用作历史证据的许多文字,包括对政事、财政、军事、外交乃至社会现实和往昔历史的种种叙述和议论,都需要更符合历史语境的文本解读,或者说需要透过一层滤镜,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其史学上的利用价值。这就影响到博士论文涉及的许多方面,但由于原先设定的范围和时间的限定,使我不得不按既有的史学路数继续沿政治史和制度史的方向推进,虽然读过我的博士论文的学界同行大都认为它对整体了解中晚唐政治和社会有实质的贡献,我本人却并不满意。当时我已开始将自己定位成一个后现代的经验主义历史学者(A post�瞞odern empiricist historian),乍听起来这个定位充满矛盾,其实我想做到的是在解读唐代书写时,除了对相关的史实做尽可能严格的考辨,还需不断反省潜藏在这些书写里的修辞意向和话外之音、书写者与书写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我个人的史学立场,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盲目的实证主义倾向。所以在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始终感觉对很多书写的性质的辨析和历史现象的阐释仍带有简单的实证倾向,揭示出来的历史图景也不够丰富。尽管若干年后,我以博士论文为基础,将之扩充成为一部关于8到9世纪唐帝国政治变化的英文书稿,但那已经不太能代表我的史学思考和旨趣,这也是我为何迟迟不愿寻求那一部书稿出版机会的主要原因。若要对唐后期有一种全局性的洞察,首先就需要对唐五代的各种书写作更系统的批判性解读,然后才能确立起符合当下史学要求的叙述。这项工作也应该以充分阐释清流文化这样的现象作为前提,但如此一来,研究涉及的范围更大,要讨论的问题也更错综复杂,几乎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以碎片化的局部研究来达到目的。对我这样一个意志力薄弱而学术写作能力又差的人来说,真可谓是 mission impossible。从学术生涯的角度来说,这种不切实际的固执是非常不明智的,不仅我个人为此付出代价,也让对我寄予希望的师长同行承担了很多压力;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一过程反而使我对未来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也使我更能体会史学研究的终极乐趣。
另一件幸运的事是,在此前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中,我已注意并讨论了唐代政治理念和运作中一个特有的现象,就是作为个人的皇帝和作为一种制度的皇帝之间的重要区别。一般研究帝制中国时,学者习惯于区分作为个人的皇帝和通过官僚系统体现的朝廷(或皇帝)的权威,往往将前者意义上的君主私人意志视为很多内廷机构权力膨胀的根源,同时习惯于将后者看作正常情况下比较符合传统政治理性的权力运用。这种区分也被广泛用于解释唐后期政治体制的种种现象。这一认知最大的问题在于未能认识到制度化的皇帝权威的巨大象征意义和积极作用,而这在我看来才是唐后期政治局面得以维持的秘诀之一。正是在面对来自各方的挑战和重重危机之时,以唐德宗和宪宗为代表的君主认识到通过中央官僚系统传达的朝廷权威已不足以产生预期的效应,原因是中央官僚系统和挑战的主要来源——地方藩镇体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仅仅依靠这一种政治权威的传递方式,一旦受到对方的抗拒,朝廷就会陷入被动的状态,这种被动甚至会引发更大的政治危机。同时从行政有效性的角度而言,在瞬息万变的政治局面下,唐代官僚体制的复杂运作过程和等级观念也很容易使其丧失必要的灵活性和权威的有效性,因此需要在这之外建立一种新的权威体制来加以弥补。建中四年(783)熟悉政治情况的陆贽就曾给德宗如下建议:
至于君人有大柄,立国有大权,得之必强,失之必弱,是则历代不易,百王所同。夫君人之柄,在明其德威;立国之权,在审其轻重。德与威不可偏废也,轻与重不可倒持也。蓄威以昭德,偏废则危;居重以驭轻,倒持则悖。恃威则德丧于身,取败之道也;失重则轻移诸己,启祸之门也。陛下天锡勇智,志期削平,忿兹昏迷,整旅奋伐,海内震叠,莫敢宁居,此诚英主拨乱拯物,不得已而用之。然威武四加,非谓蓄矣。所可兢兢保惜,慎守而不失者,唯居重驭轻之权耳。陛下又果于成务,急于应机,竭国以奉军,顷中以资外,倒持之势,今又似焉。
陆贽撰,王素点校《陆贽集》卷十一,中华书局,2006年,335页。
陆贽正是察觉到了德宗统治初期内轻外重的失衡现象,才提醒德宗要牢牢掌握“居重驭轻之权”。在当时的现实环境中,恐怕只有依靠皇帝权威这面旗帜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德宗后来的体制改造正是沿着这一思路进行。
首先在8世纪的最后二十年内,出现了一个以制度化皇帝权威为核心的新政治秩序,代表这一政治秩序的是严格意义上的内廷权力系统,和外朝官僚体系之间呈现平行运行的局面,双方各自的职能根据新的情势作出相应的调整,两者的权力平衡最终要靠皇帝来维系。这一新模式既不同于学界普遍接受的所谓南衙北司之争,也不同于当时有学者提出的所谓新三头中枢体制。内廷的权力机构,无论是内诸司使还是学士院,代表的主要是制度化的皇帝权威而非皇帝的私人意志。所谓制度化的皇帝权威,是指这种权威看似直接来自皇帝本人,实则必须通过制度化的内廷机构来彰显,而不是任由皇帝的私人意志来左右。但是相较于外廷官僚系统体现的朝廷权威来说,内廷机构象征的皇帝权威又显得直接而个人化,形成一种特殊的威力。这一体制既然围绕皇帝权威而展开,势必对皇帝的统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一体制要能成功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皇帝能理解和遵守这一体制要求的权力分配规则,也取决于皇帝在内外廷之间的政治仲裁能力。这一体制的灵活运用可以使朝廷多一层保障,在其自身和地方挑战者之间提供一种政治运作空间,既便于维持政治底线也便于妥协。
这一体制从诞生到成熟,其间颇为曲折,但变化的大致方向是清晰的,只是具体过程充满了不可预知性的因素。在相应机构的设立和运作上,既有在来自外部种种压力下的仓促抉择,也有君主个人性格意志的烙印,唐帝国内部各种政治势力对这一体制的认知和应对也因不同时空状态而变化。比如德宗既自信又敏感的性格,加上他统治初期与藩镇的大规模冲突所带来的阴影,使得他在统治后期,更倾向一种“内敛”的统治模式,倚重以少数亲信为核心、以内廷为决策场所的政治运作,这一偏向造成平行系统的失衡,最终导致了所谓的“二王事件”,引发外朝的普遍不满。这种向内廷过度倾斜的情况随即在宪宗时代得到了纠正,朝廷大政的宰相负责制、学士院秩序的建立和知枢密地位的确立都是重新调整决策系统的关键步骤。这些调整使内外廷权力更为均衡,但总体而言,德宗所做的是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权力重组,一种新型的君主独裁。伴随着这一体制出现的是制度化的宦官权威。《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一文集中论述的就是9世纪前期的这一变化。对于以往的唐史研究来说,唐后期的宦官制度化和宦官权力的膨胀似乎已经有了现成的解释,也就是将之视作在皇权衰退时代政治紊乱的结果,这似乎和大家印象中宦官操纵皇帝人选等现象能很容易联系到一起。但这些看法不仅常陷于史学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也缺乏历史现场感,甚至和史料中的大量描述相违背。关键原因是缺乏历史的想象力,未能将宦官机构的权力增长及其合法性和中晚唐体制化的皇帝权威对应起来考虑,同时简单地将唐后期宦官权力的增长看作一个线性发展的过程。本人主张将唐后期宦官的政治权力的内涵作出更精确的界定,并将这种权力置于更为复杂的历史境遇之中加以解释。制度化的宦官系统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皇帝个人宠信而骤然掌控朝野大权的权阉现象,这一现象在安史之乱后曾频繁出现,如李辅国、程元振、鱼朝恩等等,但在德宗之后,即便有,比如宪宗时期的吐突承璀,也只是昙花一现,取而代之的是像梁守谦和刘弘规这样的凭借多年政治贡献和行政服务而登上权力巅峰的宦官官僚。德宗时期出现的这一根本性变化使宦官体制能更有效地起到维护皇帝乃至朝廷权威的作用;二是在此过程中,作为皇帝权威的物质性体现的宦官机构,更加具有了政治的正当性,也逐渐产生出强烈的群体意识,进而与难以适应这种变化的皇帝产生冲突。
以上大体是我撰写博士论文时形成的对唐后期政治模式的基本看法,我之所以觉得这是件幸运的事,是因这些看法促使我改弦更张,从另一个角度去重新看待唐代中后期的政治文化精英的形成和意义。最初我被《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所吸引,除了关心唐后期政治人物的身份背景之外,也和当时西方宋史界对唐宋社会阶层流动的热烈讨论有关。可是我深感西方宋史界的分析并没有建立在对中晚唐的深入了解上,如迄今仍有不小影响的郝若贝(Robert Hartwell)对唐至明中叶的社会精英变化的论说,将唐后期整个上层统治集团界定为所谓的“贵族”(aristocracy)。这一论说基本是以宋代成熟期的某些现象为出发点,用化约的方式制造出唐代的某种理想形态,将两者加以比较以确定变化的特性,并且找寻导向宋代这些现象的唐代元素,这是一种典型的后见之明。这一模式显然受到内藤湖南学说的引导,同时也渗入西方社会学对传统中国的社会精英的理解,实际上简化了唐代复杂的变化过程,尤其忽视中晚唐变化的丰富性和重要性,以至于从8世纪后期到10世纪前期的历史成了印证宋代某些特点的历史注脚。清流群体就是一个在此种视角下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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