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阐述基本知识 夯实学生基础
★触摸学术前沿 拓展学生视野
★注重实务训练 提高学生能力
★设计课后习作 启迪学生思考
★配备电子课件 方便教师授课
内容简介
《法理学进阶》主要是在《法理学初阶》阐述法学、法律和法治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关于法律的基本原理。《法理学进阶》的基本结构,就是由抽象到具体、有形而上到形而下逐步展开,依次论述法律本体论、法律价值论、法律方法论和法律社会论,各编章节内容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构成了一个法律系统。 本次新版主要在原版的内容基础上,进行细致改造,增加了新的内容,删改了一些旧内容,并特别根据现有的教学特点更新了课后习题及案例。
作者简介
付子堂,1965年生,现为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副书记、西南政法大学校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包括现代法理学、法律社会学以及科技与法律问题。
目录
导论
第一编法律本体论
第一章法律与意志
第一节现代法律的意志基础
第二节经典作家论法律与意志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法律权利
第二节法律义务
第三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第三章法律与利益
第一节利益与法律概说
第二节法律的利益调控机制
第三节法律对利益关系的处理
第四章法律功能
第一节法律功能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功能的分类
第三节法律功能的实现
第二编法律价值论
第五章法律价值
第一节价值与法律价值
第二节法律价值体系与法律价值冲突
第六章法律与正义
第一节正义释义
第二节关于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
第三节作为法律价值的正义
第四节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第七章法律与人权
第一节人权释义
第二节法律的自由价值
第三节法律的平等价值
第四节法律的人权价值
第八章法律与幸福
第一节幸福释义
第二节作为法律价值的幸福
第九章法律与秩序
第一节秩序与社会秩序
第二节法律秩序
第三节法律的秩序价值
第三编法律方法论
第十章法律方法
第一节法律方法释义
第二节法律方法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第十一章法律解释
第一节法律解释概述
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节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十二章法律推理
第一节法律推理概述
第二节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
第三节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
第十三章法律论证
第一节法律论证概述
第二节法律论证的基本方法
第三节法律论证的司法过程
第四编法律社会论
第十四章法律与社会
第一节社会释义
第二节法律以社会为基础
第三节通过法律控制社会
第四节法律与社会建设
第十五章法律与经济
第一节经济释义
第二节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第三节当代中国法律与市场经济
第十六章法律与政治
第一节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第二节法律与国家的关系
第三节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
第四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
第十七章法律与文化
第一节文化与法律文化
第二节法律与道德
第三节法律与宗教
第十八章法律与科技
第一节科学技术释义
第二节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第三节法律对科学技术的作用
第四节网络社会的法律新问题
第十九章法律与生态文明
第一节生态文明释义
第二节生态法治基本原则
第三节生态法治基本制度
第二十章法律与全球化
第一节全球化释义
第二节法律全球化
第三节法律本土化与法律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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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精彩书摘
《法理学进阶(第五版)》:
对权利本位较为全面的概括包括:(1)它是“法以(应当以)权利为起点、轴心或重心”的简称;(2)它概括地表述了以权利为重心的现代法律制度特征;(3)它表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特殊关系;(4)它代表了一种平等、横向的利益关系;(5)它反映了法律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历史演进。
与“权利本位论”相反,有人提出了“义务重心论”。“义务重心论”是指法律作为社会控制、规范手段,主要通过义务性规范来实现自己试图达到的目的。从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上看,法律对社会关系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违反义务者的行为矫正来实现的。“义务重心论”提出的理由有:(1)禁忌、义务的出现和发展,是人类社会有序化的标志。(2)人类最初的法律规则主要由义务性规范构成。(3)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中,义务是第一性的。从实效上讲,义务更重要,法律的重心在于约束,权利要以义务来保障。法律首先要稳定秩序,为此必须平均分配义务,由于义务以明确的语义指明人们必须为的事项和不为的禁区,因此,它为人们遵守、执行法律提供比权利更多的信息。
有人既不赞成“权利本位论”,亦不认可“义务重心论”,而主张“权利义务并重论”。
从当今世界法学状况看,权利义务关系问题,不是讨论热点,而且在西方有较为一致的看法。当今世界是一个权利时代,对权利的研究分析为学者所普遍关注。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问题在实践中并不突出。近代西方的工业革命和政治改革已完成了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化,近几十年又已实现或正在实现个人权利本位向“个人、社会权利本位”的转变。中国的情况不同,法学界提出了权利本位论、义务重心论和权利义务并重论三种主要观点,并引起广泛热烈的争论。它们在各自领域、层面上都有正确的成分,但是,面对当前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实际状况,哪一种观点更能符合现实需要呢?——权利本位论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中国社会有两个方面的重要现实支持了权利本位。一是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因为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主要是设定权利和保障权利。二是人权受到国家、社会的普遍关注。法律权利就是人权在法律中的表现。虽然人权并不能完全转化为法律权利,但重视法律权利无疑反映了对人权的尊重。加之,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权利地位的考虑,从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和发展目标的要求来看,权利本位是值得倡导的。
……
前言/序言
总序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重视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以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并使高质量的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而且特别强调教材应当“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教材是课程及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在校大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教材的编写过程本身,有利于及时反映社会状况的最新变化和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有利于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增强科研能力。这都是对教学与科研的反思和总结。通过教材的编写,还可以促使教师总结教育教学规律,了解学生的知识需求,培养热爱教学和关爱学生的教育情怀,实现教师、教材与学生三者的有机联结与良性互动。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等法学教育是国家法治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大众化的快速推进,引发了人们对法学教育质量的疑虑,进而促使法学教育工作者深刻思索如何改革法学教学方式、如何完善法学课程体系等问题。法学教育必须适应法律职业对“法律人”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而法学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又必须以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建设为基础。如果说法学核心课程的确立,是对我国法学教育历史经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对养成法治思维方式所需基本知识体系的科学总结;那么,编撰高质量的法学核心课程配套教材,就是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中共中央西南局、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与重庆市共建的管理模式。“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在全国政法院校中率先开办法学及哲学、国际共运史3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招生人数占全国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全国首批刑事侦查专业本科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全国首批试点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全部3种类型。
2012年10月24日,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共建西南政法大学协议,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共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讲话中指出:“西南政法大学办学历史悠久,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众多优秀人才,推动了国家的法制昌明,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
2015年4月18日,中国法学会会长、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乐泉强调:“久负盛名的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培养出了一大批政法战线的重要骨干,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过65年的建设,学校正在努力发展成为以法学为主,法学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学校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东盟国家等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一些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高水平大学应当有高水平的教材。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法学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南政法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及本科教材建设,不仅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的中青年学者,而且逐步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材风格。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的变化,学校做出积极反应,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方面,做出了更大的努力。学校在总结已有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国内外其他法学教材的长处,与法律出版社合作,编写出版这套“高等学校法学核心课程教材系列”,以践行我校法学教育理论性与实践性充分结合的办学理念,并积极努力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事业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套教材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为宗旨,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适应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历史性跨越的新常态,准确把握现代法治精神,在吸纳国内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树立精品意识与创新观念,按国家级规划教材的高标准致力于打造符合国家精品课程要求的品牌教材。为了确保编写质量,我校通过专家论证,由教材委员会遴选高水平教师主持本套教材的编写和修订任务。我们对本套教材的特色要求是:通过对基本知识点的重点阐述,保证学生掌握基础理论;通过对学术前沿问题的介绍,拓展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通过对基本技能训练的指导,提高学生处理法律事务和应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能力;通过课后作业的问题设计,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逐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本套教材主要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用书,也可供报考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复习备考使用。
西南政法大学教材委员会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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