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本书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本书作为培训专用图书,将课程要点及考查重点全面总结,帮助考生掌握相关知识点。
作者简介
赵宏,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讲授中国宪法、中国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德国公法。其理论功底深厚,深谙考试规律。授课重点突出,思路清晰,针对性极强。擅长比较、总结行政法各部分相关理论、知识点,强调将法理、法条与案例有机结合,帮助学员深刻领会行政法精神,切实掌握考试要决,提高应试能力。授课风格清新流畅,深受学员一致好评
目录
第一章 行政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第二章 行政行为理论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基本分类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章 公务员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总则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许可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与设定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程序
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检查
第五节 行政许可案件的审理
第六章 行政强制法
第一节 行政强制的类型与设定
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和程序
第三节 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七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及主要原则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方式
第三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第四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救济
第五节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
第八章 行政复议法
第一节 行政复议范围
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与复议机关
第三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与审理
第五节 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
第九章 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三节 行政诉讼当事人
第四节 起诉与受理
第五节 证据制度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七节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与原则
第八节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
第九节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
第十节 行政诉讼的二审与再审程序
第十一节 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
第十章 国家赔偿法
第一节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
第二节 行政赔偿
第三节 刑事赔偿
第四节 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精彩书摘
《法大司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册)》: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第16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第17条除本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知识讲解)
1.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设定一样,区分为创设权与规定权。所谓创设权,是指上位法没有设定行政许可,下位法新创设出某种行政许可,即“上无而新设”。所谓规定权,是指上位法已经创设出某种行政许可,下位法加以具体规范,即“上有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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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法大司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册)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