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部分。本書緊扣司法考試大綱,體係完整,編排得當,重點突齣。全書滲透著參編教師多年的教學經驗,體現著對司法考試規律和應考學科知識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同時適應備考人員的學習方式、學習習慣等特點。本書作為培訓專用圖書,將課程要點及考查重點全麵總結,幫助考生掌握相關知識點。
作者簡介
趙宏,工作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講授中國憲法、中國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國傢賠償法、德國公法。其理論功底深厚,深諳考試規律。授課重點突齣,思路清晰,針對性極強。擅長比較、總結行政法各部分相關理論、知識點,強調將法理、法條與案例有機結閤,幫助學員深刻領會行政法精神,切實掌握考試要決,提高應試能力。授課風格清新流暢,深受學員一緻好評
目錄
第一章 行政法基礎理論
第一節 行政與行政法
第二節 行政法的法律淵源
第三節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行政組織與行政主體
第二章 行政行為理論
第一節 行政行為的概念和基本分類
第二節 抽象行政行為
第三節 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章 公務員法
第四章 行政處罰
第一節 行政處罰的總則
第二節 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
第三節 行政處罰的程序
第四節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章 行政許可
第一節 行政許可的適用範圍與設定
第二節 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
第三節 行政許可的程序
第四節 行政許可的監督與檢查
第五節 行政許可案件的審理
第六章 行政強製法
第一節 行政強製的類型與設定
第二節 行政強製措施的實施和程序
第三節 行政強製執行的程序
第七章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一節 政府信息公開的主管部門及主要原則
第二節 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與方式
第三節 政府信息公開的程序
第四節 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與救濟
第五節 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審理
第八章 行政復議法
第一節 行政復議範圍
第二節 行政復議的參加人與復議機關
第三節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第四節 行政復議的申請、受理與審理
第五節 行政復議的決定與執行
第九章 行政訴訟法
第一節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二節 行政訴訟的管轄
第三節 行政訴訟當事人
第四節 起訴與受理
第五節 證據製度
第六節 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
第七節 行政訴訟中的特殊製度與原則
第八節 行政訴訟的一審判決
第九節 行政訴訟的一審程序
第十節 行政訴訟的二審與再審程序
第十一節 法院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的執行
第十章 國傢賠償法
第一節 國傢賠償的構成要件與歸責原則
第二節 行政賠償
第三節 刑事賠償
第四節 國傢賠償的方式和標準
精彩書摘
《法大司考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本校生內部教材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三冊)》:
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傢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製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産經營和提供服務,不得限製其他地區的商品進入本地區市場。
第16條行政法規可以在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齣具體規定。
地方性法規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齣具體規定。規章可以在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範圍內,對實施該行政許可作齣具體規定。
法規、規章對實施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作齣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對行政許可條件作齣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
第17條除本法第14條、第15條規定的外,其他規範性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
(知識講解)
1.行政許可的設定和行政處罰的設定一樣,區分為創設權與規定權。所謂創設權,是指上位法沒有設定行政許可,下位法新創設齣某種行政許可,即“上無而新設”。所謂規定權,是指上位法已經創設齣某種行政許可,下位法加以具體規範,即“上有而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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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法大司考2016年國傢司法考試本校生內部教材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三冊)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