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建築業及相關領域的經濟、技術及管理工作人員 一本書帶你全麵理解和實操建築業“營改增”。
內容簡介
為瞭更好地貫徹國傢“營改增”政策,適應工程造價和財務等領域的變革,我們組織相關專傢對“營改增”政策進行研究解讀,特編製本書。
《建築業“營改增”實操手冊》內容分為建築業“營改增”概述、企業財務實操、造價文件編製、造價管理四大部分,分彆介紹“營改增”政策齣颱後的變革及工程實踐工作中的變化。附錄部分主要為北京地區“營改增”後工程造價計價文件匯編。
本書適用於建築業及相關領域的經濟、技術及管理工作人員,也可作為大中專院校培訓教材。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建築業 “營改增” 概述 1
第一節 稅收基礎知識1
一、我國的稅種分類 1
二、營業稅 3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 4
四、教育費附加與地方教育附加 5
第二節 增值稅基礎知識 6
一、增值稅簡介 6
二、納稅對象 7
三、相關手續 7
四、計稅方法 8
五、稅率與徵收率 9
六、增值稅與營業稅區彆 10
七、增值稅發票 11
第三節 建築業 “營改增”基本規定 12
一、建築服務稅目 12
二、稅率與徵收率 13
三、材料、機械設備除稅計算 14
四、納稅地點 15
五、申報時間 16
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17
七、建築行業 “營改增”過渡政策 18
第四節 “營改增”最新政策解讀 19
一、“營改增”政策解讀 19
二、財政部關於 “營改增”解釋 20
第五節 “營改增”對建築行業的影響 24
一、增值稅對建築行業的影響 24
二、增值稅對企業成本的影響 25
三、增值稅對企業管理的影響 27
四、增值稅對投標 (市場營銷)的影響 28
五、增值稅對集中采購的影響 29
六、增值稅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30
七、應對措施 30
第二章 企業財務實操 32
第一節 財務管理影響 32
一、“營改增”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32
二、企業財務管理的對策 33
第二節 建築企業財務管理製度 35
一、稅務部門和專業人員配置 35
二、劃清業務部門職責 36
三、崗位責任 36
第三節 企業財務風險 37
第四節 會計核算實例 42
一、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42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45
三、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營改增”期初留抵稅額的
會計處理46
四、增值稅稅控係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
稅額的會計處理 47
五、會計核算實例 48
第三章 造價文件編製 53
第一節 估算與概算編製影響 53
一、“營改增”對估算的影響 53
二、“營改增”對概預算編製的影響 54
三、“營改增”測算實例 54
第二節 工程造價構成與定額 56
一、工程造價構成 56
二、“營改增”後變化 58
三、預算定額構成 59
四、“營改增”後定額換算 61
第三節 工程計價 64
一、清單計價方式 64
二、“營改增”後計價費率 66
三、“營改增”後清單計價程序 67
四、“營改增”對不同類型建築的影響 69
第四節 “營改增”造價案例 69
第四章 造價管理 73
第一節 招投標與閤同管理 73
一、“營改增”招標文件的影響 73
二、“營改增”對投標報價的影響 74
三、“營改增”對閤同管理的影響及對策 76
第二節 造價管理實操 78
一、工程材料設備采購 78
二、甲供材料設備對策 79
三、分包造價管理 81
第三節 施工項目成本管理 83
一、施工項目成本管理概念 83
二、成本預測 83
三、成本決策85
四、成本計劃 85
五、成本控製 86
六、成本核算 88
七、成本分析 90
八、成本考核 92
第四節 造價信息化管理 92
一、大數據與雲計算 92
二、大數據在造價行業的應用93
三、造價管理信息化 95
四、工程造價管理信息化的幾項主要工作 97
五、工程造價管理前景展望 98
附錄 100
附錄A 關於建築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調整北京市建設
工程計價依據的實施意見 100
一、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100
二、實施依據100
三、費用組成內容 101
四、其他有關說明 101
附錄B 建築業 “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錶102
一、以 “元”為單位的要素價格 102
二、2012年 《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定額》 103
三、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計價依據———
預算定額》 110
四、2014年《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改造工程計價
依據———預算定額》114
五、稅金 115
精彩書摘
第一節 稅 收 基 礎 知 識
一、 我國的稅種分類
稅收種類簡稱 “稅種” (t a xt y p e), 是指一國稅收體係中的具體稅收種類, 是基本的課稅單元。 根據徵稅對象的不同可將稅收劃分成不同的種彆。 因此, 不同的徵稅對象是一個稅種區彆於另一個稅種的主要標誌, 稅種的名稱一般也以徵稅對象來命名。 例如, 對增值額課稅的稅種, 稱為增值稅; 對資源課稅的稅種, 稱為資源稅等。
構成稅種的主要因素有徵稅對象、 納稅人、 稅目、 稅率、 納稅環節、 納稅期限等。 這些要素有機地組閤在一起構成具體的稅種,各類稅種有機地組閤在一起構成一個國傢的稅收製度。 每個稅種都有其自身特定的功能和作用, 其存在依賴於一定的客觀經濟條件。目前我國稅收分為流轉稅、 所得稅、 資源稅、 財産稅、 行為稅五大類, 共19種。
我國的稅種分類標準主要包括如下幾種。
1 . 按課稅對象為標準分類
(1) 流轉稅: 以商品生産流轉額和非生産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是我國稅製結構中的主體稅類, 包括增值稅、 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等。
(2) 所得稅: 又稱收益稅, 是指以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是我國稅製結構中的主體稅類, 包括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等。
(3) 財産稅: 是指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産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包括遺産稅、 房産稅、 契稅、 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等。
(4) 行為稅: 是指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諸如城市維護建設稅、 印花稅等。
(5) 資源稅: 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類稅, 如資源稅、 土地增值稅、 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2 . 按稅收的計算依據為標準分類
(1) 從量稅: 是指以課稅對象的數量 (重量、 麵積、 件數) 為依據, 按固定稅額計徵的一類稅。 從量稅實行定額稅率, 具有計算簡便等優點。 如我國現行的資源稅、 車船稅和土地使用稅等。
(2) 從價稅: 是指以課稅對象的價格為依據, 按一定比例計徵的一類從價稅。 從價稅實行比例稅率和纍進稅率, 稅收負擔比較閤理。 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 營業稅、 關稅和各種所得稅等。
(3) 價內稅: 是指稅款在應稅商品價格內, 作為商品價格一個組成部分的一類稅。 如我國現行的消費稅、 營業稅和關稅等。
(4) 價外稅: 是指稅款不在商品價格之內, 不作為商品價格的一個組成部分的一類稅。 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 (目前商品的價稅閤一並不能否認增值稅的價外稅性質)。
3 . 按是否有單獨的課稅對象、 獨立徵收為標準分類
(1) 正稅: 指與其他稅種沒有連帶關係, 有特定的課稅對象,並按照規定稅率獨立徵收的稅。 徵收附加稅或地方附加, 要以正稅為依據。 我 國 現 行 各 個 稅 種, 如 增 值 稅、 營 業 稅、 農 業 稅 等 都 是正稅。
(2) 附加稅: 是指隨某種稅收按一定比例加徵的稅。 例如,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規定, 企業在按照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同時, 應當另按應納稅所得額的3%繳納地方所得稅。 該項繳納的地方所得稅, 就是附加稅。
4 . 按稅收徵收權限和收入支配權限為標準分類
(1) 中央稅: 是指由中央政府徵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徵收後全部劃歸中央政府所有並支配使用的一類稅。 如我國現行的關稅和消費稅等。 這類稅一般收入較大, 徵收範圍較廣。
(2) 地方稅: 是指由地方政府徵收和管理使用的一類稅。 如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 屠宰稅等。 這類稅一般收入穩定, 並與地方經濟利益關係密切。
(3) 共享稅: 是指稅收的管理權和使用權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擁有的一類稅。 如我國現行的增值稅和資源稅等。 這類稅直接涉及中央與地方的共同利益。
5 . 按稅收的形態為標準分類
(1) 實物稅: 是指納稅人以各種實物充當稅款繳納的一類稅。如農業稅。
(2) 貨幣稅: 是指納稅人以貨幣形式繳納的一類稅。 在現代社會中, 幾乎所有的稅種都是貨幣稅。
6 . 以管轄的對象為標準分類
(1) 國內稅收: 是指對本國經濟單位和公民個人徵收的各稅。
(2) 涉外稅種: 是指具有涉外關係的稅收。
7 . 按稅率的形式為標準分類
(1) 比例稅: 即對同一課稅對象, 不論數額多少, 均按同一比例徵稅的稅種。
(2) 纍進稅: 是指隨著課稅對象數額的增加而逐級提高稅率的稅種。 包括全額纍進稅率、 超額纍進稅率和超率纍進稅率。
(3) 定 額 稅: 是 指 對 每 一 單 位 的 課 稅 對 象 按 固 定 稅 額 徵 稅 的稅種。
8 . 按徵收管理的分工體係為標準分類
(1) 工商稅類: 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以從事工業、 商業和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的各稅種的總稱, 是我國現行稅製的主體部分, 具 體 包 括 增 值 稅、 消 費 稅、 營 業 稅、 資 源 稅、 企 業 所 得稅等。
(2) 關稅類: 由海關負責徵收, 是對進齣境的貨物、 物品徵收的稅種的總稱, 主要指進齣口關稅, 以及對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的進口稅。
二、 營業稅
營業稅 (B u s i n e s st a x), 是流轉稅製中的一個稅種, 其課稅範圍和納稅依據可以是商品生産、 商品流通、 轉讓無形資産、 銷售不動産、 提供應稅勞務或服務等的營業額, 特殊情況下也有不計價值而按商品流通數量或者服務次數等計稅的。 營業稅涉及範圍廣, 因而稅源充足; 且以營業額作為課稅對象, 實行簡單的比例稅率, 稅收收入不受納稅人營運成本、 費用高低的影響, 納稅人難於轉嫁稅負, 使計稅和徵收方法簡便直接, 極具直接稅的特徵。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 轉讓無形資産或銷售不動産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商品與勞務稅。與其他商品勞務稅相比, 營業稅具有以下特點。
(1) 一般以營業額全額為計稅依據。
(2) 營業稅屬傳統商品勞務稅, 計稅依據為營業額全額, 稅額不受成本、 費用高低影響, 對於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 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 營業稅實行普遍徵收, 現行營業稅徵稅範圍為增值稅徵稅範圍之外的所有經營業務, 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一般較低。 但由於各種經營業務盈利水平不同, 因此, 在稅率設計中, 一般實行同一行業同一稅率, 不同行業不同稅率, 以體現公平稅負、 鼓勵平等競爭的政策。
(4) 計算簡便, 便於徵管。 由於營業稅一般以營業收入額全額為計稅依據, 實行比例稅率, 稅款隨營業收入額的實現而實現, 因此, 計徵簡便, 有利於節省徵收費用。
在商品的生産和流通中, 在最終到達商品的消費者和使用者手中之前, 其所經過的環節越多, 各環節所纍計的營業額也越多, 這就使按營業額計收的營業稅有可能成為商品成本的主要增長因素。所以, 在不同國傢或同一國傢不同的曆史時期, 營業稅的課稅範圍是有所不同或有所變動的。 我國自2 0 1 6年5月1日起, 建築行業全麵施行 “營改增”, 營業稅也將逐漸退齣曆史舞颱。
三、 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 (簡稱城建稅), 是我國為瞭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 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 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個稅種。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産品稅、增值稅、 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分彆與産品稅、 增值稅、 營業稅同時繳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主要特點如下。
(1) 稅款專款專用, 具有受益稅性質。 按照財政的一般性要求,稅收及其他政府收入應當納入國傢預算, 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其用途,並不規定各個稅種收入的具體使用範圍和方嚮, 否則也就無所謂國傢預算。 但是作為例外, 也有個彆稅種事先明確規定使用範圍與方嚮, 稅款的繳納與受益更直接地聯係起來, 我們通常稱其為受益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 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 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2) 屬於一種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 沒有獨立的徵稅對象或稅基, 而是以增值稅、 消費稅、 營業稅 “三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 隨 “三稅” 同時附徵, 本質上屬於一種附加稅。
(3) 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一般來說, 城鎮規模越大, 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就越多。 與此相適應, 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 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 建製鎮的, 稅 率 為 5%; 納 稅 人 所 在 地 為 以 上 兩 地 以 外 的, 稅 率 為1%。 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 差彆設置稅率的辦法, 較好地照顧瞭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4) 徵收範圍較廣。 鑒於增值稅、 消費稅、 營業稅在我國現行稅製中屬於主體稅種, 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 原則上講,隻要繳納增值稅、 消費稅、 營業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這也就等於說, 除瞭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 任何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徵稅範圍是比較廣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公式為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適用稅率
……
前言/序言
2016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剋強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齣,今年全麵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産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齣曆史舞颱,增值稅製度將更加規範。這是自1994年分稅製改革以來,財稅體製的又一次深刻變革。
迴顧“營改增”實施曆史,可以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部分行業部分地區。
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實施瞭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營改增”試點由上海市分4批次擴大至北京、江蘇、安徽、福建、廣東、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階段:部分行業全國範圍。
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試點推嚮全國,同時將廣播影視服務納入試點範圍;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業和郵政業在全國範圍實施“營改增”試點;2014年6月1日,電信業在全國範圍實施“營改增”試點。
第三階段:所有行業。
從2016年5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産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隻減不增。
全麵實施“營改增”,一方麵實現瞭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基本消除瞭重復徵稅,打通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瞭社會分工協作,有力地支持瞭服務業發展和製造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麵將不動産納入抵扣範圍,比較完整地實現瞭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製度,有利於擴大企業投資,增強企業經營活力,有利於完善和延伸第二、第三産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第二、第三産業融閤發展。此外,“營改增”還有利於增加就業崗位,有利於建立貨物和勞務領域的增值稅齣口退稅製度,全麵改善我國的齣口稅收環境。
建築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主導産業之一,進行“營改增”勢在必行,同時也是改革的重點行業之一。但由於建築業擁有建設周期長、耗費資金大、生産環節煩瑣、流轉環節多等特點,因此“營改增”將麵臨諸多的問題和睏難。
考慮到工程造價人員財務知識不足的實際情況,本書從“營改增”基礎知識開始闡述,係統講述“營改增”中涉及的稅務、財務知識,使讀者對“營改增”政策有更深刻的理解。同時對於財務工作者而言,我們介紹瞭工程造價基礎知識,以及“營改增”具體操作流程,以便於對工程經濟狀況整體把握。學習過程中應注意與實際工作相聯係,並與傳統工作方式進行對比,深刻認識“營改增”給工作帶來的影響,並適應公司的改革要求。
本書的特點是側重於從基本知識入手,深入淺齣,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嚴謹、乾澀的原理和政策,使讀者輕鬆學到知識,熟練運用到工作當中。對於現代社會而言,學無止境是我們在工作當中始終堅持的信念,隻有通過不斷的學習纔能麵對日益激烈的競爭,纔能在工作中立於不敗之地。
在編製過程中,因時間倉促,錯誤在所難免,如有不妥之處敬請讀者提齣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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