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雙色印刷 書課閤一 司考名師 智能學習係統 大數據分析,掃碼聽課 專題框架 命題點撥 真題索引 知識詳解。
作者簡介
北京萬國學校,中國法律界的黃埔軍校,是目前中國*大的法律教育培訓基地。專注於司法考試培訓20年,獲得北京教育係統4A評級(隻有成立10年以上、0投訴的學校纔能得此評級)。在全國擁有34所直營學校61所加盟學校,覆蓋全國。萬國追求專業化的發展道路,不斷創造著行業的標準。萬國的係列課程、師資與圖書已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作為社會辦學的知名品*,萬國在國內高端法律培訓市場迅速崛起,成為司法考試培訓領域的卓越品牌。
目錄
微課索引 / 1
專題一 國際公法導論 / 3
專題二
國際法主體與國際法律責任 / 10
第一節 國際法主體 / 11
第二節 國際責任 / 19
專題三 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 24
第一節 領 土 / 25
第二節 海洋法 / 30
第三節 空間法 / 40
第四節 國際環境保護法 / 43
專題四 國際法上的個人 / 47
第一節 國 籍 / 48
第二節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 50
第三節 引渡和庇護 / 56
第四節 國際人權法 / 60
專題五
外交關係法與領事關係法 / 63
第一節 外交關係法與領事關係法概述 / 64
第二節 外交關係法 / 65
第三節 領事關係法 / 72
專題六 條約法 / 76
第一節 條約法概述 / 77
第二節 條約的效力 / 81
第三節 條約的解釋和修訂 / 83
專題七 國際爭端解決 / 88
專題八 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 97
第一節 概 述 / 98
第二節 對作戰手段的限製和對戰時平民及
戰爭受難者的保護 / 100
第三節 戰爭犯罪 / 102
專題九 國際經濟法導論 / 106
專題十 國際貨物買賣 / 109
第一節 國際貿易術語 / 110
第二節 《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116
專題十一 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 128
第一節 國際貨物運輸 / 129
第二節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 141
專題十二 國際貿易支付 / 148
第一節 匯付與托收 / 149
第二節 信用證 / 152
專題十三 對外貿易管理製度 / 160
第一節 我國的對外貿易法 / 161
第二節 貿易救濟措施 / 162
專題十四 世界貿易組織 / 170
第一節 世界貿易組織(WTO)概述 / 171
第二節 WTO主要法律製度 / 174
專題十五
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製度 / 181
第一節 知識産權的國際保護 / 182
第二節 國際投資法 / 189
第三節 國際融資法 / 193
第四節 國際稅法 / 196
專題十六 國際私法總論 / 200
第一節 國際私法概述 / 201
第二節 國際私法的主體 / 202
專題十七
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 206
第一節 法律衝突 / 206
第二節 衝突規範 / 208
第三節 準據法 / 210
專題十八
適用衝突規範的製度 / 213
專題十九
國際民商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 221
專題二十
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 238
第一節 國際民商事爭議概述 / 239
第二節 國際商事仲裁 / 239
第三節 國際民事訴訟 / 245
專題二十一
國際司法協助與區際司法協助 / 251
第一節 國際司法協助 / 252
第二節 區際司法協助 / 260
精彩書摘
第二節 國際責任
一、國傢不法行為的構成
(一)行為可歸因於國傢
所謂可歸因於國傢,即指該行為可以視為國傢行為。以下幾類行為可歸因於國傢:
1.國傢機關的行為。這裏“國傢機關”,從類彆上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機關和軍隊;從級彆上看,既包括中央機關,也包括地方機關。
2.經授權行使政府權力的其他實體的行為。
3.實際上代錶國傢行事的人的行為,如一國外交代錶在外國執行公務的行為。
4.彆國或國際組織交與一國支配的機關的行為。注意:該行為被視為支配國的行為。
例:甲國將其某機械化工兵營交與乙國支配。在乙國指揮下,該工兵營在丙國某山榖地帶大量布雷,導緻丙國平民傷亡。對該工兵營的行為應由哪國承擔責任?
5.上述可歸因於國傢行為的國傢機關或授權人員的越權或不法行為。
例:科特曾是甲國駐乙國外交官,其任職期間多次通過個人渠道將甲國某先進武器賣給乙國反政府武裝,後被乙國偵查機關發現。乙國政府就此嚮甲國提齣強烈抗議,並要求甲國政府承擔因此導緻的一係列後果。甲國政府則聲明,科特的行為屬於越權,並非受到本國政府的指示,並且科特已被甲國召迴,將在甲國受到審判,因此甲國並不承擔相關責任。甲國是否可以免責?
6.組成新國傢的叛亂運動機關的行為。注意:該行為應被視為新國傢的行為。
根據國際法,在一國領土或其管理下的任何領土內的叛亂運動機關的行為,不應視為該國的國傢行為。但隨著事態的發展,當叛亂或革命起義導緻形成一個國傢的新政府時,其行為應視為該新政府所代錶的國傢的行為;當叛亂或革命起義導緻在原國傢一部分領土上組成一個新國傢時,其行為被視為該新國傢的行為。
因此,叛亂運動機關的行為能否被認定為國傢行為,關鍵看是否形成新政府或組成新國傢。
例:甲國內部發生叛亂,叛亂組織在叛亂期間大量掠奪外國僑民財産。(1)甲國政府是否應對此承擔國傢責任?(2)後來,叛亂組織完全奪取甲國政權,成立瞭新的“半島共和國”,則“半島共和國”是否應對掠奪僑民財産的行為負責?
實戰貼士
原則上,非代錶國傢行事的人的行為不是國傢行為,國傢不承擔責任。但是,國傢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和外交使節由於其在對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及其享有的在外國的特權與豁免,對於他們在外國以私人身份進行的不法行為,國傢一般要承擔責任,除非有特殊說明。
(二)行為違背國際義務
這裏的國際義務包括國傢根據國際條約、國際習慣或其他國際法淵源所應承擔的義務。該義務應當是現行有效的義務。具體分為兩種情形:(1)國傢違背一般國際義務,被稱為國際不法行為;(2)國傢違背對保護國際社會根本利益至關重要的國際義務,被稱為國際罪行。
(三)排除行為不法性的情況(免責情形)
1.受害國同意。注意:受害國同意可以免除加害國行為的不法性,前提是加害國的行為沒有違反國際強行法。如果加害國的行為本身已違反國際強行法,即使其事先得到受害國同意,加害國也不能免責。
實戰貼士
一國不符閤該國國際義務的行為,如經與該義務直接相關的對方國傢以正式有效的方式錶示同意,則在被同意的範圍內,該行為在與該國的關係上就被排除瞭不法性。如,外國軍艦通常不得隨便駛入一國內水,但經沿岸國明示同意,外國軍艦進入一國內水就不視為對其領土主權的侵犯。但是,這裏的“受害國同意”必須不得違反國際強行法所確立的義務,任何國傢不得以所謂已獲得有關國傢同意為由而從事與整個國際社會承認的基本法律原則背道而馳的行為。如,某國藉“同意”之名,對彆國行侵略之實,已違背瞭國際法基本原則,其行為的不法性不能免除。
2.對抗與自衛。一國針對他國的不法行為而采取對抗或自衛行動,如果符閤國際法的其他要求,則該行為不法性可被排除。
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4.危難或緊急狀態。具體情況有如下幾點:(1)情況緊急彆無他法;(2)危難或緊急狀態不是該國本身或協助造成;(3)不得違背國際強行法規則。
……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精講係列:刑法學精要與疑難解析 本書聚焦於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中刑法學部分的考察重點與難點,旨在為廣大考生提供一套係統、深入、高效的復習指南。 本書並非簡單的知識點羅列,而是結閤曆年真題和當年司法考試的最新變化,對刑法學的核心概念、基本原則、具體罪名體係進行精細化的梳理與闡釋。 全書共分為上、中、下三編,力求覆蓋刑法學的全部核心模塊,並側重於那些在考試中極易失分和産生爭議的復雜領域。 --- 第一編:刑法總論精研與體係構建 (約占全書40%) 本編旨在為讀者打下堅實的刑法學理論基礎,強調對基本概念的準確理解和對理論體係的宏觀把握。 第一章 刑法基礎與任務:定位與功能 詳細剖析刑法的概念、性質、任務及其在現代法律體係中的地位。重點闡述刑法的謙抑性原則與保障機能,結閤最新的刑法學界關於刑法未來發展方嚮的爭論,幫助考生理解立法背後的價值取嚮。對《刑法修正案(九)》及後續相關法規對刑法基本原則的影響進行專題分析。 第二章 犯罪構成:精準解構犯罪事實 本章是總論的基石,我們對其進行最細緻的拆解: 1. 犯罪構成要件的理論發展與應用: 深入探討四要件說、三階層理論(行為-責任-違法性)的演變及其在中國司法實踐中的適用路徑。 2. 故意與過失的精細化辨析: 不僅涵蓋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確定過失、疏忽過失的基本界定,更重點剖析間接故意與未必的故意的區彆、過於自信的過失的認定標準,並結閤典型案例分析認定錯誤帶來的法律後果。 3. 實行行為與未遂、中止: 細緻區分犯罪著手、開始著手與既遂的界限,尤其在作為犯和不作為犯中,對“作為不作為”的認定標準進行詳盡論述。對中止犯的“自動性”要求和未遂犯的“客觀危險性”標準進行反復的辨析和案例強化。 4. 不作為犯的特彆分析: 重點分析先行行為、保證人地位的來源(法定義務、約定義務、先行行為義務)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認定難度。 第三章 違法性與責任:排除與歸責的邏輯 1. 正當防衛的限度與限製: 全麵梳理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重點聚焦防衛對象(限製突破)、不法侵害的緊迫性(“正在進行中”的理解)以及防衛限度(防衛過當的界限與“特殊激情狀態”的適用)。對“無限防衛權”的理論爭議進行梳理。 2. 緊急避險的理論難點: 辨析避險的“危險的來源”(是否要求危險是人為的)、“法益衡量的標準”(“小法益的犧牲”與“等價侵害”的界限)以及避險過當的責任承擔問題。 3. 責任能力與有責性: 區分責任能力與刑事責任,重點分析不滿十六周歲、已滿十六不滿十八周歲行為人的特殊規定,以及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人在不同狀態下的刑事責任承擔。對期待可能性理論在中國的引入與應用進行審視。 --- 第二編:刑法分則核心罪名深層解析 (約占全書45%) 本編以《刑法分則》的結構為綱,選取曆年考頻高、爭議大、法條適用復雜的罪名進行“穿透式”分析,提供精準的法條適用指南。 第一章 危害國傢安全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 1. 恐怖活動犯罪的認定: 聚焦於與境外恐怖組織的聯係、資助恐怖活動的認定邊界,以及如何區分恐怖活動與一般暴力犯罪。 2. 爆炸、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罪: 側重於對“公共危險”的抽象危險犯的理解,區分既遂與未遂的量刑起點差異,以及預備行為的認定。 第二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 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 重點區分“緻人死亡”的間接故意與結果加重犯(過失緻人死亡)的界限。對非法拘禁罪中的“人身自由限製”程度進行量化分析。 2. 侮辱罪與誹謗罪的“情節嚴重”: 結閤司法解釋,明確在網絡環境下,何種言論構成“捏造事實”和“情節嚴重”,以及自訴程序的適用限製。 第三章 侵犯財産罪的復雜形態 1. 盜竊罪與搶奪罪的區分: 強調“秘密竊取”與“公然奪取”在時間、空間、行為方式上的細微差異。 2. 詐騙罪的“取得”與“處分”: 深入剖析“陷入錯誤認識”的傳導過程,重點分析電信詐騙的共同犯罪形態(如“黑灰産”中的角色劃分)以及新型網絡詐騙行為的定性。 3. 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的界限: 側重於“非法所有權”的轉移意圖與“暫時使用”的區分,結閤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理解職務行為。 第四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經濟犯罪) 1. 金融票證類犯罪: 重點解析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客體特殊性,以及集資詐騙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非法性”與“社會性”的判斷標準。 2. 逃稅罪與抗稅罪: 區分逃避納稅義務與抗拒稅務機關檢查的行為,關注稅款數額的認定標準。 --- 第三編:特殊規定、程序銜接與疑難問題應對 (約占全書15%) 本編旨在彌補總論和分則在實踐操作層麵的不足,確保考生能夠處理復雜的綜閤性問題。 第一章 共同犯罪與單位犯罪 1. 共同犯罪的形態與地位: 詳細闡述主犯、從犯、脅從犯的認定標準,尤其強調對“教唆犯”在犯罪既遂後的“事後教唆”的區分。 2. 單位犯罪的歸責原則: 辨析直接責任人員與單位責任的銜接點,重點關注刑法修正案對單位犯罪打擊範圍的擴大與收縮。 第二章 刑罰的適用與裁量 1. 數罪並罰的原則: 深入講解並罰(吸收、摺衷、限製加重)的適用場景,特彆是針對纍犯、特彆纍犯的加重處罰幅度。 2. 自首、坦白與立功的認定: 強調“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的主觀要件,以及“揭發揭發”與“提供重要綫索”的區分,確保量刑情節的準確把握。 第三章 刑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 係統梳理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處罰法》之間的銜接點,如“法幣的追繳”、“數罪並罰中的行政處罰”等,並輔以近三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中涉及刑法適用的關鍵判例分析,以應對考試中可能齣現的“案例分析題”的挑戰。 --- 本書特色: 案例驅動學習: 每章節精選至少5個司法考試真題或高相似度模擬案例,進行“裁判思路”的逆嚮推導。 條文精讀卡片: 關鍵法條配有“易混淆點”標注,提示考生必須準確記憶的數字、時間節點和限定語。 理論與實務平衡: 避免陷入純粹的學院派爭論,所有理論闡述均以“如何指導司法考試作答”為最終目標。 本書適閤對象: 已經完成刑法學一遍基礎學習,需要進行係統性梳理和高強度專題突破的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