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

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6

常怡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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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ISBN:9787562066743
版次:4
商品編碼:12040978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09-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500
字數:648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本教材係統、準確、精煉地闡釋瞭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力求全麵反映新理念、新理論。全書共分六編,即理論編、製度編、通常程序編、特殊程序編、民事執行程序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編。本教材編寫過程中力求全麵覆蓋教學內容,又注意突齣重點。本教材按照本科生民事訴訟法學教學的目的與要求,妥當安排各部分在教材中的權重。對於法學本科教學大綱中的內容,力求寫清楚、寫透徹、寫充分。《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於2015年年2月4日起施行。這部司法解釋被稱為是“人民法院有史以來條文多、篇幅長的司法解釋,內容豐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有史以來參加起草部門多、參加起草人員多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中適用廣泛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其中對《民事訴訟法》在2012年修改中所新增和完善的製度進行瞭細節性、具體性和操作性規定。本教材的此次修訂重點圍繞《民訴解釋》的相關內容,發揮每位作者的研究專長,他們將自己的學識、教學經驗與實踐經驗、多年來的思考都凝煉在本教材中。

作者簡介

  常怡,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1947年參加工作並於同年參加共産黨,1955年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畢業,1960年在蘇聯列寜格勒大學法律係獲法學博士學位,1961年任西南政法學院講師,1983年任西南政法學院副教授,1986年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1991年被評為“重慶市優秀教師”,1992年獲政府特殊津貼,199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評為博士生指導教師,2009年獲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教育工作終身貢獻奬”和中共重慶市委員會、重慶市人民政府頒贈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紀念章,2014年入選《20世紀中國知名科學傢學術成就概覽》(法學捲第三分冊)。主編《民事訴訟法教程》《民事訴訟法學》《強製執行的理論與實務》《告訴申訴的理論與實務》《比較民事訴訟法》《外國民事訴訟法新發展》《中國調解製度》《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等教材、專著及工具書三十餘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現代法學》《法學傢》《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法學》等學術刊物上發錶文章七十餘篇。

目錄

第一編緒論
第一章民事訴訟法學
第一節民事訴訟法學的曆史發展/
第二節民事訴訟法學的概念、研究對象和範圍/
第三節學習研究民事訴訟法學的意義和方法/
第二章民事訴訟法
第一節民事糾紛與民事訴訟/
第二節民事訴訟法的曆史發展/
第三節民事訴訟法的概念和性質/
第四節民事訴訟法的製定根據/
第五節民事訴訟法的任務/
第六節民事訴訟法的效力範圍/
第二編基本原則與製度
第三章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共有原則/
第三節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第四節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第五節自願和閤法調解原則/
第六節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節辯論原則/
第八節處分原則/
第九節其他基本原則/
第四章民事審判的基本製度
第一節閤議製度/
第二節迴避製度/
第三節公開審判製度/
第四節兩審終審製度/
第三編訴訟主體
第五章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第一節民事訴訟法律關係概述/
第二節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要素/
第三節民事訴訟法律事實/
第六章民事審判權
第一節民事審判權概述/
第二節民事審判權的性質/
第三節民事審判權的構成/
第七章民事案件的主管及管轄
第一節民事案件的主管/
第二節民事案件管轄概述/
第三節級彆管轄/
第四節地域管轄/
第五節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八章訴訟當事人與代理人
第一節當事人概述/
第二節當事人的認定/
第三節當事人主體資格/
第四節訴訟代理人/
第九章多數當事人
第一節共同訴訟人/
第二節訴訟代錶人/
第三節第三人/
第四編訴訟客體
第十章訴權與訴
第一節訴權/
第二節訴/
第三節反訴/
第四節訴的變更與追加/
第十一章訴訟標的
第一節民事訴訟標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我國訴訟標的理論透視/
第五編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
第十二章證據
第一節證據概述/
第二節證據的分類/
第三節證據的種類/
第四節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
第五節證據的審核認定/
第十三章證明
第一節證明對象/
第二節證明責任/
第三節證明標準/
第四節證明過程/
第六編民事訴訟保障製度
第十四章期間和送達
第一節期間/
第二節送達/
第十五章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節保全/
第二節先予執行/
第十六章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製措施
第一節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製措施概述/
第二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構成和種類/
第三節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強製措施/
第四節構成犯罪的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七章訴訟費用
第一節訴訟費用概述/
第二節訴訟費用的種類及收費標準/
第三節訴訟費用的交納和管理/
第四節訴訟費用的負擔原則和司法救助/
第七編訴訟調解與和解
第十八章訴訟調解
第一節訴訟調解概述/
第二節訴訟調解的原則/
第三節訴訟調解的適用範圍/
第四節訴訟調解的程序與方式/
第五節調解協議與調解書/
第六節調解協議的效力和對反悔的處理/
第十九章訴訟和解
第一節訴訟和解概述/
第二節訴訟和解的性質/
第三節訴訟和解的基本原則與製度/
第八編訴訟程序
第二十章第一審普通訴訟程序
第一節第一審普通訴訟程序概述/
第二節起訴與受理/
第三節審理前的準備/
第四節開庭審理/
第五節撤訴/
第六節缺席判決/
第七節延期審理、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
第八節公益訴訟/
第二十一章簡易程序
第一節簡易程序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簡易程序的適用/
第四節小額訴訟的簡易程序/
第二十二章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一節民事判決/
第二節民事裁定/
第三節民事決定/
第二十三章既判力
第一節既判力概述/
第二節既判力的主體界限/
第三節既判力的客體界限/
第四節既判力的時間界限/
第二十四章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第二審程序概述/
第二節上訴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節上訴案件的審理/
第四節上訴案件的裁判/
第二十五章審判監督程序
第一節審判監督程序概述/
第二節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三節法院決定再審/
第四節人民檢察院抗訴引起的再審/
第五節再審案件的審判/
第二十六章特彆程序
第一節特彆程序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選民資格案件/
第三節宣告公民失蹤案件/
第四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第五節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製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第六節認定財産無主案件/
第七節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第八節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第二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一節督促程序概述/
第二節督促程序的開始/
第三節支付令的製作、發齣和效力/
第四節支付令的異議和督促程序的終結/
第二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節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第二節公示催告程序的適用範圍和條件/
第三節公示催告的審理程序/
第四節除權判決/
第九編執行程序
第二十九章執行程序概述
第一節執行和執行程序/
第二節執行的原則/
第三十章執行程序的一般規定
第一節執行機構/
第二節執行管轄/
第三節執行根據/
第四節執行異議/
第五節執行擔保和承擔/
第六節委托執行和協助執行/
第七節執行和解與執行迴轉/
第八節執行監督/
第三十一章執行開始
第一節申請執行/
第二節移送執行/
第三節執行的準備工作/
第三十二章執行措施
第一節對動産的執行措施/
第二節對不動産的執行措施/
第三節指定交付財物、票證、完成行為和對隱匿財産、會計賬簿的
執行措施/
第四節特殊的執行措施與製度/
第三十三章執行中止和執行終結
第一節執行中止/
第二節執行終結/
第十編涉港、澳、颱民事司法協助
第三十四章涉港、澳、颱民事司法協助概述
第一節涉港、澳、颱民事司法協助的含義/
第二節涉港、澳、颱民事司法協助的法理基礎/
第三十五章涉港、澳、颱民事司法協助的規定
第一節我國內地與香港之間民事司法協助的規定/
第二節我國內地與澳門之間民事司法協助的規定/
第三節我國大陸與颱灣地區之間民事司法協助的規定/
第十一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彆規定
第三十六章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概述及其一般原則
第一節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概述/
第二節涉外民事訴訟的一般原則/
第三十七章涉外民事訴訟的管轄
第一節涉外民事訴訟管轄的概念和原則/
第二節我國涉外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
第三十八章涉外民事訴訟的送達和期間
第一節涉外民事訴訟的送達/
第二節涉外民事訴訟的期間/
第三十九章涉外仲裁
第一節涉外仲裁概述/
第二節涉外仲裁程序/
第四十章司法協助
第一節司法協助概述/
第二節一般司法協助/
第三節特殊司法協助/

精彩書摘

  四、民事判決的效力
  民事判決的效力,是指法院的生效判決在法律上具有的效果。
  (一)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民事判決在何時、對何人、何事産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1�狽�律沒有規定上訴期的判決。最高人民法院作齣的第一審民事判決、第二審人民法院作齣的終審判決、依特彆程序以及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後形成的判決,判決書一經送達立即生效,産生拘束力。
  2�狽�律規定有上訴期的判決。地方各級法院作齣的第一審判決,法律規定有上訴期的,在上訴期內,該判決尚未生效;上訴期滿無人上訴即發生法律效力。民事判決一旦生效,即對該案當事人和相關人員産生法律上的拘束力,主要錶現為:
  (1)生效判決對當事人具有拘束力。民事判決生效後,當事人必須切實遵守。判決中確定的義務人應在判決書所載明的期限內按時履行義務;判決中確定的訴訟費用,有關當事人必須及時繳納。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判決時,對方當事人可嚮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2)生效判決對人民法院具有拘束力。生效判決對人民法院的拘束力,主要體現在人民法院要切實維護生效判決的權威和穩定,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必要時可以移送強製執行,並不得接受當事人的重復起訴。
  (3)生效判決對社會具有拘束力。對社會的拘束力主要體現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和個人,必須尊重和維護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生效判決付諸強製執行時,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協助人民法院執行,不得拒絕或者推諉。
  (二)執行力
  民事判決的執行力,是指法院確定判決所具有的可通過法院強製執行等方法實現判決確定內容的效力。換言之,判斷一個判決是否有執行力,主要看該判決的內容是否可以以強製執行的方法來實現。確認判決的內容是對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進行確認,判決一旦確定就發生作用,無需強製執行,因此,確認判決無執行力。形成(變更)判決是使某項民事法律關係變更或消滅,該判決同樣是一旦確定就發生作用,無需強製執行,也無執行力。因此,理論上一般認為,僅僅給付判決具有執行力。
  《民事訴訟法》第236條可以看作對執行力的規定。
  (三)形成力
  民事判決的形成力,是指依確定判決的宣告而引起法律關係變更或消滅的效力。確認判決僅僅是對某項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進行確認,換言之,原法律關係是否存在,並不因確認而改變。例如,法院確認甲乙婚姻關係無效,這也意味著,該婚姻關係本來就是無效的,隻是雙方存在認識上的差異,一方纔請求法院予以確認。因此,確認判決無形成力。同樣,給付判決也常常是在確認一方請求權的基礎上要求被告支付款項,而該請求權也是事先存在的。因此,隻有形成判決具有形成力。
  (四)確定力
  判決的確定力包括形式上的確定力和實質上的確定力。前者指一旦判決確定,當事人便不得通過上訴請求法院撤銷或變更該判決的效力;後者是指判決的既判力。既判力既反映瞭判決效力的實質方麵,又是民事訴訟法學中的一個重要理論問題。
  ……

前言/序言

  《民事訴訟法學》自2008年齣版以來,受到瞭廣大讀者的歡迎。為使本教材能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精神,反映現代民事程序的理論發展,緊密聯係立法創新和司法實踐,我們結閤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以及2016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製作規範》《民事訴訟文書樣式》的通知》的規定,對本書進行瞭第三次修訂,增刪瞭一些章節,使其體係結構更加閤理。另外,按照教材“三基”的要求,對書中的一些概念、原理、知識作瞭進一步的斟酌。
  本次修訂分工如下(以修訂章節先後為序):
  常怡第一、二章;
  唐力第三、四、十八章;
  喬欣第五至九章;
  李龍第十、十一、三十六至四十章
  肖暉第十二、十三、二十六至二十八章;
  趙澤君第十四至十七、三十四、三十五章;
  蔡虹第十九至二十五章;
  牟逍媛第二十九至三十三章。
  因本次修訂工作的需要,唐力教授齣任副主編。修訂工作曆時數日,先由每位作者按所承擔的章節進行修改,隨後由副主編和主編對全書進行瞭審定。
  盡管我們殫精竭慮,但由於水平所限,書中若有不妥之處,誠懇地希望讀者提齣批評和建議。
  作者
  2016年8月《民事訴訟法學》是司法部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之一,1995年獲司法部法學優秀教材二等奬,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國傢法官學院選定為法院係統專項培訓指定教材。本教材自1994年齣版以來,經過瞭1996年、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的五次修訂。第一版至第六版由常怡任主編,吳明童、田平安任副主編,撰稿人均有常怡、吳明童、田平安、蔡虹、韓象乾、金友成。本教材2008年被選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傢級規劃教材後,我們對撰稿人進行瞭比較大的調整,吸收瞭喬欣、牟逍媛、李龍、趙澤君、肖暉參與本教材的撰寫。
  《民事訴訟法學》由緒論、基本原則與製度、訴訟主體、訴訟客體、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民事訴訟保障製度、訴訟程序、執行程序、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彆規定和涉港、澳、颱民事司法協助等共計10編42章構成。其中有些民事訴訟法理論如民事訴訟法律關係放在第三編“訴訟主體”中闡述,訴權、訴的理論放在第四編“訴訟客體”中講解,既判力理論放在第七編“訴訟程序”第二十三章“民事判決、裁定和決定”之後,這樣安排可使民事訴訟法理論與訴訟法規定的製度、程序等具體問題更貼近,更方便教師的教學和學生的學習。此外,本書將當事人與多數當事人作為兩章分彆進行講述,力圖從全新的角度使學生清晰地掌握當事人的全部內容。
  《民事訴訟法學》以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典、現行有效的民事司法解釋為基礎,力圖完整、準確地闡明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的程序知識,並充分吸收瞭國內外民事訴訟法學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本教材有如下亮點:
  第一,在教材中對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的曆史發展、民事訴訟法理念、和諧訴訟模式、民事審判機關和民事審判權等進行瞭比較充分的論證。這就打破瞭以往教材中缺乏對這些問題作全麵講述的缺陷,我們將它們進行講述,使學生能夠從中認識到民事訴訟法學在我國法學中的地位,樹立民事訴訟法理念,全麵正確認識民事審判權,也有助於學生對民事訴訟法原理的領會和對司法實踐新情況、新問題的把握。
  第二,重新界定瞭一些比較重要的概念和含義。例如,全麵通俗易懂地概括瞭訴權的特徵;將訴的本質要素概括為主觀要素和客觀要素;明確瞭訴的變更、閤並的含義;描述瞭訴的閤並審理程序;等等。
  第三,澄清瞭一些比較模糊的理論界限,如舉證責任起止基點的具體劃分、督促程序轉入普通訴訟程序的具體做法等。
  第四,在教材中寫明瞭新舊法律規定的變化。如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閤同法》取消瞭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等。
  第五,在教材中采用瞭以通說為主,以適當介紹各種流派學說為輔,訴訟講解與案例說明相結閤的方法,使學生不僅能夠瞭解關於某一理論的各種學說、觀點(包括國外的學說理論),繼而深入理解本理論的通說,還能掌握這一理論在實踐中的運用。
  第六,本教材完全是根據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傢級規劃教材編寫方案進行編寫的。在體例上進行瞭新的安排:每章的開頭設置“學習目的和要求”,提示學生注意掌握重點難點內容;在每章正文後作瞭小結,作為對本章內容的迴顧和總結;在每章設置瞭思考題;每章都提供瞭參考文獻,以便幫助學生擴大知識麵,進一步掌握基本理論的觀點,提高專業學術水平。同時,把大量的內容放在瞭腳注,包括不同的學術觀點、改革的意見、案例分析、一些法律條文的規定、國外材料的介紹等,因此,在學習中,要關注相關腳注的內容。
  本教材的寫作,具體分工如下(以撰寫章節先後為序):
  常怡第一、二、六、七、十七至二十章;
  趙澤君第三至五、三十六至四十二章;
  喬欣第八至十二章;
  李龍第十三、十四章;
  肖暉第十五、十六、二十七至二十九章;
  蔡虹第二十一至二十六章;
  牟逍媛第三十至三十五章。
  各位撰稿人根據寫作大綱要求和分工進行瞭認真的編寫,在統稿中,肖暉博士對書稿提齣瞭一些修改意見,全書由主編常怡修改定稿。盡管我們在寫作和修訂中殫精竭慮,但因水平所限和時間倉促,書中若有不妥之處,懇請讀者提齣寶貴的意見。
  作者
  2008年8月

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 聚焦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閤 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套全麵、深入且與時俱進的民事訴訟法學理論體係。作為第四版,我們不僅在內容上進行瞭更新,以反映近年來我國民事訴訟法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司法實踐的演進,更著力於構建一個融貫理論、解釋法律、指導實踐的知識框架。全書力求在理論的深度與實踐的廣度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為學習者、研究者以及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一本可資藉鑒的權威參考。 核心內容概述: 本書的結構設計緊密圍繞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理與程序展開,力求邏輯清晰、體係完整。 緒論與基本理論: 開篇部分深入探討瞭民事訴訟法的基本概念、性質、任務與淵源,闡釋瞭民事訴訟與其他法律部門(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的關係。重點分析瞭民事訴訟的公信力、效率、公平等核心價值,以及其在維護社會正義、保障民事權利實現中的基礎性作用。同時,也對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方法進行瞭梳理,為後續學習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 民事訴訟當事人製度: 這是民事訴訟的基石。本書詳細闡述瞭當事人的概念、種類(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特彆關注瞭當事人能力、當事人適格等關鍵問題,並結閤典型案例剖析瞭訴訟主體資格的認定。對於集團訴訟(集體訴訟)等新型當事人製度的探索與實踐,也給予瞭充分的探討。 管轄製度: 管轄權是法院審理案件的首要前提。本書係統梳理瞭地域管轄、級彆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等各類管轄的規則,並深入分析瞭管轄權的衝突及其解決機製。在闡述傳統管轄規則的同時,也對涉外民事案件管轄、特殊侵權行為地管轄等復雜問題進行瞭細緻解讀,力求幫助讀者準確把握案件的審理法院。 證據製度: 證據是事實認定的核心。本書係統介紹瞭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證明責任、證據的收集、固定、齣示、質證和認證等全流程。深入探討瞭證明標準、證據排除規則、非法證據排除等重要理論與實踐問題。對於電子證據、知識産權證據保全等新領域,也進行瞭前瞻性分析。 訴訟保全與先予執行: 為瞭保障判決的有效執行,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製度至關重要。本書詳細解釋瞭這兩項措施的性質、條件、程序以及法律後果,並結閤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問題,提供瞭操作性的指導。 普通程序: 這是民事訴訟最基本、最全麵的審理程序。本書逐一分析瞭起訴、受理、答辯、舉證、開庭審理、證據交換、質證、辯論、調解、和解、判決等各個訴訟階段的核心環節。強調瞭庭審的中心地位,以及各環節之間相互銜接、相互製約的內在邏輯。 簡易程序與特殊程序: 在追求效率的同時,法律也為簡單案件設計瞭簡易程序。本書對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審理特點進行瞭闡釋,並與普通程序進行瞭比較。同時,對於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産程序等涉及特定法律關係的特殊程序,也進行瞭專題介紹,展現瞭民事訴訟程序的靈活性與多樣性。 審判監督程序與執行程序: 即使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也可能存在不當之處。本書深入分析瞭審判監督程序的啓動條件、審查範圍與審查方式,以及其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最後一道防綫作用。更為重要的是,本書花費大量篇幅詳細闡述瞭民事強製執行的理論基礎、執行原則、執行依據、執行程序、執行措施以及執行中的救濟途徑。對於執行難的成因與對策,也進行瞭深入探討。 涉外民事訴訟與仲裁: 隨著國際交往的日益頻繁,涉外民事訴訟的復雜性也日益凸顯。本書梳理瞭涉外民事訴訟的管轄、法律適用、送達、證據等特殊問題,並對國際民事司法協助進行瞭介紹。同時,也簡要介紹瞭國際商事仲裁作為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的特點和優勢。 本書特色與價值: 1. 理論深度與前沿性: 在梳理經典理論的同時,緊密跟蹤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前沿動態,對學術界的熱點問題進行深入辨析,引導讀者進行批判性思考。 2. 實踐導嚮與案例結閤: 大量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典型案例以及近年來具有指導意義的生效判決,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鮮活的司法實踐相結閤,使理論更加生動,更具指導意義。 3. 體係化與邏輯性: 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學體係構建框架,力求各章節之間邏輯嚴密,前後呼應,幫助讀者構建完整的知識體係。 4. 與時俱進的更新: 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礎上,對內容進行瞭全麵梳理和更新,重點反映瞭近年來新齣颱的法律、司法解釋以及重要的司法改革成果,確保瞭內容的及時性和權威性。 5. 語言精煉與錶述準確: 力求用清晰、準確、專業的語言解釋復雜的法律概念和規則,避免晦澀難懂的錶述,使不同層次的讀者都能有所收獲。 《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不僅是法學院學生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必備教材,更是廣大法律實務工作者、立法研究人員以及對民事訴訟法感興趣的社會讀者深入理解和掌握這門重要法律學科的可靠指南。本書將引導讀者穿越紛繁的法律條文,洞悉民事訴訟的運作機理,從而更好地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閤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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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真的顛覆瞭我對民事訴訟法的一些固有認知,也極大地拓寬瞭我對這個學科的理解維度。原本以為民事訴訟法隻是僵化的條文堆砌,是冰冷的程序規則,但在閱讀過程中,我驚喜地發現,這本書將抽象的法條與鮮活的案例、深刻的理論思考巧妙地融閤在一起。它不僅僅是在講解“是什麼”,更是在探討“為什麼”,以及“如何更好地運用”。 比如,在講到當事人製度的時候,作者並沒有簡單羅列當事人的種類和權利義務,而是深入剖析瞭當事人製度的價值基礎——如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參與權,如何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以及不同類型的當事人(如普通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復雜情形。書中引用瞭大量引人入勝的案例,這些案例並非孤立存在,而是與理論分析相互印證,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法律條文是如何在真實的糾紛中發揮作用的,以及不同裁判思路可能帶來的不同結果。 讓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關於證明責任的章節。作者沒有止步於對證明責任分配原則的簡單介紹,而是詳細闡述瞭不同類型案件中證明責任的特殊分配規則,以及證明標準在實踐中的衡量尺度。書中對於“高度蓋然性”的解釋,結閤具體的證據分析,讓我對如何判斷事實的真實性有瞭更具象的認識。同時,作者還探討瞭證明責任分配的理論根源,以及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的例外情況,這讓我不僅僅是記住瞭規則,更是理解瞭規則背後的邏輯。 更讓我感到興奮的是,書中對一些前沿性的、學界爭議較大的問題也進行瞭深入的探討。例如,在論述證據製度時,作者不僅介紹瞭傳統證據規則,還積極引入瞭電子證據、網絡證據等新型證據的認定問題,並分析瞭相關司法解釋和學界觀點。這種前瞻性使得這本書不僅僅是學習當下民事訴訟法的指南,更是一扇通往未來法律發展方嚮的窗戶。 從結構上看,這本書的邏輯非常清晰,每一章的安排都循序漸進,環環相扣。從總論到分論,從程序主體到程序客體,再到各個具體的訴訟程序,都安排得井井有條。這種嚴謹的結構設計,使得我在閱讀過程中能夠構建起完整的民事訴訟法律體係的認知框架,不會感到知識點的零散和混亂。 而且,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吸引人。作者善於運用生動形象的比喻,將枯燥的法律概念解釋得淺顯易懂。同時,在處理一些復雜的理論問題時,又能保持學術的嚴謹性,引經據典,分析透徹。這種“通俗易懂”與“學術深度”的結閤,對於我這樣的學習者來說,無疑是最大的福音。 這本書的齣現,可以說是為我打開瞭一扇新世界的大門。原本覺得民事訴訟法離生活很遙遠,但讀完之後,我纔意識到,原來我們生活中的很多糾紛,都離不開民事訴訟法的調整。這本書讓我能夠更理性、更清晰地看待這些問題,也讓我對法律的公正與效率有瞭更深刻的理解。 書中對於一些程序性權利的詳細解讀,也讓我受益匪淺。例如,關於迴避製度、質證權、辯論權等,作者都進行瞭細緻的分析,不僅闡述瞭這些權利的法律規定,更重要的是,深入探討瞭這些權利的行使方式、法律後果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讓我意識到,程序的正義是實體正義的重要保障。 最讓我驚喜的是,這本書並沒有迴避一些現實中的難點和痛點。例如,在論述執行程序時,作者對“執行難”的問題進行瞭深刻的剖析,並提齣瞭一些有建設性的思考。這種直麵現實、勇於探討問題的態度,讓我對作者的專業性和責任感油然而生敬意。 總的來說,這本書是一部非常優秀、非常值得推薦的民事訴訟法學著作。它不僅具備紮實的理論功底,更有豐富的實踐指導意義。對於任何希望深入瞭解民事訴訟法的人來說,這本書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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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它並沒有直接給我一個現成的答案,而是引導我去思考,去探索。在學習過程中,我經常會發現自己對於一些問題的理解,隨著閱讀的深入而不斷深化,甚至齣現瞭“頓悟”的時刻。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關於“訴訟請求”的講解。我之前對這個概念一直有些模糊,總覺得隻要把想到的都寫上去就可以瞭。但這本書通過對訴訟請求的構成要件、變更和追加的規定,以及不同類型訴訟請求的區分,讓我明白瞭訴訟請求的精準性和法律意義。它不僅僅是錶達意願,更是決定著整個訴訟的走嚮。 在關於“舉證”的章節,我尤其受益。書中詳細闡述瞭舉證的責任、範圍、方式和時限,以及如何應對對方的質證和反駁。它讓我明白,證據的收集和呈現,是一個充滿策略和技巧的過程。比如,書中提到的“證據突襲”和“證據補正”等概念,以及如何避免這些情況的發生,都為我提供瞭寶貴的實戰經驗。 讓我感到非常欣喜的是,書中對於“判決”的構成和效力,也進行瞭深入的分析。我之前總是覺得判決就是法院下達的一個裁定,但這本書讓我明白瞭判決書的嚴謹性,以及它所包含的實體和程序的雙重意義。它不僅僅是解決瞭糾紛,更是對法律的適用和解釋。 另外,書中對“上訴”和“再審”程序的講解,也非常到位。它清晰地梳理瞭不同程序的提起條件、審查範圍和法律後果,讓我對當事人獲得救濟的途徑有瞭更清晰的認識。這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允許在特定條件下進行糾錯和修正。 讓我特彆贊賞的是,書中對於一些“例外”情況的探討。比如,在論述普通訴訟程序時,作者會穿插講解簡易程序、督促程序等特殊程序,並分析它們適用的場景和優勢。這種對比分析,讓我對民事訴訟法的靈活性和多樣性有瞭更深的理解。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獨特,它既有理論的深度,又不乏生動的筆觸。作者善於用類比和設問的方式,來引導讀者思考,讓學習過程充滿樂趣。 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教材,更是一本能夠激發我學習興趣,幫助我構建完整民事訴訟法律知識體係的“良師益友”。它讓我覺得,學習民事訴訟法,不再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而是一場充滿挑戰和收獲的智力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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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某些章節,尤其是關於“證據的審查和認定”部分,簡直讓我茅塞頓開。我之前對於如何判斷一個證據是否有效,或者如何評估證據的證明力,感到非常睏惑。但書中對各種證據類型(如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的詳細分析,以及對它們在不同情形下的證明效力的探討,讓我對證據的價值有瞭全新的認識。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於“證明標準”的闡釋。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給齣瞭“高度蓋然性”等概念,而是結閤大量的案例,深入分析瞭在實踐中,法官是如何運用這些標準來判斷事實的真實性的。這讓我明白,證明責任的分配和證明標準的運用,是民事訴訟中至關重要的環節。 此外,關於“證明妨礙”和“證明過錯”的討論,也讓我大開眼界。書中分析瞭在什麼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能因為不配閤舉證或者故意隱瞞證據而承擔不利的後果。這讓我意識到,積極主動地參與訴訟,並配閤法院的調查,是多麼重要。 我特彆喜歡書中對“抗辯權”的講解。它不僅僅是介紹瞭不同類型的抗辯權(如同時履行抗辯、不安抗辯等),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這些權利的行使條件、法律後果以及在實踐中的適用。這讓我明白瞭,當事人並非隻能被動地接受,而是擁有可以主動維護自己權利的方式。 讓我感到非常滿足的是,書中對於“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的規定,也進行瞭非常清晰的梳理。它讓我明白瞭,並不是所有的訴訟都會進行到最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訴訟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暫停或者終止。 讓我驚喜的是,書中對於“公益訴訟”的探討,也給瞭我很多啓發。它讓我看到瞭民事訴訟法在維護公共利益方麵的巨大潛力,也讓我對法律的社會功能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精煉,它並沒有使用過多華麗的辭藻,而是以清晰、準確的語言,來傳達法律知識。這種樸實而深刻的風格,讓我能夠更專注於內容本身。 總而言之,這本書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導師,它不僅教授我法律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它教會我如何去思考,如何去分析,如何去運用法律來解決問題。它讓我覺得,學習民事訴訟法,是一件非常有意義和價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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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最讓我感到驚訝的是,它能夠將一些看似枯燥的法律條文,解釋得如此生動有趣,而且充滿瞭實踐的指導意義。尤其是在關於“管轄權”的章節,作者通過引用大量的案例,來生動地展示瞭不同類型的管轄權(如地域管轄、專屬管轄、選擇管轄)在實踐中的具體運用,以及它們之間可能産生的衝突和解決方式。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於“訴訟時效”的講解。它不僅僅是列舉瞭各種訴訟時效的期限,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訴訟時效的性質、法律功能,以及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復雜情況,比如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等。這讓我明白瞭,訴訟時效並非簡單的數字遊戲,而是涉及到權利實現的保障問題。 我非常喜歡書中對“證據規則”的細緻講解。它不僅僅是介紹瞭各種證據的種類,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證據的收集、固定、提交和質證的程序,以及在實踐中可能齣現的各種問題。這讓我明白瞭,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證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讓我感到非常滿足的是,書中對“執行程序”的詳細介紹。它不僅僅是列舉瞭執行的各種方式,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執行程序的啓動、進行和終結,以及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各種睏難。這讓我明白瞭,執行程序是保障判決得以實現的關鍵環節。 讓我驚喜的是,書中對“民事裁定”和“民事判決”的區彆和聯係的闡述,也給瞭我很多啓發。它讓我明白瞭,不同的法律文書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作用。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樸實,它並沒有使用過多復雜的術語,而是以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復雜的法律概念。這種樸實而深刻的風格,讓我能夠更專注於內容本身。 總而言之,這本書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律師”,它不僅傳授我法律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它能夠教會我如何去運用法律來解決實際問題。它讓我覺得,學習民事訴訟法,是一件非常實用和有價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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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在講解“訴訟期間”的計算方麵,簡直是細緻入微,將每一個可能遇到的細節都考慮到瞭。原本以為隻是簡單的數字加減,但讀完之後纔發現,其中牽扯到工作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區分,以及不同的起算點和截止點,甚至還考慮到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緻期間屆滿的特殊情況。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通過引用大量的案例,來生動地展示瞭不同情形下訴訟期間的計算方式。比如,在涉及跨境送達的情況下,期間的計算方式會更加復雜,作者通過詳細的分析,讓我能夠清晰地理解其中的邏輯。 我特彆喜歡書中對“期間的延長和縮短”的規定。它不僅僅是介紹瞭相關的法律條文,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這些規定背後的原因,以及在實踐中如何申請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期間。這讓我明白瞭,法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進行調整。 讓我感到非常滿足的是,書中對“期間屆滿的法律後果”的清晰說明。它不僅僅是列舉瞭訴訟期間屆滿後可能産生的各種不利後果,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這些後果的産生原因,以及如何避免這些後果的發生。這讓我明白瞭,遵守訴訟期間的重要性。 讓我驚喜的是,書中對“期間的計算”在不同程序中的差異的闡述,也給瞭我很多啓發。它讓我看到瞭,民事訴訟法在不同程序的設計上,都充分考慮到瞭效率和公正的平衡。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嚴謹,它在保持學術性的同時,又能夠兼顧可讀性。作者善於運用精闢的語言,來概括復雜的計算規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核心要點。 總而言之,這本書就像一位精密的“時間管理專傢”,它不僅傳授我法律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它能夠教會我如何準確地計算和把握訴訟期間。它讓我覺得,學習民事訴訟法,是一件需要嚴謹和細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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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某些章節,尤其是關於“閤並審理”和“追加當事人”的規定,簡直就是一部實用的操作手冊。它並沒有簡單地羅列齣法律條文,而是細緻地講解瞭在實踐中,如何正確地閤並審理案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程序細節,以及如何有效地追加新的當事人。 這對於一個在訴訟實踐中摸索的人來說,簡直是福音。我曾經在閱讀其他資料時,對於案件的閤並審理,總覺得概念模糊,不知道該如何操作。但這本書通過引用大量的案例,並對其進行逐一剖析,讓我看到瞭不同類型案件的閤並審理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子,每個環節的作用是什麼,以及應該如何用精準的語言來錶達自己的訴求。 此外,關於“撤訴”和“駁迴起訴”的章節,也非常有啓發性。很多時候,我們隻是知道有撤訴和駁迴起訴這兩個概念,但對於它們各自的法律後果,以及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適用,卻知之甚少。這本書卻對此進行瞭深入的講解,比如,關於不同情形下的撤訴的效力,以及哪些情況下的起訴會被法院駁迴,並給齣瞭規避的建議。 讓我感到特彆驚喜的是,書中對於“一事不再理”原則的詳細闡述,也給瞭我很多啓示。它不僅僅介紹瞭該原則的基本規定,更重要的是,深入探討瞭該原則的價值和意義,以及在實踐中如何正確適用。這讓我意識到,法律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是多麼重要。 總的來說,這本書的閱讀體驗非常棒。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通過生動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變得鮮活起來。我感覺自己仿佛在和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一起學習,他不僅能告訴我“是什麼”,更能告訴我“為什麼”和“怎麼做”。 這本書讓我深刻地體會到,民事訴訟法並非冰冷的規則,而是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正的有力武器。它的每一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蘊含著精妙的設計和深厚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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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某些章節,尤其是關於管轄權異議和起訴狀的要求部分,簡直就是一部詳盡的操作指南。它並沒有簡單地陳列齣法律條文,而是細緻地講解瞭在實踐中,如何正確地提齣管轄權異議,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程序細節,以及起訴狀中需要包含的關鍵要素,甚至是一些常見的被法院駁迴起訴的理由,並給齣瞭規避的建議。 這對於一個初學者來說,簡直是福音。我曾經在閱讀其他資料時,對於起訴狀的書寫,總覺得概念模糊,不知道該如何下筆。但這本書通過引用大量的範例,並對其進行逐一剖析,讓我看到瞭不同類型案件的起訴狀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子,每個部分的作用是什麼,以及應該如何用精準的語言來錶達自己的訴求。 此外,關於送達的章節,也非常有啓發性。很多時候,我們隻是知道有送達這個程序,但對於其具體方式、法律效力以及可能齣現的各種復雜情況,卻知之甚少。這本書卻對此進行瞭深入的講解,比如,關於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的適用條件和法律後果,以及如何應對送達中的各種“陷阱”。這讓我意識到,一個小小的送達程序,背後竟然隱藏著如此多的法律智慧和技術。 讓我感到特彆驚喜的是,書中對於一些證據交換和證據保全的程序,也進行瞭非常細緻的描述。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證據環節似乎是比較模糊和抽象的。但這本書通過清晰的步驟解析,以及對不同證據類型在交換和保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的詳細說明,讓我對如何有效地收集、固定和呈現證據有瞭更具象的理解。 還有關於調解和和解的章節,也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它不僅僅是介紹瞭這些程序的基本規定,更重要的是,深入探討瞭調解和和解的價值,以及在不同類型的案件中,如何有效地運用這些方式來化解矛盾。書中對於一些成功的調解案例的分析,讓我看到瞭法律程序之外的靈活性和人情味。 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於一些法律概念的解釋方式。它並沒有直接給齣定義,而是通過循序漸進的引導,讓讀者自己去體會和理解。比如,在解釋“訴訟時效”的時候,作者並沒有立刻拋齣法律條文,而是先從一個生活中的例子開始,然後逐步引申齣法律的規定,以及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復雜情況,比如中斷、中止等。 這本書的章節安排,也體現瞭一種高度的係統性。從最基礎的訴訟主體,到具體的訴訟階段,再到一些特殊的程序,都進行瞭有條不紊的梳理。這讓我能夠在一個完整的框架內去理解民事訴訟法的各個部分,而不是零散地記憶。 讓我感到非常滿足的是,這本書在講解的過程中,並沒有迴避一些現實中的難題。比如,在談到執行難的時候,作者並沒有隻是抱怨,而是嘗試從法律製度層麵去分析原因,並提齣一些改進的思路。這種務實的態度,讓我覺得這本書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學術研究,更在於解決實際問題。 總的來說,這本書的閱讀體驗非常棒。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通過生動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變得鮮活起來。我感覺自己仿佛在和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一起學習,他不僅能告訴我“是什麼”,更能告訴我“為什麼”和“怎麼做”。 這本書讓我深刻地體會到,民事訴訟法並非冰冷的規則,而是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正的有力武器。它的每一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蘊含著精妙的設計和深厚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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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某些章節,尤其是關於“證據交換”和“證據開示”的規定,簡直就是一部實用的操作手冊。它並沒有簡單地羅列齣法律條文,而是細緻地講解瞭在實踐中,如何正確地進行證據交換,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程序細節,以及如何有效地進行證據開示。 這對於一個在訴訟實踐中摸索的人來說,簡直是福音。我曾經在閱讀其他資料時,對於證據的交換和開示,總覺得概念模糊,不知道該如何操作。但這本書通過引用大量的案例,並對其進行逐一剖析,讓我看到瞭不同類型案件的證據交換和開示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子,每個環節的作用是什麼,以及應該如何用精準的語言來錶達自己的訴求。 此外,關於“庭審程序”的章節,也非常有啓發性。很多時候,我們隻是知道有庭審這個環節,但對於它的具體流程、各個階段的目的,以及在庭審中如何有效地發言,卻知之甚少。這本書卻對此進行瞭深入的講解,比如,關於庭審的準備、開庭、調查、辯論以及最後陳述等各個環節,並給齣瞭實用的建議。 讓我感到特彆驚喜的是,書中對於“證據的補正”的規定,也給瞭我很多啓示。它不僅僅介紹瞭該規定的基本內容,更重要的是,深入探討瞭該規定的價值和意義,以及在實踐中如何正確適用。這讓我看到瞭法律的靈活性和對當事人權利的保障。 總而言之,這本書的閱讀體驗非常棒。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通過生動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變得鮮活起來。我感覺自己仿佛在和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一起學習,他不僅能告訴我“是什麼”,更能告訴我“為什麼”和“怎麼做”。 這本書讓我深刻地體會到,民事訴訟法並非冰冷的規則,而是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正的有力武器。它的每一個程序,每一個環節,都蘊含著精妙的設計和深厚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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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最讓我興奮的是,它能夠從一個非常宏觀的角度,來審視民事訴訟法的整體架構和發展趨勢。它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對具體法律條文的解釋上,而是深入探討瞭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價值取嚮以及其在整個法律體係中的地位。 我尤其欣賞書中對“訴訟的經濟效率”和“司法公正”之間關係的探討。作者通過分析不同的訴訟製度設計,來揭示它們在實現這兩個目標時的權衡和取捨。這讓我明白,法律並非是靜態的,而是需要在效率和公正之間找到一個動態的平衡點。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判決的撤銷和變更”的論述。它不僅僅是介紹瞭相關的法律規定,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導緻判決被撤銷或變更的各種原因,以及這些原因背後的法理。這讓我看到瞭法律的自我糾錯機製,也讓我對司法權威的審慎維護有瞭更深的認識。 我非常喜歡書中關於“國際民事司法協助”的章節。它讓我看到瞭民事訴訟法在跨越國界的糾紛解決中的重要作用。書中對不同國傢和地區之間的司法協助的介紹,也讓我對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閤作有瞭更廣闊的視野。 讓我感到非常滿足的是,書中對“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簡要介紹,以及它們與民事訴訟法的區彆和聯係。這種橫嚮的比較,讓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民事訴訟法的獨特性和邊界。 讓我驚喜的是,書中對於“司法改革”的探討,也給瞭我很多啓發。作者通過分析國內外司法改革的經驗和教訓,來提齣一些關於未來民事訴訟製度發展的建議。這讓我感受到,法律是不斷發展和完善的。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嚴謹,它在保持學術性的同時,又能夠兼顧可讀性。作者善於運用精闢的語言,來概括復雜的理論,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核心要點。 總而言之,這本書就像一位博學的學者,它不僅傳授我知識,更重要的是,它能夠啓發我的思考,讓我對民事訴訟法有一個更深刻、更全麵的理解。它讓我覺得,學習法律,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探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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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在關於“訴訟保全”的講解上,簡直是深入淺齣,將復雜的製度解釋得清晰明瞭。原本以為訴訟保全隻是一個簡單的扣押財産的程序,但讀完之後纔發現,它涉及到保全的種類、申請條件、審查程序、擔保措施以及解除保全等諸多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其精妙的設計。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通過引用大量的案例,來生動地展示瞭不同情形下訴訟保全的運用。比如,在涉及跨境財産的情況下,訴訟保全的程序會更加復雜,作者通過詳細的分析,讓我能夠清晰地理解其中的邏輯。 我特彆喜歡書中對“訴訟保全的撤銷和變更”的規定。它不僅僅是介紹瞭相關的法律條文,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這些規定背後的原因,以及在實踐中如何申請撤銷或者變更訴訟保全。這讓我明白瞭,法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進行調整。 讓我感到非常滿足的是,書中對“訴訟保全的法律後果”的清晰說明。它不僅僅是列舉瞭訴訟保全後可能産生的各種不利後果,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瞭這些後果的産生原因,以及如何避免這些後果的發生。這讓我明白瞭,申請不當的訴訟保全可能會帶來的風險。 讓我驚喜的是,書中對“訴訟保全”在不同程序中的應用差異的闡述,也給瞭我很多啓發。它讓我看到瞭,民事訴訟法在不同程序的設計上,都充分考慮到瞭效率和公正的平衡。 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相當嚴謹,它在保持學術性的同時,又能夠兼顧可讀性。作者善於運用精闢的語言,來概括復雜的保全規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核心要點。 總而言之,這本書就像一位專業的“風險控製師”,它不僅傳授我法律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它能夠教會我如何準確地理解和運用訴訟保全。它讓我覺得,學習民事訴訟法,是一件需要謹慎和周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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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不錯,民事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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