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8
著名翻译家刘英凯经典全译本,新增5000字导言,万字译后记!夏洛蒂.勃朗特自传体传世佳作,轰动十九世纪文坛!
万字译后记在词汇层面、语法层面、修辞层面、文化元素多方面解读翻译原则,力求更贴近原著,更接地气!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长篇小说,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后来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
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英国小说家,英国文学史上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生于贫苦的牧师家庭,曾在寄宿学校学习,后任教师和家庭教师。1847年,夏洛蒂.勃朗特出版著名的长篇小说《简?爱》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这是一部带有很强自传色彩的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宗教都采取了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阐释了“人的价值=自主.爱”这样一个主题,在世界范围内,都称得上是一部经典的传世之作。
《简.爱》使我非常感动、非常喜爱。请代我向作者致意和道谢,她的小说是我能花好多天来读的首部英国小说。——萨克雷
《简.爱》表达出的思想,即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上以及婚姻上独立平等的思想,在当时是不同凡响的。——列夫.托尔斯泰
《简.爱》着重于心灵史的开掘,罗切斯特和简.爱的心灵通向全世界。——路遥
夏洛蒂.勃朗特似乎是一位精通读心术的女巫,她的杰作《简.爱》带有浓厚的自传气息,给笔者的印象宛如一根昂然矗立的女权图腾柱。——高尔基
译本序/01
第一章/001
第二章/008
第三章/016
第四章/026
第五章/042
第六章/056
第七章/064
第八章/074
第九章/083
第十章/092
第十一章/104
第十二章/122
第十三章/134
第十四章/147
第十五章/162
第十六章/176
第十七章/187
第十八章/210
第十九章/227
第二十章/239
第二十一章/257
第二十二章/281
第二十三章/289
第二十四章/301
第二十五章/324
第二十六章/339
第二十七章/352
第二十八章/382
第二十九章/401
第三十章/414
第三十一章/425
第三十二章/434
第三十三章/447
第三十四章/462
第三十五章/488
第三十六章/501
第三十七章/513
第三十八章/537
译后记/543
第一章
那一天,是不可能出去散步了。确实,早上我们曾在叶落枝空的灌木林中闲逛了一个小时,但是从午饭开始(没有客人陪伴的时候,里德太太会很早就开午饭)冬日的冷风就刮了起来,随后就是乌云阴沉惨淡,大雨冷峭袭人,户外的活动这时候也就办不到了。
我倒是乐于这样。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的散步,尤其是在寒意料峭的下午。让我感到可怕的是:湿冷的垂暮时分回家,手指和脚趾都冻得像遭到啃咬一样,而且因为要遭保姆蓓茜的数落,于是心生凄恻,还因为意识到我体格不如伊莱仄、约翰和娇芷安娜·里德,生出自卑之感。
这会儿,刚刚提到的伊莱仄、约翰和娇芷安娜都在客厅里,簇拥在他们的妈妈身边。她倒是斜倚在火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宝贝儿女(此时此刻既没有争吵也没有嚷叫),一副快乐至极的神情。而我呢,蒙她特许不让我置身他们之间,说是她因为不得不让我离他们远一点待着而感到过意不去。要是不能亲耳从蓓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认认真真地竭力养成一种更随和和天真无邪的习性,更有吸引力和活跃开朗的仪态,——大概可以说,是更轻松、更坦诚、更自然的某种气质,那么,那些知足常乐的孩子们才配享有的特权。她就当真必须要把我排除在外了。
“蓓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找碴挑刺或者刨根问底的人,再说了,小孩子这么跟大人回嘴顶撞,实在是让人讨厌的。找个地方去坐着,你不能和和气气地说话,就别张嘴。”
紧挨着客厅的是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我不一会儿就从上面拿了一本书来,——留意的必须是图片多的。我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双腿盘着坐下,将波纹毛呢的红色窗帘拉得差不多合拢到了一起,我就越加隐蔽地藏匿起来,就像坐在神龛里一样。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重重皱褶挡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护佑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冷天气的侵袭,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在翻书的间隙,我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远方只见白茫茫、恢恢漠漠的一片云雾,近处是一块湿漉漉的草地和风雨摧残过的灌木。一阵持久而悲怆凄恻的狂风,驱赶着经久不息的雨,横扫过去。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维克的《英国鸟类史》(Bewick——比维克,英国画家、木刻家、博物学家,1753—1828年在世。《英国鸟类史》是柯茨所著,插图是比维克的作品)。文字部分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是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去。里边写到了海鸟常去的地方;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挪威海岸,从最南端的林德内斯角(Lindeness,是挪威南部的一个海角),——或称纳斯(Naze),直到北角(North Cape,位于挪威北部马格吕岛北端),都有小岛装饰点缀着。
那里,掀起巨大漩涡的北大洋
咆哮在极北地区的海岛周围,海岛个个空荡凄凉。
还有那大西洋在澎湃激荡,
泻入赫布里底群岛(Hebrides,位于英国大不列颠岛西北的大西洋上)——雨骤风狂!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一翻而过,丝毫不加关注,那就是书中提到的如下地方的萧索荒凉的海岸:拉普兰(Laplamd,芬兰北极圈以北的地方的统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Spitzbergen,位于挪威北部)、新地岛(Nova Zembla,位于巴伦支海和喀拉海之间)、冰岛和格陵兰。还有“莽莽漠漠的北极地区和那些阴暗的不毛之地,那是霜和雪的储藏库。很多世纪的寒冬所积累成的坚实的冰原,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峦叠嶂,一峰高过一峰,冰面澄莹浏亮,围绕着地极,把极度严寒的威势加倍地汇集起来”。对这些像死亡一样惨白色的地域,我已经形成自己的看法,朦胧恍惚,虽然好像孩子们似懂非懂的所有念头,隐约浮现在脑际,但是也出奇地印象深刻。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跟后面的插图相互关联,使得挺立在波涛飞溅的大海中的孤岩,搁浅在岑寂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魂般的冷月,都变得更加意义深长,耐人寻味了。
我说不清那相当索寞孤寂的墓地上萦绕着一种什么样的意绪:那里有刻着铭文的墓碑、有一扇大门、两棵树、一道残垣断壁围着的低矮地面。还有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正是黄昏时分。
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的那两艘轮船,我相信是海上的幽灵。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包裹,那是个恐怖的情景,我赶紧翻了过去。
那个独踞于岩石之上,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远眺着围着绞架的一大群人,也一样的情景可怖。
每幅画都讲述一个故事、对于我这样一个理解力发育不足,感情不健全的孩子而言,这些故事往往显得高深莫测,但又是趣味盎然的,就像冬天的夜晚蓓茜碰巧心情好的时候所讲述的故事一样有趣。这种时候,蓓茜把熨衣服的桌子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坐在周围。她一边熨着里德太太的蕾丝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熨出褶来,一边给我们讲一段段的爱情和冒险故事,满足我们焦灼急切、聚精会神想听故事的孩子。这些片段来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加古老的歌谣,或者像我后来所发现的那样,来自《帕美拉》(英国作家Samuel Richardson于1740年出版的书信体家庭伦理小说:Pamela)和《莫兰伯爵亨利》(约翰·韦斯利根据爱尔兰作家亨利·布鲁克的小说《显赫的傻瓜》删节而成的一部畅销小说,出版于1781年)。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维克的书,很开心,至少是自得其乐。我心里怕的就是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太快,餐室的门开了。
“喂!愁肠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随后又停住了,他显然发觉房间里没有人。
“她上哪个鬼地方了呀?”他接着说。“丽兹(伊莱仄的昵称)!娇芷(娇芷安娜的昵称)!”(喊他的姐妹)“琼(Joan,是Jane——简——的异体写法)不在这儿啊,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糟糕的畜生!”
“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想。我强烈地希望他发现不了我藏身的地方。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和头脑都不灵光。可是伊莱仄刚从门外探进头来,立即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约翰的昵称)。”
我赶紧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称为杰克的人硬拖出去,身子就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尴尬而又不安。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这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儿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来,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让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按年龄来讲,他长得又大又壮,但是肤色灰暗,显得不健康。他脸盘宽,五官阔,四肢粗,手脚大。还习惯在餐桌边暴饮暴食,落得肝火旺,视线模糊,双颊松弛。这一阵子,他本该一直是待在学校里的,可是他妈已经把他接回家来,住了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是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说,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甜食,他准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刺耳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优雅中听的想法,认为约翰面色蜡黄是因为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呢!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是嫌恶。他欺侮我,惩罚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常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怵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缩紧。有时候,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无论他对我实施什么恐吓和欺侮,我都无处申诉。用人们可不愿意站在我一边对付他而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是装聋作哑,她儿子打我骂我,她视若无睹。当着她的面,他动不动既打又骂,而背着她,他打我骂我就更加频繁了。
我对约翰逆来顺受已经习惯了,就走到他椅子跟前。他拼命向我伸舌头,花了大约三分钟的时间,就差没把舌根绷断了。我明白他会立即动手,一边担心着挨打,一边凝神注视着这个就要下手的人那副令人作呕的丑陋嘴脸。我不大知道他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猛然间狠狠地揍了我。我一个趔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算站稳了身子。
“这是给你的教训,因为你刚才那么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因为你偷偷摸摸躲到窗帘后面,因为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副样子,你这耗子!”
已经习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没想过回嘴,我在意的是如何在忍受辱骂之后肯定接踵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来着?”他问。
“我在看书。”
“把书拿给我。”
我回到窗前把书拿了过来。
“你没资格动我们的书。我妈妈说你是靠别人养活的,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是应当去讨饭的,不该跟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生活,不该跟我们吃一样的饭菜,穿妈妈花钱买的衣服。翻我们的书架,我就要教训教训你。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或者说,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开,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一点。”
我照做了,开始并不知道他的意图。但是我看到他把书举起来,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出的架势时,我惊叫了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来不及了,书已经扔过来,打中了我,我倒下了,脑袋撞在门上,磕破了。磕破的地方流出血来,疼得很厉害。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种种其他情感接踵而至。
“你这个恶毒凶残的人!”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奴隶监工——你像那些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Goldsmith,1730—1774,英国作家、诗人,他的著作《罗马史》初版于1769年)的《罗马史》,对尼禄(Nero,37—68,罗马第五任皇帝,以残暴出名)、卡利古拉(Caligula,12—41,罗马第三任皇帝,是仅次于尼禄的罗马残暴皇帝)等人物已形成自己的看法,也默然地作过类比,但绝没有想到会这样大声地嚷了出来。
“什么!什么!”他大喊。“那是她对我说的话吗?伊莱仄、娇芷安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吧?我难道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头朝前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揪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已经跟一个不顾一切的家伙搏斗起来了。我真真切切地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暴君!一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压倒了恐惧,而狂暴般地跟他对打起来。我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都做了些什么。他骂我“耗子!耗子!”并大声地号叫着。他的帮手近在身边,伊莱仄和娇芷安娜早已跑出去找里德太太。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跟随在后面的是:蓓茜和女佣嫒博特。她们把我们俩拉开了,我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怒气发到约翰少爷身上!”
“谁曾经见过这样发脾气的画面!”
随后里德太太补了一句:
“把她拽到红房子里去,把她关起来!”马上就有四只手按住了我,我被拖上楼去。
第二章
我一路都在反抗,在我,这还是第一遭。这大大增强了蓓茜和嫒博特小姐倾向于对我抱有的恶感。事实是:我是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或者如法国人常说的,不对劲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已经难免要遭受离奇的惩罚。于是,像任何一个别的造反的奴隶一样,我在绝望之中横下一条心,决计豁出去,不顾一切了。
“抓住她的胳膊,嫒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
“丢人!丢人!”这位女主人的使女叫道,“多吓人的举动,爱小姐,竟然打起年轻的绅士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
“不,你还不如一个仆人。因为你让人养着,啥都不干。得了吧,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糟糕。”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定的房间,推搡到一条矮凳上,我本能地要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两双手瞬间就把我按住了。
“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地坐着,我们肯定得绑住你了,”蓓茜说,“嫒博特小姐,把你的吊袜带借给我,我那双会被她一下子挣断的。”
嫒博特小姐转过身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要用的吊袜带子。这一捆绑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引来的额外耻辱,略微消泯了我情绪上的激动。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双手紧紧扶着凳子。
“留神别动,”蓓茜说。她发现我确实已经平静下来,便松了手。随后她和嫒博特小姐抱臂站着,阴沉地、狐疑地瞪着我的脸,好像对我的神经正常不相信似的。
“以前她从来没有这样过,”临了,蓓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Abigail,英国戏剧《傲慢的贵妇人》里的一位贵族使女)说。
“不过她心里一贯是这样的,”这是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狡诈不光彩,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这么多掩盖着的假象。”
蓓茜没有搭腔,但过了不一会,就冲着我说:
“小姐,你该明白,你是在里德太太的恩德之下生活的,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撵出去,你早就已经进贫民院了。”
对这些话,我无话可说,因为对我来说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最早记忆就包含着同类的暗示,这些责备我靠别人养活的话,在我的耳朵里已经成了意义隐约不清的老调,叫人非常痛苦,让人气短,但又让人半明白半不明白。嫒博特小姐附和说:
“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把你跟两位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养大,就以为自己跟他们地位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而你却一个大子儿也不会有。你得谦恭,得尽量顺着他们,这是你应该应分的。”
“我们告诉你的话全是为了你好,”蓓茜补充说,口气倒不严厉,“你应当努力多做活儿,有点用场,要温顺和悦,这样也许可以在这个家住下去;要是你使性子,粗野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打发走的。”
“另外,”嫒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使性子时,让她突然死去,死后她能上哪儿去呢?来,蓓茜,咱们走吧,别管她。反正我是无论做什么都打动不了她的心啦。爱小姐,你自己待着的时候,祈祷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得到同意,从烟囱里下来,会把你抓走的。”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备用的卧房,难得有人睡。其实我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海德府上偶尔拥进一大批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它的全部房间。但是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大、最堂而皇之了。粗大的床柱支起来的一张红木床像个帐篷似的赫然立于房间正中间,床柱上罩着深红色的锦缎帐幔。两扇大窗户的百叶窗总是垂下来的,半掩在相似织物制成的彩花窗饰和窗帘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边的桌子上铺着绯红色的桌布,墙是柔和的浅黄褐色,略微带了一点粉红。大柜子、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旧式红木做的。床上的褥垫和枕头都高高地堆起来,床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Marseilles)的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的映衬下,看上去都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挨着床头的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依我的感觉,安乐椅就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屋子寒意料峭;因为离保育室和厨房很远,所以很静谧;因为尽人皆知,很少有人进来,所以显得肃穆庄重。只有女佣每个星期六上这儿来,在镜子和家具上擦擦抹抹,把一周内静悄悄落上去的灰尘除掉。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柜子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纸的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一张小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里潜藏着红房子的一种神秘感,是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如此孤寂凄清。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的,他的遗体就是在这里接受吊唁的,他的棺材就是在这里由殡葬工人抬走的。从那一天之后,这里就始终弥漫着一种阴郁的祭奠气氛,护卫着它,避免有人频繁地闯进来。
蓓茜和刻毒的嫒博特小姐让我像铆在上面一样一动不动地坐着的那个座位,是一条有软垫的矮凳,靠着大理石壁炉。那张床高耸在我面前,我右面是高高的、黑漆漆的大柜,柜子上黯淡、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着变幻不定。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重现出床和房间的空阔和肃穆。我拿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的时候,便起来瞅一瞅。天呐,不错,牢房也从不会锁得这么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子展现的深处。在虚幻的深境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更阴沉。镜子里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盯着我,白白的脸庞和白白的胳膊都闪现在朦胧的阴影里,在一切都凝滞不动时,唯有那双明亮的、带着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的效果真真正正地像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妖的小精灵中的一个,恰恰像蓓茜在夜晚讲故事时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萋萋的幽谷中冒出来,出现在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这时候我是迷信的,但是迷信并没到完全占了上风的程度,我依然热血激愤,反叛的奴隶那种怨恨情绪依然支配着我。回忆如同迅疾的猛攻一样,我必须遏制住之后才会屈服于这阴晦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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