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城鎮通史(套裝共7冊)

江南城鎮通史(套裝共7冊)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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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燦,黃愛梅,張劍光,姚建根,王日根 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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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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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介紹

齣版社: 上海人民齣版社
ISBN:9787208145313
版次:1
商品編碼:12115925
包裝:精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6-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100
套裝數量:7
字數:2086000
正文語種: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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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null

  在中國城鎮化過程加快的當下,江南城鎮史是一個容易産生現實關懷的論題,也是一個可以促進中西曆史比較研究的論題。從江南城鎮史的角度來重新考察王朝在中國曆史和同一時期世界曆史中的位置,是全球視野下整體史觀的重大學術實踐。

內容簡介

  《江南城鎮通史(套裝共7冊)》按照時代順序,就先秦至民國時期江南城鎮的發展演變及其特點進行係統考察和分析,重點是結閤此期社會環境的變化,從經濟活動、社會狀況、管理體製、文化生活等不同側麵,深入探討江南城鎮的發展形態與內在變革,揭示其時代特徵和曆史趨嚮,總結城鎮與區域社會的內在互動關係。

作者簡介

  陳國燦,1966年生,浙江紹興人。曆史學博士。現為浙江師範大學江南文化研究中心首席專傢、中國曆史研究所所長、人文學院教授、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新世紀151人纔工程第1層次人纔,中國城市史研究會副會長。主要從事中國城市史、江南區域史、海洋曆史與文化等領域研究,先後主持多項國傢和省部級項目,齣版《宋代江南城市研究》、《南宋城鎮史》、《中國古代江南城市化研究》、《江南農村城市化曆史研究》、《浙江城鎮通史》等專著近20部,在《曆史研究》、《史學理論研究》等刊發論文百餘篇。研究成果獲浙江省人民政府社科成果一等奬、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奬等20餘項。
  
  黃愛梅,1971年生,廣西桂林人,壯族。曆史學博士。曾先後師從詹鄞鑫教授、謝維揚教授學習漢語史和先秦史,現為華東師範大學曆史學係副主任、副教授。主要從事先秦史、上古城邑與文明發展研究,關注先秦國傢最高權力的形成發展過程,重視齣土材料的利用和研究。先後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項目和省部級課題,著有《西周史》、《器之藏——考古學視野下的中國上古文明》(閤著)、《國學經典導讀》(閤著)等,在重要學術刊物發錶研究論文十數篇。

目錄

《江南城鎮通史:先秦秦漢捲》:
總論
緒言
一、學術史的迴顧和總結
二、相關概念的討論
三、本書研究的基本思路

第一章 江南地區的史前文化與原始聚落的演進
第一節 史前農業的發展與社會復雜化進程
一、江南地區早期自然環境的變遷
二、江南史前考古學文化的區域分布和發展序列
三、原始農業的産生與發展
四、史前社會的復雜化進程
第二節 史前聚落的産生與演進
一、新石器時代的聚落遺址和農業村落
二、聚落群與聚落層級分化
第三節 史前聚落的選址、布局與營建
一、水鄉環境與聚落選址
二、史前聚落的功能分區
三、史前聚落的布局特徵
四、史前聚落的營建與沿用

第二章 城邑的産生和城市萌芽
第一節 城邑的産生
一、我國古代城邑的源起
二、良渚文化古城遺址
第二節 良渚古城的特徵與性質
一、良渚古城的獨特性
二、良渚古城與長江中遊史前古城比較分析
三、關於良渚文化古城性質的討論

第三章 城邑的發展和城市産生
第一節 聚落和城邑的早期發展
一、江南青銅文化的區域格局與發展序列
二、夏商時期江南地區的聚落和城邑
第二節 吳、越區域社會開發和地方城邑體係的形成
一、多元文化融會與吳、越建國
二、吳、越爭戰與區域社會的開發
三、西周至戰國時期江南地區的城邑
四、先秦時期江南城邑的一般特徵
第三節 城市的齣現與發展
一、吳國都城
二、越國都城
三、戰國時期江南城市的發展
第四節 先秦時期江南城市的基本特徵
一、初步成型的城市格局、交通與市場
二、較為完整的城市附屬體係
三、因地製宜的軍事防禦係統
四、成熟的都城建設理念

第四章 郡縣城市體係的初步確立
第一節 秦漢對江南地區的軍事徵服和經濟開發
一、秦朝、西漢對江南地區的控製
二、西漢時期江南經濟的恢復與停頓
三、東漢時期江南地區的經濟開發
第二節 秦漢時期江南地區郡縣的設置
一、秦代江南地區郡縣的設置
二、漢代江南地區封國的興廢與郡縣演變
三、郡縣製下的城池與聚落形態

第五章 早期郡縣城市的發展形態與特點
第一節 城市性質與等級體係
一、“政治性”特徵
二、等級體係
第二節 城市類型與內部結構
一、主要類型及其特點
二、空間規模與形製
三、功能分區與街區結構
四、城市建設
第三節 城市發展的時空特徵
一、空間特徵
二、時間特徵

餘論 幾點思考
參考文獻
後記

《江南城鎮通史:六朝隋唐五代捲》:
總論

緒言
一、學術史的簡單迴顧
二、"江南"地域範圍的說明

第一章 六朝至五代江南城市發展
第一節 城市發展的社會環境
一、曆代政府江南政策的調整
二、農業經濟的發展
三、人口的增長
四、交通的便利
第二節 都城的興盛和州郡城市的發展
一、建康(建業)、金陵和杭州
二、六朝時期的州郡城市
三、隋唐五代時期的州郡城市
第三節 縣治城市的增加和鎮的齣現
一、六朝時期的縣治城市
二、隋唐五代時期的縣治城市
三、鎮的齣現

第二章 城市經濟與市場
第一節 物資供應
一、非商品性供應
二、商品性供應
第二節 産業狀況
一、商業
二、手工業
三、其他産業
四、産業特點
第三節 市場形態
一、市的普遍設置
二、市的形製、管理與商品
三、市的變化與發展
四、草市的興起和發展

第三章 城市人口與社會結構
第一節 六朝時期江南城市人口規模推測
一、都城建康(建業)
二、一般州郡城
三、縣城
第二節 唐五代江南城市人口規模推測
一、蘇州城
二、杭州城
三、其他州縣城
第三節 城市社會結構
一、貴族和特權群體
二、普通民眾
三、特殊人群

第四章 城市物質結構與交通
第一節 城市空間形態
一、空間規模和形製
二、城牆的修築
三、街區裏坊格局
第二節 城市綠化和園林建築
一、城市綠化
二、園林建築
第三節 城市交通
一、道路
二、水係與河道
三、橋梁

第五章 城市管理與災害救助
第一節 城市管理
一、市政管理
二、治安管理
第二節 城市災害與救助
一、水災與救助
二、火災與防火措施
三、疫病與救助

第六章 城市教育與文化
第一節 教育體係
一、官學教育
二、私學教育
第二節 書籍收藏與刻印
一、藏書風氣的流行
二、書籍刻印與傳播
第三節 宗教和民間信仰
一、佛教
二、道教
三、民間信仰

第七章 城市社會生活
第一節 居民日常生活
一、飲食
二、服飾
三、居住
四、日常生活的整體麵貌
第二節 遊樂活動和歲時習俗
一、遊覽風尚
二、音樂與舞蹈
三、娛樂和體育活動
四、歲時習俗
餘論 六朝隋唐五代江南城市發展的基本特點
參考文獻
後記

《江南城鎮通史:宋元捲》
《江南城鎮通史:明代捲》
《江南城鎮通史:清前期捲》
《江南城鎮通史:晚清捲》
《江南城鎮通史:民國捲》

精彩書摘

  《江南城鎮通史(套裝共7冊)》:
  與民主製相聯係的是城市行政閤議製和行政與立法相互製約的體製。行政閤議主要是行政決策的閤議,屬於行政民主決策的體現。上海在清末成立的市政機構“城廂內外總工程局”便仿效租界董事局的做法,采用具有行政閤議特徵的運行體製。其決策機構是董事會,由“領袖總董”、“辦事總董”及各區長、部長組成,每星期開常會一次,每年開年會一次,對市政有關事務集體作齣決策。若需要,由3名董事提議,可以舉行臨時會議。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正式在城市推行行政閤議製度。1930年頒布的《市組織法》規定,作為城市行政機關的市政府設市政會議,其成員由市長、參事、秘書長(秘書)和所屬各局局長(科長)組成,市參議會由參議員選舉3-5名代錶參加市政會議。市政會議每月至少開會一次,由市長召集,其討論和決策的事項包括“關於秘書處及各局或各科辦事細則事項”、“關於市單行規則事項”、“關於市預算決算事項”、“關於整理市財政收入及募集市公債事項”、“關於經營市公産及公營事業事項”、“關於市政府各處局或科職權爭議事項”、“市長交議事項”及“其他重要事項”等。行政與立法相互製約的體製是在行政權和立法權分離的情況下彼此關係的處理。一方麵,城市立法機關具有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權和約束職能。1928年頒布的《市組織法》規定,各城市建立參議會作為立法機關,對市行政有審議、建議、要求復決和罷免市長等多項職權。1930年修訂後重新頒布的《市組織法》,雖取消瞭市參議會罷免市長等方麵的權力,但仍保留瞭對市政的審議和建議權。同時,為加強對城市政府的行政監督,國民政府又規定城市政府依隸屬關係要接受上級政府的督察,特彆市(院轄市)由行政院各部會督察,省轄市由省政府各廳局督察,督察內容包括任免市政府官員、審核預決算、派員視察和調查、著令提交報告、審批市政府呈請、頒布工作綱領、指導和糾正市政府工作、撤銷市政府處分等。另一方麵,城市行政機關擁有申請復議權和提請公斷權,即對立法機構的決議可以申請復議,或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與立法機關進行審核和公斷。
  此外,還值得關注的是城市行政法製建設的發展。早在20世紀20年代初,浙江省推行“浙人治浙”和地方自治,所公布的《省憲》中第十五、十六兩章的一百四十條至一百五十條,對市製及其施行作瞭法律上的規定。上海地區淞滬市訂立的《淞滬特彆市公約》,某種意義上具有市憲法的部分特點。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相繼頒布的《特彆市組織法》、《市組織法》,正式將城市行政納入法律體係之中,通過立法來明確規定城市政府的地位和職能。如1930年5月頒布的《市組織法》,對設市標準、市區域、市公民、市職務、市財政、市政府、市政會議、市參議會,以及城市內部行政區劃和基層政權建設與運行製度等,都作齣詳細的規定,使城市行政的各個方麵基本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就城市行政各方麵的管理工作而言,城市政府也有一係列具體和細緻的行政法規加以規範。如上海在特彆市成立後一年(1927年7月至1928年6月)中,市政府先後頒布188項地方行政法規,涉及組織章程、工作細則和專項法規等諸方麵。杭州市政府成立後,陸續頒布《杭州市暨各屬各機關職員請假規則》、《杭州市政府職員值日規則》、《杭州市政府員工福利委員會組織章程》等行政法規,推動瞭人事管理的製度化。
  在市政建設領域,主要錶現為城市建設規劃熱潮的興起和現代市政建設的活躍。上海市政府於1927年7月成立後,隨即開始城市發展規劃的製訂。為此,市政府成立專門的設計委員,負責研究市政建設的各項方案。1929年7月,上海市政府第173次市政會議討論和通過瞭關於開闢和建設上海市市中心區域的意見,正式劃定上海黃浦江以西江灣區翔殷路以北、閘殷路以南、淞滬路以東以及周南十圖、衣五圖以西的土地,作為上海市市中心區域,即新市區。同月,決定設立“上海市市中心區域建設委員會”,作為都市建設的計劃和設計機構。1930年12月,上海市政府正式提齣《建設上海市市中心區域計劃書》,指齣要推動上海城市發展,“自當以收迴租界為根本辦法”,但從長遠角度看,上海發展重心不應局限於原來的租界地域,也不宜置於浦東地區,而應在以江灣為中心的淞、滬兩地的中間地帶開闢新市區,作為未來上海市中心區。《計劃書》還提齣瞭中心區水陸交通建設、道路係統設置、分區格局布置等方麵的具體實施計劃。在此基礎上,上海市政府又進一步提齣瞭《大上海計劃》,分彆對市中心區域、交通運輸、建築、空地園林布置、公用事業、衛生設備、市政府建築等方麵的建設和發展作齣全麵和詳細的規劃。
  ……

前言/序言

  總論

  城鎮既是社會發展的産物,又反過來對社會産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因此,城鎮史的研究不僅在於弄清城鎮自身的産生、發展和演變,也要藉此透視社會的演進軌跡與特點。江南素為我國城鎮發達區域,在中國城鎮發展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全麵考察江南城鎮發展的曆史進程,係統梳理其曆史軌跡,深入分析其形態演變,多層揭示其運作機製,在此基礎上,總結其區域特色,探討其社會影響,顯然有著十分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
  研究江南城鎮史,首先要弄清“江南”的具體所指。
  從曆史上看,“江南”由最初的自然區域指稱,到後來的多重文化符號,其標識的地理空間和人文意蘊是因時而異、不斷變化的。在先秦時期,江南首先是作為一個自然地理概念齣現的。《左傳》宣公十二年(前597)載,楚軍圍鄭,鄭伯肉袒牽牛請降,謂楚君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亦唯命。”這裏鄭伯所說的“江南”,是指楚國南部地區。當時楚國控製的區域,兼跨長江中遊南北,江以南即泛稱“江南”。清代學者高士奇考證說:“自荊州以南,皆楚所謂江南也。”①到戰國時期,隨著楚國勢力的東擴,“江南”所指的地域範圍也不斷擴大,進而用來泛稱今長江中下遊以南的廣大區域。這一籠統的地域概念,在秦漢時期為人們所沿用。司馬遷《史記》和班固《漢書》有不少這方麵的例證。如《史記》捲一《五帝本紀》: “(舜)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是為零陵。”捲二《夏本紀》:“禹會諸侯江南,計功而崩,因葬焉,命曰會稽。”捲六《秦始皇本紀》:“王翦遂定荊江南地,降越君,置會稽郡。”在捲一二九《貨殖列傳》中,司馬遷進而將位於長江中下遊的先秦“楚越之地”列為有著自身特徵的經濟和文化區域:楚越之地,地廣人稀,飯稻羹魚,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賈而足,地勢饒食,無飢饉之患,以故篒窳偷生,無積聚而多貧。是故江淮以南,無凍餓之人,亦無韆金之傢。
  班固承司馬遷之說而直接將“楚越之地”稱為江南。《漢書?地理誌》雲:江南地廣,或火耕水耨。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果?蠃蛤,食物常足。故篒窳偷生,而亡積聚,飲食還給,不憂凍餓,亦亡韆金之傢。
  漢末以降,北方持續大亂,南方地區相對較為安定,由此引發大規模的“北人南徙”浪潮。特彆是長江下遊地區,大量人口的湧入,加上六朝曆代政權的積極開發,經濟和文化獲得長足的發展。於是,人們更多地用“江南”來指稱這一區域,並與“江東”、“江左”等稱呼一起混用。如《三國誌》捲一三《華歆傳》注引華嶠《譜敘》載,漢魏之際,“四方賢士大夫避地江南者甚眾”;同書捲一《武帝紀》載: “孫策受袁術使渡江,數年間遂有江東。”《晉書》捲六五《王導傳》載: “洛京傾覆,中州士女避亂江左者十六七。”“江東”、“江左”之類的稱呼的齣現,實與長江下遊河道走嚮的變化有關。由於長江在今江西九江至江蘇南京段呈西南—東北流嚮,長江下遊地區位於此段河道的東邊,故稱“江東”;從中原角度看,長江下遊又位於該段河道的左邊,故稱“江左”。
  進入唐代,“江南”開始成為一定意義上的行政區劃單元。唐王朝建立後,為瞭加強對各地的監察,於貞觀元年(627)將全國劃分為十個區域,稱為“道”,其中就有江南道。雖然道屬於監察區,但已具有行政區域的某些特徵。不過,唐初的江南道地域廣闊,包括瞭西起今貴州東北部、東至大海的廣大區域,其範圍類似《史記》、《漢書》所說的江南地區。到盛唐時期,考慮到江南道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內在差異,遂於開元二十一年(733)將其一分為三,分為江南東道、西道和黔中道其中,江南東道包括今浙江、福建全部和江蘇南部以及安徽南部的部分地區,江南西道包括今江西、湖南全部和湖北南部以及安徽南部的部分地區。中唐時期,又將江南東道劃分為浙西、浙東、宣歙、福建四個觀察使轄區。
  宋朝在唐代道製的基礎上推行路製,使之正式成為地方一級行政區劃。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在全國劃定十五路,其中位於長江下遊的有江南東路和西路、兩浙路。江南東路包括今江西東北部、安徽南部和江蘇南京地區,江南西路包括今江西大部,兩浙路包括今浙江、上海和江蘇鎮江及以南地區。宋室南渡後,又分兩浙路為兩浙東路和西路,兩者以錢塘江為界。由於行政區劃的變動,這一時期人們所說的“江南”,在地域範圍上顯得模糊和多樣化,有時指江南東路和西路,有時指兩浙地區,有時泛指江南和兩浙諸路,統稱“江浙”。如生活於兩宋之際的莊綽在談到南宋初北人南遷的情況時說:“建炎之後,江浙、湖湘、閩廣,西北流寓之人遍滿。”①南宋中期人虞儔談到兩淮地區的糧食生産情況時說:“大率淮田百畝,不及江浙十畝。”②其中所說的“江浙”,皆泛指江南和兩浙諸路。
  元朝在地方設置行省,其中江浙行省所轄包括今浙江、上海全部,安徽南部和江蘇南部,以及江西部分地區,一度還包括福建大部。明朝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在元代江浙行省轄域分置浙江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和南直隸等。清朝改各地布政使司為省,以浙江等處陳友定布政使司為浙江省,南直隸初改為江南省,順治十八年(1661)又在江南省的基礎上分設江蘇省和安徽省。但這一時期,江南的地域概念與行政區劃越來越趨於分離。事實上,到明清時期,人們所說的江南,其範圍大者,主要是基於自然地理方位,泛指長江中下遊及其以南的廣大區域。如明代地理學傢王士性在所著《廣誌繹》捲四《江南諸省》中,將浙江、江西、湖廣、廣東等省均歸入江南範圍。其範圍小者,主要是從經濟和文化發展水平與區域特徵的角度,限指今長江三角洲一帶的“八府一州”,即南京(江寜)鎮江、常州、蘇州、鬆江、嘉興、湖州、杭州等府和由蘇州府分置的太倉州。近代以降,更是縮小到環太湖地區的鎮江、常州、蘇州、上海、嘉興、湖州。
  由於“江南”所指在不同曆史時期和不同語境下有著很大的不同,故當代學者對江南地域空間的詮釋也是多種多樣。大緻說來,目前學術界在探討有關問題時所說的江南,有三個地域空間層次:一是所謂的“大江南”,泛指長江中下遊地區,有時甚至包括長江上遊部分地區①;二是所謂的“中江南”,主要指長江下遊地區②;三是所謂的“小江南”,主要指以太湖流域為核心的長江三角洲及周邊地區③。基於中外學界的認識,考慮到城市和社會發展的地域特性,本通史所說的“江南”,以“小江南”為核心區域,以“中江南”為補充,在對不同曆史時期的具體討論中,根據實際情況而有所調整。整體而言,宋元以前,因城鎮發展的地域特徵相對不夠明顯,故討論時涉及的地域範圍較大;明清以降,長三角及周邊地區不僅是全國經濟和文化最為發達的區域,而且城鎮區域體係相當完整和成熟,故討論時一般集中於核心區域。
  二
  研究江南城鎮史,還要弄清什麼是城鎮。
  對於城鎮,古今中外有著不同的解釋。在西方各國,城鎮往往是指在大中城市周邊和鄉村地區興起的各種工業中心、商業和服務業中心、文化教育中心,以及自成一體的綜閤性居民生活區,實際上是小型城市或城區的代名詞。如美國於1968年通過《新城鎮開發法》後,第一批建成的63個新城鎮,人口規模大多在2萬人左右。20世紀80年代,意大利全國有8000多個城鎮,平均每個城鎮約7000人。
  在我國,城鎮一直是個十分模糊的概念,其具體所指在不同領域和不同環境下並不相同。古代所謂的城鎮,一般是對城和鎮的統稱。其中,城最初是指具有一定政治、軍事和宗教職能的人口聚居地。《墨子?七患》雲:“城者,所以自守也。”《說文解字》雲:“城,以盛民也。”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的社會結構日趨復雜多樣,經濟和文化日趨活躍,逐漸嚮城市形態轉變。鎮最初是以基層軍事據點的形式齣現的。“鎮戍置將起於後魏,唐高祖嘗為金門鎮將是也”。進入宋代,鎮逐漸嬗變為鄉村商業居民集聚地。
  近代以來,城鎮更多地與行政體係結閤於一體,成為不同等級的行政單元。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頒布的《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規定,凡縣治所在地為“城”,縣以下人口滿5萬人的鄉為“鎮”。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特彆市組織法》和《市組織法》,將設市城市從一般地方行政序列中獨立齣來,實行單獨的行政編製。1955年11月,國務院頒布《關於城鄉劃分標準的規定》,將城鎮劃分為城市和集鎮兩種形式,前者指中央直轄市和省轄市的市區,以及常住人口在2萬人以上的縣級以上人 江南城鎮通史(套裝共7冊)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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