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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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的陨落》的作者肯·福莱特是世界知名畅销作家,在全世界拥有九千万读者。他和《追风筝的人》的作者卡勒德·胡塞尼被称为世界上广受欢迎的两位作家。《圣殿春秋》和《无尽世界》是他的成名代表作,上市一周之内,称为欧美十多个国家畅销小说排行榜的冠军。《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榜长达6个月。
《无尽世界》可读性极强,让人想到跌宕起伏的美剧风格,它将背景设置在英国的文艺复兴前夕,王位争夺的权术之战、平凡百姓的爱恨情仇、新旧观念的激烈碰撞,让小说始终充满悬念,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
肯·福莱特被誉为“欧美金庸”,他小说中的历史细节都请历史学家一一核实过,所以扎实可靠,为荡气回肠的虚构故事增添了实感和厚度。
1989年《圣殿春秋》问世,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断有读者催促福莱特撰写续篇。18年之后,终于诞生了这本《无尽世界》。
故事依然发生王桥。1327年万圣节的前一天,四个小镇的孩子悄悄溜进森林,并在那里亲眼目睹了灭绝人寰的杀人场景。长大成人之后,他们的生活中交织着野心、爱情、贪婪和复仇。他们将见证繁荣和饥荒,瘟疫和战争。其中一个男孩将会环游世界,并最终回到王桥,另一个则成为了位高权重却腐败堕落的贵族。一个女孩将挑战中世纪教会的权势,而另一个则执著地追求一段毫无希望的爱情。无论怎样,他们的生活始终笼罩在童年目睹的谋杀的阴影下。
与此同时,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闹剧也仍然频繁地在小镇上演。人们处在爱与恨、贪婪与骄傲、欲念与仇恨编织的网中。于是有人开始质疑无所不能的天主是否真正存在……小说延续前篇,继续讲述中世纪英格兰宗教、政治等利益勾结的黑暗阴谋。
肯·福莱特(Ken Follett,1949- ),当代大师级惊险小说作家。1949年6月5日生于英国威尔斯,在伦敦念完大学后曾任新闻记者,后专职写作。1978年以《针眼》一书荣获美国侦探作家俱乐部*佳长篇小说奖后,立刻蜚声国际,年仅27岁。之后又有《圣彼得堡来客》、《与狮同眠》等多部小说畅销全世界,奠定了不可动摇的大师地位。
福莱特的作品一大特色是内容都有史实根据。历史上的真实人物与小说中的虚构角色,天衣无缝地融合在一起。其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高潮迭起的情节铺陈,精致准确的细部描绘,让读者在亦真亦幻之中,与历史时代共浮沉;和历史人物同悲喜,而得到无比的乐趣。
福莱特还擅长描写爱情,用纤细动人的笔触,捕捉男女间微妙的感情变化,使他的惊险小说同时也是一流的爱情小说。
对肯·福莱特来说,这真是神奇的一周。新书《无尽世界》登上精装小说畅销书排行榜首位,他十八年前出版的《圣殿春秋》则占据着大众畅销书排行榜的第10位。
——《出版家周刊》
《圣殿春秋》的书迷一直希望能够见到续集,这次他们终于愿望成真了。续篇《无尽世界》中的各种阴谋和爱情故事,让人觉得十八年的等待是绝对值得的!
——《纽约时报》
一份献给《永恒之王》、《指环王》和其他多层次史诗作品爱好者的精美大餐。
——《柯卡斯图书评论》
我已经很努力地控制阅读速度了,可是首晚上还是读掉了三分之一,这样下去很快就读完了,还是意犹未尽啊。
——读者
从《巨人的陨落》知道肯·福莱特这个作家,太喜欢了。《圣殿春秋》的故事相比一点也不逊色,我赶紧找了《无尽世界》来看,畅销作家果然名不虚传。
——读者
历史的江河无声流淌,平凡小人物的喜怒哀乐和生死离别总是那么牵动人心。
——读者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Ⅰ
第一部分 1
第二部分 71
第三部分 217
第四部分 463
第五部分 637
第六部分 879
第七部分 1131
格温达才八岁,可她并不害怕黑暗。
她睁开眼睛时什么也看不见,但这并不是让她害怕的原因。她知道她在哪里。她在王桥修道院,在一个人们称为医院的长长的石头屋子里,躺在铺在地上的干草垫上。她母亲躺在她身旁。格温达闻到了浓浓的乳汁味,知道妈妈正在喂那个还没起名字的新生婴儿。妈妈的旁边是爸爸,挨着爸爸的是格温达的哥哥,十二岁的菲利蒙。
医院里非常拥挤。尽管她看不见像挤在圈里的羊一样挨个儿躺在地上的其他家庭,却闻得见他们热烘烘的身体上散发出的汗臭味。天亮之后就是万圣节,今年的万圣节是个星期天,因此就更加是个圣日了。万圣节的前夜是段危险的时间,因为邪神们在肆无忌惮地四处游荡。成百上千的人们都像格温达家一样,从周围的村庄涌进了王桥,为的是在修道院这个神圣的地方度过万圣节前夜,并且在黎明时分参加万圣节礼拜。
格温达像所有敏感的人一样,害怕邪神,但更让她害怕的,是她在礼拜仪式上不得不做的事情。
她凝视着黑暗,竭力不去想那件让她害怕的事情。她知道对面的墙上有扇拱形的窗户,上面没有玻璃——只有最重要的建筑物才有玻璃窗——而是用一面亚麻布的窗帘挡住了秋天寒冷的空气。然而,她却连窗户应当有的一片模糊的灰色都看不见。这倒使她很高兴。她不希望黎明到来。
她什么也看不见,却能听见很多声音。随着熟睡的人们翻身或挪动,铺在地上的干草时时发出微微的声响。一个小孩子大哭了起来,好像是被噩梦惊醒了,但很快就被低低的抚慰声哄得安静了。不时有人说话,是断断续续的梦话。还有什么地方有两个人在做着父母也做却从来不说的事情,格温达管那事叫“吭哧”,因为她想不出别的词来了。
时间简直过得太快了,屋子里出现了一道光。长屋的东端,祭坛的后面,一个修士拿着一根蜡烛走进了大门。他把蜡烛放在祭坛上,借着烛火点着了火媒,然后沿着墙挨个儿地点燃了壁灯。每次他的火媒触到灯芯影影绰绰的头儿,他那长长的身影就总像是从墙上反射出来的一样。
越来越亮的光照亮了地上一排排隆起的身躯。有的人蜷缩在黄褐色的斗篷里,有的人则和旁边的人紧紧地挤在一起取暖。病人们占据了靠近祭坛的小床,那可是最能感受到灵光的地方。在屋子的西端,有一段楼梯通向楼上,那里有为来访的贵客准备的房间:夏陵的伯爵和家眷这时就在楼上。
修士在格温达面前俯下身来,去点她头顶上的灯。当他接触到格温达的目光时,他笑了笑。她在不断晃动的火苗中审视着他的脸,认出了是戈德温兄弟。他既年轻又英俊,昨天晚上还和菲利蒙亲切交谈过呢。
格温达的旁边是她们村的另一家人:塞缪尔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一家富裕的农户,有很大一片地。他们的小儿子伍尔夫里克是个烦人的六岁男孩儿,对他来说,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拿橡果砸女孩子,然后跑开。
格温达的家不富裕。她父亲根本没有地。他给所有愿意雇他的人打短工。夏天时总是有活儿干,但秋收一结束,天气开始变冷后,家里就要经常挨饿了。
因此格温达不得不去偷。
她想象过被抓住的情景: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她无助地扭动着,却根本挣脱不了;一个低沉而冷酷的声音说道,“哼,哼,一个小贼”;她想象过挨鞭打的疼痛和羞辱,还有最糟糕的,她的手被剁掉时的痛苦和悲伤。
她父亲就受过这样的刑罚。他左臂的头上就是一节吓人的、起皱的残肢。他用一只手过得很好——他能使用铁锹,能为马备鞍,甚至还能制作一张捕鸟的网——但每年春天他仍然总是最后一个受雇,而到了秋天又总是第一个被解雇。他永远不能离开村子到别处去找活儿,因为断臂标志着他是一个贼,没有人肯雇他。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在残肢上系一个塞满东西的手套,以免所有的陌生人都躲着他,但这也没法骗过人们太长时间。
格温达没有看到爸爸受刑——那事发生在她出生之前——但她经常想象那情景,现在她又忍不住想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在脑海里仿佛看见了斧头的锋刃落向她的手腕,切入她的皮肤和骨头,将她的手从胳膊上剁下,以致它们再也没法重新接合起来。她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尖叫出声。
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擦着脸。格温达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她穿的全都是她哥哥以前穿过的衣服:一件一直垂到膝盖的羊毛衫,外面罩着一件束腰外衣,束腰带是麻绳做的。她的鞋原先是有鞋带的,但鞋带孔磨豁了,鞋带丢了,她用干草编成绳子,把鞋系在脚上。她把头发塞进了松鼠尾巴做的帽子里,就算是穿好了衣服。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他悄悄地向她指了指过道对面的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那两个孩子只比格温达稍大一点儿。那个男人又瘦又小,下巴上长着鬈曲的红胡子。他正把剑往腰上扣,这说明他是个士兵或者骑士:平民百姓是不准佩剑的。他妻子是个瘦削的女人,生气勃勃,脾气火爆。格温达正打量着他们,戈德温兄弟恭敬地向他们点了点头,说道:“早安,杰拉德老爷,莫德太太。”
格温达看出了是什么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杰拉德老爷的腰带上用皮绳系着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看上去足有好几百枚英国钱币,有小小的、薄薄的银便士、半便士和法寻farthing,英国旧时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够爸爸挣一年的,如果他能找到雇主的话。这些钱足以喂饱一家人,直到开春。钱包里没准还有一些外国金币,像佛罗伦萨的弗罗林或威尼斯的达克特什么的。
格温达有一把小刀子,装在羊毛织的鞘里,刀鞘用一根绳子挂在脖子上。锋利的刀刃能够迅速地割断皮绳,使那个鼓鼓的钱包落入她的小手中——除非杰拉德老爷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在她得手之前抓住她……
戈德温兄弟抬高了声音,以便压住人们交谈的嗡嗡声。“看在教导我们行善的基督的分上,万圣节礼拜后将提供早餐,”他说道,“此外,院子里的水池中有干净的饮用水。请记住在室外的厕所方便,不要在室内小便!”
修士和修女们对洁净的要求极高。昨天晚上,戈德温抓住了一个正在角落里撒尿的六岁男孩儿,结果他们全家人都被赶出了修道院。除非他们能花一便士去住小旅馆,否则他们就只能在教堂北端门廊的石头地上,在十月夜晚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了。动物也被禁止入内,所以格温达的只有三条腿的小狗“蹦蹦”也被赶了出去。她都不知道它是在哪里过的夜。
当所有的灯都点亮后,戈德温将大大的木门向外推开。夜晚的冷风灌了进来,刺得格温达的耳朵和鼻尖生疼。过夜的客人们纷纷拉紧了外衣,开始慢吞吞地向外走去。当杰拉德老爷一家动身后,爸爸和妈妈汇入了他们身后的人流,格温达和菲利蒙也跟了上去。
此前一直由菲利蒙下手来偷,但昨天他差点儿在王桥市场被逮住。他顺手从一个意大利商人的货摊上偷了一小罐很贵的油,结果他却把罐子掉在了地上,以致所有人都看见了。谢天谢地,罐子没碎。他不得不装作是不小心把它从货架上碰了下来。
直到不久前菲利蒙还像格温达一样,个头儿很小,不起眼儿,但去年他一下子长高了好几英寸,声音也粗了,他变得笨手笨脚、缓慢迟钝,好像还不适应他新长成的大个子。在偷油罐子失手之后,昨天晚上,爸爸宣布菲利蒙已经太大了,干不了重大的偷窃活儿了,以后这就是格温达的差事了。
这就是她夜里那么长时间睡不着觉的原因。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期盼了十八年,肯·福莱特终于为他的力作《圣殿春秋》写出了续集《无尽世界》。
肯·福莱特是英国一位“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严肃作家。从他的诸多著作中——这是判断及衡量一位作家世界观及创作思想的主要尺度,我们不难看出一条主线:在以唯物史观看待的历史真实画面的宏伟背景前,展现出一个个普通人的生动形象,通过他们看似平凡的作为,讴歌他们在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历程中的不朽功勋。
按照西方“学院派”的文学观点,福莱特的作品不算是“纯文学”,只能列入“通俗文学”一类。然而,小说,还有戏剧,这样的文学体裁,既然事实上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形成而发展起来的,从来就有别于文人诗歌的高雅,始终都是通俗易懂,受广大读者欢迎的。诚然,我们所说的“通俗”应该是雅俗共赏,即在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背后,包含着某些发人深省的探索,给人以教益,是绝不等同于“庸俗”的。如果把高档次的通俗小说称为“严肃文学”,以与庸俗作品相区别和对照,恐怕并无不当。
在西方的文学论述中,有一种“知识的文学”和“力量的文学”的提法,就是说,一部优秀的作品要么给读者提供某些知识,要么给人以鼓舞的力量,总之是要让人们“开卷有益”。如果将这种理念用作严肃文学的标准,应该说还是恰当的。以此衡量福莱特的作品,称之为严肃文学,也就当之无愧了。
西方的历史小说,或者更宽泛些,以历史上的往事为题材的小说,是由苏格兰的伟大诗人和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首创的。他的主要写作手法是:在真实的历史背景的天幕前开辟一个广阔的活动舞台,由历史上某些曾经叱咤风云的真实人物在关键时刻登场来勾勒出历史进程的线索,而作家虚构的普通男女的丰满生动的形象,则充任这一场场、一幕幕波澜壮阔的活剧的主角,在他们的性格冲突中展开故事的情节,用来活灵活现地再现历史,并抒发作者的某些观点及情怀。自司各特始,众多的西方历史小说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和效仿这一手法,用来创作历史作品,其中的佼佼者得以充实了人类的文学宝库,为我们提供了一部部影响广泛的佳作。福莱特的历史题材作品也应该跻身其中——所谓“大地的支柱”,其实质指的就是人民群众,他们也正是“无尽世界”的推动者。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无尽世界》的时代,是在一三二七至一三六一年之间,与其上卷《圣殿春秋》的故事,已经相隔了两百多个春秋;适逢欧洲基督教国家对位于亚洲西部的伊斯兰世界猖狂进攻的八次“十字军东征”(一二〇一至一二九一)之后,而在欧洲文艺复兴(约一三六〇至一六五〇年期间)之前。当时的欧洲尚属中世纪,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相当落后,最大的城市巴黎也不过五万人口。这一时期发生在欧洲,尤其是英格兰的重大历史事件有:英法百年战争(一三三七至一四五三),肆虐于南欧及西欧的黑死病(十四世纪中),英格兰羊毛织染业的崛起,等等。概括起来,就是西欧各国疆域逐渐形成,王权开始巩固(贵族领主的统治转向君主的中央集权),手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以富裕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代表的市民阶层随之形成,从而出现了这一阶层同王权及教会分庭抗礼——首先从财政经济上要求话语权的局面。
小说开篇的一三二七年,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在位君主爱德华二世(一二八四至一三二七,一三〇一年成为第一位以王储身份领衔的威尔士亲王,一三〇七至一三二七年在位)被其王妃伊莎贝拉伙同其情夫罗杰·莫蒂默废黜,并遭监禁,生死不明。由于爱德华二世在位时曾经试图抵制伯爵的势力,王妃他们的这一阴谋得到了不少伯爵(包括本书中夏陵的罗兰)的暗中支持。伊莎贝拉王后一伙原想由罗杰·莫蒂默摄政,从而窃取大权,不料年仅十四五岁的爱德华三世(一三一二至一三七七,一三二七至一三七七年在位)登基后即亲政,不久便将罗杰处死,将王后软禁,只是出于自身王位的考虑,并没有对老王爱德华二世的下落予以追究。这位少年君主随后便在国内鼓励建立自治市,以增加国库/王室的税赋收入,并遏制教会统治的经济实力,以支撑他穷兵黩武的需要(彼时的苏格兰尚未与英格兰合并,双方的相互征战相当频繁);对外则为夺得自认为合法的法兰西王位而发动了长达百年的英法战争。有关老王生死的秘密,遂成为本书的一条暗线。
与《圣殿春秋》一脉相承,《无尽世界》也以“凝固的交响乐”建筑的发展为明线。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大教堂的修建已由早年的哥特式的崛起演变为具有超大拱顶的宏伟的罗马式了。因此,书中的第一男主人公便是建筑匠师梅尔辛,其父杰拉德爵士是个式微的小贵族,已经落魄到既无权又无钱,沦为教堂食客的地步,但仍念念不忘其祖先是建筑匠师杰克和阿莲娜女士,因此也就是他们的儿子托马斯、曾经的夏陵伯爵的嫡系后裔。梅尔辛继承了祖上的职业智慧,成为出色的建筑匠师,他在桥梁、医院、教堂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许多创举——包括发动群众加速工程进度,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甚至说他参与了举世闻名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百花圣母教堂的修建(依据史实,这座当年世界第一、如今排名全球第三的大教堂最初由坎比欧设计,并于一二九六年由他亲自监督开工,后由大画家乔托等人接手,但由于黑死病的威胁以及财政和技术上的原因,最终在布鲁内列斯基的创造性的施工下,克服了大拱顶的难题,方才于一四三六年竣工)。而他为王桥大教堂修建的高达三百零五英尺的彼时全英格兰最高大的塔楼更是贡献卓著。在作者的笔下,梅尔辛是一个“聪明但讲求实际”的心灵手巧的知识型人物,在他的面前,那些受业于牛津的死扣书本又夸夸其谈的教士,还有他那位不成器的师傅埃尔弗里克等人,都相形见绌。作为他这一重情多义的形象的反衬,是他的胞弟拉尔夫——一个“只要尊严不顾(骑士)荣誉”、睚眦必报、无恶不作的凶徒。兄弟俩从外貌到性格,都截然相反,但拉尔夫却晋升为伯爵,极具讽刺意味地反映了世道的黑暗与不公。
第一女主人公凯瑞丝益发光彩照人。她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独立不羁的聪慧女性,颇有现代女权主义者的风范。早在少女时期,她就是她父亲羊毛商埃德蒙做生意的得力助手,掌握了阿拉伯数字及运算;后来又钻研出红绒布的染法,创出了“王桥红”的品牌;在临床医疗上,她向民间医生和异教的阿拉伯医术求教,与落后并自以为是的牛津毕业的教士医生坚决斗争,废弃了他们那套“体液”理论和只知放血、洗肠、泥罨(成分有动物粪便)的不科学疗法,在防止黑死病的扩散方面作出了令人钦佩的功绩,并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她的敏锐的经济头脑后来又体现在管理女修道院的土地时采用货币地租等一系列尊重农民耕种自主权的带有前瞻性的新政上。她的标新立异,多次为她带来困境,甚至招致杀身之祸,但她始终不肯退却。即使她对婚姻的看法有失偏颇,险些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却也折射出男女不平等的社会赘疣。这一切都表明,她是新兴市民阶层的杰出代表。或许是要向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宣战,或许是作者对女性情有独钟,书中的主要妇女形象,无论是机灵坚韧的贫苦小女子格温达、高雅倨傲的菲莉帕夫人、精明乖戾的彼得拉妮拉,老谋持重的塞西莉亚副院长嬷嬷,明察秋毫的民间医生“智者”(原文亦含有“巫婆”之意)玛蒂,个个都聪慧过人,连娇柔懦弱的蒂莉,喜欢卖俏的安妮特,长着天使般面孔的天真的修女梅尔,以及那些几笔带过的次要女性人物,无不各具特色,跃然纸上,令人过目难忘。
与男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面力量相对立的是那些“反派人物”。首先是教会中利欲熏心的戈德温及势利猥琐的菲利蒙,他们靠阴谋在教会中得以平步青云,那个令人生厌的托钵修士默多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鱼肉乡里,而白头扫罗和托马斯修士这样的正派教士却始终受到压抑——这种种事实不言自明地揭示了教会的腐朽没落:上卷中菲利普副院长那种奋发进取、严守教规的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当然还有飞扬跋扈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和罗兰伯爵以及朗费罗律师乃至韦格利采邑的总管内森这样的王公贵族及其走卒。他们与教会明争暗斗,但在压榨普通百姓上,却是沆瀣一气。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
此外,本书作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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