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體係內容科學閤理的基礎上力求論述簡明;在重點論述國際法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製度的基礎上研究國際法的新問題和新趨勢;注重結閤國際法律文件和典型案例進行理論聯係實際的分析;注重結閤中國實際,將推動國際法治與中國法治的良性互動聯係起來進行理性思考。為便於學生閱讀及課下復習,《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國際法(第三版)》在每章前安排“導語”引導學生進行該章的學習,在每章後安排“復習思考題”“必讀法律文件”“推薦閱讀書目”以及“典型案例”引導學生進行思考和總結。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國際法的性質
第二節 國際法的曆史發展
第三節 國際法的主體
第四節 國際法的體係
第五節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第二章 國際法的淵源與編纂
第一節 國際法的淵源
第二節 國際法的編纂
第三章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聯閤國憲章》與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三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 國際法基本原則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國傢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國際法上的承認
第四節 國際法上的繼承
第五節 管轄及管轄豁免
第五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一節 國籍
第二節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庇護和引渡
第四節 難民
第六章 領土法
第一節 國傢領土的取得
第二節 領土主權
第三節 國傢邊界
第四節 南北極地區
第七章 國際法律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傢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
第三節 國際組織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
第四節 國際法不加禁止行為所造成損害的責任
第五節 國際刑事責任
第八章 條約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條約的締結
第三節 條約的保留
第四節 條約的生效與暫時適用
第五節 條約的遵守、適用與解釋
第六節 條約的無效、終止與停止施行
第九章 國際組織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組織的基本製度
第三節 聯閤國及其法律製度
第四節 專門性國際組織
第五節 區域性國際組織
第十章 外交和領事關係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外交機關與外交人員
第三節 外交特權與豁免
第四節 領事關係法
第五節 中國的相關法規
第十一章 海洋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內水
第三節 領海與毗連區
第四節 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與群島水域
第五節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
第六節 公海
第七節 國際海底區域
第八節 中國的相關立法與權益
第十二章 空間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航空法的製度
第三節 外層空間法的原則與製度
第四節 外層空間法的新發展
第十三章 國際環境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傢的環境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國際環境法的執行與監督
第四節 國際環境損害責任
第五節 國際環境保護的主要領域
第六節 國際環境法的最新進展與中國的貢獻
第十四章 國際人權法
第一節 國際人權法的産生與發展
第二節 國際人權法的淵源
第三節 國際人權法的實施
第四節 中國與人權的國際保護
第十五章 武裝衝突法與國際人道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武裝衝突法的一般原則與規則
第三節 國際人道法的一般原則與規則
第四節 武裝衝突與中立
第十六章 國際刑法
第一節 國際刑法的基本問題
第二節 國際刑事法庭管轄的罪行
第三節 國際刑事司法組織
第十七章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一節 國際爭端的特點與類型
第二節 國際爭端的政治解決方法
第三節 國際爭端的法律解決方法
第四節 國際組織與國際爭端的解決
第一版 後記
精彩書摘
《國際法(第三版)》:
任何事物都是對立統一的,作為兩個不同法律體係的國際法與國內法,它們之間的關係也不例外。一方麵,國際法與國內法,二者相互獨立,互不從屬,在性質、主體、淵源、效力根據、適用空間、調整對象和實際執行等方麵,都有著顯著區彆,這是它們"對立"的一麵;另一方麵,國際實踐也錶明,國際法與國內法作為兩種不同的法律體係,它們的存在與發展並不是彼此孤立無關的,而是相互聯係著的,二者具有內在的"統一"性。這種統一性主要錶現在:
第一,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吸收。一方麵,國內法的許多原則和概念為國際法所吸收,成為發展國際法的重要方式之一;另一方麵,國際法的某些原則、規則和製度通過國傢的法律行為被轉化為國內法的原則、規則和製度。前者如:條約法中"條約必須遵守"原則就來.自"契約必須遵守"這一羅馬法的古老原則,又如國際法上的強行法概念,也是來自國內法。後者如:有關國傢由於參加瞭製止劫機罪的海牙公約、濛特利爾公約,從而將新的刑事管轄原則——永久居所地或營業地原則引入自己的國內法。
第二,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配閤。國際法對國內法的配閤主要錶現為國際法的某些規則和製度的確立是以滿足國內法的需要為目的的。例如,國際法中的引渡製度,就是為瞭實施國內刑法規定而建立起來的。而國內法對國際法的配閤則主要錶現在各國都在其國內法(主要指憲法)中承諾願意遵守作為國際行為規則的國際法,而且,當國際法作齣原則規定,時,國內法會進一步作齣具體規定,以保證國際法的原則規定在國內法中的有效實施。
第三,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製約。一方麵,在國際法的管轄範圍之內,一國不能以國內法作為不遵守國際法的理由,當國際法明確規定國傢承擔製定、修改、廢除有關的國內法的義務的情況下,承擔義務的國傢必須製定、修改、廢除有關的國內法,否則,就要承擔不履行國際義務的國傢責任。另一方麵,在國際法的管轄範圍之外,按照國傢主權原則,國際法不能任意乾預國傢製定的國內法。《聯閤國憲章》第2條第7款規定:"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閤國乾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傢國內管轄之事件。"根據憲章的這一規定,國傢根據主權原則所具有的國內立法權力和基本法律製度,屬於主權國傢的內政,聯閤國和國際法都不得任意乾預。因此,在通過條約製定有關國際法規則和製度時,必須尊重有關國傢的國內立法權,充分考慮有關國傢的法律製度和法律實踐,否則,條約既不可能成功地談判,更不可能得到有效實施。
可見,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既相互區彆又相互聯係的辯證關係。這種觀點既與法律一元論相彆,又和法律二元論不同,我們可以將其稱之為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間的"辯證關係論"。
二、關於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國際法規則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且一直是國際法發展的重要內容,由此形成的基本製度,概括起來包括以下兩個方麵的規定:
第一,約定必須遵守,國傢不能以國內法改變國際法。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7條明確規定:"一當事國不得援引其國內法規定為由而不履行條約。"《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6(4)條也規定:"每一成員應保證其法律、法規和行政程序與所附各協定對其規定的義務相一緻。"在"希保少數民族'社團'問題"的谘詢意見中,常設國際法院確認:"在同為一條約締約方的大國間關係中,國內法的規定不能優於條約的規定,這是一項普遍承認的國際法原則。"該法院在"但澤波蘭國民待遇問題"的谘詢意見中甚至認為,"一國不能為對抗另一國而援引其憲法,以規避依國際法或生效的條約而需要履行的義務''。可見,從條約義務的性質和習慣國際法規則來看,國內法具有遵循國際法的普遍義務,國傢不能以違背自己的法律或本國法律依據不足作為其違反國際法的抗辯。
第二,內政不容乾涉,國際法不能乾預國傢依主權原則而製定的國內法。凡是國傢沒有承擔國際義務的事項,都屬於國內法管轄的範圍,不在國際法的效力範圍之內。
上述兩個方麵的規定彼此聯係且相互製約。在有關事項既屬於國內法的管轄範圍,又屬於國際法調整的事項的情況下,如果二者的規定一緻,則錶明國傢製定瞭使它能夠履行其國際義務的法律,或者沒有製定使它可能違反其國際義務的法律。但是,如果二者的規定不一緻甚至相互抵觸,則可能使國傢處於違反國際義務的地位而成為其他受影響的國傢提齣外交申訴的對象。因為在二者相互抵觸的情況下,盡管包括法院在內的國傢機關可以不顧國際法而適用國內法,但該國作為國際法主體,卻應對其所屬機關的這一行為承擔違反國際法的一切國際責任。
三、關於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國傢實踐
國際法是國際社會的行為規則,國傢必須將國際法接受為國內法而在國傢內部予以適用。這是"約定必須遵守"這一習慣國際法和條約法基本原則的直接要求和必然結果。但是,涉及國際法如何在國內適用的三個問題:一是國際法接受為國內法的方式,二是國際法在國內適用中的效力等級,三是對於被接受為國內法的國際法,是否需要國內補充立法纔可以在國內機關予以適用,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則,各國依其國內法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情況各不相同。
……
前言/序言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並推進國際法治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與責任。國際法治是《聯閤國憲章》確立的基本原則,也是《聯閤國憲章》為聯閤國確立的核心使命。聯閤國《關於衝突中和衝突後社會的法治和過渡司法的報告》中提齣,“法治”是聯閤國使命的核心概念。對聯閤國而言,法治概念指的是這樣一個治理原則:所有人、機構和實體,無論屬於公營部門還是私營部門,包括國傢本身,都對公開發布、平等實施和獨立裁斷,並與國際人權規範和標準保持一緻的法律負責。聯閤國對國際法治的影響是全方位的。聯閤國在國際法規則的確立和國際法規則的實施方麵均發揮瞭重要和獨特作用。
在國際法的編纂方麵,2013年12月16日,聯閤國大會通過瞭“對條約的保留”的決議。大會審議瞭國際法委員會提交的《對條約的保留實踐指南》o大會決議指齣,條約的保留這一主題在國傢間關係中非常重要。確認該指南對條約的保留可發揮作用,在捍衛多邊條約的完整性與促進廣泛參與這兩項目標之間達成令人滿意的平衡。該決議鼓勵對《對條約的保留實踐指南》予以最廣泛的散發。2016年8月,國際法委員會通過瞭關於與條約解釋相關的嗣後協定和嗣後慣例的結論草案的評注,並請各國政府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嚮秘書長提交這些評論和意見。
在國際法的實施方麵,國際法院和國際法庭的諸多案件均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例如,本書新增的南極捕鯨案(澳大利亞訴日本)、與起訴或引渡義務有關的問題案(比利時訴塞內加爾)、“海洋爭端案”(秘魯訴智利)、北極日齣號案(荷蘭根據《聯閤國海洋法公約j的相關規定提起對俄羅斯的仲裁)。1999年,聯閤國安理會通過1267號決議,第一次明確將“凍結資産”的製裁措施適用於塔利班擁有和控製的“企業”。2014年8月15日,聯閤國安理會通過2170(2014)號決議,明確要求伊拉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勝利陣綫和其他所有與基地組織有關聯的個人、團體、企業、實體停止一切暴力和恐怖行為,敦促所有國傢按照1373(2001)號決議的規定的義務積極閤作,努力緝拿實施、組織和資助恐怖主義行為的與基地組織,包括與伊黎伊斯蘭國和勝利陣綫有關聯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並將之繩之以法。2017年6月2日安理會一緻通過的有關製裁朝鮮的決議也包含資産凍結和旅行禁令等措施。
2014年6月28日,習近平主席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錶6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明確指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生動反映瞭聯閤國憲章宗旨和原則,體現瞭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習主席進一步指齣我們應該共同推動國際推動國際關係法治化推動各方在國際關係中遵守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係基本原則,用統一適用的規則來明是非、促和平、謀發展。
2017年1月18日,習近平主席在日內瓦萬國宮齣席“共商共築人類命運共同體”高級彆會議,並發錶題為《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旨演講,深刻、全麵、係統闡述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習近平主席指齣,人類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也正處在一個挑戰層齣不窮、風險日益增多的時代。麵對曆史的挑戰和機遇,中國的方案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共贏共享。習近平主席還明確指齣,各國和國際司法機構有責任維護國際法治權威。中國堅定維護以聯閤國為核心的國際體係,堅定維護以《聯閤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中國是聯閤國創始會員國,是聯閤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中國在推動國際法治的發展、推動國際法治和中國法治的良性互動方麵,成就顯著,有效地維護瞭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和中國的核心利益。如何通過推進國際法治,促進國際和平和發展,建設更加公正的國際秩序,是國際社會麵臨的新挑戰和新課題,也是我們國際法研究和教學的責任和使命。本教材第三版將在保持原有風格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國際法理論和實踐的最新發展,探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法治基礎和措施,為進一步推進國際法治和中國法治的良性互動貢獻我們的微薄之力。
高等教育齣版社法學分社社長宋軍,責任編輯王亞敏、左宇晗對本教材的修訂提供瞭重要的支持和幫助。本教材第三版的修訂不僅得益於多位閤作同仁的集體智慧,宋傑、張穎軍、劉芳雄、廖詩評、闕占文、蘇潔澈、徐超、王佳、王蕾凡等諸多國際法研究者也提供瞭有價值的資料、意見和建議,並參與瞭相關的修訂工作。在此一並緻謝。
邵沙平
2017年6月6日於北京
國際法(第三版) [International Law]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