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刑事侦查学(第五版)/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从事政法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为向国家输送应用型人才奠定基础。该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实践的基本状况和基本经验,具有中国刑事侦查工作的特色。
《刑事侦查学(第五版)/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按照刑事侦查的基础理论、一般侦查措施、专案侦查的科学体系编写。专案侦查包括公安机关管辖的几类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几种经济犯罪案件及法纪案件的侦查。力求使刑事侦查学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通过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创造安定的环境,为经济腾飞保驾护航。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刑事侦查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第二节 刑事侦查学的学科定位和特点
第三节 研究刑事侦查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第四节 刑事侦查学的学科体系
第五节 刑事侦查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第二章 侦查的任务、形式和原则
第一节 侦查的性质和任务
第二节 侦查的基本形式
第三节 侦查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侦查认识与实践
第一节 侦查认识与实践的关系
第二节 侦查破案的知与行统一
第三节 侦查认识的有限性和相对性
第四章 侦查信息、决策与运筹
第一节 侦查信息
第二节 侦查决策
第三节 侦查运筹
第五章 侦查谋略
第一节 侦查对抗与侦查谋略
第二节 侦查谋略的特征
第三节 侦查施谋原则
第四节 侦查谋略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 侦查人员的思维品格
第六章 侦查管辖与回避
第一节 侦查管辖
第二节 侦查人员的回避
第七章 受案、立案和侦查
第一节 接受案件
第二节 初查
第三节 立案
第四节 侦查实施
第五节 终止侦查和撤销案件
第六节 侦查终结
第八章 现场勘查
第一节 犯罪现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犯罪现场的特性及作用
第三节 现场勘查的任务和要求
第四节 现场勘查的组织与指挥
第五节 现场勘验的步骤和方法
第六节 提取痕迹物证的常用技术
第七节 现场调查访问
第八节 现场勘查记录
第九节 现场分析
第九章 侦查询问
第一节 侦查询问的概念、种类和任务
第二节 侦查询问的实施
第三节 侦查询问结果的审查与评断
第十章 紧急侦查措施
第一节 追缉、堵截
第二节 通缉、通报
第三节 控制赃物
第四节 搜查
第五节 查封、扣押
第六节 查询、冻结
第十一章 特殊侦查措施
第一节 特殊侦查措施概述
第二节 特殊侦查的主要措施
第三节 特殊侦查的结果与评价
第十二章 侦查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三节 拘留、逮捕
第十三章 侦查实验
第一节 侦查实验的概念和任务
第二节 侦查实验的种类和规则
第三节 侦查实验的实施
第四节 侦查实验的结果与评断
第十四章 侦查辨认
第一节 侦查辨认的对象和任务
第二节 侦查辨认的规则
第三节 侦查辨认的实施
第四节 侦查辨认的结果与评断
第十五章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节 讯问的概念和任务
第二节 讯问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讯问的程序
第四节 讯问的一般策略方法
第五节 讯问结果的审查与评断
第十六章 杀人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杀人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杀人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杀人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十七章 抢劫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抢劫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抢劫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抢劫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十八章 涉黑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涉黑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涉黑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涉黑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十九章 绑架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绑架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绑架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绑架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章 强奸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强奸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强奸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强奸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一章 放火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放火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放火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放火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二章 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投放危险物质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三章 爆炸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爆炸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爆炸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爆炸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四章 恐怖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恐怖犯罪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恐怖犯罪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恐怖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五章 毒品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毒品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毒品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毒品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六章 盗窃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盗窃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盗窃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盗窃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七章 诈骗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诈骗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诈骗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八章 走私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走私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走私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走私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二十九章 贪污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贪污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贪污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贪污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三十章 贿赂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贿赂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贿赂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贿赂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第三十一章 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
第一节 渎职侵权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要领
第三节 渎职侵权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精彩书摘
《刑事侦查学(第五版)/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
二、通报
(一)通报的概念
通报是指侦查机关以查缉犯罪嫌疑人、查明无名尸体身源、查找赃物罪证、交流案件情况为目的,向有关地区发布的协查文书。通报通常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送到有关地区的侦查机关内部,不对外张贴。
通报作为收集犯罪情报资料的重要途径,能够加强侦查机关之间的横向联系,有效开辟侦查线索来源,有利于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通报的种类和方法
按照通报的内容和用途,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案情通报。案情通报主要用于流窜犯罪、本地与外地勾结、境内外勾结犯罪案件。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分析,认为犯罪行为人很可能是外地人或流窜犯,则可向邻近地区和犯罪行为人可能流窜犯罪的交通沿线城市侦查机关发布案情通报。其目的在于请求该地区侦查机关在本地区未破案件中审查有无与此案相联系的案件,有无可以并案侦查的案件,或者是在已拘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注意审查是否有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案情协查通报的内容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征,作案的手段方法,携带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特征,案件现场所留的各种痕迹物证、物品的照片等有关情况。
2.赃物通报。赃物通报主要用于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型重大、特大犯罪案件。为了严密控制销售、使用赃物,或者通过赃物发现嫌疑线索,可及时发布赃物协查通报,请求有关地区和单位协助控制。赃款赃物协查通报的内容,重点是对赃物种类、数量、特征的描述和赃款的面值、号码、特征的描述。对于种类复杂、数量较多的赃物,应在通报上附失物清单;对于构造特殊复杂、不易准确描述或者是不常见的赃物,应附上该类物品的照片或图片,以便查找控制。
3.无名尸体通报。某些杀人案件,经过现场勘查和发动现场周围群众对尸体或尸块进行辨认,仍不能确定死者身份,为了查清死者有关情况,顺利开展侦查活动,可向有关地区发布无名尸体协查通报,请求有关单位协助查明死者的身份、生前居住或工作的地点。无名尸体协查通报的内容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发现尸体或尸块的时间、地点及简要案情;尸体的性别、年龄、身长、发型、衣着式样、体表特征,特别是身上的疤痕癍记、生前疾病、创伤手术情况、手术愈合疤痕、牙齿修补和胃内容物等。如果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其种类、数量和特征等也应详细、准确地描述。死者的全身照片和遗物照片应一并附上。
4.失踪人通报。失踪人通报适用于杀人或拐卖人口案件。这种通报应写明失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体貌特征、衣着特征、生理缺陷(如聋、哑、盲、跛等)、精神状态、携带物品、失踪的时间、地点等,并附失踪人的近期照片。
5.犯罪嫌疑人通报。犯罪嫌疑人通报适用于各类案件的侦查,实践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已确定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潜逃无踪但尚未批准逮捕而不宜使用通缉措施的情况下,发布协查通报,请有关侦查机关协助查明其下落,以便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尽早破案。通报的内容应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口音、体貌特征,涉嫌案件性质,主要犯罪活动、手段和携带的物品等。有条件的应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指印。二是对在侦查中已拘捕,但拒不供述自己真实姓名、住址和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尚未查明其真实身份的案件。通报的内容应写明其自称的姓名、年龄、籍贯、口音、体貌特征,涉嫌案件性质,抓获的时间,主要犯罪活动、手段和携带的物品等,并附嫌疑人的照片和指印。
6.犯罪动态信息通报。犯罪动态信息通报主要用于侦查机关之间互通犯罪活动新规律、新特点和可能蔓延发展趋势等情况。一般多是上级侦查机关发布于下属各级机关,其目的在于给下属各级机关部署工作、研究侦查防范对策提供参考。犯罪动态信息通报的内容,主要结合某些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写明近期犯罪活动规律特点、作案手段、侵害目标等,阐述该时期或有关地区的犯罪新动态及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并提出各地应注意的问题和工作要求,以便有关地区的侦查机关提前作好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协助查找线索,配合缉拿犯罪嫌疑人。
(三)通报的发布和执行
通报是侦查机关内部的协查文书,必须由县以上侦查机关发布。发往有关省、市、自治区的通报,由省级侦查机关发布。通报的发布地区和范围应尽可能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际效果,防止盲目发布。同时,应当注意保守侦查工作秘密,不能用明码电报或普通信函发布通报。
各地侦查机关接到协查通报后,应抽出相应的力量,及时布置落实,逐一认真查证要求协查的线索,并在查证后迅速回复查证情况和移交所获得的证据材料。通报的发布机关如获悉新的情况,可以继续补发通报。通报的问题一经查清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需要有关地区继续就此案予以协查,应及时撤销原通报,以免浪费人力、物力。
……
前言/序言
《刑事侦查学》自出版以来历经了五次修订。《刑事侦查学》(第四版)出版后,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关爱,曾多次印刷,被不少教学单位和培训机构选作教材,我们对广大读者对本书的抬爱致以深切谢意!
鉴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及侦查制度改革与新型犯罪案件出现,为适应刑事诉讼活动的新要求和侦查实践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商请我们对《刑事侦查学》(第四版)再次进行修订。我们组织《刑事侦查学》(第四版)的全体作者,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依照《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银监会、公安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结合现代侦查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思维以及国内外侦查研究的新成果,对《刑事侦查学》(第四版)作了全面、细致的修订,在保持原书体系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内容有所增删,特别是在有关侦查技术以及电信金融诈骗等方面进行重大修订,以期满足现代侦查实践的诉求和需要。
本书是在原作者认真研究修改的基础上,经主编、副主编审阅斟酌后完成的。新修订的《刑事侦查学》(第五版),内容更丰富,体系更完善,法律依据更准确,文字表述更精准,其理论性、系统性、科学性更突出,稳定性更大,较适合在教学和实践中参考。
《刑事侦查学》(第五版)作者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王传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撰写第一至八章;
郭华(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预防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所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撰写第九、十一、十三、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章;
肖承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侦查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撰写第十、十二、十四、十六、十七、十九、二十三、二十四章;
郭金霞(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撰写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章;
陈东(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G20反腐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撰写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章。
本书修订过程中,得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领导和编辑们的热情相助和大力支持,谨致以诚挚的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调查研究不够,加之水平所限,《刑事侦查学》(第五版)仍难免有一些疏漏和缺憾,诚望各位学者、专家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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