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破産審判的溫州探索》立足溫州破産審判實踐,從調研報告、典型案例、製度創新三方麵對溫州市兩級人民法院近幾年來破産審判工作成果進行梳理和總結,是溫州市兩級人民法院破産審判工作的見證和記錄,對破産實務部門有較強的指引作用。其中,調研報告部分在總結溫州市兩級人民法院破産審判工作經驗的同時,對當前麵臨的問題進行剖析,從破産實踐視角提齣完善破産法律製度的建議和期許;典型案例部分集納瞭一批典型案例,為破産實務部門審理中小民營企業破産案件提供瞭有益的參考;製度創新部分包含瞭溫州法院齣颱的16份紀要和對部分紀要的解讀文章,體現瞭溫州法院在優化外部協同環境和建立健全內部審理機製方麵取得的成效。
作者簡介
徐亞農,中共浙江省委黨校研究生,上海財經大學法律碩士。曾任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實施處處長,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現任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曾主持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法學會等課題,並在《人民司法》等刊物發錶論文多篇。
目錄
第一部分溫州法院破産審判調研報告
溫州法院企業破産審判報告(2012~2017年)
關於溫州地區企業破産重整司法保護的調研報告
關於溫州地區建築類企業破産案件審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破産企業管理人隊伍建設的調研報告
——以溫州地區管理人隊伍建設為研究對象
甌海法院企業破産審判報告(2012~2015年)
建築業企業破産重整若乾問題與對策探討
——以溫州中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件為基點
“僵屍企業”處置的司法路徑
論建築業企業破産重整的特性與模式選擇
——兼評“分離式處置”模式
第二部分溫州法院破産審判典型案例
案例1莊吉集團有限公司、溫州莊吉服裝有限公司等四企業破産重整案
案例2溫州中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3浙江三工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破産和解案
案例4浙江立鵬建設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5江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案例6浙江和豐食品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7瑞安市邁斯特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案例8溫州市印象加油站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9溫州市海城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10浙江巨能樂斯藥業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11溫州拓海食品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案例12浙江東宏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破産和解案
案例13好日子服飾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14瑞安市華寶化工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案例15溫州三鵬印務有限公司破産和解案
案例16信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案例17溫州三聯鍛造有限公司破産和解案
案例18溫州市米醴瓊酒業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第三部分溫州法院破産審判製度創新
優化破産外部環境類
《企業破産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紀要》
對《企業破産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紀要》的解讀
《企業破産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紀要二》
對《企業破産處置工作聯席會議紀要二》的解讀
《企業金融風險處置工作府院聯席會議紀要》
對《企業金融風險處置工作府院聯席會議紀要》的解讀
《溫州市市級企業破産援助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溫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破産程序和執行程序中有關稅費問題的會議紀要》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溫州市國傢稅務局《關於破産程序和執行程序中有關稅收問題的會議紀要》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人民法院執行企業破産相關登記操作規範》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關於貫徹“共同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範金融風險的閤作框架協議”的會議紀要》
健全內部審理機製類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試行簡化破産案件審理程序的會議紀要》
對《關於試行簡化破産案件審理程序的會議紀要》的解讀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和破産程序銜接的會議紀要》
《關於使用企業破産援助資金支付破産費用及管理人報酬的意見》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企業破産案件中防範和打擊廢債行為的會議紀要》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移送破産程序的會議紀要》
對《關於執行移送破産程序的會議紀要》的解讀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移送破産程序的會議紀要(二)》
對《關於執行移送破産程序的會議紀要(二)》的解讀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颱處置企業破産財産的會議紀要》
對《關於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颱處置企業破産財産的會議紀要》的解讀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破産管理人履職評價的辦法(試行)》
對《關於破産管理人履職評價的辦法(試行)》的解讀
後記
前言/序言
序言
破産是任何一個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社會(無論其有何種演變或附加屬性)或遲或早必然會齣現的經濟與法律現象。這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規律。規律都是從曆史長河發展的時間維度上考察的,但是在某個特定的時期內,人的意誌和努力卻可能影響曆史規律發揮作用的早或晚、快或慢,以及影響範圍的大和小。中國破産法的誕生與實施即是如此,本書中呈現的溫州市兩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溫州兩級法院)的破産審判實踐更是為此提供瞭鮮活的印證。他們以依法、創新、擔當的精神,為推動中國破産審判工作的前行與進步做齣瞭令人稱道的貢獻。
受世界經濟形勢與金融危機的影響,2011年下半年,溫州地區局部金融風波爆發,許多企業陷於嚴重的經營與債務睏境,溫州的經濟麵臨嚴峻形勢。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溫州兩級法院通過積極推動破産審判工作,完善企業市場挽救與退齣機製,得以緩解危機,逐步走齣睏境。溫州兩級法院的破産審判團隊不斷在實踐中努力探索,走齣瞭一條“市場化導嚮、差異化處置、專業化審理、機製化推進”的民營企業破産審判之路。在破産審判中,溫州兩級法院的法官十分注重經驗的總結和理論的提高,積極參加中國破産法論壇及其專題研討會等破産法理論與實務研討活動,對破産案件審理的各方麵問題進行研究並發錶瞭多篇論文。2014年,溫州破産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們對破産案件簡化審理的相關問題進行經驗總結和理論研究,並成書齣版,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破産案件簡化審理的著作。經過近幾年對破産審判相關問題的探索和研究,溫州兩級法院在破産案件的府院聯動機製、內部審理機製以及不同類型破産案件的區分審理模式等方麵,均有諸多製度創新和實踐成果。本書就是對這些創新成果的梳理和總結。
第一,本書內容是司法實踐、法學理論與製度建設的結閤。本書立足溫州的破産審判實踐,以多種內容形式,從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角度進行深入探討與研究,並總結經驗、加強製度建設,以求規範化、常態化地解決破産法適用中的問題。溫州兩級法院自2012年積極推動破産審判工作以來,每年都受理瞭大量的破産案件,2013年至2017年破産案件的審理數量達900多件,案件審結數連續4年均占浙江省全部人民法院破産案件審結數的一半左右。在大量的案件審理過程中,溫州兩級法院遇到瞭來自方方麵麵的問題與睏難,有破産審判工作開展伊始債務人消極對待、債權人不理解、當事人不願提齣破産申請的問題,有“無産可破”案件管理人報酬無法保障以及因此導緻的管理人履職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有因缺乏相應機製導緻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不暢的問題,有因法律、法規缺乏明確規定導緻實踐操作不統一的問題,還有破産涉稅問題、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問題、破産審判的績效考核與效率提高問題,等等。麵對這些問題,溫州兩級法院立足個案審理,深入理論研究,在逐項推進解決的基礎上,形成瞭一係列內部和外部的會議紀要和規範性文件,建立相關製度,同時還對一些無法在溫州地區層麵形成解決方案的問題進行探討,形成瞭一批調研報告,並提交有關部門建議解決。本書中的溫州兩級法院的破産審判調研報告、典型案例、製度創新三大部分正是對這些成果的全麵梳理,也是對近幾年來破産審判工作的全麵總結。
第二,本書對於破産審理實務具有很好的藉鑒與指引效用。溫州是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發祥地之一,溫州兩級法院所審破産案件的債務人也是以中小民營企業為主。本書中總結的相關破産審判經驗、案例材料以及調研報告,內容翔實,非常具體,對以中小民營企業破産案件為主的地區,具有較強的實踐藉鑒意義,可以對當地法院在破産審判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參考解決辦法。如為解決破産案件中普遍存在的與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就衍生社會問題進行協調處理缺乏常態化機製的問題,溫州兩級法院與地方政府聯閤建立瞭企業破産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這一有效的溝通平颱在破産實踐中解決瞭諸多破産案件審理中遇到的外部難題,並通過先後齣颱的多個聯席會議紀要逐步製度化、規範化。福建省泉州市等地部分人民法院在學習瞭溫州兩級法院的這一做法後,也推動當地黨委政府建立瞭相應的平颱,起到瞭良好的效果。再如,為瞭提高破産案件審判效率問題,溫州兩級法院從閤理簡化破産案件審理程序、推動執行查控係統嚮破産案件開放、推動破産財産優先適用網拍平颱進行處置等不同角度建立高效的破産案件內部審理機製,有力解決瞭以往破産案件審理周期過長等問題。這些破産審判經驗通過集中於本書的溫州兩級法院的各種紀要、文件以及典型案例等,便於法官、管理人等破産實務工作人員更深入地瞭解和藉鑒,同時也為破産法理論界的研究提供瞭新的素材和思路。
第三,本書有益於推動破産法以及相關法律製度的健全與完善。溫州兩級法院破産審判工作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秉持市場化的破産法基本理念,正確理解破産法的立法目標、理解破産法規範的立法本意、理解破産法的基本原則,並且正確地指導司法實踐。破産法尤其是重整製度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法律規定較為粗略,實踐操作亦有差異。對已有法律規定如何正確理解執行,對法律規定不詳或沒有具體規定的實踐情況如何正確處理,如何創新解決,都需要站在遵循破産法立法目的、法律規定的本意和法律基本原則的高度,以解決問題、服務社會而不是迴避問題、逃避責任的勇氣,有擔當、有原則、有靈活、有創新地予以解決。溫州兩級法院在破産審判工作中對種種實務難題的解決,為破産法律製度的健全與完善,提供瞭有益的實踐經驗和解決思路。另外,破産法具有的強外部性,對整個社會與經濟以及相關法律製度都具有互動性的、廣泛而重要的影響。企業的破産除瞭破産法上的債權債務清償、財産資源分配等問題外,還會産生一係列需要政府履行職責解決的衍生社會問題。沒有充分的外部法律與社會製度環境的支撐與保障,破産法普遍的市場化實施是不可能的。本書中對各種衍生社會問題的解決,以及基於實踐經驗提齣的一些製度性創新舉措,也在相當程度上受到相關法律與製度的局限,有很多問題是在溫州地方層麵無法解決的,或者是無法用最理想的辦法解決的。如重整企業的信用修復問題,溫州兩級法院齣颱瞭全國第一個解決該問題的地方性會議紀要,但是設計解決方案時受到當前銀行內部管理機製的限製,在徵信係統的信用修復上,紀要隻能采取以“大事記”方式隔斷解決的摺中方案。為解決各種破産衍生社會問題,本書中收入的調研報告等不僅對溫州兩級法院的實務經驗進行瞭梳理和總結,而且對目前諸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如破産稅收問題等進行瞭專題探討,並對相關法律與製度提齣瞭有益的立法完善建議。
從本書中可以看到,溫州兩級法院的破産審判與研究工作取得瞭突齣的成績,我相信破産法界的同人們、讀者們,一定可以從本書中獲得有益的收獲。
是為序。
徐亞農
2018年3月18日
總序
《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齣:“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齣機製,完善企業破産製度。”《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産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製度。”破産法是市場經濟法律體係的核心製度,亦被稱為市場經濟之“憲法”。市場經濟社會的基本法則乃公平競爭、優勝劣汰。故凡市場經濟之法治國傢,無不將破産法視為其法律體係不可或缺之重要組成部分,乃至作為衡量市場經濟法製是否完善程度之標誌。
新中國破産法的曆史雖然短暫,但也已蹣跚走過30個春鞦,即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亦已頒布逾十載。然而,1986年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彭真委員長主持下審議《企業破産法(試行)》時激烈爭辯之聲至今仍迴蕩耳畔、恍如昨日。由於中國的破産文化理念尚不健全,所以,破産就是“死亡”,破産就是“恥辱”,這些社會觀念依然存在於今日中國,有待改變。
現代破産法,包括破産清算、和解和重整3套程序且可依法轉換。破産法是警醒正常市場主體“嚮死而生”之法,是幫助睏境企業“涅槃重生”之法,是促使失敗企業、“僵屍企業”規範退齣之法。破産審判之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是市場經濟可持續發展之保障,所以市場經濟之發展注定離不開破産法學研究之繁榮。
中國人民大學破産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産法學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學術為本、理論聯係實際和以問題為導嚮的研究理念,不遺餘力創辦“中國破産法論壇”及其專題研討會等權威交流平颱,多年連續編輯齣版《破産法論壇》《破産法動態》等書刊,凝聚瞭中國破産法理論與實務界之頂尖研究力量,緻力於破産法治事業之發展與進步,贏得瞭破産法同仁之贊譽與支持,實屬難能可貴。
為進一步整閤中國破産法理論界與實務界之研究力量,經與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章恒築庭長、中國人民大學破産法研究中心鄭誌斌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徐陽光副教授、法律齣版社財經法治分社瀋小英社長商議,中國人民大學破産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産法學會決定聯閤法律齣版社創辦“破産法文庫”,麵嚮國內外同人開放。“破産法文庫”設置五個係列,其中,“學術係列”希冀囊括中國學界高水準之破産法專著;“譯著係列”擬推介域外之經典破産法文獻與法典;“論壇係列”繼續推齣“中國破産法論壇”及其專題研討會之優秀論文;“實務係列”側重齣版破産法實務經驗總結之佳作;“茶座係列”則旨在分享破産法同仁從事理論研究與實務工作之心得體會與趣聞逸事。
“破産法為一重要之法律,然學者研究之者,遠不如研究民刑之法之夥;良以嚮者適用較少,興趣遂減。”民國法學傢吳傳頤先生數十年前之感仍讓今人有好似現實寫照之嘆。破産法是一個綜閤性法學領域,破産法事業是我們共同的事業。願“破産法文庫”之創辦能夠團結更多法學同人關注和研究破産法理論與實踐之重點難點問題,並將自己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收入文庫齣版,共同推動中國破産法學術之繁榮、立法之完善與司法之進步。
是為序!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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