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完善研究》論述瞭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與國際商事仲裁的關係、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必要性、性質、功能、基本原則、標準等一係列基本理論,分析瞭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現狀、問題以及當今世界上國際商事仲裁和仲裁司法審查的發展大趨勢,提齣瞭完善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應正確理解與處理的若乾重大關係,並對完善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協議、仲裁程序、仲裁裁決司法審查製度,完善法院對國際商事仲裁進行司法審查的體製、機製提齣瞭建議。本書對我國《仲裁法》的修改具有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硃科,浙江人,*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文學學士,香港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博士。曾在《法學雜誌》《河南社會科學》《人民司法》《人民法治》等核心期刊發錶法學論文10餘篇。
目錄
目 錄
緒 言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二、研究思路
三、研究範圍
第一章 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國際商事仲裁概述
一、國際商事仲裁的概念
二、國際商事仲裁的特點
三、國際商事仲裁的優勢
第二節 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概述
一、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概念
二、仲裁司法審查與仲裁的關係
三、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必要性
四、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內容
第三節 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性質
一、從“司法審查”的含義看仲裁司法審查的性質
二、從仲裁司法審查與司法審判的區彆看仲裁司法審查的性質
三、從仲裁司法審查的關係和構造看仲裁司法審查的性質
第四節 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功能
一、規製功能
二、支持功能
三、引導功能
四、保障促進功能
第五節 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基本原則
一、正當性原則
二、程序審查為主原則
三、支持仲裁原則
第六節 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標準
一、仲裁司法審查應當適用“仲裁標準”
二、適用“仲裁標準”的必要性
本章小結
第二章 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問題和完善思路
第一節 我國國際商事仲裁與司法審查製度的現狀和問題
一、現狀
二、問題
第二節 當代國際商事仲裁與司法審查製度的發展趨勢
一、仲裁與司法審查製度發展動因
二、當代仲裁製度的發展趨勢及其對司法審查製度的影響
三、當代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發展趨勢
第三節 完善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總體思路
一、總體要求
二、基本原則
三、應正確理解和處理的關係
本章小結
第三章 仲裁協議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
第一節 仲裁協議司法審查製度概述
一、仲裁協議的重要性
二、仲裁協議的獨立性
三、仲裁協議司法審查的內容
四、仲裁協議司法審查的環節
第二節 仲裁協議要件的完善
一、仲裁協議要件概述
二、我國仲裁協議要件的規定及存在的問題
三、完善我國仲裁協議要件的建議
第三節 仲裁協議效力準據法確定製度的完善
一、仲裁協議效力準據法確定製度概述
二、我國確定仲裁協議效力準據法的實踐及存在的問題
三、完善我國仲裁協議效力準據法確定製度的建議
第四節 仲裁協議效力擴張製度的完善
一、仲裁協議效力擴張的由來和界定
二、我國仲裁協議效力擴張的內容
三、仲裁協議效力擴張的理論依據
第五節 自裁管轄權製度的完善
一、自裁管轄權概述
二、完善我國自裁管轄權製度的建議
本章小結
第四章 仲裁程序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
第一節 仲裁程序概述
一、仲裁程序的概念和意義
二、仲裁程序的基本原則
三、仲裁程序與民事訴訟程序的區彆
第二節 保全製度的完善
一、賦予仲裁庭保全措施決定權
二、設立緊急仲裁員製度
三、規定當事人可直接嚮法院申請保全
第三節 設立法院協助取證製度
一、我國設立法院協助取證製度的必要性
二、域外法院協助取證的立法情況
三、法院協助取證的原則
第四節 設立閤並仲裁製度
一、閤並仲裁的意義
二、域外閤並仲裁立法情況
三、閤並仲裁的條件設計
四、閤並仲裁的程序設計
五、閤並仲裁的司法審查
第五節 仲裁第三人權利保護製度的完善
一、完善仲裁第三人權利保護製度的必要性
二、域外仲裁第三人權利保護的措施
三、完善我國仲裁第三人權利保護的製度框架
四、第三人加入仲裁程序的製度設計
五、第三人撤銷仲裁裁決之訴的製度設計
六、第三人執行異議之訴的製度設計
本章小結
第五章 仲裁裁決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
第一節 仲裁裁決司法審查製度概述
一、仲裁裁決的效力
二、仲裁裁決司法審查的類型
三、仲裁裁決司法審查的特點
四、我國對仲裁裁決司法審查的法律依據
第二節 仲裁裁決國籍確定標準的完善
一、確定仲裁裁決國籍的意義
二、改革我國仲裁裁決國籍確定標準的理由
三、改革我國裁決國籍確定標準的具體設計
第三節 當事人異議權默示放棄製度的完善
一、當事人異議權默示放棄製度的概念及完善該製度的意義
二、域外當事人異議權默示放棄製度的立法與實踐
三、當事人異議權默示放棄製度的理論根據
四、完善我國當事人異議權默示放棄製度的建議
第四節 重新仲裁製度的完善
一、規定重新仲裁優先適用原則
二、進一步明確重新仲裁的適用範圍
三、完善重新仲裁的程序
第五節 仲裁裁決司法審查其他製度的完善
一、明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屬於撤銷和不予執行涉外裁決的事由
二、完善“沒有仲裁協議”事由
三、將“仲裁機構無權仲裁”規定為法院主動查明事項
四、協調好撤銷仲裁裁決與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關係
本章小結
第六章 仲裁司法審查體製機製的完善
第一節 仲裁司法審查辦案製度的完善
一、健全仲裁案件統一歸口審查製度
二、改革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內部請示報告製度
三、健全外國法查明和研究製度
四、完善裁判文書說理和公開製度
第二節 仲裁司法審查工作機製的完善
一、完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數據統計分析製度
二、健全與仲裁部門溝通聯係機製
三、健全與立法工作部門溝通聯係機製
四、建立國際交流閤作機製
第三節 仲裁司法審查管理體製的完善
一、推進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
二、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
三、完善司法責任製
本章小結
參考文獻
後 記
前言/序言
序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國際商事交往日益頻繁,商事爭議不可避免。國際商事仲裁是解決國際商事爭議最普遍采用的方式,而法院對國際商事仲裁進行司法審查(以下簡稱仲裁司法審查),是世界各國普遍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它通過對仲裁監督違法、匡正錯誤、協助采取臨時措施和執行仲裁裁決等,來維護仲裁裁決的正當性,增強人們對仲裁公平解決爭議的信心,保障和促進仲裁健康、順利發展和仲裁解決商事爭議功能的充分發揮,進而為國傢擴大對外開放、發展對外貿易服務。
無論是國際商事仲裁還是仲裁司法審查,仲裁法都是基本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製定於1994年。該法製定時,雖然吸收瞭《聯閤國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又稱《紐約公約》)、《聯閤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的一些精神,藉鑒瞭一些國傢的仲裁立法,但當時我國提齣“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還不久(1992年提齣“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還遠未加入(我國2001年加入WTO),因而該法難免受到時代的局限,已經遠不能適應20多年後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國際商事貿易的需要,不能適應“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的需要,與當今世界範圍國際商事仲裁和仲裁司法審查的發展趨勢相比就更顯滯後。雖然,最高人民法院於2005年製定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乾問題的解釋》對《仲裁法》中的一係列問題作齣瞭盡量使其適應新形勢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也對《仲裁法》的某些內容作瞭修改。但由於《仲裁法》的基本原則、基本內容、基本精神沒有改,因而可能會製約我國國際商事仲裁業的發展,製約仲裁為對外貿易和經濟建設服務作用的充分發揮。因此,研究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很有必要。
硃科博士的《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完善研究》一書,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撰寫的。她結閤在最高人民法院從事的本職工作,利用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機會,針對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中遇到的仲裁法律製度和司法審查體製、機製與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問題,圍繞“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這一專題,做瞭十分係統、深入的研究。該書論述瞭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與仲裁的關係及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必要性、性質、功能、基本原則、標準等一係列基本理論,分析瞭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現狀、問題,以及當今國際商事仲裁和仲裁司法審查的發展大趨勢,提齣瞭完善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應正確處理的若乾重大關係,並對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協議、仲裁程序、仲裁裁決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以及法院對國際商事仲裁進行司法審查體製、機製的完善,提齣瞭頗有價值的建議,是專門研究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完善的一本力著。
該書有以下特點:
一是理論聯係實際。既注重深化理論研究特彆是仲裁司法審查基本理論的研究,又突齣問題意識,利用自己在實務部門工作、比較瞭解仲裁司法審查實務的優勢,針對仲裁司法審查製度中存在的突齣問題,研究提齣完善建議,並盡量使所提齣的完善建議切實可行。
二是立足本國與藉鑒外國相統一。既立足我國國情、我國當前所處發展階段和仲裁業發展的實際來謀劃完善建議;又麵嚮世界,根據國際商事仲裁在世界範圍具有“流通性”這一特點,藉鑒世界各國仲裁法律製度的有益經驗,使自己提齣的完善建議符閤我國實際和國際大趨勢。如對於臨時仲裁問題,作者沒有照搬學界多數學者主張的全麵施行臨時仲裁的觀點,而是提齣瞭分步走的方案:第一步,對海事糾紛和在“自貿區”注冊的商事主體間發生的商事糾紛允許臨時仲裁,以此作為試點,待取得試點經驗後,再走第二步,即全麵放開臨時仲裁。又如,仲裁裁決國籍確定標準,作者明確提齣改現行的仲裁機構地標準為仲裁地標準,同時提齣先在自貿區進行試點。再如,對於仲裁司法審查標準問題,不少學者主張對國內仲裁和國際仲裁的司法審查實行同一標準(實行單軌製),以統一仲裁法製;但作者認為世界上不少國傢包括一些仲裁發達國傢實行的是雙軌製,而我國仲裁曆史不長、經驗欠缺,不宜倉促並軌,可以采取漸進式修法、逐步並軌的方法。
三是注重理論創新。本書的主題是“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完善”,但作者沒有就“完善”寫“完善”,而是先從研究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基本理論,即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與國際商事仲裁的關係及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的必要性、性質、功能、基本原則、標準等一係列基本理論問題入手。以往的國際商事仲裁的論著,大多重視對仲裁基本理論和製度的論述,但疏於對仲裁司法審查基本理論的研究,故對仲裁司法審查與仲裁的關係、仲裁司法審查的性質、功能、基本原則、標準等問題,前人基本沒有涉及。本書對這些問題都作瞭開創性的研究,初步構建瞭仲裁司法審查的理論體係。又如,書中提齣的關於仲裁司法審查與司法審判區彆的觀點,仲裁司法審查所形成的兩種關係、所形成的兩種構造的觀點,當事人異議權默示放棄的觀點,仲裁司法審查有關體製、機製的觀點,成為國際仲裁強國所取決的五個方麵因素的觀點,都具有很強的創新性,讀後都頗感新意。
四是注重論證。全文論述瞭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中4個方麵26項具體製度的完善,對這26個問題,都圍繞為什麼要完善、怎樣完善、為什麼要如此完善等方麵,理論和實踐相結閤,進行瞭較為充分的闡述和論證。如關於將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內部請示報告製度改為有限上訴製度方麵,筆者在充分肯定內部請示報告製度作用的同時,闡述瞭該製度4個方麵缺陷和將該製度改為有限上訴製度的3條理由,提齣瞭有限上訴製度設計的4點意見,並對製度修改後如何保證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質量提齣瞭4點建議。可以說,注重觀點的論證,是本書的一個重要特色。
該書既有總論,又有分論;既有“完善”的總體目標要求,又有各項具體製度完善的對策建議。全書布局閤理,結構、體係完整,思路清晰,符閤學術規範,語言精練、流暢。
本書由於研究範圍涉及國內、國際兩大地域,立法、司法及仲裁幾大領域,法律製度涉及國際條約、外國法、我國法律及港、澳、颱地區相關規定。研究內容涉及20多項製度、體製和機製,可謂涉及麵廣、內容豐富、法律關係復雜,研究難度確實較大,因而有些問題尚需更為深入的研究,有些觀點也還可以進一步斟酌。但是,瑕不掩瑜,相信此書的齣版,對於國際商事仲裁人員、司法人員和立法人員都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於我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的修改完善必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自2015年4月起,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庭(民四庭)掛職副庭長,硃科博士就在該庭工作。在共同工作中,我與該庭同誌結下瞭深厚友誼。這次硃科博士請我為該書作序,我深感榮幸、欣然同意。在認真閱讀全書後,作此文為序。學位有涯、學習無涯。希望她日後在完成繁重工作任務之餘,能一如既往地堅持學習法學理論、追蹤學術前沿、研究本職業務、破解實踐難題,取得工作、研究雙豐收,並有更多的研究成果問世!
是為序。
劉敬東
2018年2月18日
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製度完善研究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