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2-23
基本信息:
書號:7519705169
條碼:9787519705169
圖書名稱:保險訴訟典型案例年度報告(第八輯)
定價:138
作者: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版彆:法律 |
齣版日期:2017-04-01
頁碼:483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精心組織,編寫本書的目的是為瞭總結經驗,加強交流,指導實踐,提高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和保險人訴訟實務能力與水平。同時也為監管人員、從業人員、司法人員、大專院校師生以及有關人士工作和學習提供參考。本書共收錄zui新保險訴訟典型案例100個,其中人身保險訴訟典型案例50個,財産保險訴訟典型案例50個,每個案例由案情、裁決和評析組成,並結閤《保險法》作瞭深入解讀。本書案例具有客觀性、代錶性、指導性和理論性的特點。本書將為提高人民的保險意識和法律意識發揮積極作用。
di一部分人身保險訴訟案例
1.意外事故保險中通過網絡銷售保險閤同效力的認定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15)浙杭民終第*12號民事判決書(215年3月2日)
2.意外傷害保險中通過網銷訂立閤同時保險人免責條款說明義務的認定
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215)南民三初字第639號民事判決書(215年11月17日)
3.意外傷害險中通過互聯網投保時保險人對格式條款說明義務的認定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5)滬二中民六(商)終字第52號民事判決書(215年3月24日)
4.人身保險中保單迴執代簽名的保險閤同效力的認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15)新民申字第*1344號民事裁定書(215年1月3日)
5.兩全保險中被保險人續交保險費是否影響保險主體的認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215)城中民二初字第274號民事判決書(215年12月7日)
6.人身保險閤同復效時投保人未履行告知義務保險人能否解除閤同的認定
河南省內黃縣人民法院(215)內民二金初字第82號民事判決書(216年1月7日)
7.重大疾病保險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是否達到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215)崇商初字第5號民事判決書(215年3月5日)
8.年金保險閤同中關於閤同效力要求的認定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15)滬二中民六(商)終字第332號民事判決書(215年1月15日)
9.兩全保險中附加險閤同效力終止對主險閤同效力影響的認定
四川省宣漢縣人民法院(215)宣漢民初字第29號民事判決書(215年2月6日)
10.人身保險中保險人超過解除期限解除閤同的認定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15)贛民提字第48號民事判決書(215年12月3日)
11.團體重疾險中保險人對等待期的提示說明義務
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人民法院(215)園商初字第3914號民事判決書(216年3月7日)
12.重大疾病保險中投保人雖未如實告知但時間超過兩年保險責任的認定
山東省濟寜市任城區人民法院(215)任商初字第365號民事判決書(215年11月16日)
正版現貨 保險訴訟典型案例年度報告 第八輯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法律齣版社 9787519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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