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3
基本信息
書名:中國黨治理新疆史
定價:78.0元
作者:硃培民 王寶英
齣版社:當代中國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5-01-16
ISBN:9787515405377
字數:502000
頁碼: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編輯推薦
有關治理新疆的話題,是當今國際國內普遍關注的熱點之一。相關的研究論著並不鮮見,但卻普遍缺乏全麵性、係統性和深刻性。《中國黨治理新疆史》作者以嚴謹的治學態度,運用大量翔實的史料,為我們梳理瞭中國黨治理新疆的基本脈絡,並從正反兩個方麵對曆史的經驗教訓進行瞭總結,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內容提要
《中國黨治理新疆史》以客觀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將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黨在各個時期為治理新疆而實施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建設等方麵的政策完整呈現齣來,同時還與其他曆史時期作對比,以大量史實展示瞭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新疆發生的巨大變化,論證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當代新疆是新疆曆史發展的好時期,並總結瞭中國黨治理新疆的曆史經驗。
目錄
作者介紹
硃培民,男, 1938年5月生,江蘇金壇市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校教授。長期從事中史、毛思想、鄧理論以及新疆曆史的教學和研究。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項目4項,齣版專著8部,發錶論文百餘篇,多次在全國和自治區獲奬。被評為1991—1995年、1997—200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突齣貢獻的專傢,1992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王寶英,女,中員,研究生學曆。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在新疆自治區黨校理論研究生班學習,獲中史專業研究生學曆。2002年7月至今,在新疆自治區黨委黨史研究室科研管理處、辦公室工作,先後任科研管理處副調研員、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其中2008年7月至2013年9月,藉調中央黨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地方工作處工作)。
文摘
抓住要害,指明新疆問題實質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新疆同全國一樣,開始瞭民族、宗教工作的撥亂反正,全麵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在糾正“左”的錯誤的過程中,當時新疆在思想、政治領域還有一個十分突齣的問題,在20世紀70年代暫時平靜的民族分裂主義活動,20世紀80年代初又活躍起來,而且一開始就與非法宗教活動結閤在一起。當時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交織在一起,呈現齣錯綜復雜、撲朔迷離的狀態。鄧以無産階級大政治傢的睿智和深邃的洞察力,準確地揭示瞭新疆問題的癥結所在,對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作瞭結論,指明瞭正確的方嚮。
(一)新疆的根本性問題是共和國還是自治區的問題
1980年4月以後,新疆阿剋蘇、和田、喀什、巴音郭楞濛古自治州、剋孜勒蘇柯爾剋孜自治州、烏魯木齊市、伊犁等地都發生瞭一些引起民族關係緊張的事件。新疆問題的癥結何在?自治區黨委認為是由於民族政策落實的還不夠,“長期以來,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實際上沒有得到實行”,“長期以來民族化受到批判,這個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好。”自治區黨委提齣的“漢族乾部內調”的辦法,不僅不能解決新疆民族問題,而且加深瞭漢族與少數民族的隔閡。並且給一些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和彆有用心的人挑起“排漢”、“反漢”事端客觀上找到瞭“藉口”,到1981年民族分裂主義勢力製造瞭葉城騷亂事件和伽師反革命武裝暴亂事件,公開打齣建立“厥斯坦共和國”的旗號。
1981年8月鄧到新疆視察,8月16日,鄧在同自治區黨委第二書記榖景生的談話中,準確地抓住瞭新疆問題的要害,指明新疆問題的實質,他指齣∶“新疆的根本性問題是共和國還是自治區的問題。我們和蘇聯不同,我們不能搞共和國,我們是自治區。法律上要解決這個問題,要有民族區域自治法。”“新疆穩定是大局,新疆一定要穩定,不穩定一切事情都辦不成。”“不允許搞分裂,誰搞分裂就處理誰。” 鄧的話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新疆曆史的科學總結,也是對現實情況的本質分摺。遺憾的是,因鄧談話中涉及對自治區有的領導人的評價問題,所以在當時沒有傳達貫徹,直到鄧逝世後纔將有關內容摘要公諸於世。
人們不得不由衷地敬佩鄧的高瞻遠矚,遠見卓識,當事物剛剛露齣端倪的時候,鄧就能抓住它,並揭示其本質。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疆民族分裂主義的猖獗活動,從反麵進一步證實瞭鄧對新疆問題的重要指示是何等英明啊!
(二)要有民族區域自治法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怎樣看待以往的民族區域自治?堅持什麼樣的民族區域自治?黨內存在兩種錯誤傾嚮,一是不認真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任意侵犯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一是不滿足以往的民族區域自治,要求高度自治,1980年在解決新疆問題時,有的中央領導人提齣中央在新疆隻要兩個半權,一是駐軍權,一是外交權,還有對一些問題的否決權,這已是高度自治瞭。怎樣糾正上述兩種錯誤傾嚮,保證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正確執行?鄧提齣∶“要從法律上解決這個問題,要有民族區域自治法。”在鄧的直接關心下,1982年修改的憲法恢復瞭1954年憲法中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的一些重要原則而且增加瞭新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條規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一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麵∶自治區的建製要經過全國人民代錶大會批準(第六十二條),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百一十六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劃分由國務院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建製和區域劃分由國務院批準;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國傢行政機關都要服從國務院的統一領導;自治區的職權的具體劃分,由國務院作齣規定(第八十九條)。這就用法律的形式保障瞭國傢的統一。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標誌著我國民族區域自治進入一個新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有實行區域自治的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自治機關行使的職權和自治權,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執行的法律、政策,製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經濟建設,管理本地方財政、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事業;有權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幾種語言文字執行職務。這就從法律上保障少數民族當傢作主的權利。
(三)提齣“兩個離不開”的重要思想
1981年7月6日,中央書記處討論新疆問題的紀要中提齣∶“新疆的漢族乾部要確立這樣一個正確的觀點,即離開瞭少數民族乾部,新疆各項工作搞不好;新疆的少數民族乾部也要確立這樣一個正確觀點,即離開瞭漢族乾部,新疆各項工作也搞不好。”不久,中央總書記鬍耀邦將其概括為“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的“兩個離不開”重要思想。鄧對這個觀點給予高度評價,他說∶“這個觀點很正確、很好,大傢都這樣想問題、處理問題就好瞭”。
鄧強調為瞭加強民族團結,必須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糾正瞭1958年反對地方民族主義擴大化的錯誤,那麼今後還要不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在新疆少數民族乾部中存在著不同意見,有的公開主張隻反大漢族主義,因為地方民族主義是從大漢族主義來的,有的甚至說∶“反地方民族主義‘緊箍咒’壓倒正氣。”但也有的少數民族領導乾部明確錶示不同意上述觀點,如南疆軍區政治部副主任烏拉太也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提齣兩個主義都要反對,兩個主義都要不得。新華社記者在《內參》上報道瞭烏拉太也夫的觀點。鄧明確錶態,分清瞭是非界限。1981年10月,鄧在同王恩茂的談話時說,南疆軍區有一個政治部副主任,他曾經發錶過一個意見,他的觀點是正確的,就是他認為大漢族主義要不得,地方民族主義也要不得。他這樣講就對瞭。
(四)要樹立一個選拔民族乾部的標準
鄧十分注意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乾部,他同榖景生的談話有很大一部分是講選拔少數民族乾部問題。他說∶“要樹立一個選拔民族乾部的標準,注意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乾部。乾部問題具有重要性,少數民族地區工作能不能搞好,關鍵是乾部問題。對思想作風正派,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又有突齣工作錶現和一定資曆的同誌,要大膽提上來,甚至放到很高的領導位置上來。”他還說∶“乾部選拔不能隻靠組織部門,那樣有很多事情你就不知道,或者不明確,必須考察乾部的實績,實實在在的政績,實際的工作情況,考察群眾擁護不擁護。要有這兩個條件,就不會齣大的問題。要建立一個製度,乾部的培養、選拔、使用、提升、培訓等都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個人主觀因素的乾擾。要有一個好的機製。這都是很原則的問題,能保證建設好乾部隊伍。”鄧再次說到乾部終身製要解決,再不解決就要誤黨、誤軍、誤國,並錶示將來要帶個頭。 三、保證新疆發展和穩定的兩大決策
1981年8月鄧視察新疆後,為瞭保證新疆的發展和穩定,以鄧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作齣瞭兩大決策∶
(一)中央決定恢復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十年時期,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受到、“”的嚴重摧殘和破壞。從兵團機關到團場連隊,各級領導、乾部、知識分子一批又一批被揪鬥,製造的冤假錯案達3543起,整死2769人,有7萬多人受株,人心渙散,生産下降,虧損嚴重。到1974年,兵團總人口比1966年增加77萬人,職工增加12萬人,耕地麵積卻減少52萬畝,糧食總産下降27%,棉花總産下降39%,油料總産下降32.9%,林業損失18萬畝。1966年兵團上繳商品糧2.25億斤,盈利1.13億元。1974年兵團僅繳售糧食2386.5萬斤,同時吃國傢返銷糧1695萬斤,虧損1.9億元。從1967年到1974年全兵團纍計虧損3.14億元。1975年3月,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撤銷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撤銷瞭兵團和師的建製,團場下放到各地、州、縣領導,400個連隊被解散。這不僅嚴重地削弱瞭邊防,而且造成組織管理混亂,生産繼續下降,經營連年虧損,從1975年到1977年,財務虧損總額達6.6億元,成為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曆史上虧損嚴重的時期。
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軍委常委、新疆農墾事業的創始人王震,對兵團的事業極為關心,他站在保衛邊疆、建設邊疆、維護祖國統一的戰略高度,積極主張恢復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1981年5月,王震率中央巡視團來新疆視察工作,正值發生危害國傢安全的伽師暴亂事件,迴到北京後,6月30日,王震根據新疆各族人民的意願,齣於對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新疆安定團結的大局考慮,寫信給中央軍委主席鄧,闡述瞭兵團存在的意義,希望中央考慮恢復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的建製。他在信中寫道∶“新疆現有二百萬人生産兵團,屯墾在全疆各地,主力屯墾於準噶爾(天山北)、塔裏木(天山南)兩大盆地,建設起七十多個邊境團級農場,擔負生産和邊防的警備。應恢復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番號,實行農工商聯閤企業,歸中央農墾部和自治區雙重領導。這樣便於新疆軍區將駐疆部隊集中訓練,又握有集中防禦力量。”
1981年7月1日,鄧在王震的信上批示∶“請王震同誌牽頭,約集有關部門領導同誌,對恢復生産兵團的必要性,作一係統的報告,代為中央擬一決議,以憑決定。”8月2日,鄧同意楊尚昆關於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恢復後不宜冠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稱號的報告,並批轉王震。 所以恢復後不叫“新疆軍區生産建設兵團”,而叫“新疆生産建設兵團”。8月13日,鄧在新疆視察期間,在王震的陪同下,到石河子墾區調查研究,充分肯定瞭生産建設兵團在新疆的業績。他說∶“我過去看過兩部電影,一部是《軍墾贊歌》,一部叫《綠色的田野》,周總理、陳毅副總理也嚮我講過你們開發準噶爾、塔裏木的情況。不過還是那句老話‘百聞不如一見’喲,這次來不虛此行。”他還說∶“石河子和原生産建設兵團所有的軍墾將士,他們在新疆的業績,新疆各族人民不會忘記,黨中央和全國人民也不會忘記。”迴到北京後,他在中央一次會議上說∶“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恢復起來確有必要,組織形式與軍墾農場不同,任務還是黨政軍相結閤。”
根據鄧的批示,國傢農委黨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對恢復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問題進行瞭認真的研究,1981年9月22日,嚮中央寫瞭《關於恢復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報告》,建議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恢復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製。1981年12月3日,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聯閤發齣《關於恢復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決定》。
恢復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決策在全國是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黑龍江、雲南、蘭州、廣州、內濛古、江蘇、安徽、福建、浙江、山東、湖北等地的生産建設兵團都沒有恢復,唯獨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恢復瞭,可見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在新疆的地位和作用。
(二)中央決定調整自治區領導班子,調王恩茂重返新疆工作
1980年下半年,中央開始考慮調整自治區黨委領導班子。1981年10月,中央經過反復考慮,決定調王恩茂重返新疆擔任區黨委書記。
鄧在北京寓所同前來拜訪的王恩茂作瞭長談。鄧說∶“你對新疆情況比較瞭解,對乾部比較熟悉,新疆的同誌歡迎你迴新疆工作,中央經過反復考慮纔決定你迴新疆工作。”鄧對新疆工作作瞭重要指示∶“,要選拔培養中青年乾部,要在實際工作中瞭解,認識符閤中央乾部條件的中青年乾部,把他們提拔起來;第二,不要搞小圈圈,搞小圈圈要犯大錯誤,要團結大多數;第三,一定要保證政治上與中央保持一緻,不允許同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綫、方針、政策有抵觸;第四,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就是現在的農墾部隊,是穩定新疆的核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要恢復;第五,南疆軍區有一個政治部副主任曾經發錶過一個意見,他的觀點是正確的,就是他認為大漢族主義要不得,地方民族主義也要不得,兩個都要不得,他這樣講就對瞭”。
這又是一個在全國的決定。“”前的省委書記,隻有王恩茂一人迴原省(自治區)工作。況且這年王恩茂已68歲,他曾風趣地說∶“東漢班超71歲從西域返迴洛陽,我是年近70重返新疆工作。”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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