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紅樓夢》是位居中國文學史頂點的經典巨著,從人物、背景、思想、藝術、版本……幾乎無一處不是眾所討論的題材,甚至發展成一門研究科目──「紅學」。
張愛玲說《紅樓夢》是她一切的泉源,她深深地被大家族中的悲歡起落、人與人之間感應的煩惱所吸引,中毒的程度已到了「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點的字自會蹦出來」。十四歲時,張愛玲便融合了上海灘人物與《紅樓夢》筆調,寫成中西合併的章回小說《摩登紅樓夢》;其後的創作文風則完全承襲了《紅樓夢》一脈路線,並糅合發揚成「張派傳奇」;到了五十多歲時,又有一種瘋狂的熱情驅使她對《紅樓夢》做繁瑣而奇特的考訂,難怪被好友宋淇戲稱為「紅樓夢魘」。
透過張愛玲的《紅樓夢魘》,我們不只了解到各種版本的差異及紅學專家的諸般說法,從而推斷曹雪芹的創作本義,更因此深入了張愛玲的世界。張愛玲形容自己是:「十年一覺迷考據,贏得紅樓夢魘名。」張愛玲把這十年視作長途探險,還覺得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足見她多麼樂在其中!因此,要了解張愛玲,必須深入閱讀《紅樓夢》;而要剖析《紅樓夢》的繁偉,「現代曹雪芹」張愛玲的《紅樓夢魘》當然是絕佳的入門!
作者简介
張愛玲
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
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
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近年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
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她的友人依照她的遺願,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只有張愛玲,才堪稱雪芹知已。我現今對她非常敬佩,認為她是「紅學史」上一大怪傑,常流難以企及。 ──【紅學大師】周汝昌
目录
自序
紅樓夢未完
紅樓夢插曲之一——高鹗襲人與畹君
初詳紅樓夢——論全抄本
二詳紅樓夢——甲戌本與庚辰本的年份
三詳紅樓夢——是創作不走自傳
四詳紅樓夢——改寫與遺稿
五詳紅樓夢——舊時真本
精彩书摘
紅樓夢未完
有人說過「三大恨事」是「一恨鰣魚多刺,二恨海棠無香」,第三件不記得了,也許因為我下意識的覺得應當是「三恨紅樓夢未完」。
小時候看紅樓夢看到八十回後,一個個人物都語言無味,面目可憎起來,我只抱怨「怎麼後來不好看了?」仍舊每隔幾年又從頭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點不同,跟著生命的歷程在變。但是反應都是所謂「撳鈕反應」,一撳電鈕馬上有,而且永遠相同。很久以後才聽見說後四十回是有一個高鶚續的。怪不得!也沒深究。
直到一九五四年左右,才在香港看見根據脂批研究八十回後事的書,在我實在是個感情上的經驗,石破天驚,驚喜交集,這些熟人多年不知下落,早已死了心,又有了消息。迄今看見有關的近著,總是等不及的看。
紅樓夢的研究日新月異,是否高鶚續書,已經有兩派不同的見解。也有主張後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寫到後來撇開脂批中的線索,放手寫去。也有人認為後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殘稿在內。自五四時代研究起,四十年來整整轉了個圈子。單憑作風與優劣,判斷後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難免主觀之譏。文藝批評在這裏本來用不上。事實是除了考據,都是空口說白話。我把寶玉的應制詩「綠蠟春猶捲」鬥膽對上一句「紅樓夢未完」,其實「未完」二字也已經成了疑問。
書中用古代官名、地名,當然不能提滿漢之別。作者並不隱諱是寫滿人,第二十五回有跳神。喪禮有些細節稍異,也不說明是滿俗。鳳姐在靈前坐在一張大圈椅上哭秦氏,賈敬死後,兒孫回家奔喪,一路跪著爬進來──想是喇嘛教影響。清室信奉喇嘛教,西藏進香人在寺院中繞殿爬行叩首。
續書第九十二回「寶玉也問了一聲妞妞好」,稱巧姐為妞妞,明指是滿人。換了曹雪芹,決不肯這樣。要是被當時的人曉得十二釵是大腳,不知道作何感想?難怪這樣健步,那麼大的園子,姐妹們每頓飯出園來吃。
作者是非常技巧的避免這問題的。書中這麼許多女性,只有一個尤三姐,脂本寫她多出一句「一對金蓮或敲或並」。第七十回晴雯一早起來,與麝月按住芳官膈肢,「那晴雯只穿蔥綠苑紬小襖,紅小衣,紅睡鞋。」脂本多出末三字。裹腳才穿睡鞋。
祭晴雯的芙蓉誄終於明寫:「捉迷屏後,蓮瓣無聲。」小腳捉迷藏,竟聲息毫無,可見體態輕盈。
此外只有尤二姐,第六十九回見賈母,賈母細看皮膚與手,「鴛鴦又揭起裙子來,賈母瞧畢,摘下眼鏡來笑說道:『是個齊全孩子。……』」脂本多出「鴛鴦又揭起裙子來」一句。揭起裙子來當然是看腳,是否裹得小,腳樣如何,是當時買妾慣例。不但尤二姐是小腳,賈家似也講究此道。曹雪芹先世本是漢人,從龍入關後又久居江南,究竟漢化到什麼程度?
第五十九回春燕母女都會飛跑,且是長途競走,想未纏足。當然她們是做粗活的。第五十四回一個婆子向小丫頭說:「那裏就走大了腳了?」粗做的顯然也有裹腳的。婢媼自都是漢女。是否多數纏足?
鳳姐寶釵襲人鴛鴦的服裝都有詳細描寫:裙襖、比甲、對襟罩褂,鳳姐頭戴「金絲八寶攢珠髻」,還是金瓶梅裏的打扮。清初女裝本來跟明朝差不多,所謂「男降女不降」。穿漢裝而不裹腳?
差不多時期的《兒女英雄傳》明寫安家是旗人,安太太、佟舅太太也穿裙襖,與當時漢裝無異。清初不禁通婚,想已趨同化,唯一的區別是纏足與否。(外人拍攝的晚清滿人婦女照片,不僅宮中,北京街頭結伴同行的「貴女們」也都是一律旗袍。)
寶釵是上京待選秀女的,家中又是世代皇商,應是「三旗小妞妞」。但是應選似是信手拈來,此後沒有交代。黛玉原籍蘇州,想也與賈家薛家是金陵人一樣,同是寄籍。實際上曹家的親戚除了同宗與上代遠親,大約都是滿人或包衣。書中的尤二姐尤三姐其實不能算親戚,第六十四回寫尤老娘是再醮婦,二尤是拖油瓶,根本不是尤氏的妹妹──所以只有她們姐妹倆是小腳。
同回寫尤氏無法阻止賈璉娶尤二姐,「況他與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還是異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一般認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兩條作者自批,證明確是作者手筆。矛盾很多,不止這一處。追敘鮑二媳婦吊死的事,「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二百兩本來是給他發送的,許他「另日再挑個好媳婦給你」,指丫頭擇配時指派。又此回說張華遭官司破家,給了二十兩銀子退親。第六十八回說張華好賭,傾家蕩產,被父親逐出,給了十兩退親。
周汝昌排出年表,證明書中年月準確異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為是瓜菓之節,家家都上秋季的墳」,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著賈璉議娶尤二姐,初三過門,當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後「已是兩個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賈珍與尤三姐發生關係,被她鬧得受不了。然後賈璉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蓮,代三姐定親。「誰知八月內湘蓮方進京來」。那麼定親至遲是七月。怎麼三個月前已經是七月?
周汝昌根據第六十九回,臘月尤二姐說嫁過來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認為第六十四回先寫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敘」。書中一直是按時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問題,一條脂批也沒有。但是寫柳湘蓮出家,「不知何往,暫且不表。」可見還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隱「好了歌」「後日作強梁」句下批「柳湘蓮一干人」。又寫薛姨媽向薛蟠說:「你如今也該張羅張羅買賣,二則把你自己娶媳婦應辦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補敘,上次薛蟠出門順路探親,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親央媒,一說就成。這樣前後照應,看來這兩回大體還是原著,可能殘缺經另人補寫。是較早的稿子,白話還欠流利,屢經改寫,自相矛盾,文筆也差。這部書自稱寫了十年,其實還不止,我們眼看著他進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語言太煩,令人不耐。古人雲『惜墨如金』,看此視墨如土矣,雖演至千萬回亦可也。」也評得極是。
乾隆百廿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對白與他本稍有出入,有幾處更生動,較散漫突兀,說話本來是那樣的。是時人評約翰?俄哈拉(John O,Hara)的「錄音機耳朵」。百廿回抄本是拼湊的百衲本,先後不一,筆跡相同都不一定是一個本子,所以這幾段對白與他本孰先孰後還待考。如果是後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較早的稿子,後來改得比較平順,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們要記得曹雪芹在他那時代多麼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斷外,實在毫無標準。走的路子是他漸漸暗中摸索出來的。
書中纏足天足之別,故意模糊。外來的妙玉香菱,與賈赦賈珍有些姬妾大概是小腳。「家生女兒」如鴛鴦與趙姨娘──趙氏之弟趙國基是榮府僕人──該是天足。晴襲都是小家碧玉出身,晴雯十歲入府,想已纏足未放。襲人沒提。
寫二尤小腳,因為她們在親戚間是例外,一半也是借她們造成大家都是三寸金蓮的幻覺。同時也像舞臺上只有花旦是時裝踩蹻──姐妹倆一個是「大紅小襖」,一個是「紅襖綠袴」,純粹清裝──青衣是古裝,看不見腳。一般人印象中的釵黛總是天女散花式的古裝美人,忘了寶玉有根大辮子。作者也正是要他們這樣想。倘是天足,也是宋明以前的天足,不是滿洲的。清朝的讀者當然以為是小腳,民國以來的讀者大概從來沒想到這一點,也是作者的成功處。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一回,黛玉換上羊皮小靴,湘雲也穿鹿皮小靴。兩次都是「小靴」,彷彿是小腳。黛玉那年應當只有十二歲,湘雲比她還小。這裏涉及書中年齡問題,相當複雜。反正不是小孩的靴子就是寫女靴的纖小。
黛玉初出場,批:「不寫衣裙妝飾,正是寶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見。」寶玉何嘗不注意衣服,如第十九回談襲人姨妹嘆息,襲人說:「想是說他那裏配穿紅的。」可見常批評人不配穿。
作者更注意。百廿回抄本裏寶釵出場穿水綠色棉襖,他本都作「蜜合色」,似是後改的。但是通部書不提黛玉衣飾,只有那次賞雪,為了襯托邢岫煙的寒酸,逐個交代每人的外衣。黛玉披著大紅羽縐面,白狐裏子的鶴氅,束著腰帶,穿靴。鶴氅想必有披肩式袖子,如鶴之掩翅,否則斗篷無法繫腰帶。氅衣、腰帶、靴子,都是古裝也有的──就連在現代也很普遍。
唯一的另一次,第八回黛玉到薛姨媽家,「寶玉見他外面罩著大紅羽緞對襟褂子,便問:『下雪了麼?』」也是下雪,也是一色大紅的外衣,沒有鑲滾,沒有時間性,該不是偶然的。「世外仙姝寂寞林」應當有一種飄渺的感覺,不一定屬於什麼時代。
寶釵雖高雅,在這些人裏數她受禮教的薰陶最深,世故也深,所以比較是他們那時代的人。
寫湘雲的衣服只限男裝。
晴雯「天天打扮得像個西施的樣子」(王善保家的語),但是只寫她的褻衣睡鞋。膈肢芳官那次,剛起身,只穿著內衣。臨死與寶玉交換的也是一件「貼身穿的舊紅綾襖」。唯一的一次穿上衣服去見王夫人,「並沒十分粧飾……釵�斌夡牐�衫垂帶褪,有春睡捧心之遺風……」依舊含糊籠統。「衫垂帶褪」似是古裝,也跟黛玉一樣,沒有一定的時代。
寶玉祭晴雯,要「別開生面,另立排場,風流奇異,與世無涉,方不負我二人之為人。」晴雯是不甘心受環境拘束的,處處托大,不守女奴的本份,而是個典型的女孩子,可以是任何時代的。寶玉這樣自矜「我二人之為人」,在續書中竟說:「晴雯到底是個丫頭,也沒有什麼大好處。」(第一○四回)
黛玉抽籤抽著芙蓉花,而晴雯封芙蓉花神,芙蓉誄又兼輓黛玉。怡紅院的海棠死了,寶玉認為是晴雯死的預兆。海棠「紅暈若施脂,輕弱似扶病」。纏足正是為了造成「扶病」的姿勢。寫晴雯纏足,已經隱隱約約,黛玉更嬌弱,但是她不可能纏足,也不會寫她纏足。纏足究竟還是有時間性。寫黛玉,就連面貌也幾乎純是神情,唯一具體的是「薄面含嗔」的「薄面」二字。通身沒有一點細節,只是一種姿態,一個聲音。
俞平伯根據百廿回抄本校正別的脂本,第七十九回有一句抄錯為「好影妙事」,原文是「如影紗事」,紗窗後朦朧的人影與情事。作者這種地方深得浪漫主義文藝的竅訣。
所以我第一次讀到後四十回黛玉穿著「水紅綉花襖」,頭上插著「赤金扁簪」(第八十九回),非常刺目。那是一種石印的程甲本,他本甲乙都作「月白綉花小毛皮襖,加上銀鼠坎肩」,金簪同,「腰下繫著楊妃色綉花棉裙,真如亭亭玉樹臨風立,冉冉香蓮帶露開。」
百廿回抄本本來沒有這一段描寫,是夾行添補的。俞平伯分析這抄本,所改與程乙本相同,後四十回的原底大概比程高本早。哈佛大學的圖書館有影印本,我看了,後四十回中有十四回未加塗改,不是謄清就是照抄。如果是由乙本抄配,舊本只有三分之二,但是所有的重要場面與對白都在這裏。
舊本雖簡,並不是完全不寫服裝,只不提黛玉的,過生日也只說她「略換了幾件新鮮衣服,打扮得如同嫦娥下界」,倒符合原著精神。寶玉出家後的大紅猩猩氈斗篷很受批評,還這樣闊氣。將舊本與甲乙本一對,「猩猩氈」三字原來是甲本加的。舊本「船頭微微雪影裏面一個人光著頭赤著腳,身上披著一領大紅斗篷,向賈政倒身下拜」,確是神來之筆,意境很美。袈裟本來都是鮮艷的橙黃或紅色。氣候寒冷的地方,也披簡陋的斗篷。都怪甲本熟讀紅樓夢,記得〈琉璃世界白雪紅梅〉一回中都是大紅猩猩氈斗篷,忍不住手癢,加上這三個字。
前言/序言
自序
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據紅樓夢的大綱給宋淇看,有些內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戲稱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紅樓夢魘),有時候隔些時就在信上問起「你的紅樓夢魘做得怎樣了?」我覺得這題目非常好,而且也確是這情形──一種瘋狂。
那幾年我剛巧有機會在哈佛燕京圖書館與柏克萊的加大圖書館借書,看到脂本紅樓夢。近人的考據都是站著看──來不及坐下。至於自己做,我唯一的資格是實在熟讀紅樓夢,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點的字自會蹦出來。但是沒寫過理論文字,當然笑話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肯的散文最記得這一句:「簡短是雋語的靈魂」,不過認為不限雋語,所以一個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個也是好的。因為怕嘮叨,說理已經不夠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謂「紅樓夢稿」──簡稱抄本。其實這些本子都是抄本。難怪〈初詳紅樓夢〉刊出後,有個朋友告訴我看不懂──當然說得較婉轉。
連帶想起來,彷彿有書評說不懂「張看」這題目,乘機在這裏解釋一下。「張看」不過是套用常見的「我看□□」,填入題材或人名。「張看」就是張的見解或管窺──往裏面張望──最淺薄的雙關語。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詩?Written on water(水上寫的字),是說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謠言傳得一樣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從來沒問過人。
紅樓夢的一個特點是改寫時間之長──何止十年間「增刪五次」?直到去世為止,大概佔作者成年時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樣,從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間跳出來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裝。從改寫的過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長,有時候我覺得是天才的橫剖面。
改寫二十多年之久,為了省抄工,不見得每次大改幾處就從頭重抄一份。當然是儘量利用手頭現有的抄本。而不同時期的早本已經傳了出去,書主跟著改,也不見得每次又都從頭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內容新舊不一,不能因某回某處年代早晚判斷各本的早晚。這不過是常識,但是我認為是我這本書的一個要點。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難以置信,例如改寫常在回首或回末,因為一回本的線裝書,一頭一尾換一頁較便。寫作態度這樣輕率?但是縫釘稿本該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襲人麝月都實有其人,後來作者身邊只剩下一個麝月──也可見他體恤人。
在現在這大眾傳播的時代,很難想像從前那閉塞的社會。第二十三回有寶玉四首即事詩,「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書人貧居西郊,滿人明義說作者出示紅樓夢,「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可見傳抄只限戚友圈內。而且從前小說在文藝上沒有地位,不過是好玩,不像現代蘇俄傳抄地下小說與詩,作者可以得到心靈上的安慰。曹雪芹在這苦悶的環境裏就靠自己家裏的二三知己給他打氣,他似乎是個溫暖的情感豐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紅了的那支歌中所謂「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賴脂硯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認為此書是集體創作的。集體創作只寫得出中共的劇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當時與海外有接觸,也沒有書可供參考。舊俄的小說還沒寫出來。中國長篇小說這樣「起了個大早,趕了個晚集」,是剛巧發展到頂巔的時候一受挫,就給攔了回去。潮流趨勢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罵世小說還是繼承紅樓夢之前的《儒林外史》。紅樓夢未完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疽──請原諒我這混雜的比喻。
紅樓夢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戶曉,與聖經在西方一樣普及,因此影響了小說的主流與閱讀趣味。一百年後的《海上花列傳》有三分神似,就兩次都見棄於讀者,包括本世紀三○年間的亞東版,一方面讀者已經在變,但那是受外來的影響,對於舊小說已經有了成見,而舊小說也多數就是這樣。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磁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裏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裏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只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鑒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髮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是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讚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的說:「怎麼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裏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麼不同,不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誌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著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裏面大部份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竄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麼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裏想「怎麼回事?這書怎麼了?」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裏。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份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裏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只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歡什麼,確實什麼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贏得紅樓夢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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