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以這本書獻給曾經有過,或正在擁有一個義無反顧二十餘歲的我們。
獻給紐約,獻給搖滾樂,獻給無畏滾動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會。
二十四歲的颱灣資深搖滾樂迷陳德政獨自來到搖滾樂的首都紐約,磨礪多年,留給我們一部近年來華文世界最具現場感的搖滾書寫。
書中四十個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難忘旅程的原聲帶:由音樂伴隨的成長碰撞、對舊日的眷戀、夢想成真的喜悅、與陌生人交會的微光,那些三十歲前放下的東西與迎來的東西。燃燒的夜晚沸騰瞭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動著耳膜,他將那些與心跳同步的神奇時刻記錄下來,成為永恒。
如果活在羅馬時代,我得住在羅馬,還會是哪呢?而紐約,就是現在的羅馬。
——約翰•列儂
為什麼是紐約?
那股聲音對我說,如果我想遇見美麗的人物與深邃的曆史,我必須去紐約。如果我想在青春成為鄉愁之前將它保存在一個真空的盒子裏,永遠記住當初的模樣,我必須去紐約。如果我想讓二十餘歲的最後幾年盡情燃燒,體驗生命的極限與荒蕪,感受狂喜的溫度也看見寂寞的顔色,我必須去紐約。
因為紐約就是搖滾樂的首都。
——陳德政
##作者是DJ+搖滾樂迷。熟諳紐約各角落與音樂的關聯,知識關聯體係強大。但行文完全是blog日誌,自我記錄的成分多於對音樂對城市的描寫與評析。除非讀者也是搖滾樂迷和熟悉紐約,否則真讀不下去。節約時間去讀其他更有價值的書吧。2.8分。
評分##太可疑瞭,完全是一場自我感覺良好的個人秀,很多描寫關注的根本不是音樂本身(提到raveonettes隻關注女主唱的長相絲毫不提音樂性),太多用詞甚至能看齣是對音樂人的侮辱(“畢竟暖場團很像愛情動作片裏的愛情部分,通常是填充時間用的”),更讓人惱火的是 strokes的演齣還讓他提不起勁??你去紐約乾啥呢哥?這書放兩年瞭,看完是為瞭罵一嘴然後扔掉
評分讀完終於想通一件事:隻有與我情感發生交集的曆史,纔有意義,其他的,關注也是多餘。一傢從地圖上消失的LiveHouse或唱片店,遠比那些所謂的曆史風貌建築和5A級景點重要一萬倍。
評分##這是一個男孩與搖滾樂的故事。因為看瞭這本書,我想要寫一寫我在北京這幾年看過的現場、經曆的故事,屬於一個女孩的24小時搖滾聚會。
評分##音速青春博客上的文字
評分讀完終於想通一件事:隻有與我情感發生交集的曆史,纔有意義,其他的,關注也是多餘。一傢從地圖上消失的LiveHouse或唱片店,遠比那些所謂的曆史風貌建築和5A級景點重要一萬倍。
評分##這是一個男孩與搖滾樂的故事。因為看瞭這本書,我想要寫一寫我在北京這幾年看過的現場、經曆的故事,屬於一個女孩的24小時搖滾聚會。
評分##齣瞭簡體版的快去買,便宜一半,情懷不變!
評分##這不是樂評,為什麼有人會覺得是樂評?作者是資深搖滾迷,文字卻偏嚮小清新似的感性,但是還是很喜歡。如果滾迷去紐約朝聖,應該帶上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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