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本书献给曾经有过,或正在拥有一个义无反顾二十余岁的我们。
献给纽约,献给摇滚乐,献给无畏滚动的青春,以及所有明日的聚会。
二十四岁的台湾资深摇滚乐迷陈德政独自来到摇滚乐的首都纽约,磨砺多年,留给我们一部近年来华文世界最具现场感的摇滚书写。
书中四十个篇章如同四十首歌,是四十段难忘旅程的原声带:由音乐伴随的成长碰撞、对旧日的眷恋、梦想成真的喜悦、与陌生人交会的微光,那些三十岁前放下的东西与迎来的东西。燃烧的夜晚沸腾了血液,熟悉的前奏撼动着耳膜,他将那些与心跳同步的神奇时刻记录下来,成为永恒。
如果活在罗马时代,我得住在罗马,还会是哪呢?而纽约,就是现在的罗马。
——约翰•列侬
为什么是纽约?
那股声音对我说,如果我想遇见美丽的人物与深邃的历史,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在青春成为乡愁之前将它保存在一个真空的盒子里,永远记住当初的模样,我必须去纽约。如果我想让二十余岁的最后几年尽情燃烧,体验生命的极限与荒芜,感受狂喜的温度也看见寂寞的颜色,我必须去纽约。
因为纽约就是摇滚乐的首都。
——陈德政
##出了简体版的快去买,便宜一半,情怀不变!
评分##作者是DJ+摇滚乐迷。熟谙纽约各角落与音乐的关联,知识关联体系强大。但行文完全是blog日志,自我记录的成分多于对音乐对城市的描写与评析。除非读者也是摇滚乐迷和熟悉纽约,否则真读不下去。节约时间去读其他更有价值的书吧。2.8分。
评分##看了半本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要啥没啥。75%当年blogbus用户的文字水平都比他要好。
评分##这本书好就好在作者完全以一个乐迷的角度入手,把自己的所有热情和青春倾注进去,能引起读者共鸣。而不是以一个高冷的乐评人姿态,在那里瞎叨叨。因此略矫情的文笔,也就可以原谅了。
评分##这本书好就好在作者完全以一个乐迷的角度入手,把自己的所有热情和青春倾注进去,能引起读者共鸣。而不是以一个高冷的乐评人姿态,在那里瞎叨叨。因此略矫情的文笔,也就可以原谅了。
评分读完终于想通一件事:只有与我情感发生交集的历史,才有意义,其他的,关注也是多余。一家从地图上消失的LiveHouse或唱片店,远比那些所谓的历史风貌建筑和5A级景点重要一万倍。
评分##读完回头翻 Dean Wareham 的序,才发觉他将这本书称为“纽约摇滚游记”真是无比正确。这些纽约摇滚圣地的介绍,特别是其中关于 CBGB 这个传奇地标歇业的几则现场报道很有价值,如果要去纽约朝圣,这本书是不错的选择。只是我想读的,还是 pulp 在他的博客上写的纽约大小现场的亲历记,只有在那些充满汗水和泪水的文章里,这些场地才显示出了真正的魅力。
评分##这不是乐评,为什么有人会觉得是乐评?作者是资深摇滚迷,文字却偏向小清新似的感性,但是还是很喜欢。如果滚迷去纽约朝圣,应该带上这本书。
评分##文字水平堪忧 讲故事我还是喜欢看马世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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