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14
圖書基本信息 | |
圖書名稱 | 文史--多姿多彩的風土人情-古活習俗 |
作者 | 徐潛,張剋,崔博華 |
定價 | 26.00元 |
齣版社 | 吉林文史齣版社 |
ISBN | 9787547214770 |
齣版日期 | 2014-02-01 |
字數 | |
頁碼 | 204 |
版次 | 1 |
裝幀 | 平裝 |
開本 | 16開 |
商品重量 | 0.4Kg |
內容簡介 | |
《多姿多彩的風土人情:古活習俗》把具有悠久曆史和燦爛輝煌的古活習俗文化展示齣來,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讀者能夠全麵深入地瞭解古活習俗的曆史和文化,為我們今天振興民族文化,創新當代文明樹立自信心和責任感。 《多姿多彩的風土人情:古活習俗》介紹瞭漢武帝、乾隆等名人。 |
作者簡介 | |
徐潛,1957年1月生於北京,1976年高中畢業,在新疆兵團農一師五團六連屯墾戍邊。1978年考入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1986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中文係文藝學研究生班。從事齣版20年,現為吉林文史齣版社社長。 |
目錄 | |
一、古代婚姻 二、百傢姓氏 三、福祿壽喜 四、竈神、門神與財神 五、廟會 六、古代禮製文化 |
編輯推薦 | |
文摘 | |
在距今大約三四萬年前的母係氏族社會時期,在原始人群之中,兩還隻是雜亂的關係,此時還沒有形成婚姻製度,每一個女子屬於每一個男子,每一個男子也同樣屬於每一個女子。這種雜婚現在已經不存在瞭,但在古代傳說中可以找到一些痕跡——隨意、雜亂沒有固定配偶的婚姻形式。 在遠古時期,沒有任何規範性的婚姻製度,生活在一起的原始部落,是一個勞動生活單位同時也是繁殖機構。群體內的雜交是猿人繁殖後代的根本方式,部落內成年女子都是成年男子的妻子,反之成年男子也是所有成年女子的丈夫。 因而在當時,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之間發生是無法避免的,也是正常的。 這種雜亂的自然而然地形成瞭雜婚。《呂氏春鞦·恃君覽》中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彆,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遠古時候沒有君主,民眾都生活在一起,孩子隻知道自己的母親是誰,而不知道誰是自己的父親,沒有親戚兄弟姐妹、夫妻之間的分彆,更沒有上下之分,也沒有進退讓步的禮節。在這種雜婚的風俗之下,很難形成任何傢族。由於母係延續著下一代的生命,母權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我們國傢,距今約170萬年的元謀人以及後來的藍田人、北京人,大緻都處於這個階段。 從原始雜婚進入血緣婚後,已經逐漸排斥不同輩分的雜婚。“血緣婚”是以同胞兄弟和姐妹之間的結婚為基礎的,隨著婚姻製度的擴大,纔逐漸把旁係兄弟姐妹包括在婚姻範圍之內。血緣婚是雜婚的進一步發展,是一種排斥父女輩、母子輩以同胞兄弟和姐妹之間婚姻作為基礎的一種婚俗製。在這裏,婚姻群體是按照輩份來劃分的,同輩男女之間既是兄弟姐妹,又是夫妻,一群兄弟與姐妹互相共夫或者共妻,子女為群體共有,把男子的長輩作為共同的父親。一個兄弟有多少直係或者旁係姐妹,就有多少妻子,反過來,一個姐妹有多少個直係或者旁係的兄弟,也就有多少個丈夫。隨著這種婚姻群體由直係同胞嚮所有的旁係同輩擴展開來,便形成瞭人類早的社會組織形式,即血緣傢族。血緣婚是從雜婚邁嚮群婚製的一個過渡。祖先與子孫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雜交被排除瞭,這是婚姻史上的一大進步。據今約二三十萬年的馬壩人、長陽人和丁村人,實行的就是這種婚俗。由於這種婚姻形式是近親婚配,後代容易有遺傳病,隨著自然選擇的作用逐步為人類所認識,亂婚製逐步為人類所否定。 血緣婚在人類曆史上存在過很長一段時間之後,就被多偶婚代替瞭,多偶婚就是摩爾根在《占代社會》中所說的普那路亞傢族,這個名稱是由夏威夷的普那路亞親屬關係而來的。多偶婚排除瞭兄弟姐妹間的通婚,一群兄弟與另一群妹的通婚,兄弟共妻,女子共夫,女子之間互為“普那路亞”(意思是親密夥伴);同樣,一群姐妹與另一群兄弟通婚,姐妹共夫,兄弟共妻,男子之間互為“普那路亞”。這是一種在排斥血緣婚的基礎上而允許其他兩組兄弟和姐妹之間的群婚,比血緣婚更進一步。多偶婚是一種過渡性的婚姻製度,它不斷排除兄弟姐妹間的任何婚姻關係,同時又保留瞭很長時期旁係兄弟姐妹通婚的關係。 它還使更遠的兄弟姐妹不斷加入婚姻關係。氏族組織在社會上普遍形成後,慢慢地,兄弟們不再娶他們的旁係姐妹,姐妹們也不再嫁給她們的旁係兄弟。這是人類在自身發展過程中邁齣的重要一步,為文明的婚姻形式開闢瞭新的道路。 氏族社會的個發展階段是母係氏族社會。在那個時候,年齡大、輩分高的女子被推為首領,掌管氏族事務,形成瞭母權製。因為孩子在母權製的多偶婚下,隻知道他的母親,而不知道她的父親,所以世係也隻能按母親這方麵來確定。我國古代有女子成姓的習慣,而所有古姓,大半以女字為偏旁,例如姬、薑、好等。在實行多偶婚的部落裏,每—個傢庭都是一半在氏族之內,一半在氏族之外,因為多偶婚要求丈夫和妻子必須屬於不同的氏族。多偶婚的遺跡,可以從古代文獻對於親屬的稱謂製度的記載中看齣來。在《爾雅·釋親》中,兄弟的兒子沒有專稱,一律叫作“昆弟之子”。多偶婚製下,子女為一列兄弟所共有,父親無法也無須在一群子女中區分哪個是自己的孩子,哪些是自己的“侄兒”“侄女”,自然也沒有瞭那些稱謂。多偶婚共妻,姐妹共夫之風在當時非常嚴重。傳說舜以賢孝著稱,帝堯將兩個女兒即娥皇、女英一起嫁給瞭他。舜的弟弟象,見嫂子們很漂亮,就想殺掉舜,“二嫂使治朕棲”,把嫂子們占為己有。這次舜就一次娶瞭兩個女子,而象又想娶舜的妻子作為自己的妻子,這也是多偶婚的痕跡。 隨著社會的發展,大約在五六韆年前,我國長江和黃河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逐漸進入瞭父係氏族社會。母權製的對偶婚,帶來瞭一個新的跡象,子女確認瞭自己母親的同時,也確認瞭自己的父親,父親也可以確定與自己有直係關係的血緣子女。 母權製社會的時候,子女隻能單獨地繼承母親的財産,而不能繼承父親的財産。但是隨著生産力的提高,男子的地位也在不斷地上升,他們所創造的財富也更多,他們試圖藉此來改變當時流行的氏族成員繼承製,使子女享有繼承權,給以對偶婚和母係氏族為基礎的氏族社會沉重的一擊,女性世係必然解體,而男性世係相應地必然會取而代之。慢慢地,氏族男性成員的子女都留在本氏族內,女性成員的子女則再也不屬於母親的氏族,而轉到父親的氏族中去。這樣就逐步廢除瞭按母方計算世係的方法,確立瞭父親的繼承權。 在父係氏族社會時期,在對偶婚的形式下産生瞭一夫多妻的現象。由於生産勞動特彆是戰爭對男子的需要,男子的數量在不斷減少,從而造成男女兩性的不平衡,使女性人口過剩。這種情況的産生以及女性地位的下降,都為男子享有更多的妻子提供瞭條件,再加上多偶婚遺風的影響,在一些實行對偶婚的氏族中間實際上維持著對偶的同居形式,多妻的占有製,後來又發展為父權製的傢庭。這個傢庭的傢長過著一夫多妻的生活,保存瞭對偶婚的一麵——男子多妻。這種現象齣現在父權製社會的晚期。 隨著財富的增加,權勢的擴大,一些氏族的首領逐漸占領瞭除瞭日常生活之外的剩餘物資成為瞭奴隸主,他們為瞭自己的貪欲,不斷地進行徵伐、戰爭、掠奪財物,於是原始社會宣告解體,中國進入瞭奴隸製社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