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用證據說話: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指導》是法律齣版社策劃的“打官司證據指導叢書”的一本,通過對醫療糾紛訴訟中取證、舉證、質證、認證等基本知識的闡釋,結閤實際案例解析,告訴患者打官司時常用的證據知識,平時應該注意保存哪些證據以及收集證據的各種技巧等。
證據在打官司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幾乎人人都知道“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司法活動的基本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明明是事實。但卻舉不齣證據;舉齣證據來瞭。又不能被法院采納。
打官司,應該如何收集證據?怎樣嚮法院提交證據?如何反駁對方的證據?什麼樣的證據有較高的證明力?本係列書就是要解答這些問題。教會讀者在打官司時如何用證據說話!
“民事官司證據導讀”
以貼近百姓的語言講述與證據相關的法律常識,不可不知!
“典型案例證據提示”
從生活中的案例齣發,提煉當事人睏惑的證據問題,專傢結閤案例分析,巧妙解答。
“相關法律文書、法規”收錄相關案件中的常用文書、法規,方便查閱。
內容簡介
《用證據說話: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指導》對證據的基本知識和醫療糾紛證據問題作瞭一些初步闡釋,希望能有助於讀者正確處理相關糾紛。《用證據說話: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指導》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醫療糾紛官司證據導讀”,在該部分中主要包括證據概述、證據分類、證明對象和證明標準、舉證責任、證據收集、舉證時限和證據交換、質證和認證方麵的基本內容,屬於一般性的證據製度知識,同時對醫療糾紛訴訟中各種證據製度的運用進行瞭歸納。該部分內容主要是供讀者瞭解證據製度的基本內容,如果讀者已經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則本部分可以略過而直接閱讀《用證據說話: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指導》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為“醫療糾紛典型案例證據提示”,在該部分中筆者根據醫療糾紛證據製度的特點提煉齣二十多個經典案例,結閤每個案例展開介紹有關證據要點和運用經驗,對於讀者而言在實務上應有所助益。第三部分為“醫療糾紛官司法律文書和相關法律法規”,因為《用證據說話:醫療糾紛官司證據指導》側重於證據方麵的內容,因此第三部分包括的是我國現行有關醫療糾紛證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文書樣本,供讀者在實際運用中參考。
目錄
編寫說明
第一章 醫療糾紛官司證據導讀
一、證據概述
(一)證據的定義
(二)證據的構成要件
(三)證據的理論分類
(四)醫療糾紛證據體係的特點
二、證據分類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陳述
(六)鑒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八)常見的醫療糾紛證據種類及特徵
三、證明對象和證據標準
(一)證明對象
(二)證明標準
(三)醫療糾紛中的證明對象和證明標準
四、舉證責任
(一)舉證責任的定義
(二)舉證責任的分配
(三)舉證責任倒置
(四)舉證責任的轉換
(五)醫療糾紛中的舉證責任
五、證據收集
(一)證據收集的定義
(二)證據收集的原則
(三)證據保全
(四)當事人收集證據的機製
(五)法院調查取證的機製
(六)醫療糾紛中收集證據應注意的問題
六、舉證時限和證據交換
(一)舉證時限
(二)證據交換
(三)醫療糾紛患者在舉證時限和證據交換中需要重點注意的問題
七、質證和認證
(一)質證
(二)認證
(三)醫療糾紛患者在質證和認證過程中要重點注意的問題
第二章 醫療糾紛典型案例證據提示
一、醫、患二者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之一——醫院應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舉證
二、醫、患二者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之二——患者應就其與醫院存在醫療行為進行舉證
三、醫、患二者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之三——患者應就醫療行為損害後果進行舉證
四、醫療糾紛中的過錯及有關舉證問題
五、醫療糾紛中的因果關係及有關舉證問題
六、醫療糾紛中的就診事實及有關舉證問題
七、醫療糾紛中損害賠償費用的舉證問題
八、什麼是過錯參與度?
九、什麼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十、患者如何推翻不利的醫療事故鑒定結論?
十一、患者如何從程序方麵推翻不利鑒定結論?
十二、患者如何從實體方麵推翻不利鑒定結論?
十三、什麼是病曆資料?
十四、患者如何取得病曆資料?
十五、如何封存病曆資料?
十六、如何防止醫療機構篡改病曆?
十七、如何舉證否定不真實的病曆?
十八、醫療機構篡改病曆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十九、醫療機構丟失病曆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二十、患者如何分析醫院提供的病曆材料是否存在瑕疵?
二十一、患者輸血感染疾病糾紛中有關問題的舉證
二十二、患者如何判斷和證明醫療機構侵犯患者知情權?
二十三、醫學專傢的證言能作為證明醫院存在過錯的證據嗎?
二十四、醫學文獻能作為證明醫院存在過錯的證據嗎?
二十五、偷錄的醫生談話能作為證據使用嗎?
二十六、與醫生聯係的手機短信能作為證據使用嗎?
二十七、如何證明醫療機構侵犯患者肖像權?
二十八、在醫療服務閤同糾紛中,患者如何證明醫院的收費不閤理?
第三章 醫療糾紛官司法律文書和相關法律法規
一、醫療糾紛官司法律文書
二、醫療糾紛官司相關法律法規
精彩書摘
第一章 醫療糾紛官司證據導讀
一、證據概述
(一)證據的定義
顧名思義,證據就是證明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民事案件事實的依據。在民事訴訟中,案件事實是已經發生的事實,法院要對當事人有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作齣正確的裁判,必須建立在對該民事法律關係産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予以認識的基礎上,而要認識這些事實,就必須藉助於各種證據,因此,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證據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實、作齣正確裁判的基礎和依據
案件中的某一事實是否存在,其存在的具體狀況如何,審判人員隻能依據各種證據材料來認識,隻有通過依法審查、判斷和運用證據,纔能弄清案件事實的真相,纔能分清雙方當事人的是非責任,除調解結案的以外,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結束後要作齣裁判,正確的裁判隻能建立在證據可靠的基礎上,否則難以保證公正與閤法性。
2.證據是當事人進行訴訟和維護其閤法權益的手段
當事人進行訴訟,目的是為瞭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因而在訴訟中就必然會提齣有利於己的主張或反駁對方的主張。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提齣主張或反駁對方的主張,必須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唯有如此,纔能達到維護其閤法權益的目的。
總之,在民事訴訟中,不論是人民法院還是當事人,證據的運用都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證據是訴訟開始的基礎,也是訴訟繼續進行的推進器,還是引導訴訟走嚮終結的決定性因素。所以,證據製度構成瞭民事訴訟製度的核心。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據問題作齣瞭原則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也作齣瞭一些司法解釋,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實施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以下簡稱《民訴證據規定》)是我國目前最為完整、係統規定證據製度的司法解釋。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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