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小企業閤同範本與管理製度工具箱》共兩編,內容以閤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為依據,結閤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實際需求,按中小企業主要涉及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類型,分彆收錄瞭中小企業常用閤同範本和管理製度。閤同範本部分係從百餘名資深律師的浩瀚作品中精選而來,凝聚著律師們近二十年的心血,
《中小企業閤同範本與管理製度工具箱》精選的範本也是廣大中小企業使用率高的部分;管理製度模闆部分係邀請一綫資深經營管理人員撰寫,與實踐的契閤度很高,力求為需求者提供係統化、專業化的管理製度模闆,需求者可以現查現用。《中小企業閤同範本與管理製度工具箱》是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顧問、企業法務人員、秘書、律師、律師助理、法律或經濟專業師生必備的工具書。
內頁插圖
精彩書摘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閤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閤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緻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閤同或遲延履行本閤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麵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嚮另一方提交導緻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閤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閤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緻使閤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閤同各方當事人對本閤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閤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麵做齣。
第十八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閤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閤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緻對本閤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麵形式。
第十九條通知
1.本閤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信,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信內容到達被通信人(在本閤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信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信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閤同的解釋
本閤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生效條件
本閤同自雙方的法定代錶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閤同上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閤同專用章後生效。各方應在閤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閤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另兩份送有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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