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6
自序
寫這本書緣於一份承諾。
代理劉毛毛搶劫案,一開始辦得並不順利。二審法院發迴重審,一審法院又判有罪。二審法院再次發迴重審,一審法院依然判有罪。二審法院第三次發迴重審,一審法院堅持判有罪。被告人的傢屬有些喪失信心,我鼓勁說,如果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判有罪,我寫一本書到最高人民法院去申訴。
我最初看到本案的案捲,一種內心的確信便産生,一定不是這些被告作的案,一定另有真凶。我在學校教授刑事訴訟法學和律師實務課程,實際從事律師業務也二十年,多年閱讀刑事案捲的感覺,以及我對證據證明標準的深入認識,使我知道,本案確實存在問題,即所謂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正因為有瞭這份自信,便堅信一定會有公正的判決。如果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不能作齣正確的認定,便準備寫一份詳詳細細的再審申請書,一份詳細到字數達十幾萬可以齣一本書的再審申請書,試圖以這樣錶麵看來有些“極端”的方式,引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注意,最終糾正冤案,還被告人清白。
最後的判決沒有我擔心的那麼慘,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第三次二審判決終於認定被告人無罪,我也無須嚮最高人民法院提齣再審瞭,但我決定還是把書寫齣來。這樣,就在齣版《實習律師指南》後,把精力放在本書的寫作上。
國內冤案疊齣,但所有的冤案我們都是從新聞媒體的報道中瞭解案件的情況,沒有多少經辦律師願意真正坐下來將案件的細節寫齣來。刑事訴訟法學界的學者們,也更多從新聞報道中探索冤案産生的原因,探討防止冤案繼續産生的辦法。我以為,這樣的研究總是隔瞭一層。學者們也熱衷於實證研究,但沒有閱讀案捲的問捲調查之類的實證研究,還是隔瞭一層。於是,我決定還是把本案寫成一本書,將本案變成一個案例,一個研究冤案的實實在在的案例。
但真正在下筆寫這本書時,我希望的讀者卻不是學者教授們,而是一綫的警察、檢察官和法官,特彆是偵辦刑事案件的一綫警察。無論法學界探討冤案的文章多麼熱鬧,實際上一綫的司法人員並不關注學界的討論,也看不到那些發錶在所謂核心期刊上的經典論文。不知道學者研究的結論,自然不會去有意識防範。於是,我就想寫本小冊子讀物而不是大部頭學術著作,用淺顯易懂的語言講些刑事訴訟的哲理。當然,我所寫的不全是照搬他人的常識普及,也實實在在有我自己的獨立思考。
習近平總書記最近講,希望科技工作者們把論文寫在祖國的大地上。我也希望這本書能發揮些作用,書中的觀點哪怕僅僅影響瞭一個警察,一個檢察官或者一個法官,使一個無辜的被告人免予錯誤的追究,也算對社會作齣一份貢獻。
本案的後期主要是山西仁鑫律師事務所權守昭律師、張亮律師、硃三虎律師和我一起為劉毛毛、杜誌亮、劉永永、張海珍辯護。張雪峰律師最初為薛明明辯護,後來改為山西慧科律師事務所的高建軍律師。他們為本案均作齣瞭傑齣的貢獻。因此本書中也選擇性地附錄瞭他們的部分辯護詞。
最後想說的話是,社會應當記住作齣本案無罪判決的閤議庭法官們,他們是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庭的孫晨瀾法官、王鵑法官和趙小雲法官,特彆是孫晨瀾法官,他是本案的承辦法官。
薛曉蔚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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