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至五庭主辦的業務指導和研究性刊物——《刑事審判參考》1999年至2008年所有各集的閤訂精編本。《刑事審判參考》自1999年創辦以來,秉承立足實踐、突齣實用、重在指導、體現專業的編輯宗旨,在編輯委員會成員、作者和讀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聯係刑事司法實踐,為刑事司法人員提供瞭有針對性和專業性的業務指導和參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員和刑事法律教學、研究人員的廣泛歡迎。為瞭滿足廣大讀者的實際工作中的需要,我們在已齣版各集《刑事審判參考》的基礎上,精心匯編齣版《中國刑事審判指導案例》。本書自2009年10月齣版以來,受到讀者廣泛好評與認可,此次增補版增加瞭2009年至2011年《刑事審判參考》的相關內容,為瞭便於讀者使用和閱讀,版式也作以調整。
在匯編的過程中,我們將1999年至2011年齣版的各集《刑事審判參考》的內容重新分類,按照刑法分則各章各個罪名進行劃分,將相同案由的指導案例、刑事審判政策等匯總到一起,並對部分內容提煉與歸納瞭法律適用要點與閱讀提示,標注在畫波浪綫的文字下方,方便讀者在具體工作中使用和查閱。
內頁插圖
目錄
總則部分
指導安全
法院裁定終結執行被執行人龍金罰金案[第596號]
——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罰金減免程序如何操作
刑事立法、司法規範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
《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在執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犯新罪應如何處理的批復
《關於在執行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期間犯新罪應如何處理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財産刑執行問題的若乾規定
《關於財産刑執行問題的若乾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對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未提齣上訴、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齣上訴的案件應適用何種程序審理的批復
《關於對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未提齣上訴、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齣上訴的案件應適用何種程序審理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對死刑判決提齣上訴的被告人在上訴期滿後宣判前提齣撤迴上訴人民法院是否準許的批復
《關於對死刑判決提齣上訴的被告人在上訴期滿後宣判前提齣撤迴上訴人民法院是否準許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進一步加強閤議庭職責的若乾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閤議庭職責的若乾規定》的理解和適用
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乾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一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決書樣
式和一審未成年人刑事公訴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判決書樣式的通知
中央社會治安綜閤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關於加強和規範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傢安全部司法部
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
《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刑事政策
進一步發揮《刑事審判參考》指導作用不斷推動刑事審判工作科學發展--在《刑事審判參考》創刊十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節錄)
《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乾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貫徹執行
經驗交流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司法廳
關於刑事案件證據若乾問題的意見
《關於刑事案件證據若乾問題的意見》的製定背景及說明
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的體會
關於審理職務犯罪案件依法正確適用和執行緩刑的意見
《關於審理職務犯罪案件依法正確適用和執行緩刑的意見》的說明
涉外刑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解答
數罪並罰法律適用問題解答
供證關係與事實認定探微
實務探討
關於訴訟欺詐行為定性的法理分析
罪質分析法與轉換定罪規則的適用
實踐視野下取證主體閤法性問題論析
疑案爭鳴
被害方沒有提齣民事賠償,能否參與刑事訴訟
……
危害化共安全罪
精彩書摘
2.盜竊電力設備,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備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與前一種情形不同,這種情形下盜竊電力設備,盜竊數額達到瞭盜竊罪的數額標準,構成盜竊罪,同時該行為又危害瞭公共安全,也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此時,應當按照“擇一重處罰”的原則,即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這種情形下,既可能以盜竊罪定罪處罰,也可能以破壞電力設備罪定罪處罰。雖然一般情況下,破壞電力設備罪的量刑似乎比盜竊罪要重,但實踐中也可能存在盜竊的電力設備非常貴重,盜竊數額巨大或者特彆巨大,按照盜竊罪定罪量刑比按照破壞電力設備罪定罪量刑要重的情況。
3.盜竊電力設備,沒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不能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但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按照盜竊罪等犯罪處罰。
與前兩種情形都不同,這種情形下盜竊電力設備沒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不能以破壞電力設備罪定罪處罰;但如果該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比如盜竊數額達到盜竊罪標準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盜竊數額尚未達到盜竊罪標準,不構成盜竊罪的,但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彆以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産經營罪等犯罪處理。
(三)關於電力設備的範圍
關於電力設備的範圍,在《解釋》起草過程中和實踐中主要涉及兩個問題有爭議,一個是電力設備是否等同於電力設施問題,另一個是電力設備是否是正在使用的電力設備問題。
1.關於電力設備是否等同於電力設施問題
關於電力設備是否等同於電力設施問題,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和第一百一十九條錶述的都是“電力設備”,而國務院1987年9月15日發布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使用的是“電力設施”,該條例第二條規定,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建或在建的電力設施,包括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綫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該條例第八條、第九條進一步明確瞭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綫路設施的保護範圍。有一種觀點認為,電力設備與電力設施的概念應當具有同一性,即隻要是發供電所必需的設施或設備均可以稱為電力設備,因此建議《解釋》將電力設備的外延包括《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所規定電力設施的保護範圍。否則,有大量的電力設施會被排除在外,使《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立法目的落空。
……
前言/序言
刑法理論前沿:中國刑事審判疑難問題解析與前瞻 ——聚焦證據規則、量刑裁量與程序公正的深度探析 本書聚焦於當代中國刑事審判實踐中最為復雜、最具爭議性且對司法公正産生深遠影響的核心議題,旨在為法律實務工作者、學術研究人員以及關注司法改革的社會大眾提供一套係統、深入、兼具理論深度與實務指導價值的分析框架與解決方案。本書嚴格規避瞭對特定罪名如危害國傢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國防利益罪的專門性論述,而是將視角投嚮瞭貫穿所有刑事案件審理的核心方法論與程序性保障。 第一部分:證據規則的重塑與精深化運用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自新《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我國證據規則體係所經曆的深刻變革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睏境。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邊界與實踐睏境: 本書詳細梳理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最新司法解釋,並著重探討瞭“瑕疵證據”的認定標準。重點分析瞭以下關鍵議題: 1. 取證程序的“關鍵環節”界定: 如何在復雜現場或特定偵查手段(如電子數據勘驗)中,精準界定足以導緻證據被排除的實質性違法行為與程序上的輕微瑕疵。 2. 補救措施的適用性研究: 對於已被認定為受汙染的證據,司法機關應采取何種補救措施纔能最大程度恢復證據的客觀性和閤法性。 3. 毒樹之果的排除鏈條: 探討如何構建完整的證據排除鏈,防止通過閤法手段獲取的次生證據(“毒樹之果”)被間接利用,確保排除規則的徹底性。 二、證據裁判基準的確立與完善: 本書提齣瞭對“排除閤理懷疑”這一刑事證明標準的本土化解釋與實踐細則,強調其與“疑罪從無”原則的內在邏輯統一。 1. 證明的“量化”與“質化”: 探討在麵對高度復雜的經濟犯罪或隱蔽性犯罪時,如何將抽象的證明標準轉化為可操作的裁判尺度,尤其關注電子證據、書證在證明標準達成中的權重分配。 2. 言辭證據的審查與判斷: 針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等言辭證據,本書係統介紹瞭記憶心理學、交叉詢問技巧在法庭調查中的應用,並構建瞭一套針對性評估其可靠性的多維度審查模型,以應對“翻供”和“串供”等挑戰。 三、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審查與認證難題: 鑒於信息技術在現代犯罪中的核心地位,本書將電子數據證據作為重點研究對象,關注其在刑事審判中的特殊地位。 1. 完整性與保真性的技術保障: 研究電子數據提取、固定、存儲過程中的技術規範,以及如何通過司法鑒定程序確保其不被篡改,確立證據的原始性和可信度。 2. 雲端數據與跨境證據的管轄與采信: 探討涉及國際司法協助背景下的電子數據證據的閤法性來源及我國法院的采信權限與程序要求。 第二部分:量刑裁量體係的精細化與公正化 量刑是刑事審判中最能體現司法個性和實質公正的環節。本部分旨在構建一套更具可預測性、更符閤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量刑指導體係。 一、量刑情節的價值評估與權重分配: 本書摒棄瞭簡單的情節羅列,轉而探討各類法定和酌定情節在量刑體係中的內在價值衝突與協調機製。 1. 自首、坦白情節的區分與深化研究: 深入剖析瞭“如實供述主要罪行”與“揭發他人犯罪”之間的價值差異,並對“重大立功錶現”的認定標準提齣瞭更嚴格的界限要求,以防止量刑上的隨意化。 2. 纍犯製度的矯正與限製: 針對特定犯罪類型中的纍犯現象,探討現有量刑幅度是否完全適應矯治刑罰的目的,並提齣分層級的量刑建議。 二、量刑檔位選擇的科學化模型: 本書提齣瞭一個基於犯罪構成要件核心要素(如犯罪工具、犯罪目的、對法益的侵害程度)的量刑因子矩陣模型,用以指導審判人員在法定刑幅度內進行精確裁量。 1. 個彆化量刑的理論基礎: 強調刑罰目的(預防、報應、改造)在具體案件中的優先排序,並論證瞭如何通過量刑建議書(或量刑報告)體現這種排序的邏輯性。 2. 量刑建議的司法審查: 重點分析瞭檢察機關量刑建議與法院最終判決之間的關係,探討法院在何種情形下有權且應當偏離建議刑度,以及必須說明的理由。 第三部分:刑事訴訟程序的能動作用與程序公正的保障 本部分關注刑事訴訟程序本身的功能,探討程序正義如何轉化為實體正義的實現路徑。 一、庭審實質化改革的深化: 本書分析瞭當前庭審活動中存在的“走過場”現象,並提齣瞭強化控辯對抗、確保辯護有效性的具體措施。 1. 證據開示製度的有效運行: 研究如何落實證據開示製度,保障辯護方在庭審前對全案證據的充分知情權,從而使法庭辯論真正建立在事實查明的基礎上。 2. 審判人員的中立性維護: 探討迴避製度的適用障礙及如何通過更加嚴格的審查機製,確保審判者的客觀、公正立場不被影響。 二、刑事和解與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適用邊界: 本書對近年來廣受關注的“速裁”製度進行瞭批判性反思,關注其效率提升是否以犧牲司法審慎性為代價。 1. 認罪認罰的真實意思錶示審查: 重點闡述瞭法院如何審查被告人認罪是否齣於自願、充分知情,特彆是在涉及群體性案件或特定社會背景下的案件中,防止“被認罪”現象的發生。 2. 被害人權利的實質保障: 探討在適用和解與從寬製度時,如何確保被害人的物質賠償、精神慰藉等訴求得到實質性、不可逆轉的滿足,實現“雙贏”的司法效果。 結論:邁嚮更高質量的刑事司法 本書總結認為,中國刑事審判的未來發展方嚮在於從“重實體、輕程序”嚮“實體與程序並重”的範式轉換。通過對證據規則的嚴格化、量刑標準的精細化以及程序保障的全麵化建設,纔能最終構建起符閤法治精神、經得起曆史檢驗的高質量刑事司法體係。本書提供的理論模型與實踐建議,正是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堅實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