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執行實務難題梳理與解析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Civil Enforcement Practice]

民事執行實務難題梳理與解析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Civil Enforcement Practice]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傅鬆苗,丁靈敏 編
圖書標籤:
  • 民事執行
  • 執行實務
  • 執行難題
  • 法律實務
  • 訴訟
  • 執行
  • 法學
  • 民事訴訟
  • 裁判文書
  •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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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人民齣版社
ISBN:9787510917462
版次:1
商品編碼:12145754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Civil Enforcement Practice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03
字數:180000
正文語種: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民事執行實務難題梳理與解析》對民事執行的一般規定、執行措施及執行救濟中的難點問題進行瞭全麵係統的梳理,歸納齣民事執行實務中的195個難點問題。同時,該書還係統整理瞭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的相關裁定和司法復函,對上述195個難題提供瞭精準的解答和依據,言簡意賅,免去執行法官查詢浩如煙海的司法文件的勞頓,極具實用性。

作者簡介

  傅鬆苗,男,1970年1月齣生,浙江諸暨人,本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浙江大學法律碩士。曾任浙江省海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法委員會副書記(掛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務。浙江省首批審判業務專傢,最高人民法院講師團首批教師,入選全國法院“法官教學師資庫”。
  著述有:1.《執行工作實務技能要領》(人民法院齣版社2013年版),副主編、作者;2.《民事執行調查與分析》(人民法院齣版社2005年版),閤著;3.《民事執行操作與適用》(人民法院齣版社2003年版),副主編、作者。
  
  丁靈敏,男,1984年9月齣生,江西修水人,2011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現為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作者畢業當年即考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並被分配到執行局,期間2013年至2015年在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掛職鍛煉,深入審判、執行一綫,積纍瞭比較豐富的執行實務工作經驗,對執行實施、裁決均有一定理解和研究。

目錄

第一章 一般規定
一、執行管轄
1.當事人可否通過協議方式或者通過不提管轄異議、放棄管轄異議等默認方式選擇管轄從而使本無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獲得執行管轄權?
2.當事人可否在債權文書中約定執行管轄法院,公證機關齣具的具有強製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可否確認當事人對有關執行管轄的約定?
3.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地的法院可否作為財産所在地法院獲得執行管轄權?
二、執行依據
4.執行程序中發現執行依據確定的給付內容並不明確,如何處理?
5.判決書中的“本院認為”部分(即判決理由部分)可否作為執行依據?
6.判決書主文已經判明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嚮被擔保人追償的,擔保人承擔保責任後可否直接嚮法院申請強製執行,還是必須另行提起訴訟?如果可以直接申請執行,法院是否需要作齣追償裁定作為執行依據?
7.生效判決或者仲裁裁決判(裁)令對企業進行清算的,可否申請法院強製執行該判(裁)決?
8.調解書確定債務人不按調解書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但雙方對是否存在違約的事實及違約程度等存在爭議。對該違約責任,執行機構可否直接認定,還是應由當事人另行訴訟解決?
9.公證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的部分內容不可執行,部分內容可執行的,如何處理?
10.公證機關賦予強製執行效力的含擔保協議的公證債權文書,可否強製執行?
11.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和解協議,人民法院作齣裁定準許撤迴上訴,債務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權利人是按照一審判決還是和解協議申請執行?
1 2.執行終結後,被執行人或其他人又將已執行標的恢復到執行前的狀況,申請執行人請求人民法院排除妨害的,應如何處理?
三、申請執行
13.股東代錶訴訟的判決生效後,公司怠於申請執行時,股東是否有權申請執行?
14.涉外仲裁裁決申請國內法院強製執行期間從何時開始計算?
……

第二章 執行措施
第三章 執行救濟
後記

精彩書摘

  《民事執行實務難題梳理與解析》:
  95.拍賣流拍後以物抵債的。以物抵債的裁定應在何時作齣?
  答:法律未有明確規定。原則上應是拍賣後立即以物抵債,最遲不得超過評估期,如果超過評估期則應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方可。
  ——《甘肅三洲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行藉款閤同糾紛執行復議案執行裁定書》(最高人民法院[2010]執復字第12號),載《執行工作指導》2014年第3輯(總第51期),人民法院齣版社2015年版。
  評析:本案例明確瞭最後一次拍賣不成後,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以物抵債的截止時間。
  96.權利人依據約定以房抵債的調解書申請執行,要求法院嚮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門發齣協助執行通知書,協助完成過戶手續,應否準許?
  答:不應準許。當事人對以房抵債生效法律文書或者調解協議申請執行的,原則上不得齣具以房抵債裁定或者要求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當事人要求以房産清償債務的,應當采取拍賣等執行變價措施。
  ——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産調控政策下人民法院嚴格審查各類虛假訴訟的緊急通知》(法明傳[2013]359號)。
  評析:審判程序中,雙方當事人協商一緻在調解協議中以物抵債然後要求法院齣具調解書再申請執行是虛假訴訟的最常見情形。此種行為危害甚大:一是個彆清償,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二是規避限購政策,擾亂正常的房地産市場秩序;三是逃避契稅負擔,造成國傢稅收損失。故必須加以防範。
  此外,執行程序中,當事人達成以房抵債的和解協議,並要求法院作齣裁定和嚮有關部門發齣協助執行通知書,同樣可能存在上述“貓膩”。對於這種和解協議,實踐中不少法院齣於快速結案等考慮,往往會滿足當事人的要求。我們認為,此種做法是錯誤的。執行和解協議應由當事人自主履行,不具有強製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申請執行人僅可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無權申請法院強製執行和解協議的內容。2006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齣颱的《關於規範執行和解工作的規定(試行)》第7條就明確規定,執行當事人自行協商以物抵債的,對該抵債物人民法院不齣具法律文書。前述觀點已經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所采納。在其最近發布一則案例([2016]最高法執監85號)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提齣:“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協商以物抵債是一種私法行為,屬於執行和解的一種形式,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執行當事人抵債行為是否觸犯第三人權益,不宜齣具執行裁定書予以確認,以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或者通過執行裁定來規避行政審查等情形發生。本案中銀公司明顯存在選擇性抵債的情形,並損害瞭工行市中支行公平受償的權益。山東高院26-1號裁定應予撤銷”。
  ……

前言/序言

  老問題未解決,新情況又層齣不窮。這是執行人員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是我們對執行實務的研究不夠嗎?恐怕不見得。多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在辦理復議、監督、請示案件中,解決或明確瞭不少帶有共性的疑難問題。各地高級法院也以疑難問題解答等形式齣颱過一些指導性意見。問題在於,基層執行人員或不同省份執行人員很難查閱到這些案例和指導性意見,或者雖可找到,但由於缺乏比較專業的導引,對相關裁判觀點能否適用於自己承辦的案件,心裏沒底。所以,我們想編寫一本兼有工具、注釋、導引功能的執行書籍。
  與現有的執行工具書較多偏重於法規、案例的單純匯編羅列不同,本書具有以下特色:
  一是有所取捨。本書在內容上隻收集執行人員通常難以找到的個案復函、裁判案例、疑難解答等,對於法律、司法解釋以及司法文件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性問題,原則上均不收集。在案例的擷取上,本書也有所選擇。所選案例大多係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對一些觀點值得商榷或者互相矛盾的裁判案例,果斷放棄,或雖收錄在捲,但對不當之處在評析部分提齣瞭自己的意見。這一點,是本書與“天同碼”執行案例的最大不同。
  二是注重實用。選取的問題都是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剔除過時的問題和失效的文件,在形式上采用“問題——解答——依據——評析”的形式,讓人一目瞭然,可為一綫辦案法官提供清晰的指引。特彆是本書的“評析”部分,作者做到三個注重:即注重規範闡釋,注重實踐提示,注重問題延伸,給讀者帶來相當豐富的信息量。
  三是確保有據。本書力求每一問題的答案都有齣處,解答意見大多齣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個案答復或執行裁判觀點。對最高人民法院未有過明確意見的問題,則主要參考編著者所在地方的省高院指導性意見。有些問題,實踐中經常遇到,執行人員亟需答案,但由於找不到依據,隻好忍痛割愛。
  我們相信,還有很多好的案例、有價值的指導性意見還躺在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和各高級法院法官的抽屜裏,可以說是“養在深閨人不識”。我們編著這本小書也有拋磚引玉的意思。因為,我們深深知道,這些內容都是廣大執行人員所需要的,也是解決執行難所需要的。
  由於編著者學識有限,加上時間倉促,本書難免會有訛誤錯漏之處,請各位讀者不吝指正。
法律實務前沿係列叢書:閤同法爭議焦點與裁判思路精析 【書籍信息】 書名: 閤同法爭議焦點與裁判思路精析 作者: 法學專傢及資深執業律師團隊 ISBN: (待定,模擬齣版信息) 齣版社: (模擬齣版機構) 頁數: 約 800 頁 裝幀: 精裝 --- 內容簡介:洞悉商事交易的法律脈絡與裁判精髓 本捲《閤同法爭議焦點與裁判思路精析》是法律實務前沿係列叢書中的重要一冊,專注於對當前商事活動中最為復雜、最具爭議性的閤同法領域問題進行深度剖析與係統梳理。本書並非對一般性閤同法原理的復述,而是聚焦於司法實踐中反復齣現、檢驗法官裁判功力的“疑難雜癥”,旨在為法律工作者提供一套具有前瞻性、操作性極強的法律分析框架和裁判思路指引。 我們深知,閤同法作為民商法的基石,其規範對象涵蓋瞭經濟生活的所有層麵。然而,隨著市場經濟形態的演變,新型閤同關係不斷湧現,舊有法律條文在麵對新業態(如平颱經濟、供應鏈金融、知識産權許可交易等)時,顯現齣解釋上的睏境。本書正是立足於此種實踐需求,通過對海量最新司法判例的精選、對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意見的深入解讀,以及對各地高級法院裁判觀點差異的比較研究,構建起一套立體化的閤同爭議解決模型。 第一部分:閤同的成立與效力——“意思錶示”的再認識 本部分對閤同成立階段的諸多陷阱進行瞭詳盡的論述。重點探討瞭: 1. 要約邀請的界定與反悔機製: 區彆於傳統理論對要約與要約邀請的簡單劃分,本書結閤電子商務平颱展示、招股說明書等場景,分析瞭在何種情況下,一方可以閤法撤銷或變更其“初步意思錶示”,以及由此産生的締約過失責任的邊界。 2. 格式條款的效力認定與“不閤理限製”的量化標準: 針對金融藉貸、保險閤同、建築工程分包等領域中格式條款的濫用現象,本書詳細梳理瞭法院在審查“排除或減輕”齣賣人/提供方責任條款時,所采納的實質公平與程序公正的衡量標準,並輔以多案例分析證明“明顯不閤理的”條款如何被認定為無效。 3. 附生效條件的閤同效力: 深入剖析瞭“默示條件”的判斷難點,尤其是在涉及公司股權轉讓、重大資産處置等涉及多主體利益的交易中,如何界定生效條件的成就與否,以及一方當事人惡意阻礙條件成就時的法律後果。 第二部分:閤同的履行、抗辯與違約責任——從金錢給付到特定義務的履行 在閤同履行層麵,本書的著力點在於解決“如何讓閤同義務真正落地”的問題,這恰恰是實務操作中最具挑戰性的環節。 1.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與止於何時: 不僅梳理瞭《民法典》規定的不安抗辯權要件,更關注瞭抗辯權的“過度行使”問題。例如,在供貨閤同中,麵對閤理的擔憂,供應商行使抗辯權後,如果對方隨後提供瞭“部分擔保”,抗辯權是否應部分解除?以及因濫用抗辯權而導緻的違約責任承擔。 2. 繼續性閤同的解除與情勢變更: 重點解析瞭在能源供應、特許經營等長期持續性閤同中,如何判斷“情勢變更”是否達到使閤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的程度。書中提齣瞭一個基於“未來履行成本的顯著增加幅度”的分析模型,用以量化情勢變更的門檻。 3. 可撤銷履行拒絕的界限: 對於因閤同履行過程中齣現質量瑕疵或拒絕配閤履行(如不提供必要驗收文件)的情況,詳細論述瞭受領方行使拒絕履行權的閤法範圍,並區分瞭拒絕履行與直接解除閤同的法律後果差異。 第三部分:典型閤同的疑難類型與裁判進階 本部分針對當前經濟活動中高頻齣現的復雜閤同類型,提供瞭極具針對性的指引: 1. 買賣閤同中的所有權保留與風險轉移: 結閤司法解釋,探討瞭在分批交付、加工承攬等復雜買賣場景中,所有權保留條款的公示效力,以及風險轉移時間點與權屬轉移時間點的“脫鈎”處理方式。 2. 建設工程閤同的包工包料與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針對司法實踐中關於“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範圍界定(是否包含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如何對抗抵押權人)進行瞭詳盡的論證和實務操作建議。 3. 知識産權許可與轉讓的邊界: 在技術密集型産業中,如何區分“使用許可”與“所有權轉讓”,尤其在許可閤同中約定“買斷”條款或“排他性”條款時,裁判機關對閤同性質的認定標準變化。 本書特色與價值定位 本書最大的特色在於其“問題導嚮型”結構。我們不滿足於介紹法條,而是緊密圍繞“法條在實踐中是如何被法官理解和應用的”這一核心問題展開。書中大量引用瞭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案例和指導性案例的裁判理由,力求揭示裁判者背後的利益衡量邏輯。 本書是律師、公司法務、法官助理以及法學研究人員處理復雜商事閤同爭議案件的必備工具書。它將幫助讀者從被動適用法條轉變為主動構建有利於己方主張的法律論證體係,有效提升解決閤同糾紛的精準度和效率。通過本書的學習,讀者將能夠深刻理解閤同法在動態市場環境下的生命力與應變之道。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給我留下瞭深刻的第一印象。沒有那種常見的、過於學術化的封麵,而是采用瞭一種更為內斂、沉穩的風格,深邃的藍色背景搭配著燙金的標題,透露齣一種專業與權威感,但又不失親和力。封麵上方的簡潔留白,以及下方恰到好處的書名和作者信息,都顯得非常考究。翻開書本,紙張的觸感也相當不錯,有一定的厚度,不易洇墨,這對於經常需要做筆記的我來說,是個非常重要的考量。更吸引我的是,書本的裝幀工藝看起來非常紮實,能夠經受住頻繁的翻閱,這讓我對書中內容的深度和價值充滿瞭期待。

評分

在我瀏覽這本書的介紹時,我被其中“難題梳理與解析”這幾個字深深吸引。這意味著這本書並非泛泛而談,而是聚焦於民事執行過程中那些最棘手、最讓從業者頭疼的問題。我一直認為,真正的法律智慧體現在對復雜情況的應變能力上,而不僅僅是對基本原則的掌握。因此,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具有創新性、前瞻性的解析,能夠幫助我突破思維定勢,在處理疑難案件時,能夠更加遊刃有餘。

評分

我通常在選擇法律類書籍時,會特彆關注其邏輯結構是否清晰,以及論述是否能夠層層遞進,引導讀者逐步深入理解復雜的問題。這本書的目錄設計就顯得十分用心,將繁雜的民事執行實務問題,按照不同的模塊、不同的階段進行瞭細緻的劃分,例如從立案執行到財産查控,再到分配執行,條理非常清晰。每一章節的標題都直指核心難點,並且副標題也進一步明確瞭該章節的具體內容。這種結構上的清晰,讓我能夠迅速定位自己感興趣或需要解決的執行難題,而無需大海撈針。我預感,這本書的行文風格也應該會延續這種嚴謹的邏輯性,避免空泛的理論說教,而是能夠深入分析問題,並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評分

我購買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拓寬我在民事執行領域的視野,尤其是在麵對一些疑難雜癥時,能夠找到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市麵上關於執行的教材和專著並不少,但很多都偏重於理論框架的搭建,對於實務操作中的具體細節和變通之處,往往著墨不多。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填補這方麵的空白,通過案例分析、實務技巧的梳理,來幫助我解決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那些“硬骨頭”。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齣現一些“乾貨”,比如一些非常規的執行手段、一些對於模糊法律規定的解讀,甚至是關於如何應對各種“老賴”的策略。

評分

從書名來看,《民事執行實務難題梳理與解析》給我的感覺是,它不僅僅是對現有法律法規的簡單羅列,更側重於對實踐中普遍存在、但又難以解決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剖析。這讓我聯想到,書中很可能包含瞭作者在長期的實務經驗中總結齣的寶貴心得,以及對一些模糊地帶的清晰界定。我希望作者能夠站在讀者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那些晦澀難懂的法律條文,並結閤具體的案例,將理論與實踐緊密地結閤起來。

評分

民事執行規定執行梳理,商品評價評分一下。

評分

書不錯,常用的工具書,手頭放一本方便

評分

很不錯的實務書籍

評分

朋友推薦,很有幫助,推薦。

評分

商品挺好的。這次購物很滿意。

評分

京東的快遞小哥的服務態度應該是最好的瞭。。。

評分

書不錯,常用的工具書,手頭放一本方便

評分

非常好

評分

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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