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读文库:寻欢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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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著,叶尊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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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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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介绍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28645
版次:1
商品编码:11202346
品牌:译林(YILIN)
包装:平装
丛书名: 百读文库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3-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51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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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描述

编辑推荐

  

 

 1958年,毛姆在接受采访时称,《寻欢作乐》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
  著名翻译家叶尊最近新修订译本

内容简介

  1930年,《百读文库:寻欢作乐》以连载的形式最初发表于《时尚芭莎》
  1958年,毛姆在接受采访时称,《百读文库:寻欢作乐》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
  上个世纪的英国作家中,毛姆也许不是最伟大的,却无疑是最雅俗共赏、最令读者喜爱的一位。本书是毛姆公开承认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作品。他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点缀以许多文艺圈中的韵事逸闻。大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去世后,他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被传记作者请来回忆当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开,在阿申登的记忆深处,我们发现了作家的前妻,迷人的罗西,她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却不失善良坦诚与可爱……
  在《百读文库:寻欢作乐》里,毛姆从现实中取材,将虚实相掺,借故事叙述者阿申登之口叙述了其与著名作家德里费尔德及其前妻罗西的早年交往,而这段往事正是另一位流行小说家基尔所要挖掘的传记题材。读者可依稀指认出德里费尔德是在影射哈代,基尔由休·沃尔波尔脱胎而来,至于罗西,则分明是乔伊斯笔下莫莉·布鲁姆的翻版。

作者简介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二十世纪最雅俗共赏、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早年因长篇小说创作声名鹊起。三十三岁时成为伦敦最负盛名的剧作家。代表作有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寻欢作乐》,剧本《圆圈》等。另著有随笔、游记和文艺批评。

精彩书评

  一个文学奇才绘声绘色地讲述文艺圈里的逸闻韵事……准确,机智,充满讥讽,却半点不浮夸。
  ——《旁观者》杂志

  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谓大师。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
  ——伊夫林·沃

精彩书摘

  我发现要是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家就打个电话给他,说他有要紧的事,那么这件事多半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如果是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不会急不可耐。所以,在我回到寓所更衣吃饭前,只有那么一点儿时间可以喝杯茶,抽支烟,看看报纸,听到我的女房东费洛斯小姐告诉我说阿尔罗伊·基尔先生打电话来,请我立刻回个电话给他,我觉得自己完全不用把他的要求放在心上。
  “就是那个作家吗?”她问我说。
  “是的。”
  她亲切地朝电话机瞥了一眼。
  “要我替你给他打个电话吗?”
  “不用了,谢谢你。”
  “要是他再来电话,我该怎么说呢?”
  “请他留个口信。”
  “好吧,先生。” 她撅起嘴唇,拿了空水瓶,朝屋里扫了一眼,看看有没有不整洁的地方,然后走了出去。费洛斯小姐非常爱看小说。我相信她看过罗伊写的所有小说,她对我如此怠慢罗伊不以为然,这说明她很欣赏罗伊的小说。等我当天又回到寓所的时候,我发现餐具柜上有一张费洛斯小姐用她那粗大清楚的笔迹写的便条:
  基尔先生又来过两次电话,问你明天是否可以和他一起吃午饭。如果明天不行,请你告诉他哪天合适。
  我扬起眉毛,感到有些诧异,我已经三个月没有见到罗伊了。上一次会面也只是在一个宴会上见到了几分钟。他为人亲切友好,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分手的时候,他还对我们难得见面由衷地表示遗憾。
  “伦敦地方太大了,”他说。你想会见的人总难得见上一面。下星期哪天咱们一起去吃顿午饭,怎么样?”
  “我很乐意奉陪,”我答道。
  “等我回家查看一下我的记事簿,再打电话给你。”
  “成。”
  我认识罗伊已经有二十年了,自然知道在他背心左上方的口袋里总放着那本小记事簿,上面记着他所有的约会。因此,和他分手以后没有再听到他的音讯,我也并不感到奇怪。而现在他这么迫不及待地盛情相邀,不可能使我相信他没有别的用心。上床前我抽着烟斗,心里反复思索着罗伊请我吃午饭的各种可能的原因。也许是一个仰慕他的女读者缠着他要他介绍跟我认识;也许有位美国编辑要在伦敦停留几天,请求罗伊安排我和他取得联系。不过,我可不能小看我的这个老朋友,认为他束手无策地不能应付这样一种情况。再说,他要我挑选一个合适的日子,看来也不大像是要我去和别的什么人会面。
  没有一个小说家会像罗伊那样对一个被人交口称赞的同行表现得如此坦诚热情,但是在这个作家的声名由于懒散、失败或者哪个别人的成功而蒙上阴影的时候,也没有一个同行会像罗伊那样坦诚地立刻对他表示冷落。一个作家总会有顺境和逆境,我完全意识到当时我还没有受到公众的注意。显然,我很可以找个不致得罪罗伊的借口来谢绝他的邀请,不过他是一个意志坚决的人,假如他为了自己的某种目的决心要见我,那么只有叫他“滚蛋”,才能使他不再纠缠下去。可是我给好奇心打动了,而且我也很喜欢罗伊。
  我曾经怀着钦佩的心情看着罗伊在文学界崛起。他的经历很可以成为任何一位从事文学事业的年轻人的典范。在我同时代的人当中,我还想不出有谁凭着如此微薄的才能竟然取得如此重要的地位。这种情形好似聪明人每天服用比迈克斯,他的用量可能早已增加到满满的一大汤匙了。罗伊完全明白自己有多大才能,所以凭着自己的这点本事他竟然写了大约三十部作品,有时候他一定觉得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查尔斯·狄更斯在一次宴会后的演说中曾说天才来自无穷无尽的刻苦努力。我不禁猜想在他头一次读到狄更斯的这句话的时候,他必然看到了启示之光,而且仔细琢磨过这句话了。如果事实确实这样简单,那他一定暗暗叮嘱自己,他也能和别人一样成为天才。后来当一份妇女刊物的情绪激动的书评撰稿人在对他的一部作品的短评中真的使用天才这个词(近来,评论家们相当频繁地爱用这个词)的时候,他必然会像一个经过长时间的苦思冥想终于填好一个纵横字谜的人那样,心满意足地吁上一口长气。凡是多年来一直注视着他坚持不懈、勤奋工作的人都不会否认他好歹配得上被称为天才。
  罗伊在开创事业的时候就具有一些有利的条件。他是家里的独子,他父亲是个文职官员,在香港当了多年的殖民长官,最后在出任牙买加总督后辞官回国。如果你翻开《名人录》,在字排得很密的书页中寻找阿尔罗伊·基尔的姓名,你会看到这样的条文:圣米迦勒和圣乔治高级勋位爵士,皇家维多利亚勋章高级爵士雷蒙德·基尔爵士(参见该条目)之独生子,其母埃米莉为已故印度军队陆军少将珀西·坎珀唐之幼女。他早年在温切斯特和牛津大学新学院接受教育。他是牛津大学学生俱乐部的主席,要不是因为不幸得了麻疹,他很可能成为大学的划船运动员。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引人注目,却仍属良好;他离开大学的时候没有欠下一点债务。罗伊早在那时就养成了节俭的习惯,不愿白白地乱花钱,他确实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他知道他的父母为了使他接受如此费用昂贵的教育,付出了不少牺牲。他的父亲退休以后住在格洛斯特郡斯特劳德附近的一幢并不华丽却也不简陋的房子里,不时还到伦敦去参加一些与他过去管理过的殖民地有关的官方宴会。遇到这种时候他总要去文艺协会看看,他是该协会的会员。后来当罗伊从牛津学成归来的时候,他正是通过这个协会里的一位老朋友,才使他的儿子当上一个政客的私人秘书。这个政客出乖露丑地当了两届保守党政府的国务大臣后,终于被册封为贵族。罗伊的这个职务使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有机会了解上流社会。他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机会。有些作家仅仅通过那些附有画页的报刊去研究社会上层的情况,因而在描述中往往出现有损他们作品的错误。而在他的作品中,你决找不到这类错误。他对公爵彼此之间如何交谈知道得一清二楚,也知道下议院议员、律师、赛马赌注登记人和男仆各自应当如何同一位公爵讲话。他在早期小说中用以描写总督、大使、首相、王族成员和贵族妇女的那种轻松活泼的笔调很有点儿引人入胜的地方。他显得友好而不自命优越,亲切而不莽撞无礼。他并不使你忘记他笔下的人物的身份,但却使你和他一起舒畅地感到他们和你我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由于时代的风尚,贵族们的活动已经不再是严肃小说的合适的主题,我对此一直感到惋惜。罗伊对于时代的倾向素来十分敏感,因此他在后期的小说中仅限于描写律师、特许会计师和农产品经纪人的精神冲突。他在描写这些阶层的人物时没有原先那么得心应手。
  我是在他辞去秘书职务转而全副心神地专门从事文学写作后不久认识他的。那时候,他是一个体态优美强健的年轻人,不穿鞋身高六英尺,有着运动员的体格,宽宽的肩膀,充满自信的神态。他相貌并不英俊,但却具有一种悦目的阳刚之气,长着一双坦诚的蓝色大眼睛,一头拳曲的浅棕色的头发,鼻子既短又宽,下巴方方的。他显得诚实、整洁、健康,多少像一个运动员。凡是读过他早期的作品中关于携犬出猎的极为生动、准确的描写的人都不会怀疑他是根据亲身的经历写出这些场面来的。直到不久以前,他有时还乐意离开自己的书桌,去打一天猎。他出版第一部小说的时候正是文人墨客为了显示他们的男子气概喝啤酒、打板球的时期。有好几年,在每一个文学界的板球队中几乎总有他的姓名出现。我不大清楚为什么这个流派的作家后来失去了他们的锐气,他们的作品不再受到重视;尽管他们仍旧是板球队员,但他们的文章却很难找到地方发表。罗伊好多年前就不打板球了,转而爱好品味红酒。
  罗伊对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态度十分谦虚。这部小说篇幅不长,文字简洁,而且像他后来所写的每部作品一样,格调典雅。他把这部作品送给当时所有的主要作家,并附上一封措辞动听的信。他在信中对每个作家说他是如何钦佩对方的作品,他经过学习这些作品获得了多大的教益,以及尽管他感到自己望尘莫及,却仍然如何热切地希望沿着那位作家开创的道路前进。他把自己的作品呈献在一位伟大的艺术家面前,作为一个刚刚从事文学写作的年轻人向一位他将永远视为自己师长的人的礼物。他完全清楚自己要求如此忙碌的一位大师为他这样一个文坛新人的微不足道的作品去浪费时间是多么鲁莽冒昧,但他还是满怀歉意地恳求对方给予批评指教。他写信送书的那些作家受了他的奉承感到高兴,都写了相当长的回信,几乎没有几封是敷衍塞责的。他们赞扬他的作品,不少人还请他去吃午饭。他们无不被他的坦率所吸引,也为他的热情而感到心头温暖。他总以相当动人的谦恭态度征求他们的意见,并且真心诚意地表示一定按照他们的话去做,他的那份真诚着实令人难忘。那些作家都觉得这是一个值得费点儿心思指点一下的人。
  ……

前言/序言

  作者序
  在《寻欢作乐》最初出版的时候,报纸上沸沸扬扬地出现了不少议论,因为有些人认为我称作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个人物,写的就是托马斯·哈代。虽然我一再否认,但仍无济于事。我对那些前来向我打听的记者指出我小说中主人公的生活和托马斯·哈代的生活多么不同,也没有什么用处。的确,两个人都是农民家庭出身,两个人都写有关英国乡村生活的小说,两个人都结过两次婚,两个人都是到了老年才成名的。可是相似之处仅限于此。我只见过托马斯·哈代一次,那是在伦敦的一次晚宴上。当时按照英国的风俗习惯,女子全都离开了饭厅,留下男人们一边喝着红葡萄酒、咖啡和白兰地,一边谈论国家大事。我发现自己正坐在哈代身旁,我们一起谈了一会儿。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的两位太太我都不认识。我想他的头一位太太是英国圣公会一个职位不高的圣职人员的女儿,而不像本书中的罗西那样是一个酒店女招待。我从来没有到他家拜访过。其实,除了从他的作品中知道的那一点儿情况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早忘了那次我们谈了些什么,只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所得到的印象是他是一个身材矮小、头发花白的人,看上去神情疲惫,一副落落寡合的样子。虽然他在这样一个场面盛大的宴会上一点都不感到局促不安,但是他也并不怎么特别关心,好像他只是在戏院里看戏的一名观众。女主人可以说是一个专事结交社会名流的人,我猜哈代之所以接受了她的邀请,只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不失礼节地予以回绝。他身上当然一点也没有德里菲尔德晚年所独具的那种略微有点儿奇特的、粗俗的生活态度。
  我想记者们之所以认为我笔下的这个人物是托马斯·哈代,只是因为我写本书的时候哈代正好刚去世不久。不然,他们可能同样轻易地就会想到丁尼生或梅瑞狄斯。我曾经得到机会,看见一些声名显赫的老作家如何接受他们的仰慕者所表示的敬意。我在一旁观察他们的时候,常常暗自寻思,不知在这种时刻他们心中是否会回想起他们默默无闻、动荡不定的青年时代,不知他们看到那些带着崇拜的神色两眼迷离地瞅着他们的女子,或者神情严肃地听着那些样子热切的年轻男子告诉他们说他们的作品对自己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时,他们是否会暗自好笑,并且饶有兴味地琢磨着要是这些仰慕者知道了他们全部的真情实况,究竟会说点儿什么。我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受到的那种尊崇景仰的待遇是否有时会变得很不耐烦。我也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被奉若神明是否心里感到美滋滋的。
  有时候,他们显然确实感到美滋滋的。有天晚上在拉帕洛,我和马克斯·比尔博姆一起吃饭,他提议我们去见见正在那儿盘桓的格哈特·霍普特曼。格哈特·霍普特曼是一个如今也许已经被人忘却的德国剧作家,当时却享有盛名。我们发现他高高地坐在那家旅馆客厅里的一把扶手椅上,那是一个一头白发的老人,生着一张有点发红、特别光溜的脸。在人们为了举办社交音乐会而租用的一大圈镀金的小椅子上坐了大约二十个人,大部分是男人,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在听他讲话。我们等着他讲完,好闯进圈子去和他打招呼。等他讲完话,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啧啧称赏的声音。我们走上前去,那个大人物挥手和我们打招呼,命人端椅子来请我们坐下。两个年轻人连忙去拿椅子;那个圈子扩大了,把我们都包括在内。我们互相寒暄了几句,但是显而易见,我和马克斯·比尔博姆的到来使周围的那群人觉得很不自在。客厅里一片寂静。那些神情热切的年轻人满怀期望地注视着那个有名的作家。寂静并没有给打破。寂静变得令人局促不安。最后有个机灵的小伙子向他提了一个问题。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在扶手椅上坐定,以一种在我看来似乎没有必要的长度回答了那个问题。等他讲完后,又传来一阵低低的表示敬意的赞叹声。我给马克斯·比尔博姆递了个眼色,于是我们起身告辞。
  当然,格哈特·霍普特曼给了他的听众他们所要听的东西;他对自己受到的这种崇拜显然一点也不感到拘束。我觉得我们英语国家的作家对于这样一种姿态不会觉得怎么舒服。叶芝往往以某种缺乏幽默的态度装扮成吟游诗人的样子,因而使自己受到他的轻狂无礼的同胞的嘲笑。那是一种矫揉造作的表示,亏得他的诗歌美妙,才显得情有可原。亨利·詹姆斯以他一贯的谦恭有礼的态度接受那些名媛淑女(她们多数已届中年,总相互争着想引起他全部的注意)的奉承,但是私底下,他却随时准备拿她们开一个谑而不虐的玩笑。
  小镇上定居的无名作家作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原型的。我的叔叔和监护人当时正是那个镇的牧师。我想不起那个作家的名姓了。大概他也没有取得什么成就,现在一定早已去世了。他是我见到的头一位作家。虽然我叔叔很不赞成我跟他来往,但是我一有机会总溜去看他。他的谈话使我心情激动。后来有一天,他丢下一身债务不管就从镇上消失了,这使我感到震惊,也使我叔叔感到满意。关于他,我用不着再多说什么,因为读者会在本书中看到他给我留下的印象。
  本书出版后不久,有封信由专人递送到半月街我的寓所。原来是休·沃尔波尔写来的。他是英国书籍协会委员会委员,晚上临睡前把我的小说带到床上阅读,有意把它作为当月新书推荐给读者。他一边往下看,一边竟然认为我笔下的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似乎是对他本人所做的冷酷的写照。当时有个作家团体总设法抓住一切机会出现在公众眼前,他们跟评论家保持着亲切友好的关系,好使他们的书籍得到好评,而且只要对他们有用,就不惜溜须拍马来取得以他们的文才几乎不配取得的成功。他们缺少才华,就设法依靠推举拉拢来加以弥补。休·沃尔波尔就是这个作家团体中最重要的成员。不错,在我构思我称作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心里想到的是休·沃尔波尔。哪个作家都不能凭空创造出一个人物。他必须有一个原型作为起点,随后他的想象力就开始发挥作用。他把这个人物逐步塑造成形,东一处西一处地添上一个他的原型所没有的特征。等他完成以后,他展示在读者眼前的那个完整的人物形象与最初给他启发的那个人已无多少相似之处。只有这样,一个小说家才能赋予他所塑造的人物那种既可信又有说服力的真实性和强度。我并不想伤害休·沃尔波尔的感情。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有不少真心喜爱他的朋友,尽管他们往往嘲笑他。他很容易叫人喜欢,却很难受到尊敬。在我构思阿尔罗伊·基尔这个人物的时候,我尽力掩盖起各种踪迹线索;我把他描写成一个经常骑马带着猎狗出外打猎的爱好运动的人,网球和高尔夫球打得比大多数人都要出色得多,而且是一个巧妙地避免了婚姻的羁绊的风月高手。以上这几点中没有一点可以放在休·沃尔波尔的身上。我在答复他的来信的时候向他提出了这几点。我还告诉他说我从我们俩都认识的一个作家身上选取了某一个特征,又从另一个作家身上选取了另一个特征,而且最主要的是,我还把自己的不少性格脾气写到了阿尔罗伊·基尔的身上。我一直知道自己的缺点,我从来也没有洋洋自得地看待这些缺点。我们这些作家全是爱好自我表现的人。不然我们干吗答应人家给我们拍照呢?不然我们干吗接受人家的采访呢?我们干吗翻阅报纸寻找我们的书的广告呢?我们真的干吗不像简·奥斯丁那样把这些书说成是“由一位女士所著”,或者像瓦尔特·司各特爵士那样把这些书说成是“由《威弗利》的作者所著”,而把自己的姓名摆在上面呢?可是,我实际上仍然把休·沃尔波尔声名狼藉地也具有的某些特征,他的某些丢人的弱点放在阿尔罗伊·基尔的身上,因此在伦敦文学界几乎没有几个人会看不出他就是我的原型。倘若他的鬼魂不安地在书店里徘徊,设法使他的著作陈列得井然有序,猛然想起我如何嘲笑他想有朝一日成为英国文学界的泰斗的抱负,那么在他看到我,就连嘲笑他的我,似乎也快享有那种昙花一现、既可悲又可笑的显赫声名的时候,他一定会幸灾乐祸地暗自好笑。
  可是我写《寻欢作乐》,并不是专门为了描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和阿尔罗伊·基尔这两个人物。年轻的时候,我跟本书中我称作罗西的那个年轻女人关系十分密切。她有重大的、令人恼怒的过错,但是她长得很美,人也诚实。我和她的关系正如这种关系一贯会有的结果那样后来结束了,但是我对她的回忆年复一年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一本小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经过了好多年,我始终没有找到我在寻找的机会。我担心自己永远没有这种机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我忽然想要描述一个上了年岁的著名小说家(他受到自己太太的悉心照料,死后却被他太太和其他人用来给他们自己增加荣耀,这想必会使他多少有点儿气恼)的时候,我才想到可以把罗西写作他的头一位太太,这样一来我就有了那个我渴望很久的机会。我还必须补充说我认为自己所创造的最动人的女主角的原型根本不可能在我的小说中认出她自己的面目,因为等到我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她已去世了。
  采访的记者往往向作者提出几乎同样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你对他们的大部分问题会有现成的答复。每逢他们问我我自认为哪部小说是我最出色的作品的时候,我总问他们说他们是指一般认为我最出色的作品,还是指我自己最喜欢的作品。虽然自从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校改校样以后,我就没有再看过《尘网》,但是我却愿意赞同公众的意见,认为它是我最出色的作品。那是一个作家一生只能写一回的那种书。归根结底,他只有一生。可是我最喜欢的书却是《寻欢作乐》。这是一部写起来饶有兴味的书。处理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和三十年后发生的事情,而不失去想要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所必需的连贯性,这颇费心思。我发现克服这个困难是一项很愉快的工作。我希望读者从过去跨入现在,再从现在返回过去,一点儿都不感到颠簸震动,因而故事的叙述应当像一条法国那种宁静的河流那样平稳地流去。可是这当然只是一个多少有点别出心裁的技巧的问题。在这方面,读者所关心的只是结果。读者对作家不得不应付的潜在的困难、无所适从的窘境和进退两难的局面,跟讲究饮食的人对把完好美味的弗吉尼亚火腿熏制出来放在他面前的那套工序同样漠不关心。不过这只是顺带一提而已。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一九五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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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送来都折了,能不能挑选下在发给客户,不然你说我因为一本书再让你们重新快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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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的英国作家中,毛姆也许不是最伟大的,却无疑是最雅俗共赏、最令读者喜爱的一位。本书是毛姆公开承认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作品。他一改以往作品中对女性的偏见,以爱慕者的身份来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点缀以许多文艺圈中的韵事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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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辛酸的往事,梦魇似地郁积在他心头,不让他有片刻的安宁,越来越强烈地要求他去表现,去创作。他决定暂时中断戏剧创作,用两年时间潜心写作酝酿已久的小说《人生的枷锁》。这本书带有自传成分。它写一个青年卡莱受到不合理的教育制 第一次大战期间,毛姆先在比利时火线救护伤员,后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在日内瓦收集敌情;后又出使俄国,劝阻俄国退出战争,与临时政府首脑克伦斯基有过接触。回国述职时,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这一段间谍与密使的生活,后来写进了间谍小说《艾兴顿》(1928)中。1916年,毛姆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到远东。1920年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1922),并以中国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1925)。以后又去拉丁美洲与印度。他的不少作品有浓郁的异国情调,这也是它们能吸引读者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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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书,包装完好,快递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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