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9世纪末以来,中国社会史研究产生了大量卓有成绩的学者和大批重要的学术成果。《中国社会史经典精读》按照人、文、事、时的标准,选择了20多篇能够大致反映中国社会史研究进程的论文或经典著作(节选),并以开放的视角和批判性的思维,对这些选文进行简要介绍和点评,以望对读者在提高学术鉴别能力、学术素养和奠定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帮助
作者简介
常建华,河北张家口人。中国社会史学会会长,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社会史理论与学术史、中国宗族制度与谱牒学、岁时节日史等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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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傅衣凌与《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
张政娘与《古代中国的十进制氏族组织》
林甘泉与《秦汉帝国的民间社区和民间组织》
瞿同祖与《汉代社会结构》
何兹全与《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
唐长孺与《南朝寒人的兴起》
周一良与《敦煌写本书仪中所见的
唐代婚丧礼俗》
伊沛霞与《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
博陵崔氏个案研究》
王曾瑜与《宋朝户口分类制度略论》
陶晋生与《北宋土族妇女的教育》
陈高华与《论元代的称谓习俗》
萧启庆与《元朝多族士人圈的形成初探》
何炳棣与《明清社会史论》
喻松青与《明清时期民间秘密宗教中的女性》
吴晗与《晚明仕宦阶级的生活》
刘志琴与《晚明城市风尚初探》
森正夫与《(寇变纪)的世界——李世熊与明末清初
福建省宁化县的地域社会》
施坚雅与《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
经君健与《试论清代等级制度》
郭松义与《清代人口问题与婚姻状况的考察》
冯尔康与《十八、十九世纪之际的宗族社会状态:
以嘉庆朝刑科题本资料为范围》
张仲礼与《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
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
蔡少卿与《关于哥老会的源流问题》
王庆成与《晚清北方寺庙和社会文化》
索引
出版说明
精彩书摘
以上讲的是民田佃户的情况。需要指出的特例是山东曲阜衍圣公孔家的佃户。孔府户下有:一、钦拨佃户,又称实在户或屯户,耕种钦赐祭田。他们是世袭佃户,世代束缚在土地上,向孔府缴纳实物地租。他们之中,有庙户,服洒扫庙廷及看守庙宇之役,有屠户、条帚户、猪户、羊户、牛户等,专门屠宰或供应上述各类物资,还有嚎丧户,专为在举行丧礼时服嚎丧之役。二、一般佃户,他们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孔家后仍领种原地,成为孔家佃户,向孔家缴租,但免去承担国家差徭。三、寄庄户,是佃种孔家土地的外来户。他们地租较重,但不为孔家服役,和孔府没有很深的依附关系。可见清代曲阜孔家佃户情况是复杂的,从一般租佃关系到世袭的依附关系都有。前面已经讲到,衍圣公对不听差唤的佃户具有某种实际的司法权;佃户之间的纠纷,孔府大堂也可票传签讯,这使得主佃关系带有官民性质。特别是实在户,还无法更换主人,也不能脱离孔府土地。由皇帝分封土地、赐给佃户,同时带有司法权(虽然这种司法权不是朝廷明确规定的),使得孔家土地和领主庄园制经济有着某种共同之处。孔府的佃户中,实在户可以相当于贱民等级中的佃仆。孔府的一般佃户和寄庄户则属于凡人等级中的佃户等第,他们的地位和一般民田佃户相比略低,是因为田主的等级身份特殊的缘故,而他们本身还不能列入贱民等级。
总起来说,清代的佃户是凡人等级的一个地位较低的部分。较低,是相对他的田主而言,而不是贱民的一部分。佃户和特封贵族、缙绅、绅衿、凡人等级中的大地主等第的关系和他们同自耕农等第中的中小地主之间的关系不同,就因为田主们的等级地位不同。在主佃关系中,佃户作为凡人,他和地主的所属等级、等第的距离愈远,其地位愈是低下。这是由于地主等级地位的高下(从而其法定的和实际拥有的权利有大小)所形成的相对差别,而不是由于佃户象奴婢属于贱民等级那样绝对低下。佃户具有凡人等级的一般权利,不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他们不属于贱民等级,对奴婢等贱民的关系也是良贱关系。他们和缙绅、绅衿间形成的主佃关系也不是主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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