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本书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能的图景。
作者简介
黄宗智 1940年生。著名历史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师从著名学者萧公权教授。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历史系教授,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Professor, Above Scale),2004年荣休。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 1995年)。Modern China(《近代中国》)创刊编辑(1975年至今)。《中国乡村研究》(Rural China)创刊编辑(2003年至今)。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主要学术兴趣为明清以来的社会史、经济史和法律史。主要著作有:《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最佳著作奖)、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最佳著作奖)、《超越左右: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 (即出)等。
目录
目录
第一章导论: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 00
相对理论而言的实践:美国法律形式主义与其法律实践历史 / 00
相对表达而言的实践:清代法律 / 00
相对制度而言的实践:男女继承权与其实际运作 / 00
不同于形式主义理论的实践历史 / 00
离婚法实践与法庭调解制度 / 0
第三领域和集权的简约治理 / 0
简约治理下的社区调解制度 / 0
第二章社区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 0
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的社区调解 / 0
来自明清时期徽州的另一例 / 0
集体时代的社区调解 / 0
改革后期的社区调解 / 0
民间调解的可能前景 / 0
第三章集权的简约治理
——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 / 0
历史证据 / 0
集权的简约治理 / 0
儒法合一的治理 / 0
当代中国的科层制化和简约治理 / 0
第四章离婚法实践
——当代中国法庭调解制度的起源、虚构和现实 / 0
毛泽东时代民事法律制度 / 0
历史起源 / 0
离婚法实践与整体的民事法律制度 /
第五章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 /
从实地调查到庭审调查 /
历史环境的变迁 /
取证制度在离婚法中的实际运作 /
纯形式化的取证运作 /
实质性调解的延续 /
新形式正义以及形式、实质正义的合并 /
两不是的司法权力滥用 /
总论 /
第六章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 /
大陆形式主义与清代司法 /
儒家的表达与清代的法律实践 /
大陆形式主义与民国民法的中国式原则及实践 /
法律形式主义与当代中国的法庭实践 /
法律变革和中国当代立法 /
第七章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
清代的调解观念 /
清代的法庭实践 /
民国时期的调解 /
1949年后中国的调解意识形态 /
1949年后中国的法庭调解实践 /
调解与判决之间 /
当代中国法庭调解的性质 /
清代、民国和1949年后的中国调解 /
中国法庭调解的逻辑 /
第八章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
美国法律的现代性 /
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问题 /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
前瞻 /
第九章结论:历史与现实 /
引用材料 /
附录进一步的探索:简介 /
附录一中西法律如何融合? /
道德、权利与实用的三维体系 /
调解制度 /
离婚法 /
赡养—继承法 /
侵权法 /
刑讯逼供问题 /
刑事和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二历史社会法学:以继承法中的历史延续与法理创新为例 /
一、赡养 /
二、继承法 /
三、家庭一体与夫妻一体 /
四、中西法律的并存与融合 /
五、家庭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张力 /
结语:历史社会法学 /
参考文献 /
建立“历史社会法学”新学科的初步设想 /
附录三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
——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与当前的非正规经济 /
一、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 /
二、全球视野下的非正规经济 /
三、中国的农民工 /
四、城镇的正规与非正规就业人员 /
五、乡村的就业人员 /
六、中国的正规经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索引 /
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三卷本)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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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值得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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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卷本包装稍差,没有一个大的封皮。但书值得一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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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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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 1940年生。著名历史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师从著名学者萧公权教授。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历史系教授,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Professor, Above Scale),2004年荣休。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 1995年)。Modern China(《近代中国》)创刊编辑(1975年至今)。《中国乡村研究》(Rural China)创刊编辑(2003年至今)。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主要学术兴趣为明清以来的社会史、经济史和法律史。主要著作有:《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最佳著作奖)、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最佳著作奖)、《超越左右: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 (即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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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了很久,这个价格买到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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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本书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能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