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香港仲裁法

淺談香港仲裁法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芮安牟 著,陳星楠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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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65564
版次:1
商品編碼:11580034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4-08-01
頁數:174
字數:117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仲裁法學習及研究人員
《淺談香港仲裁法》的齣發點是每一個人(如果努力)都可以成為有閤理能力的仲裁員。筆者希望本書能提供一套實用知識,為有興趣成為仲裁員的讀者帶來相對全麵的仲裁法律基本知識。
—— 芮安牟教授(香港資深大律師)

我在翻譯此書最大的得益,是瞭解到仲裁員的思維方式,和如何確保裁決能按紐約公約的框架得以執行。能從仲裁員的角度思考對我在仲裁中代錶當事人有很大的幫助。
—— 陳星楠大律師

內容簡介

“仲裁”是按爭議雙方意願所成立的一個獨立評核機構,目的是進行審理並為案件提供一個經過理性分析的裁決,機構的成員稱為仲裁員。仲裁員不一定由專業的法律人士擔任,任何人員隻要持公平、耐性和開放的態度,經努力後也可以成為優秀的仲裁員。

《淺談香港仲裁法》作者曾擔任多年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通過其豐富的經驗及專業的知識,輔以案例,將“香港仲裁法”全麵及簡要地闡釋齣來,希望讀者在閱讀過程中非但學到有關的基本知識,更能在有機會處理案件時,將之善用,以達到有效而符閤經濟原則的結果。

目錄

目錄

總序1
譯者序1
內地版前言1
中文譯本前言1
序——淺談仲裁1

第一章香港仲裁法結構

第二章仲裁過程細節

第三章仲裁規則縱觀

第四章法庭與仲裁裁決的執行

第五章調解的簡議和仲裁未來發展

鳴謝

前言/序言

前言

我必須嚮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內地齣版這本書錶示深切謝意。我特彆鳴謝陳福勇博士提議和鼓勵我把本書帶到內地。
本書的雛形取材於我為香港海商法協會(HKLMA)進行的一係列有關國際仲裁的演講。演講的內容主要關注香港仲裁的實際操作,並同時包括一些與中國和新加坡仲裁的比較對比。演講當時我還是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無可避免地,我在演講中加入瞭許多我在處理仲裁案件時的個人的經驗與看法。
可從我辭去法院公職投身為仲裁員後,我對仲裁開始有瞭新的看法,亦同時重新思量我原有的觀點。藉本次在內地齣版此書的機會,我希望在此提齣四個補充觀點和兩個注解。
第一點,我演講背後的原意是鼓勵當事人采用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去解決糾紛。我當時的主張是在香港,有鑒於法庭訴訟的成本日益上漲,導緻許多當事人不能負擔高昂的訟費而對訴訟卻步。有鑒於此,我當時以為仲裁可為當事人提供一個更具有成本效益的選擇。因此,我認為如要確保仲裁具有競爭性,我們必須鼓勵更多人成為仲裁員,為仲裁市場提供更多不同的專業選擇。
自從成為仲裁員後,我體驗到國際商業仲裁的成本如何昂貴。實際的情況是,香港司法訴訟縱使昂貴,其費用仍低於國際仲裁所需要的費用。所以,許多情況下當事人根本無法負擔仲裁的成本,而仲裁亦會失去競爭力。
就此,我在不同場閤均就如何減低國際仲裁費用提齣意見,在此不贅。憑此前言,我謹嚮同業提齣一個簡單邀請。
我邀請仲裁員們采用對仲裁有興趣的新手學生作為他們的助手。這樣,新的、年資淺的仲裁員們便能有更多更廣的機會接觸仲裁的實際操作,而不是紙上談兵地僅有學校所教的理論知識。采用年輕仲裁員為助手能協助他們認識業界不同人士,這種交流能有助年輕人找到自己的機遇,慢慢地融入仲裁的圈子裏麵,得到獨立處理案件的機會。
所以,國內的各個仲裁委員會可以帶頭鼓勵仲裁員帶同助手一起參與仲裁,協助年輕一代開始他們的仲裁員事業,隨著市場齣現不同年資和專長仲裁員,當事人便能更容易找到適閤案件需要和具成本效益的仲裁員為他們處理案件。
提攜後輩是中華文明根深蒂固的傳統。除非具經驗年資的仲裁員們願意協助新手,令仲裁員市場有多樣化的選擇,否則我願景的把仲裁作為大眾化的解決糾紛方法便不會實現。
我的第二個補充觀點是關於仲裁員行為守則。作為法官,我當時對所謂的“國際仲裁行為守則”或“國際仲裁行為守則綱領”等書籍感到很不以為然,原因是我認為這些行為守則削弱瞭仲裁的彈性與靈活性。我當時的看法是,一位仲裁員僅需要具備公平的手法和充裕的常識便可,不必受過多的章程約束。
現在我改變瞭主意。作為仲裁員,在處理案件的時候我經常希望能有一套守則能讓我在三個方麵得到肯定。第一,我希望守則能列齣一個仲裁員在仲裁案件中的職責;第二,我希望守則能嚮當事人的法律代錶說明仲裁員在判案時會注意的事項;第三,我希望守則能嚮當事人的法律代錶闡明在處理仲裁案件時應遵守的行為標準。
作為香港法官,我在處理案件時可經常引述高等法院規則就案件的程序事項提醒自己與當事人的律師。但這些規則並不適用於國際仲裁,尤其是當案件與香港毫無關聯的時候。
作為仲裁員,我可以參考負責案件的仲裁委員會規則,但許多時候委員會規則在仲裁的程序事宜僅提齣十分皮毛性的引導。而實際處理案件時仲裁員所依賴的其實是自身的經驗與原則。問題是市場上是否有一套守則能有用地歸納齣仲裁員應該注意的事項呢?
我在此推薦三套有關的守則。市麵上有許多類似的規則,但在我的經驗中以下的三套守則對我的處理仲裁特彆有幫助。它們的內容並不特彆,但它們準確明瞭地總結瞭仲裁員與法律代錶在處理仲裁案件時應該關注的行為標準。
三套守則為:美國仲裁委員會在二零零四年齣版的“Code of Ethics for Arbitrators in Commercial Dispute”; 國際律師協會(IBA)在二零一零年齣版的“the Rules on the Taking of Evidence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和在二零一三年齣版的“Guidelines on Party Representation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有關的守則均可在互聯網絡上找到。我在此提齣,因我在書寫此書時遺漏瞭它們。
第三點是有關於仲裁員與當事人的書信來往。在二零零三年我成為法官的時候,電郵通訊開始普及。二零一四年的今天,我開始懷疑還有沒有人依賴傳統郵件通訊。
現時很普及的方法是當事人透過電郵與仲裁員通訊。這些通訊包括嚮仲裁員作齣不同的臨時申請和論點。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地點要求仲裁員在短時間內就案件作齣某些命令和安排,而在有關的電郵中仲裁員經常看到詳細的法律觀點與文件證據附件。
當然,電郵的普及化是好事,使用得宜的話,電郵可有效減低仲裁費用,並大大提高當事人與仲裁員之間的溝通,尤其是在各方身處不同地點的時候。
我必須強調電郵的使用必須“得宜”。 在我的經驗中電郵來往很容易變成混亂無章的來往。
仲裁員必須確保在處理電郵申請時保持公平公正。舉例說,仲裁員必須給予抗辯人充裕的機會去迴應申請人的論點,這包括給予抗辯人時間去收集能支持抗辯理由的證據。在此之後,仲裁員亦需要給予申請人機會迴應抗辯人的反對理由,此等做法方為之公平。
仲裁員應提醒當事人的代錶就電郵申請的篇幅盡量簡短精確。仲裁員需留意過分纍贅和空泛的書信來往會製造比起開庭審理申請更高昂的費用。
最為重要的是,仲裁員需要防止當事人隨性地發放電郵,仲裁員不應容許當事人在任何時候透過電郵發錶任何意見(無論是否與申請有關)。仲裁員應鼓勵當事人遵守上述的“申請—迴應—答復”的程序讓電郵通訊在有係統的情況下進行。這代錶申請人有一旦答復抗辯人對申請的迴應,就申請的電郵即便告終,而仲裁員應就申請作裁決,而不應再受當事人的電郵滋擾。
第四點是就拒絕執行裁決的補充論點,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洲新南威爾士前首席法官Hon.Mr.James Spigelman QC在香港的Kaplan Lecture 演講中提齣日後大部分的拒絕執行裁決申請將不再依賴紐約公約中的公共政策為理由。他認為日後大部分的申請將挑戰仲裁庭的司法管轄權。
挑戰仲裁庭司法管轄權的申請大緻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證明雙方的仲裁協議無效;第二種是接受雙方間存在仲裁協議,但挑戰雙方間的具體糾紛不受該仲裁協議管轄;第三是接受具體糾紛受到仲裁協議管轄,但仲裁庭超越瞭仲裁協議所授權的範圍,常見的理由是仲裁庭判案時齣現明顯偏頗或忽略瞭程序公正。
Spigelman法官認為仲裁庭有責任確保在閤理情況下,仲裁庭所作的裁決可以令勝利方所執行。就此,仲裁庭必須確保本身有閤法權利透過雙方有效的仲裁協議審理案件。仲裁庭應提醒自己管轄權並不是必然性的。
尤其是在抗辯人不閤作的情況下,仲裁庭尤其應該小心處理管轄權問題。如抗辯人拒絕參與仲裁,仲裁庭可作缺席裁決。可在當事人缺席的情況下作齣裁決前,仲裁庭必須小心確保不但仲裁應本身有管轄權處理案件,更要確保即使當事人缺席,仲裁庭在作齣缺席裁決前曾經有給予缺席者閤理解釋和陳詞機會。
給予缺席者閤理解釋機會並非容易的事。仲裁庭很可能需對缺席者“阿諛奉承”地給予數個“最後機會”去補救缺失,同時可能需要在法律或證據上給予缺席者疑點的利益。
讓我用兩個注解作本前言的總結。
第一,我嚮香港海商法協會的演講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進行的。本書的英文版在二零一二年下半年齣版的。香港的中文譯本在二零一三年經香港三聯書店齣版的。
在本書齣版以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采用瞭新的仲裁規則。新的規則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新加坡國際仲裁協議(SIAC)亦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采用瞭第五版仲裁規則。
縱使如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生效的舊規則和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的第四版規則仍然會適用於在新規則生效前簽訂的仲裁協議。因此,我認為本書的第三章(有關二零零八年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規則和第四版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規則)仍然是有用處的。
第二,最近我把本書的中文譯本以比較悠閑的速度重讀瞭一遍,其間我重復感嘆:“這並非我的原意……卻比原文傳神。”本來,閱讀自己的文字是痛苦的,因為作者永遠在感嘆言辭與內容的不足。但此次閱讀譯本的過程卻因譯者的技巧而舒暢。因此,我希望感謝陳星南大律師協助我翻譯此書。



Prof.Anselmo Reyes SC

芮安牟教授,香港資深大律師
香港

二零一四年八月
《建築項目管理:理論與實踐》 本書聚焦於建築工程項目從概念到交付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精髓,旨在為行業專業人士和相關領域學生提供一套全麵、深入且實用的知識體係與操作指南。本書不僅涵蓋瞭傳統項目管理的基本要素,更緊密結閤當代建築業的復雜性、技術革新及可持續發展要求,探討如何高效、高質量地完成復雜的建築工程。 --- 第一部分:項目啓動與規劃的基石 第一章:建築項目概論與特徵 本章首先界定瞭建築項目的基本內涵、生命周期及與其他類型項目的顯著區彆。深入剖析建築項目的復雜性來源,包括多方利益相關者的協調難度、高度的監管閤規性要求、周期長、投資額巨大等特性。內容著重於闡述基礎設施、商業建築、住宅開發等不同類型項目的特有管理挑戰。此外,將介紹當前行業內對“數字化施工”、“綠色建築”等新趨勢的初步認知,為後續深入探討打下基礎。 第二章:項目章程的製定與可行性研究 項目啓動階段是決定成敗的關鍵。本章詳細講解如何撰寫權威、有效的項目章程(Project Charter),明確項目的目標、範圍邊界、主要乾係人及授權級彆。重點闡述建築項目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的科學方法論,包括市場需求分析、技術可行性評估、財務模型構建(如淨現值、內部迴報率分析)以及初步的風險識彆。本書強調,一個紮實的財務模型是爭取投資和後續資源調配的有力武器。 第三章:範圍管理與工作分解結構(WBS)的構建 範圍是項目控製的核心。本章係統梳理建築項目範圍界定的過程,如何避免範圍蔓延(Scope Creep)。核心內容是關於WBS的創建藝術,它不僅僅是任務的拆解,更是項目管理的基礎框架。我們將通過案例分析,展示如何根據工程慣例和閤同結構,自上而下地構建齣層次清晰、交付物明確的WBS,確保所有閤同義務和設計要求都被準確映射到可執行的工作包上。 第四章:進度計劃的編製與優化 建築工程的進度是閤同履行的核心指標。本章深入講解進度管理工具的應用,從關鍵路徑法(CPM)到計劃評審技術(PERT)。著重講解資源平衡(Resource Leveling)和趕工(Crashing)策略的應用場景及其成本效益分析。本書特彆關注於使用先進的排程軟件(如Primavera P6或MS Project在建築領域的應用技巧),並討論如何將BIM模型數據直接導入到進度計劃中,實現4D模擬,提升現場可視化管理水平。 --- 第二部分:資源、成本與質量的精益控製 第五章:建築項目成本估算與預算控製 成本管理是衡量項目績效的關鍵。本章從概算、預算法到詳細工程量的準確計量,係統闡述成本估算的不同方法(如單位指標法、組裝法)。重點分析建築閤同類型(如固定總價、成本加酬金)對成本控製策略的影響。詳細講解掙值管理(EVM)在建築項目成本績效跟蹤中的具體應用,以及如何建立成本基準並進行偏差分析與預測。 第六章:人力資源與物資采購管理 建築項目對勞動力和材料的需求龐大且瞬時性強。本章涵蓋項目組織架構設計,如何建立高效的施工團隊,包括勞務分包商的選擇標準與閤同管理。在物資管理方麵,本書強調供應鏈的韌性與可靠性,講解庫存控製(Just-in-Time vs. 集中存儲)、材料進場檢驗(QA/QC)的流程。特彆討論設備租賃與自有的經濟性分析。 第七章:建築工程質量保證與控製(QA/QC) 質量是建築物的生命綫。本章區分瞭質量保證(過程導嚮)和質量控製(結果導嚮)。深入解析ISO 9000係列標準在建築業中的應用。內容包括建立詳細的質量管理計劃、關鍵節點的檢驗點設置(Hold Points)、不閤格項的處理流程(NCRs)以及竣工驗收的標準和程序。本書強調,將BIM模型作為質量檢查的基準,可以極大提高現場的尺寸和安裝精度。 --- 第三部分:風險、溝通與閤同執行 第八章:建築項目的風險識彆與應對 建築項目的風險類型極為廣泛,包括地質風險、天氣風險、法律法規變更、分包商破産等。本章采用定性和定量的風險分析技術(如概率和影響矩陣、濛特卡洛模擬)。重點討論風險應對策略:規避、轉移(如通過保險和閤同條款)、減輕和接受。本書強調,風險登記冊(Risk Register)應是動態更新的文件,貫穿項目始終。 第九章:乾係人溝通與信息管理 建築項目涉及業主、設計方、監理方、政府機構、總包商、分包商等眾多主體,有效的溝通至關重要。本章探討不同溝通模型的選擇,以及如何建立結構化的溝通計劃。詳細說明瞭項目信息管理係統的構建,包括文檔控製、會議紀要的標準化,以及如何利用協同平颱確保信息在設計、采購和施工階段的同步性。 第十章:建築工程閤同管理與法律基礎 閤同是界定項目各方權利義務的法律框架。本章詳細解析國際上常用的FIDIC閤同範本(紅皮書、黃皮書等)的核心條款,特彆是關於變更(Variations)、索賠(Claims)和爭議解決的機製。本書旨在幫助項目經理理解閤同語言的嚴謹性,掌握索賠文件準備的原則和時效性要求,有效維護企業利益。 --- 第四部分:項目收尾與持續改進 第十一章:施工現場管理與安全文明施工 本章關注項目的現場執行層麵。深入探討施工現場的組織布局、臨時設施的規劃。將安全管理提升到與進度、成本同等重要的地位,講解如何實施作業安全分析(JSA)、安全培訓體係和事故調查流程。強調“零事故”目標導嚮下的安全文化建設。 第十二章:竣工、移交與項目後評估 項目收尾環節往往被忽視,卻是保障資産長期價值的關鍵。本章詳細介紹竣工驗收流程、最終文件(如竣工圖、操作與維護手冊O&M Manuals)的編製要求。重點闡述項目後評估(Post-Mortem Review)的方法,通過績效指標的對比分析,總結經驗教訓,為組織流程的持續改進提供數據支持。 --- 本書特色: 實踐導嚮強: 理論結閤實際案例,剖析真實項目管理中的痛點與解決方案。 整閤前沿技術: 深度討論BIM、數字化協同工具如何重塑現代建築項目管理流程。 閤同風險聚焦: 針對中國及國際工程慣例,提供閤同風險識彆和索賠管理的實用技巧。 適用對象: 土木工程、建築學、工程管理專業的高年級學生及研究生;項目經理、工程監理、業主代錶、閤同工程師及有誌於提升項目管理能力的建築行業從業人員。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淺談香港仲裁法》給我帶來瞭很多意想不到的啓發。我一直認為法律條文是冰冷且難以接近的,但這本書卻以一種非常生動的方式,將香港仲裁的魅力展現瞭齣來。作者似乎非常瞭解讀者的需求,在書中並沒有一味地羅列法律條文和案例,而是將重點放在瞭“為何”和“如何”上。比如,在討論香港仲裁的優勢時,書中著重分析瞭其獨立性、保密性以及高效性,並將其與司法訴訟進行瞭鮮明的對比,讓我深刻理解瞭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仲裁來解決跨境糾紛。我尤其欣賞書中關於仲裁裁決的執行部分。瞭解一個法律製度,最終還是要看它能否在實踐中得到有效的執行。《淺談香港仲裁法》在這方麵做得相當不錯,它詳細解釋瞭香港仲裁裁決如何在香港本地以及國際上獲得承認和強製執行,並提及瞭《紐約公約》等重要的國際公約。這些內容對於任何一個在國際貿易中活躍的企業來說,都至關重要,能夠打消他們對仲裁效力的顧慮。此外,書中還簡要觸及瞭仲裁的成本效益分析,雖然篇幅有限,但已經足夠讓人感受到仲裁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比訴訟更具經濟上的吸引力。總而言之,這本書以一種非常實用和具有說服力的方式,讓我對香港仲裁法有瞭更深刻的認識。

評分

我最近讀瞭一本名叫《淺談香港仲裁法》的書,雖然我本人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但齣於對香港法律體係和商業環境的興趣,還是嘗試去瞭解一下。這本書給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它能夠將一個看似枯燥深奧的法律領域,以一種相對易懂的方式呈現給普通讀者。作者在開篇部分就詳細介紹瞭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獨特地位,以及為何吸引瞭如此多的國際商事糾紛在此解決。從曆史的淵源,到地理位置的優勢,再到法律製度的健全,都進行瞭細緻的闡述。特彆是關於香港法律的“普通法”傳統,以及其與大陸法係的融閤,為理解香港仲裁法的運作打下瞭堅實的基礎。書中對於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員的選定、仲裁程序的進行等關鍵環節,都做瞭清晰的梳理,雖然篇幅不算特彆詳盡,但對於初學者來說,已經足以勾勒齣一個完整的仲裁流程圖。尤其吸引我的是,書中穿插瞭一些實際案例的簡介,雖然沒有深入剖析,但這些案例的點滴呈現,讓我能夠更直觀地感受到仲裁在解決復雜商業爭端中的實際應用,以及它所帶來的效率和靈活性。對於那些希望瞭解香港商業環境,或是對國際爭端解決機製感興趣的讀者來說,這本書無疑是一個不錯的入門讀物,能夠幫助你快速建立起對香港仲裁法的初步認知。

評分

自從接觸瞭《淺談香港仲裁法》這本書,我對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有瞭更深的理解和認識。這本書沒有采用晦澀難懂的法律術語,而是用一種非常平實的語言,為讀者勾勒齣瞭香港仲裁法的輪廓。書中關於仲裁協議的起草和解釋的章節,讓我明白瞭為何一份嚴謹的仲裁協議是解決未來爭議的關鍵。它不僅強調瞭明確性的重要,還提醒讀者關注協議中的管轄權、適用法律以及仲裁機構的選擇等關鍵要素。這對於任何一個進行國際商務活動的企業來說,都是一份寶貴的“避坑指南”。我尤其欣賞書中對香港仲裁在應對新興商業模式和技術發展方麵的思考。雖然隻是一筆帶過,但能夠感受到香港仲裁法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在不斷適應和進步。書中還簡要提及瞭仲裁在知識産權、海事、建築工程等領域的應用,這些實際案例的穿插,讓我更加直觀地感受到仲裁的普適性和有效性。對於那些希望瞭解香港仲裁法的讀者,這本書提供瞭一個非常好的起點,能夠幫助你建立起一個清晰的認知框架,並激發你進一步深入探索的興趣。它的“淺談”並非膚淺,而是提供瞭高效獲取核心信息的途徑。

評分

《淺談香港仲裁法》這本書,真的像它的書名一樣,提供瞭一種非常“淺”入的視角,讓我這個非法律專業人士也能窺探到香港仲裁的精髓。這本書的敘述方式非常巧妙,不像教科書那樣枯燥乏味,而是更像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耐心地引導著我去理解。書中對於香港仲裁法的演進過程,以及其如何藉鑒國際經驗,並結閤自身特點進行發展的敘述,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它不僅僅是介紹一套規則,更是在講述一個製度的成長和成熟。我特彆關注書中關於“仲裁保密性”的部分。在商業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很多企業都希望在解決爭議時能夠保持低調,《淺談香港仲裁法》對香港仲裁在保密性方麵的保障進行瞭詳細的說明,這對於那些注重商業聲譽和商業機密的客戶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吸引力。書中還涉及瞭如何選擇閤適的仲裁員,以及仲裁庭在收集證據和聽取陳述方麵的權力,這些都讓我看到瞭一個透明且公正的程序。最後,書中對於仲裁裁決的終局性進行瞭強調,以及在極少數情況下可以尋求法院介入的例外情況,這讓我對香港仲裁的穩定性和權威性有瞭更充分的認識。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它能夠有效地將復雜的法律概念轉化為易於理解的語言,讓普通讀者也能從中受益。

評分

閱讀《淺談香港仲裁法》的過程,對我來說是一次非常寶貴的學習經曆。我一直對法治精神和爭議解決機製有著濃厚的興趣,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其在仲裁領域的成就更是令人矚目。這本書恰好滿足瞭我深入瞭解的渴望。書中對香港仲裁法的介紹,並非隻是停留在錶麵,而是深入到一些關鍵的原則和製度。例如,書中對於“仲裁協議的獨立性”這一概念的解釋,讓我理解瞭為何即使主閤同存在爭議,仲裁協議仍能保持其效力。這對於保障仲裁的最終性和確定性至關重要。此外,書中還探討瞭仲裁員的義務,包括公正、獨立和勤勉,這些都是仲裁製度能夠有效運作的基石。我特彆喜歡書中對香港仲裁規則的介紹,雖然隻是“淺談”,但已經足夠清晰地勾勒齣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程序框架。它強調瞭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同時也規定瞭仲裁庭在必要時的權力。這種平衡的設計,既保證瞭程序的靈活性,又維護瞭仲裁的公正性。書中還提到瞭一些關於仲裁迴避製度和仲裁裁決的撤銷與不予執行的條件,這些都是確保仲裁公平和閤法性的重要環節。總體而言,這本書為我打開瞭一扇瞭解香港仲裁法的窗戶,讓我看到瞭一個成熟、高效且值得信賴的爭議解決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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