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税务风险管理来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管理实践,它是伴随着西方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领域的运用而兴起的。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思维方式,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和管理目标重新审视,优化税务风险管理流程,可以起到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效果。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日趋成熟,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法之一。与此同时,税务风险管理也渐渐植入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中心,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已成为当下高新技术企业最重要的研究课题。
作者简介
刘天永,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首批税务领军人才;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执业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客座教授。2013年2月荣登《中国律师》杂志封面人物,2014年1月被全国律协、法制日报评为“2013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的十大新闻人物”。先后担任首钢地产、富华地产、棕榈泉地产、壳牌、中国石油、中航工业、东方园林、同仁堂、中国电工、巴西航空等数十家企业税法顾问,提供涉税法律服务。近年来,代理了全国各地近80起因增值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出口退税、预提所得税等产生的税企纠纷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目录
第1章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基本理论
1.1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
1.2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
1.3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
第2章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
2.1 2008年以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执行情况分析
2.2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未来趋势
第3章 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3.1 高新资格认定和复审未通过的风险
3.2 未通过税务备案的风险
3.3 在有效期内高新检查的风险
3.4 “高新”资格被撤销的风险及处罚
第4章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核心应对策略
4.1 突出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
4.2 重视研发活动的持续性
4.3 证实研发费用的真实性
4.4 注重知识产权的多样性
4.5 提高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4.6 提供最优的证明资料
4.7 强化税务备案手续的完备性
4.8 虚假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风险
4.9 建立高新资格维持的长效机制
第5章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检查
5.1 税务检查概述
5.2 税务检查的流程
5.3 税务检查重点
5.4 税务检查方法
第6章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检查应对
6.1 如何进行税务检查应对
6.2 税务检查引发的法律风险
6.3 税务检查中的权利救济
6.4 如何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附录1: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录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实务》: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对于上述直接投入的内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主要以下几点:
①批量购入的材料同时用于多个项目或同时用于生产,费用如何分摊?如果同时应用于不同的项目,分摊方法可以参照人工成本的分摊方式执行。如果既用于研发同时又用于上产,则首先应将用于研发的部分分出,分出来研发部分应负担的费用再按照人工成本的分摊方式执行。问题是如何将用于研发的部分分出?简单方法可以根据企业的领料单进行测算,如果企业在领料的同时已经注明是用于研发或用于生产,则只需将用于研发的部分加总即可。如果领料单上没有标明是否用于研发或生产,则根据研发和生产当月耗用该材料的工时进行计算。
②模具、样品、样机是否要计入固定资产?并非所有的模具、样品、样机都要计人固定资产,也并非所有的模具、样品、样机都能计入研发费用。只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并且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才可以作为直接投入。
③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问题。对于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如果租入用的研发设备,发生的租赁费计人直接投入比较容易理解。对于经营租入办公用房所发生的租赁费应如何归类?这是大多数企业比较模糊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规定,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并没有专指租入研发设备或仪器。因此,对于经营租入办公用房所发生的租赁费,凡是用于研究开发的部分,就可作为直接投入进行核算。
(3)折旧费用与长期摊销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包括为执行次研发活动所购置的仪器和设备所发生的折旧费用和改建、改装、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还包括企业自有的在用建筑物所发生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因此,企业在归类该科目时,一定不要忽略建筑物的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
另外一个问题是,如果仪器、设备和建筑物属于研发和生产或办公之用,应如何将研发活动分摊的费用区分出来。相对比较合理的方法是,按照研发人员占全体职工总数的比例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将折旧或长期待摊费用乘以研发人员占全体职工总数的比例即可得出研发活动应分摊的费用,再具体到每个项目应分摊的费用,可以参照人工成本分摊的方法执行。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公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对于设计费的问题,到底应该把哪些费用归人设计费,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文件依据。从实务角度看,操作起来的确存在一定难度。
①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属于设计费吗?设计活动必然需要人员的参与,人工程成本当然可以算设计费。但设计活动又属于研发活动的一部分,人工费用已经在人工成本中进行归集,当然也就无法在设计费中归集。除非是一些不符合研发人员定义的员工参与了设计活动,该类人员发生的人工成本归入设计费。理论上当然存在这种可能,但这种情况在企业的实际情况中确实比较少见。
②设计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属于设计费吗?有些设计活动需要适当的材料投入,该材料费当然应归人设计费。但对于材料的投入,在前面已经归人直接投入费用,如果再计入设计费,必然会重复计算。因此还是归人直接投入比较合适。
③设计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或建筑物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属于设计费吗?对于该部分费用的道理同上,放人设计费不太合适,毕竟有专门的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④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交他人完成,并签订《设计合同》,支付的费用属于设计费吗?从表面上看,该部分费用归人设计费用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有专门的《设计合同》,而且对方出具的发票写得也很清楚,就是设计费。但从实质效果看,这样的合同其实更应该称之为委托外部研发。毕竟,从形式到内容到结果,设计合同与委托外部研发的性质都是一致的。如果是这样,该类费用归人设计费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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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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