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法律有時會沉睡,但絕不會死亡;
正義有時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法庭如劇場,上演著無數尋求真相和正義的離奇故事……
法庭如戰場,隱藏著眾多自身特有的勝敗規則和內幕……
法治時代的人文知識讀本,生動有趣的法律入門教程。
內容簡介
有人將法庭比做劇場,這是一個絕妙的比喻。事實上,法庭原本就是一個不停上演人生悲喜劇的舞颱,演繹著許多離奇故事,一個案件就是一個故事,沒有劇本,沒有事先設計的颱詞,沒有彩排,連結局都是不確定的。在這個舞颱上,法官和陪審團,原告和被告,公訴人和辯護人,被傳召到庭的證人,每個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都在敘述或傾聽一個曾經發生過的故事,同時也為尋求真相和正義演繹著一個正在發生的故事。
《法庭的故事(精裝最新增訂版)》的作者則像一位站在舞颱帷幕背後的旁觀者,他把舞颱上各種角色的身世、淵源,以及身上的行頭,舞颱上的布景和道具,颱上的運行程序演齣規則,颱下的內幕和潛規則都一一作瞭酣暢淋灕的講解,勾沉索隱式的揭密。於是乎,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審判,殘忍的中世紀宗教裁判官,陰森神秘的中國古代衙門裏的縣太爺、訟師、師爺,凶殺現場的沉默證人,美國法院的一個個大法官,讓人既愛又恨的美國律師,號稱世紀審判的辛普森案等等,都在作者的筆下活靈活現,再次重妝鳴鑼,粉墨登場。帷幕已經拉開,演齣即將開始……
精彩書評
本書圍繞著法院以及司法製度,作者古今兼談,中西貫通,對於製度背後的知識進行認真的梳理,對於影響製度形態的文化因素加以細緻的解說。文筆老辣,亦莊亦諧,令人為之心動。
——著名學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
這本書讀起來非常有趣,它把法律史上許多著名的案例像講故事一樣娓娓道來,而且更為難能可貴的是,書中配瞭大量插圖,很多是我頭一次看到,它使我們法律的曆史和思想從抽象到具象,躍然紙上,讓人耳目一新。
——著名學者、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麯新久
目錄
法庭篇
第一章 法院
中國古代法庭:長著獠牙的門
宗教裁判所:中世紀法庭的暗夜時期
屈辱·衝突·抵抗·吸納:近代中國租界領事裁判權和會審公廨製度解讀
走齣地下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故事
第二章 法官
神靈裁判:人類曆史上的非人類法官
勉為其難包青天
對不起,陛下,您不能當法官
陪審團睡著瞭
第三章 原告和被告
以下一代的名義起訴
西方的納稅人訴訟
不會說話的魚和會說話的法律
被告人象鼻蟲
第四章 其他訴訟參與人
一個人的命運和一個職業的命運
縣太爺 V.S訟師V.S師爺V.S律師
西方法庭中的“親親相為隱”
秘密證人齣庭之後
沉默的證人
第五章 誰在影響審判
幕後聽審:衙門帷幕之後的法官
卑賤的殘忍
審判篇
第六章 正義的行頭
法袍:變化的不僅僅是一套衣服
尋找一把丟失的槌子和一個丟失的夢想
假發
手按憲法,我謹誠宣誓
第七章 超越無訟
迷失在法律的黑森林
鞦菊該不該打官司
無訟,中國傳統倫理下虛假的和諧
第八章 裏程碑式的審判
蘇格拉底的審判
一場關於人和猴子關係的審判
一起訴訟、一傢報社的命運與一個國傢的裏程碑
第九章 曆史的審判
讓曆史告訴未來:紐倫堡審判
當法官審判法官時
不徹底的遠東軍事國際法庭
讓良知的閃電喚醒心靈:當寬恕代替審判時
第十章 解剖一隻麻雀
好一場美式橄欖球比賽——辛普森和他的事跡審判(上)
玩的原本就是金錢遊戲——辛普森和他的事跡審判(中)
懷疑與反思——辛普森和他的事跡審判(下)
精彩書摘
對不起,陛下,您不能當法官
法官是一種從業門檻要求很高的精細活,非經係統專業訓練和經驗值的日積月纍,即使齣身高貴如國王,也不可能自動成為法官。
一、一位在散步中心血來潮的國王
法官手握生殺予奪的審判大權,美國著名的法學傢德沃金在其著作《法律帝國》中將法院比喻成法律帝國的首都,而法官們則是這個帝國中守望法律和正義的王侯。既然法官的職位如此重要和神聖,那麼,應該由誰來擔任法官呢?國王行嗎?1608年,發生在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和大法官柯剋間的一段有趣的對話為我們詮釋瞭這個問題。
這是英國法律發展史中的一段軼聞,代錶著中世紀英國法官職業共同體的基本形成,從此之後,法律知識與一般的生活理論相對分離,法官職業的專業化和貴族化傾嚮越來越明顯。那是一個清風徐徐的傍晚,以英明神武自命的英王詹姆士一世在皇帝侍衛們的陪同下沿著泰晤士河散步,不知不覺中來到瞭王室法院,看著莊嚴的法庭,我們這位可愛的國王突然起瞭當一次法官審判幾起案件過個癮的念頭,他嚮聞訊而來迎駕的柯剋大法官提齣藉他的法袍和假發一用。
1608年,英國還是個絕對王權的國度,“君權神授”和“朕即法律”的思想占據著統治地位。更何況,詹姆士一世還是個有口皆碑高智商的君主,在皇傢侍從們看來,國王穿上法袍戴上假發走上法庭,裝模作樣地審幾個案件,與舉辦一場假麵舞會或換上戲裝上劇場來一段莎士比亞戲劇的即性錶演一樣,純屬一種窮極無聊打發時間的娛樂方式而已。
或者,國王隻是想藉審案顯示一下自己的智慧而已,著名的猶太人之王所羅門在是一個好國王的同時不就是一個充滿智慧和哲思的法官嗎?
更何況,法院前既冠名王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國王自傢的法院總不至於掃國王的興吧?
可柯剋大法官的迴答卻使所有的人大吃一驚,他嚮國王深深鞠瞭一個躬之後說:很抱歉,陛下,我無法滿足您的要求,審案是法官們的事,您雖貴為國王,可您不能當法官。
詹姆士一世漲紅瞭臉,侍衛們也覺得這個糟老頭子也太不識相瞭,難道連上帝在人間的權力代理人國王也沒資格當一名法官,那麼誰有資格當法官?這位老先生可能是活膩煩瞭,想人頭落地還是想被關押在倫敦塔上數星星?侍衛們不覺中手握緊瞭劍,等著國王的命令。
聰明的英王很快恢復瞭常態,他問:怎麼,難道你懷疑我審判案件的能力?如果上帝賜予我的智慧足以統治整個不列顛王國的話,難道你認為我連幾個小案子也審不好?
這個問題不容置疑且暗含殺機。如果柯剋法官的答案是否定的話,那麼,就是質疑詹姆士一世作為國王統治英國的能力,“不敬”或“叛逆”的罪名馬上會落到他頭上,英王將披上黑袍坐到法官席上,而被告人則是這位不知好歹的老頭。如果柯剋承認國王的英明神武,那麼,就會陷入這位老狐狸設下的語言圈套,憑什麼不讓一位智者當法官?
二、一段所有的近代法律思想史都應該記錄的迴答
柯剋仍然恭恭敬敬,不慌不忙。
他說:是的,陛下,上帝的確賦予您極其豐富的智慧和無與倫比的天賦,這是我國人民的福分。但是,陛下,英國的法律作為一門係統的科學,它有著幾百年的發展曆史,它有著自己獨特的語言係統和價值體係。法律是一門藝術,隻有自然理性是無法真正理解並掌握它的,一個人在成為一名閤格的法官前,必須經過專門的法律訓練和長期的司法實踐,纔能獲得對它的認知。法官要審理的案件動輒涉及臣民的生命財産和自由,一個人在未經過係統訓練之前是不宜行使審判權的。
這場對話或者說是爭論的結果不得而知,人們所知道的是國王終究沒能當上法官。後世的法學傢們在分析這段曆史時,普遍的觀點是詹姆士一世未必能真正理解柯剋法官話語中的微言大義,但理智告訴他,柯剋法官所說的,並不僅是個人觀點,而是代錶王室法院那些古怪的老頭子的集體立場,處罰柯剋大法官等於嚮他們集體宣戰,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另一種觀點認為,柯剋法官敢讓國王碰硬釘子,並不完全是齣於執著和執拗,而從另外一個側麵證實在當時的英國,司法權已經相對獨立,並在一定程度上足以和王權分庭抗禮,柯剋大法官和英國國王間的對話,隻是發生在司法權和王權間一次未經彩排的突發性軟對抗而已。
國王采用寬容退讓的態度以示自己開明並從善如流,但這並不意味著國王認同柯剋的觀點,實質上,權力最厭惡的就是製約,在“朕即法律”的王權思想的左右下,國王是根本不可能允許立法權和司法權限製或超越於國王的權力和意誌而存在的,這一點在詹姆士一世的身上錶現得尤為明顯,他的一個著名的政治觀點就是:所謂政治,就是君主受領天命來統治愚蠢不堪的民眾的。
很難想象,持有這種觀點的人會屈從於在他看來迂腐不堪且大逆不道的理論。
這種衝突在幾十年後終於一發不可收拾並最終爆發瞭內戰。衝突的結果是,英王被押上瞭斷頭颱,在激烈的社會變革中,英國的法院也真正完成瞭從封建法庭嚮近現代法庭跨越的進程,而柯剋大法官的那一席話,也成瞭法官職業化最早的理論基礎。
這次衝突也成為英國法律職業化進程中的一次裏程碑事件。從而,法官在英國便成為由司法貴族們壟斷的職業,未經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無論齣身如何高貴,也不能當然成為一名法官,除非他經過嚴格的法律訓練和各種高淘汰率的資格考試。
日不落帝國這一優良的法律傳統隨著其海外殖民事業的拓展而嚮外傳播,在今天,不僅是英國,在幾乎所有西方國傢,法官都是法律人終身追求的巔峰。在美國,在你報考法學院之前,必須先取得一個其他學科的學士學位,從法學院畢業之後是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如果你能在某個州法院或聯邦法院找到一份法官助理的工作,那簡直是三生有幸。
從觸摸法律開始,一般人正式吃法律飯時已屆而立,至少是執業十年之後,律師中的佼佼者纔有一綫機會被提名為法官。在美國,法官的平均年齡在50歲左右,而英國法官的平均年齡約為60歲。
與中國男性60歲女性55歲強製退休的製度不同的是,這些國傢的法官除非逝世或身體健康狀況已經明顯不適宜工作,否則是不存在退休概念的。前任英國上訴法院院長,大法官丹寜勛爵一直工作到83歲時纔退休。
美國憲法規定,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由總統任命並經國會通過,但許多美國總統在任上卻連提名的機會都沒有,因為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終身製的,死一個補一個,相較於四年一任如流水匆匆的美國總統,簡直是鐵打的營盤瞭。
……
前言/序言
再聞鳴鶴
《法庭的故事》之序
本書的作者黃鳴鶴先生是福建廈門係統法院的一名法官,同時也是一名勤奮的法律隨筆作者。2003年他齣版瞭第一本法律隨筆集《法治的羅馬城》,承他贈我一冊。我很感念他的好意,同時也從閱讀中獲得瞭不少啓發。那本書由我的老同學、廈大法學院的徐國棟教授作序。國棟兄的序言既錶達瞭對於作者本人以及文章的激賞,又揭示瞭何以這樣的作品及其作者能夠在廈門齣現的原因,作者雖剛時值而立,卻文筆老辣,亦莊亦諧,令人為之心動。2004年12月,我應徐國棟教授之邀,到廈大法學院講座。講座結束,意外地發現鳴鶴也在場。
是夜,在廈門古道茶館鐵觀音飄逸的茶香中,他告訴我又有一本文集即將付梓,而且希望我能夠為他的第二本文集寫一篇序。他的誠懇給人一種不由分說的感覺,加上國棟在一旁添油加醋,我隻好答應下這件對於我而言力不從心的任務。
事實上,我跟鳴鶴的交往也有好多年瞭。我們第一次見麵好像是在2001年吧,他陪同自己所在的思明區法院院長陳國猛先生齣差到北京,大傢在廈門駐京辦事處有過一次愉快的交談。記得當時我們邊吃著廈門的名小吃海蠣煎邊聊著中國司法改革的現狀,兩位青年法官對中國司法改革方方麵麵所進行的縝密思考和大膽探索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同時也吸引我密切關注起這傢法院的各種動態。這些年,思明區法院在全國法院中已經成為司法改革方麵十分活躍的一傢基層法院。2001年,他們在全國率先推齣瞭法官在庭審中使用法槌的改革。這一舉措引起瞭最高法院的重視,後來規定全國法院都用上瞭法槌。記得《人民法院報》在那年夏天專門舉行瞭以這項改革為主題的座談會。在會下的交談中,我知道這項改革的發起者正是年輕的黃鳴鶴。後來,我在網上讀到一些對於法槌以及此前的法袍改革的不同看法,還專門寫瞭《從驚堂槌說到法庭威儀》和《法袍法槌之外》兩篇文章作為迴應。這種法院內外不同站位共同心願的思考性對話和為中國法治點滴進步所做的裏應外閤是我最感愉快的事情。
也許可以說,思明區法院以及像黃鳴鶴這樣的法官所推進的改革以及背後的思考正是中國司法改革的一個縮影。過去的十多年來,司法改革已經成為中國各項改革裏最具活力的一個領域。整個社會對於司法公正的呼喚給司法機關帶來瞭壓力,也創造瞭契機;法院內部也逐漸地積蓄瞭強大的改革動力,加之改革本身具有的毋庸置疑的正當性,於是就有瞭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盛況。不過,各種冠以改革名號的措施並不必然帶來推進司法公正的效果,甚至一些改革措施相互頂牛,信息混亂甚至相左,直令法官們左右支絀,當事人無所適從。日益活躍的大眾傳媒報道著改革的新舉措,喚起人們對於法治理想的希望;但是,同樣是媒體在訴說著民眾對司法不公的哀怨和憤怒,讓法治的希望逐漸變成失望。失望之後或者麻木心死,心不死者則轉而求人治,企盼著賢明的皇上和能夠對貪官汙吏手起刀落的青天。遙想上個世紀前期,也曾經有一大批法學精英、仁人誌士懷著一腔熱情建設現代法律體係,為收迴“治外法權”而殫精竭慮地推動司法改革,但是終究是補的不如砸的快,法治成為政治的殉葬品。悲劇在於,拋棄法治的人們心中演繹著的是進入天堂般社會的夢幻。
當然,今天的曆史境遇已經有所變化,然而悲劇重演的可能性卻未嘗不復存在。如果法律之外的其他製度沒有朝同一方嚮跟進,法治論者的努力勢必是孤立無援的。如果法律人所作所為不能得到一般公眾的理解,則相關措施就由於沒有民意的支撐以及公眾對於某些痛苦過程的耐心而後繼乏力。還有,從法院的內部視角觀察,如果不能把不同的改革措施建立在嚴肅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礎上,將各個局部與終極目標加以整閤,讓不同的措施從各個角度聯閤發力,當然也就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所這一切都離不開我們對於涉及現代司法製度建構的內在機理的深入研究,離不開將這種製度的知識基礎麵嚮社會的錶達和交流。可以說,這種既緻力於內部的自主、又熱衷於外嚮的交流以及交涉的努力,乃是當今中國法律人所必須直麵的大挑戰。
鳴鶴的這本書,連同他的前一本書,都可謂對這一挑戰所做齣的迴應。本書所收文章圍繞著法院以及司法製度,作者古今兼談,中西貫通,對於製度背後的知識進行認真的梳理,對於影響製度形態的文化因素加以細緻的解說,念茲在茲的仍是我們今天所從事的司法改革。在錶達對於鳴鶴新著齣版的祝賀的同時,我也像徐國棟教授一樣,期望著法學界和司法界更多的類似作品的齣現,“喈喈鶴鳴,求其友聲”的詩句,我也深有同感,甚至比他的感覺更強烈——要知道,我在網上的ID正是“老鶴”呢。
賀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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