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对于当今的HR人员与管理人员而言,不仅要有过硬的管理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其是劳动法律知识。对于新入行的HR或者法务人员,尤其是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劳动法成为了必备知识之一。本书以38个劳动法领域主要的概念作为关键词,对关键词加以专业解析,对人力资源管理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予以专业解读,并配以相关法规条文及司法判例进一步加以说明。脉络清晰,逻辑严密,是值得一读的劳动法及人事管理工具书。
作者简介
陈轶凡,律师生于1971年,硕士学历。2010年底加入世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成为合伙人。作为涉外律师,除了从事外商投资和公司并购等业务之外,在劳动法实务领域,为企业的劳动人事纠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积累丰富实战经验。
董润青律师先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及美国Vanderbilt法学院,法学硕士学历,获得中美律师资格。2010年加入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随后成为合伙人。其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实务与科研领域,曾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目录
第一篇劳动关系的建立
No.1
劳动合同
1.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No.2事实劳动关系
2.1事实劳动关系
2.2二倍工资
No.3劳务关系及特殊劳动关系
3.1劳务关系
3.2特殊劳动关系
No.4就业
4.1就业权利
4.2就业管理
4.3就业歧视
4.4招工(招用、招录、录用)
4.5外国人及中国台港澳地区人员就业(就业证、就业许可)
No.5劳动合同的效力
5.1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5.2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
5.3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
No.6劳务派遣
6.1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6.2同工同酬
6.3连带责任
6.4劳务派遣协议
6.5退回
第二篇劳动关系的履行
No.7工资
7.1工资总额
7.2平均工资
7.3最低工资
7.4加班工资
7.5假期工资
7.6事实劳动关系工资
7.7试用期工资
7.8服务期工资
7.9劳务派遣工资
7.10无效合同工资
7.11津贴、补贴
7.12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7.13调整劳动报酬
7.14克扣、拖欠工资
No.8奖金
8.1绩效奖金
8.2年终奖金
8.3十三薪
No.9福利待遇
9.1低温津贴
9.2独生子女费
9.3保健食品费
9.4企业年金
No.10试用期
No.11五险一金
11.1养老保险
11.2医疗保险
11.3失业保险
11.4工伤保险
11.5生育保险
11.6外国人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人员社会保险
11.7住房公积金
No.12工作时间
12.1标准工时制
12.2缩短工时制
12.3综合计算工时制
12.4不定时工作制
12.5计件工时制
12.6延长工时制
No.13加班
13.1工作日
13.2公休假日
13.3法定休假日
13.4加班、加点
No.14休假
14.1年休假
14.2婚假
14.3事假
14.4丧假
14.5探亲假
14.6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节育假)
No.15病假和医疗期
15.1病假
15.2医疗期
No.16保密和竞业限制
16.1保密、商业秘密
16.2竞业限制
第三篇用工管理与民主管理
No.17规章制度
17.1规章制度的内容
17.2规章制度的制定
17.3规章制度的效力
No.18绩效
18.1绩效考核
18.2绩效改进
No.19培训
19.1岗前培训
19.2不能胜任工作+培训
19.3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
19.4服务期
No.20工会
20.1企业工会组织
20.2工会组织的建立
20.3工会主席
20.4工会经费(会费)
20.5工会职权(职能)
No.21民主管理
21.1职工代表大会
21.2职工代表
21.3职工董事和监事
21.4厂务公开
No.22集体协商
22.1集体合同
22.2规章制度集体协商
第四篇劳动保护
No.23工伤
23.1工伤认定
23.2劳动能力鉴定
23.3工伤保险待遇
No.24职业病
24.1职业病危害因素
24.2职业病防治义务
24.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24.4职业病待遇
No.25女职工保护
25.1女职工劳动禁忌
25.2女职工保健
25.3生理期
25.4孕期
25.5产期
25.6哺乳期
No.26劳动安全卫生
26.1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26.2劳动防护用品
26.3职业健康检查
26.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安全卫生保护
第五篇劳动关系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No.27劳动合同变更
27.1书面形式变更
27.2调整工作岗位、降薪
27.3工作地点变更
27.4合同期限延长
No.28劳动合同中止
No.29劳动合同解除
29.1协商一致解除
29.2劳动者辞职
29.3推定解除
29.4过失性解除
29.5无过失性解除
29.6解除限制
29.7离职手续
No.30劳动合同终止
30.1期限届满终止
30.2法定终止
30.3离职手续
No.31退休
No.32裁员
32.1裁员的许可条件
32.2裁员的限制条件
32.3裁员的禁止条件
32.4经济补偿金的设定
No.33经济补偿金
33.1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33.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No.34赔偿金
34.1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金
34.2劳动者承担的赔偿金
No.35违约金
35.1适用于服务期的违约金
35.2适用于竞业限制的违约金
第六篇劳动争端
No.36时效
36.1仲裁申请时效
36.2诉讼时效
36.3时效期间内日期计算方法
36.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追诉时效
No.37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
37.1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基本概念
37.2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运作模式
37.3劳动保障监察程序的结果
37.4劳动保障监察与诉讼的关系
No.38劳动争议
38.1协商
38.2调解
38.3劳动争议仲裁
38.4劳动争议诉讼
附录主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4.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8.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9.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1.18)
后记
精彩书摘
《HR全流程法律顾问:最新企业人力资源速查速用全书(第二版)》:
针对中国港澳台地区人员在内地就业,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1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为该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针对外籍人员在中国就业,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初,仅笼统性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匹配此规定,人社部于2011年颁布《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自就业证件办理之日起30日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外籍员工本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规定层面我们可以看到,针对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从参保险种、缴费方式等来看,与中国内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相同。
目前北京、福建、天津、重庆、杭州等地对上述《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暂行办法》已经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在当地就业的外国人及其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1年11月1日之后在京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国人,应补缴自就业开始至参保登记上月的社会保险费,且对逾期补缴的情况还将加收滞纳金。对于那些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外国人,则允许在其能够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情况下免除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而对于无法提供参保证明的外国人仍强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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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HR全流程法律顾问:最新企业人力资源速查速用全书(第二版)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