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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青春献给你》是冯小刚个人自传。继2003年出版、2010年再版,累计销量已过60万。十余年来备受读者追捧,2016年8月本书进行了第三次精装修订出版。
作为中国内地著名导演,资深编剧,第5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佳男主角奖,冯小刚是中国影视行业绝对的领军人物。然而真实的他也和我们一样会自卑怯懦、会失意落泪、会喝酒牢骚……经历人生种种不如意。好友刘震云曾这样评价他:在“不”声中长大,会自己横刀立马,开创出另一条人生和艺术道路。
人到中年,冯导重新清洗记忆碎片,过滤蹉跎岁月,拣拾*有价值的生命体验与人生领悟一吐为快。与冯小刚的电影一样,《我把青春献给你》的语言风趣幽默,嬉笑调侃中饱含人情冷暖。书中不仅有个人刻骨铭心的青春往事,还记录了几十年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王朔、刘震云、陈凯歌、陈道明、葛优……从不同侧面还原zui真实的冯小刚和他的那些朋友。
冯小刚自述:“写这本书的初衷是给无聊的冬天解闷儿,写完了才蓦然发现,我已将青春献给了你。”
内容简介
《我把青春献给你》是中国著名导演冯小刚的个人随笔集。多次再版后,应广大读者强烈需求,2016年8月本书进行了第三次精装修订出版。
冯小刚已到知天命之年,无论是导演、编剧,还是“副业”演员,他都用自己的成绩诠释了“成功”二字。在过往的岁月里他品尝了成功的喜悦,登上了事业的高峰,但也同样身经世态炎凉,历经种种坎坷,满腹委屈渴望向人倾诉。于是借文字聊以自慰,结集成书。他自称“这是一段刻满了青春往事的木头”。在写作中,他再度与往事重逢,并大胆地将它们付诸文字,尽管有些只是支离破碎的闪回,但是已足以呈现作者对青春岁月与人生的全部感悟。
用刘震云的话说:“这是一本解闷的书”,亦如冯导的电影一样,嬉笑调侃中勾兑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精彩书摘
抬头望见北斗星
1
第一次看王朔的小说是在海南岛尖峰岭的原始森林里。
那是电视剧《大林莽》的拍摄地,我是那部电视剧的美工。
因为全片的故事都发生在原始森林里,所以美工的活儿主要是在前期给演员设计造型,开拍后就没我什么事了。实在是闲极无聊,我就发挥余热主动要求为全剧组做饭。
剧组给我配了两个场工,一个叫阿秋一个叫阿生。打下手的事都是他们俩干,我只负责掌勺。我们的住地是自然保护区的科考站,建在原始森林中的一块空地上。走出小楼几十步就是一道浅浅流淌的小溪,涉过小溪即可进入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
剧组的演职员每天早上吃完了我做的饭,就一头扎进原始森林去拍摄。我就垫两扇芭蕉叶铺在小溪边上的沙地上,躺下来看着阿秋阿生洗菜,吃饱了混天黑。
中心负责创作的主任郑晓龙,领着人民文学的编辑王小平女士来剧组探班。该女士后来成为了晓龙的妻子,还为他写了一个电影剧本《刮痧》,享誉全国。
晓龙在剧组一呆就是一个多月。一开始还拎着根棍子打着绑腿见天儿地往原始森林里钻,十几天后,该探的险也都探了,觉得都是一个样也就烦了。晓龙是能文能武的人,出生在军人家庭,也当过兵,骨子里觉得自己是二郎神转世。这一点和北影厂的韩三平厂长十分类似,恨自己生在和平年代没机会驰骋疆场。当然他们都不是那种喜欢八路军装备的人,也非常看不起游击战。他们渴望成为的是那种旗下拥有坦克集群,每个士兵都武装到牙齿,都有可口可乐喝,从来不为弹药发愁,惟一担心的就是没有汽油的指挥官。官衔虽然很高,但不戴大盖帽,就喜欢戴钢盔还不系带,嘴里永远叼着雪茄,飞机扫射也不躲,藐视国防部却又爱兵如子。说白了就是巴顿那种混蛋。后来王朔实在不忍心看着他们这种人在和平环境里忍气吞声,挥笔写下一篇小说《你不是一个俗人》。我把它拍成了电影《甲方乙方》。影片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也起到了麻醉有志青年,维护安定团结的作用。
郑晓龙不仅崇武而且能文。他毕业于北大中文系,自青年时代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来剧组探班也不忘带上一摞文学期刊,对原始森林失去冲动之后,也于每天午后来至小溪旁躺在我为他铺好的芭蕉叶上沐浴读书。
一次,我躺在他的身边望着天空遐想,在一旁看书的晓龙不时发出咯咯地笑声,一边笑还一边骂道:
真他妈孙子。
我听得出来那口气不是在骂作者,那是一种由衷的喜爱又找不到合适的词汇来表达的赞赏。
我问他:
谁这么孙子?把你乐成这样。
晓龙把书递给我,说:
王朔。我认识的一哥们儿。
我接过书,看到小说的名字《浮出海面》。印象中好像是发表在《当代》上。
那是在1985年的12月。
2
第一次和王朔见面是在八六年夏天的一个下午。
他的小说我已经读了两篇,《浮出海面》和《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发出的赞叹也是:
真他妈的孙子!
这种用来表达敬仰的句子,是被我们这代人广泛使用的,但却无法写进教科书传给我们的后代。我的女儿对心爱事物的赞美,使用的句子是:
哇噻,酷毙了。
这样的两个句子放在一起比较的感觉是:
“真他妈的孙子”尤如一个粘着泥土的心里美萝卜,擦一擦,咬上一口又脆又甜;而“哇噻,酷毙了”则更像日本料理橱窗里摆着的那种刷着清漆的假菜。
像很多读者一样,我对王朔小说里的人物,以及这些人的生活和他们使用的语言都十分的熟悉。他笔下人物的嘴脸都酷似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朝夕相处的同学和朋友。而这些日常的生活,和日常生活使用的语言,经王朔一番看似漫不经心地描述,竟变得如此生动,令人着迷。这种与时俱进的视野和观察生活的角度,对我日后的导演生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指导我拍摄贺岁片的纲领性文献。
实在对不起,上面的句式是我从报纸、电视上学来的,并非我的创造,但我觉得用在这里十分的恰当。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休息间打开电视,几乎所有的频道都在异口同声地说着这样一些词汇:
与时俱进、高屋建瓴、高瞻远瞩、纲领性文献。
这样一些词汇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地涌动,呼之欲出,终于我为它们在王朔老师那里派上了用场。
那天下午,王朔是按照郑晓龙给他的地址顺利摸到我这里来的。
那时我住在位于长安街木樨地一段的三里河三区十四号楼,楼下就是地铁站的出口。因为地理位置的便捷,东去西来的朋友常会思想一闪念摸上楼来。我想王朔也是正好赶上没事顺道过来的。那时的他还没有像日后那样举足轻重,不写小说的时候也是四海为家。
当然还得说是郑晓龙的面子大。直到今天,王朔已很少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但只要是晓龙张喽的事情,朔爷还是会拨冗出席的。
王朔来了。
就模样来说,和我的预期大相径庭。平头,娃娃脸,皮肤白里透红,大面积白,小面积红,所有的五官都很饱满,肩膀很宽,穿着一件套头的短袖衫,一副和颜悦色的神情,冷不丁地却从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的冷漠。我别形容了,大家对他都不陌生。你们现在见他什么样,那时他就什么样。一切姿色基本健在,只是没有那时细嫩了。
王朔和晓龙嘻嘻哈哈打着岔,晓龙身为领导,但只要见到王朔必是嬉皮笑脸。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他们俩正经说话是什么样子。当时晓龙和王朔说了些什么?王朔又和我说了些什么?时间久远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上来我就搂头盖脸地把王朔大肆吹捧了一番,把王朔的脸夸得红一阵白一阵,迫不得已只能以皮笑肉不笑响应。
后来我才知道,在生人面前他是非常腼腆的。
这一点很像同样是赫赫有名的王菲,都觉得他们俩特傲不爱搭理人,其实是他们生性怯场。现在有一些演员歌手也模仿他们,上台眼睛不看着观众,接受采访时出言不逊。但分寸不如他们把握的好,往往招致媒体一顿暴▲。
那天王朔说的一句话,至今记忆犹新。
他说:
我拿到身份证了,哥哥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了。
在此之前,他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每逢外出住店登记,往往费尽口舌仍不能证实自己的合法存在。现在好了,有身份证为凭,早出晚归从容不迫。
王朔说:
我天天盼着警察截道盘查,然后漫不经心不慌不忙亮出公民合法身份。
当晚我们三人共进了我做的晚餐,有两道菜我还记得。
一道是,酱猪蹄两个,切碎,回锅,用酱油白糖味精葱丝旺火烹饪;一道是椒麻鸡丝。做法是:第一步,先将整只鸡白水煮熟,淋干晾凉。第二步,顺着鸡肉的肌理手工撕成牙签粗细的鸡丝。此道工序十分耗时,可在聊天时操作不误待客。第三步,大约需要生花椒一两,用擀面杖碾碎,加入食盐白糖香油味精,与鸡丝凉拌。这一道菜乃是晓龙的前任妻子丁丹手把手亲授,复制后,深受朋友称赞。但我知道远不如她做的口味纯正,原因是她用的花椒是从四川带来的,我的花椒是北京的。
从那时开始,我和王朔成为朋友。
十几年过去了,想必现在王朔的女儿已经初长成人,亭亭玉立。我女儿的个子也已经过了我的下巴颏,虽然像我但并不难看。她们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白云苍狗事事难料,也许她们有幸能在今后的月岁里相逢。希望她们彼此投缘,成为朋友。
拧巴
拧巴:别扭、偏执,并且一根筋,劝不回来,贬义的与众不同。
比如说:大家都白天精神,晚上犯困(长期上夜班的除外);而某人却正好相反,白天睁不开眼,一到夜里就精神百倍。
再比如说:身为食肉类动物,大家见了鸡鸭鱼肉都垂涎欲滴;而某人却惟恐避之不急,长着伶牙俐齿,一日三餐却只吃蔬菜。
这种人就可以称其为“拧巴”。
我就是这么一个,在吃饭这么一个生活最基本的事情上非常拧巴的人。
我不吃肉,海鲜也不吃,粘腥带荤的食物一概拒绝。
我不吃肉,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虽然我也举双手赞成植树造林,绿水青山。但我始终认为,对人类构成威胁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的数量越少越好。看见坐在电视里侃侃而谈,对狮子和鳄鱼充满同情的人,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我不吃肉,是因为我的味觉异常敏锐,如果蒙起我的眼睛,端上两盘牛羊肉,嗅一下,我就能告诉你,此是牛,彼是羊,羊肉比牛肉膻;鸡鸭也是如此,煮熟了,酱了,再风干了,各取一片放在嘴里,嚼一口,我就能把它们区分出来,因为鸭子比鸡少许有点腥。如此敏锐的味觉造成了我对食物非常的挑剔,从小养成了偏食的习惯。不吃肉,几乎所有的肉都不吃,瘦猪肉馅和菜包的饺子还行。不吃蟹,不吃虾,海里的动物只吃带鱼和黄花鱼,还得是狂搁葱姜蒜,再加料酒,料酒我都怕去不了鱼腥味,得搁白酒“二锅头”。所以要是不胜酒力的人吃了我们家做的鱼,走路有可能打晃儿。如果我是生活在丛林里豺狼虎豹,赶上饭点,羚羊斑马就是跪地下求我吃了它们,我也不会看它们一眼。并不是因为我善良,不忍心伤害它们,原因就是我不吃肉。退一步说,我可以参加捕猎,但也是重在参与,我宁可用爪子拍死猎物,也绝不会咬它们一口。这一点,国宝熊猫和我有点类似,身为食肉类动物,可胃里全是竹子。
我不吃竹子,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拉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的,屁股朝上飘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喝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琪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琪,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相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带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心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有一天让我当国家主席,我会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能让我吃上西红柿,每天最少吃五个;第二是,巧克力随便吃;第三是,白薯干管够,而且必须是红薯晒成的干。三个条件都答应我,我就干,有一条不答应,我还就不受那个累。
西红柿的美好印象不仅留在了我的少年时代,在我初长成人的青年时代,它也给我留下了甜蜜的回忆。记得在1985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刚结婚,那时我还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后,我都会把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放在冰桶里,然后提上冰桶,带上妻子,于傍晚时分下楼散步,一是为了消食纳凉,二是顺便到马路对面的冷饮店买上两个冰激凌,放在冰桶里,把西红柿冰凉以后再搅在一起吃,几乎每天如此。后来冰激凌吃腻了,白薯干和巧克力也渐渐失去了我的宠爱,只有西红柿爱不释口,久经考验,痴情不改。
在祖国的各大菜系中,我最怵的就是粤菜。出了名以后,经常被奉若上宾,饭局不断,且多是粤菜的局。在北方,粤菜被公认是最铺张的,稍不留神就能中了埋伏,光是一人喝一盅汤就比叫满一桌子的川菜贵,刀刀见血,做东的人不带上万儿八千的,看菜牌的时候就得把第一页翻过去,直接从第二页点菜。正因为如此,也就凸现出宴客的体面。
北京吃粤菜最负盛名的酒楼叫“顺风”,10年前兴起,贵客一直如云,有头有脸的天一擦黑全在那里聚齐儿。据说头一拨腋下夹着包,一手拿“大哥大”,一手拿车钥匙的座上客,现在已经大部分折进了大狱,每天以白菜汤咸菜窝头度日了,但“顺风”的粤菜,却依然是新贵们宴客的首选,潮起潮落高朋满座。吃粤菜的特点是,开饭前先请来宾围着鱼缸笼子一通端详,分别指出自己心怡的活物,接着就有一批生猛海鲜英勇就义。处决的方式也是十分残忍,龙虾通常是被活着凌迟,肉都吃完了,头上的须子还疼得直打哆嗦。蛇一般会当众剪掉脑袋,挤出血和胆献给主宾。虾的下场有几种,赶上喜欢白灼的算它们上辈子积了德;但大多数会被扔到烧红了的石头上煎熬,美其名曰“桑拿虾”;更有惨无人道的是活着用酒麻翻,生吞活咽,席间常能听到“咝咝”的叫声,那是活虾发出的呻吟。原来我一直认为汉族善良儒雅,粤菜的风靡,令我发现,这个民族也很残忍,对弱小动物犯下的罪行也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菩萨若是为此惩罚汉族,我申请对我网开一面,因为我不吃肉,也不怎么吃海鲜,尤其是不吃活物。凡属这类饭局,我能推则推,能不去就不去。实在是盛情难却的,就先在家吃饱了再去赴宴。席间我也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躲闪不过,又不想给别人扫兴,就象征性地夹两筷子放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跟着瞎比划,别人一让我吃菜,我就端酒杯,掩护自己蒙混过关。近来因为心脏不好,酒也不能喝了,赶上粤菜的局,就只能拿话搪塞,让我吃菜,我就讲笑话飞段子,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弄得我,每次赴宴之前必得搜肠刮肚冥思苦想,段子不够用了,就说报纸上的新闻,说广州的夜总会发放安全套,是不是鼓励性解放?说姚明现在值多少钱?说好莱坞的各种轶事。连传谣带造谣,凡是能引开别人注意力的手段全都施展出来。这种时候最怕有心人,一眼识破我的伎俩,出于好心一再追问:鲍鱼不吃吃鱼翅吗?鱼翅不吃吃蟹吗?蟹不吃吃虾吗?虾不吃吃乳猪吗?乳猪不吃吃蛇吗?蛇不吃吃鲜贝吗?贝不吃吃白鳝吗,鳝不吃吃牛柳吗……你他妈到底能吃什么?你怎么那么事妈呀?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逢此情景,我只能实话实说:你们要是真疼我,就给我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口重点别放太多的糖就行。要是你们心里还过意不去,觉得亏了我的嘴,就干脆把那些奇珍异▲折成现钱直接给我也行。我太太徐帆如果在座,她会挑几个蒜瓣、葱段,舀两勺酱油汤,放在米饭里拌吧拌吧递给我,同时对大家说:你们吃你们的,别理他,他这人特别拧巴。
虽然吃饭很拧巴,但我也没耽误了干工作,吃得是草,挤得是奶。没有蛋白质撑着,写出的剧本也照样好看。
伪另类
另类:不被主流和大众接受的另一类。数量极其少,极富想像力,善于破旧立新,对世界有独到的认识。不爱钱也不怎么讲卫生,没规矩,有今儿没明儿,吃了上顿没下顿,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地球上属于饥寒交迫的一小撮。
另类反对流行、模仿和千篇一律。
伪另类:不被主流和大众及真另类所接受的另一类。没有想像力,破旧不立新。自私,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假装不爱钱,假装有个性,假装脏乱差。
伪另类模仿真另类,渐成一种流行趋势,所以伪另类的人数远远超过真另类。真另类在全世界也只是一小撮,伪另类在中国有一大群。
中国的伪另类,总体表现出一种伪霸气,对商业也表现出了一种非常功利的伪愤怒,这种伪霸气和伪愤怒唬住了媒体,也唬住了一批伪前卫的评论家,因此显得人气很旺。
伪另类非常需要借助于形式,单个看都很有个性,集体一亮相,基本上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们的作品给我留下的整体印象是八个字:雷同,做作,言不由衷。
先说电影。
特征一:闷。不说话。半天也不说一句话。表情麻木。镜头一动不动。什么事也没有,淡不刺咧。
特征二:镜头从头晃到尾,主人公游手好闲,心里倍儿阴暗。一般不睡在床上,直接把床垫子放在地上,基本上每天都喝高了才回家,不脱鞋撂倒就睡,睡醒了,两眼发呆,直目瞪眼地望着天花板,有时候还手淫,特脏。白天出门,喜欢戴墨镜,耳朵上戴着随身听,听着摇滚乐穿胡同,走铁道线。
我对北京很熟悉,胡同和铁路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这两条出行的线路组合在一起,不知道主人公是要奔哪儿去?
特征三:泡酒吧。这一点和港片很不一样,港片的主人公喜欢泡夜总会歌厅,伪另类的主人公喜欢泡酒吧,飞大麻。提到大麻让我想起真伪另类的又一个区别:真另类是真吸毒,吸的是海洛因;伪另类是伪吸毒,吸的是大麻,没抽两口就假装飞起来了,谁飞得快谁就能躲过买单,所以经常是一大帮伪另类扎在酒吧里,要了一大堆酒,到买单的时候一个清醒的人也找不着。
特征四:伪愤怒。具体表现是,不知好歹,跟爹妈犯浑,跟朋友说翻脸就翻脸,假装跟真善美不共戴天,可是找女朋友绝不找难看的。
特征五:模仿。模仿欧洲电影节上获奖的影片,连电影的名字都模仿,起的名字尽可能不知所云。伪另类电影的基本套路大致如此。
再说音乐,说老实话,我对伪另类音乐没有什么印象,记住的是一组组非常雷同的合影。其面目大致如下:三五成群,迎着风站在楼顶上,山坡上,更多的是喜欢散漫地站在纵横交错的铁道线上,或是废厂房里、旧仓库前,或光头、或扎马尾巴,上身大部分是穿套头衫,外面罩一件肥大衬衫敞着怀,冬天穿拉锁特别多的皮夹克,下身穿牛仔裤,还得必须把膝盖磨破,足蹬高腰厚底大皮鞋,有的拿着乐器,有的什么也不拿,或坐或站,高高低低,各想各的心事。其神情看上去有点气焰嚣张,浑不吝,又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前段时间北京青年报上刊登了一幅,电影《英雄》摄制组的工作照,是张艺谋和旗下的一帮人在片场的合影,其排列的阵形布局,与我前面提到的那种合影十分吻和,所不同的是,神态表情相对安详友善,看上去有点像一群老实孩子想学坏。当然,张艺谋绝不是伪另类,他是真主流,所以看到他们如此照相令我感到有些意外。主流的合影方式通常是,站成几排,主角站前排中间,打杂的站两边后排,每个人都伸出两个手指组成V字,领头的喊“一二三”,大家脸上堆满假笑,嘴里一起喊“茄子!”。
戏剧方面,我因为看得很少,没有什么发言权,印象中肯定得是小剧场,怎么看不懂怎么来,孟金辉排了两个看得懂的话剧,票房很好,于是立刻遭到其他伪另类的质疑,一气之下,拍了一部看不懂的电影《像鸡毛一样飞》,总算在伪前卫的评论家那里挽回了尊严。
伪另类也分两种:一种是让别人晕,如坠雾里云端,自己心里很清醒,知道是在作秀,目的还是商业。王家卫就是成功的一例,类也另了,钱也赚了,名利双收。另外一种比较傻,别人晕,自己也晕,本来是伪军,却非把自己当鬼子来严格要求,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饥寒交迫,一腔悲愤。我要是有一天丧失了想像力,为了掩盖创作的低能,又还想在电影界混饭吃,可能也会摇身一变,成为伪另类,那样的话,我一定会选择成为前面的那种,做一个有利可图的伪另类
……
前言/序言
由冯老师到冯老——再版前言
刘震云
当大家再读《我把青春献给你》时,现实中的冯小刚,已不是写作这本书时的冯小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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