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研究遊戲在人類進化和文化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視野開闊,橫跨比較語言學、比較神話、比較哲學、文化史等多門學科;縱覽並比較瞭希臘、日耳曼、北歐、印度、中國的遊戲概念的錶現、異同和演化,顯示遊戲對文明全麵的影響。
作者簡介
約翰·赫伊津赫(Johan Huizinga,1872-1945),荷蘭曆史學傢、文化學傢。攻讀印歐語-日爾曼語語言學,1897年獲博士學位;先後在荷蘭的萊頓大學、格羅寜根大學和德國的萊比锡大學等著名大學執教,曾任萊頓大學校長;二戰期間對法西斯占領者持嚴厲批判態度,1945年荷蘭解放前夕被迫害至死。
擅長印歐語文學、歐洲文化史、比較語言學和比較文化,代錶作有《中世紀的鞦天》《遊戲的人》《17世紀的荷蘭文明》《伊拉斯謨傳》《明天即將來臨》《文明復活的必要條件》《憤怒的世界》《文化史的任務》《曆史的魅力》《痛苦的世界》等。他在世時已是歐洲文化史尤其是荷蘭文化史的權WEI,著作經久不衰,在中國學界的影響還在上升。
目錄
中譯者第二版序
中譯者第一版序
史丹納序
作者自序
第一章 作為文化現象的遊戲:性質與意義
第二章 錶現在語言裏的遊戲觀念
第三章 發揮教化功能的遊戲和競賽
第四章 遊戲和法律
第五章 遊戲與戰爭
第六章 遊戲與知識
第七章 遊戲與詩歌
第八章 神話的形成與遊戲
第九章 哲學中的遊戲形式
第十章 藝術中的遊戲形式
第十一章 遊戲人視野中的西方文明
第十二章 當代文明中的遊戲成分
參考文獻
索引
中譯者第一版後記
中譯者第二版後記
精彩書摘
估量戰爭本身的競賽成分,有一定難度。在文化濫觴期,爭鬥缺乏我們現在所謂的公平遊戲規則,也就是說那時的爭鬥多半是非競賽性的。蠻族的暴力錶現在掠奪性的齣徵、暗殺、追殺、獵頭等等,無論它是齣於飢餓、恐懼、宗教或純粹的殘忍。這樣的凶殺配不上戰爭這樣莊重的名字。莊嚴宣告的普遍敵對的特殊情況得到廣泛的承認之後,當事者認為它與個人的爭吵、傢族的不和迥然不同時,戰爭的觀念纔會齣現。這樣的分彆使戰爭同時進入競賽和儀式的兩個領域。它升華為神聖的事業,成為實力的較量和命運的揭示。換句話說,戰爭成為一套復雜觀念的一部分,這一套東西包括正義、命運和榮譽。這是一種神聖的製度,因此它被賦予部落一切共同的理想意象和物質意象。這並不是說,戰爭將嚴格按照榮譽的規矩和儀式的形式來進行,因為野蠻的暴力仍然會重現;這僅僅是說,戰爭被視為神聖的職責,關乎人的榮譽,戰爭或多或少將按照這個理想來進行。戰爭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這些觀念的影響,這個問題始終是一個難以判斷的問題。我們聽說過的風格優美的高尚的戰爭故事,大多數並不是建立在分析傢和編年史傢冷靜的講述上,而是建立在文學創作的形象之上,這樣的形象存在於當時人或後人創作的形象裏,或者是存在於史詩和詩歌裏。這樣的英雄虛構和浪漫虛構多如牛毛。然而,如果斷然說,這種用力量和美學的觀點給戰爭披上一層高貴的外衣,不過是“美好的假象”和僞裝之下的殘忍,那又是錯誤的。雖然這樣美好的形象僅僅是虛構,但是把戰爭幻想成為榮譽和美德的高尚遊戲的觀念,在推動文明發展中始終扮演瞭重要的角色。這是因為,騎士風度的觀念産生於這樣的觀念,最終齣現的國際法也齣自這樣的觀念。在這兩個因素中,騎士風度是中世紀偉大的推動力之一,而且雖然騎士風度的理想在現實生活中經常遭到誤解,它還是成瞭國際法的基礎;而國際法是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保障之一。
說明戰爭中競賽成分和遊戲成分的例子,可以說俯拾即是,從各個文明、各個時期都可以找到例子。首先。我們從希臘曆史擷取兩個例子。公元前7世紀,尤比亞(Euboean)地區的兩個城邦卡爾基斯(Chalcis)和埃雷特裏亞(Eretria)爆發的戰爭,完全采取競賽的形式。戰前,一個莊嚴的閤約就製定好,而且被送進阿耳忒彌斯神廟。交戰的時間地點都做瞭規定。一切投擲武器都在禁用之列:矛槍、箭頭、石彈都不得使用;惟有刀劍和長矛在允許之列。另一個例子雖然純樸性略為遜色,但更加廣為人之。薩拉米海戰之後,勝利的希臘人航行到蘇伊士地峽去分配奬品(aristeia),受奬者是海戰中戰功卓著的將領。將領們要把選票放在波塞鼕神廟的祭壇上,每人投票兩張,一張選冠軍,一張選亞軍;每人首先投自己一票,但人人都投瞭統帥地米斯托剋利一票,所以他贏得多數票,但將領們中爆發的忌妒使這個投票結果沒有獲得批準。
……
前言/序言
遊戲太重要瞭,遊戲就是文化、就是文明——赫伊津哈做齣這樣的論斷,史丹納也肯定瞭這個論斷:“赫伊津哈發現瞭一個至關重要的真理:‘真正的、純粹的遊戲是文明的柱礎之一’。”(10頁)
赫伊津哈說:“我們不能不做齣這樣的論斷:初始階段的文明是遊戲的文明。文明不像嬰兒齣自於母體,它在文明之中誕生,它就是遊戲,且決不會離開遊戲。”(著重號係筆者所加,198頁)
遊戲是人類和動物共有的天性,因為動物也要遊戲。遊戲的曆史比文化悠久,遊戲並非人類天賦,但文化是人類獨有的財富。
赫伊津哈強調遊戲的文化功能,提齣遊戲研究的文化學方法,指齣生物學和心理學研究方法的不足:“我們把遊戲當作文化的一種功能來研究,而不是當作動物和兒童身上的一種現象來研究,我們從生物學和心理學停滯不前的地方著手。我們看到,遊戲是一種重要的文化現象,但早在文化之前,遊戲就已經存在瞭……遊戲無處不在,遊戲是有彆於‘平常’生活的、特色鮮明的一種行為。”(22頁)
赫伊津哈區彆工匠人(Homo Faber)、智慧人(Homo Sapiens)和遊戲人(Homo Ludens),藉以說明人類的三種功能。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區分呢?這是因為製造工具的能力並非僅見於人類,一些動物已經會製造簡單的工具;因為理智僅見於人類,而遊戲卻是人類和動物共有的天性。他說:“還有第三種功能是人和動物都有的;和理智與製造工具一樣,遊戲也是重要的功能。”(17頁)
史丹納似乎也呼應並肯定赫伊津哈的觀點:“在赫伊津哈的筆下,遊戲成為人的感知能力的決定性特徵。遊戲人與工匠人比肩而立……也許,遊戲人和智能人(Homo Sapiens)處在同一個層次。” (10頁)
赫伊津哈的主張和中國哲學天人閤一的觀點有相通之處。他肯定古代神話和儀式的功能是天人和諧、國泰民安。作者首先以中國為例:“根據古代中國的民間傳說,音樂舞蹈的功能是讓世界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讓造化嚮著有益於人的方嚮前進。一年的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端賴節慶活動中恰如其分的神聖競技。如果沒有這些慶典,莊稼就不會成熟。”(33頁)
接著他沿用偉大的德國人類學傢利奧·弗羅貝尼烏斯的論述來展示這個天人和諧的思想:“在遠古時代,人首先吸收的觀念是動植物的興衰榮枯、然後纔構想齣時空的觀念,然後纔形成歲時節令和日月盈虧的思想。於是,人用神聖戲劇的形式錶演存在的偉大進程和秩序,通過錶演的手段,在錶演的過程中,人以新的形式再現或‘再創造’現實世界,創造再現齣來的世界,於是在衛護宇宙秩序中,他就盡瞭一己之力。”(34-35頁)
他認為,在遠古時代,詩、歌、舞、樂、神話、儀式、競賽、爭鬥等等往往是水乳交融的。僅引3段為證:
“按照古人的幻想,世界和萬物是眾神創造的,是從一個巨人的肢體化生齣來的,且這個巨人浩瀚如世界。我們熟悉《梨俱吠陀》和《新埃達》的創生觀念。”(159頁,可惜作者對中國的盤古創世神話不是很熟悉)
“我曾經圍繞一些中世紀的詩人、空想傢和神學傢的寓言式人物的理想價值,做瞭比較詳細的探討……(詩意)的形象實在是太豐富瞭……哲學神學思想深刻的含意,絕對和這些形象捆綁在一起,是密不可分的。” (162頁)
“我們發現,遊戲是詩歌固有的成分,每一種形式的詩歌和遊戲的結構實在是密不可分、水乳交融。同理,遊戲和音樂也密不可分,而且是更高層次上的水乳交融。”(182頁)
麥剋盧漢關於遊戲功能、規則、意義的描繪和赫伊津哈有異麯同工之妙。茲摘錄《理解媒介·遊戲》幾段話為佐證:
遊戲有助於天人和諧:“遊戲是我們心靈生活的戲劇模式,給各種具體的緊張情緒提供發泄的機會。它們是集體的通俗藝術形式,具有嚴格的程式。古代社會和無文字社會自然把遊戲看做是活生生的宇宙戲劇模式。希臘的奧林匹剋運動會就是直接扮演這種競賽的遊戲,或者說直接扮演太陽神爭鬥的遊戲。競技者繞圓形跑道奔跑時,頭上紮著黃帶,模仿太陽神駕車一日一周所經過的圓形黃道帶。由於遊戲和娛樂是宇宙性爭鬥的戲劇演齣形式,觀眾的角色顯然是帶有宗教色彩的。參與這些儀式使宇宙保持在正確的軌道上”
遊戲對健康生活意義重大:“一個人或一個社會如果沒有遊戲,就等於墮入瞭無意識的、行屍走肉般的昏迷狀態。藝術和遊戲使我們與常規慣例中的物質壓力拉開距離,使我們去作這樣的觀察和詢問。作為大眾藝術形式的遊戲,給一切人提供瞭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的直接手段” “有些落後社會或部落猝然轉換為工業化、專門化、機械化的形態之後,往往難以設計齣運動和遊戲之類的矯正劑,以便創造齣與這一轉化抗衡的力量。這些社會陷入迂腐的泥潭。沒有藝術的人,沒有遊戲這種大眾藝術的人,往往像毫無意識的自動機器。”
遊戲有一套自願接受和遵守的規則:“遊戲是一架機器。參加遊戲的人要一緻同意,願意當一陣子傀儡時,這架機器纔能運轉……競賽結果的不確定性,給我們在遊戲規則和遊戲程序中的死闆嚴格性,提供瞭閤理的藉口。”
遊戲的人:文化中遊戲成分的研究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