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8
★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多项文学奖获得者乔叶经典作品
★精典名家小说文库系列小说之一。精装版本,著名画家张东林提供封面及图书插画,并特制精美藏书票,集文学与艺术于一体,兼具经典性和收藏性
★名家+名作+名画,中国人提升文学修养的必读书。
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评语:
《zui慢的是活着》透过奶奶漫长坚韧的一生,深情而饱满地展现了中华文化的家族伦理形态和潜在的人性之美。祖母和孙女之间的心理对峙和化芥蒂为爱,构成了小说奇特的张力;如怨如慕的绵绵叙述,让人沉浸于对民族精神承传的无尽回味中。
“我”从小不受重男轻女的奶奶器重,在奶奶长久的轻视里养成了叛逆乖张的个性,故意处处与奶奶作对,挑战奶奶的**。长大后,成为记者的“我”从自己的人生处境中,开始重新审视奶奶的一生。小说以老少两代女性之间观念、个性的冲突,展开对人物命运与家庭际遇的书写,将“粗糙”的生活锻造出温润的质地,揭示了作者对时代转变和生命流转的独道体悟:我必须在她的根里成长,她必须在我的身体里复现……活着这件原本*快的事,也因此,变成了*慢。
乔叶,河南省修武县人。中国作协会员,河南省作协副主席。出版小说《*慢的是活着》《认罪书》,散文集《深夜醒来》《走神》等作品多部。曾获庄重文文学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北京文学奖、人民文学奖以及中国原创小说年度大奖,首届锦绣文学奖等多个文学奖项。2010年,中篇小说《*慢的是活着》获首届郁达夫小说奖以及第五届鲁迅文学奖。
乔叶眼光敏锐、心事洞明。她的小说,有着精微的叙事,细腻的感情,富有说服力的心灵轨迹,以及对于当下生活的锐利分析。她对人情世事的省察饱含善意,但有时下手也毫不容情。她单纯,而不失对复杂经验的好奇;她热情,同时也保持着一种超然的冷静。
——谢有顺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
乔叶是一个有思想且专注生命意义的作家。
——王达敏
乔叶笔调粗砺而又细腻,“行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随物赋形、收放自如,令人叹为观止。
——吕东亮
乔叶的可贵就在于:她能像平光镜那样透过自己反射出的外象看到自己的内里,从而自zui核心的内在出发来成全和提携自己。
——傅爱毛
乔叶小说的最大特点,是开篇就能让读者充满阅读期待。这种期待不是火光漫天,也不是战鼓阵阵,而是像石板下面的小草一样,慢慢滋生、逐渐强劲,最后猛然间变成遍地荆棘。
——武歆
1
那一天,窗外下着不紧不慢的雨,我和朋友在一家茶馆里聊天,不知怎的她聊起了她的祖母。她说她的祖母非常节俭。从小到大,她记得祖母只有七双鞋:两双厚棉鞋冬天里穿,两双厚布鞋春秋天穿,两双薄布鞋夏天里穿,还有一双是桐油油过的高帮鞋,专门雨雪天里穿。小时候,若是放学早,她就负责烧火。只要灶里的火苗蹿到了灶外,就会挨奶奶的骂,让她把火压到灶里去,说火焰扑棱出来就是浪费。
“她去世快二十年了。”她说。
“要是她还活着,知道我们这么花着百把块钱在外面买水说闲话,肯定会生气的吧?”
“肯定的,”朋友笑了,“她是那种在农村大小便的时候去自家地里,在城市大小便的时候去公厕的人。”
我们一起笑了。我想起了我的祖母。—这表述不准确。也许还是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才最为贴切:“不用想,也忘不掉。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
我的祖母王兰英,一九二零年生于豫北一个名叫焦作的小城。焦作盛产煤,那时候便有很多有本事的人私营煤窑。我曾祖父在一个大煤窑当账房先生,家里的日子便很过得去。一个偶然的机会,曾祖父认识了祖母的父亲,便许下了媒约。祖母十六岁那年,嫁到了焦作城南十里之外的杨庄。杨庄这个村落由此成为我最详细的籍贯地址,也成为祖母最终的葬身之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她病逝在这里。
2
我一共四个兄弟姊妹,性别排序是:男,女,男,女。大名依次是小强小丽小杰小让;家常称呼是大宝,大妞,二宝,二妞。我就是二妞李小让。“小让”这个名字虽是最一般不过的,却是四个孩子里唯一花了钱的。因为命硬。乡间说法:命有软硬之分。生在初一十五的人命够硬,但最硬的是生在二十。“初一十五不算硬,生到二十硬似钉。”我生于阴历七月二十,命就硬得似钉了。为了让我这“钉”软一些,妈妈说,我生下来的当天奶奶便请了个风水先生给我看了看,风水先生说最简便的做法就是在名字上做个手脚,好给老天爷打个马虎眼儿,让他饶过我这个孽障,从此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于是就给我取了“让”字。在我们方言里,“让”不仅有避让的意思,还有柔软的意思。
“花了五毛钱呢。”奶奶说,“够买两斤鸡蛋的了。”
“你又不是为了我好。还不是怕我妨了谁克了谁!”
这么说话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小学,和她顶嘴早成了家常便饭。这顶嘴不是撒娇撒痴的那种,而是真真的水火不容。因为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当然,身为弱势,我的选择是被动的:她先不喜欢我,我也只好不喜欢她。
亲人之间的不喜欢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因为在一个屋檐下,再不喜欢也得经常看见,所以自然而然会有一种温暖。尤其是大风大雨的夜,我和她一起躺在西里间。虽然各睡一张床,然而听着她的呼吸,就觉得踏实,安恬。但又因为确实不喜欢,这低凹的温暖中就又有一种高凸的冷漠。在人口众多川流不息的白天,那种冷漠引起的嫌恶,几乎让我们不能对视。
从一开始有记忆起,就知道她是不喜欢我的。有句俗语:“老大娇,老末娇,就是别生半中腰。”但是,作为老末的我却没有得到过她的半点娇宠。她是家里的慈禧太后,她不娇宠,爸爸妈妈也就不会娇宠—就是想娇宠也没时间,爸爸在焦作矿务局上班,妈妈是村小的民办教师,都忙着呢。
因为不被喜欢,小心眼儿里就很记仇。而她让我记仇的细节简直是俯拾皆是。比如她常睡的那张水曲柳木黄漆大床。那张床是清朝电视剧里常见的那种大木床,四周镶着木围板,木板上雕着牡丹、荷花、秋菊、冬梅四季花式。另有高高的木顶,顶上同样有花式。床头和床尾还各嵌着一个放鞋子的暗柜,几乎是我家最华丽的家具。我非常向往那张大床,却始终没有在上面睡的机会。她只带二哥一起睡那张大床。和二哥只间隔三岁,在这张床的待遇上却如此悬殊,我很不平,一天晚上,便先斩后奏,好好地洗了脚,早早地爬了上去。她一看见就着了急,把被子一掀,厉声道:“下来!”
我缩在床角,说:“我占不了什么地方的,奶奶。”
“那也不中!”
“我只和你睡一次。”
“不中!”
她是那么坚决。被她如此坚决地排斥,对自尊心是一种很大的伤害。我哭了。她去拽我,我抓着床栏,坚持着,死活不下。她实在没有办法,就抱着二哥睡到了我的小床上。那一晚,我就一个人孤零零地占着那张大床。我是在哭中睡去的,清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接着哭。
她毫不掩饰自己对男孩子的喜爱。谁家生了儿子,她就说:“添人了。”若是生了女儿,她就说:“是个闺女。”儿子是人,闺女就只是闺女。闺女不是人。当然,如果哪家娶了媳妇,她也会说:“进人了。”—这一家的闺女成了那一家的媳妇,才算是人。因此,自己家的闺女只有到了别人家当媳妇才算人,在自己家是不算人的。这个理儿,她认得真真儿的。每次过小年的时候看她给灶王爷上供,我听得最多的就是那一套:“……您老好话多说,赖话少言。有句要紧话可得给送子娘娘传,让她多给骑马射箭的,少给穿针引线的。”骑马射箭的,就是男孩。穿针引线的,就是女孩。在她的意识里,儿子再多也不多,闺女呢,就是一门儿贴心的亲戚,有事没事走动走动,百年升天脚蹬莲花的时候有这把手给自己梳头净面,就够了。因此再多一个就是多余—我就是最典型的多余。她原本指望我是个男孩子的,我的来临让她失望透顶:一个不争气的女孩身子,不仅占了男孩的名额,还占了个男孩子的秉性,且命那么硬。她怎么能够待见我?
做错了事,她对男孩和女孩的态度也是迥然不同的。要是大哥和二哥做错了事,她一句重话也不许爸爸妈妈说,且理由充分:饭前不许说,因为快吃饭了。饭时不许说,因为正在吃饭。饭后不许说,因为刚刚吃过饭。刚放学不许说,因为要做作业。睡觉前不许说,因为要睡觉……但对女孩,什么时候打骂都无关紧要。她就常在饭桌上教训我的左撇子。我自会拿筷子以来就是个左撇子,干什么都喜欢用左手。平时她看不见就算了,只要一坐到饭桌上,她就开始管教我。怕我影响大哥二哥和姐姐吃饭,把我从这个桌角撵到那个桌角,又从那个桌角撵到这个桌角,总之怎么看我都不顺眼,我坐到哪里都碍事儿。最后通常还是得她坐到我的左边。当我终于坐定,开始吃饭,她的另一项程序就开始了。
“啪!”她的筷子敲到了我左手背的指关节上。生疼生疼。
“换手!”她说,“叫你改,你就不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不会。”
“不会就学。别的不学这个也得学!”
知道再和她犟下去菜就被哥哥姐姐们夹完了,我就只好换过来。我嘟着嘴巴,用右手生疏地夹起一片冬瓜,冬瓜无声无息地落在饭桌上。我又艰难地夹起一根南瓜丝,还是落在了饭桌上。当我终于把一根最粗的萝卜条成功地夹到嘴边时,萝卜条却突然落在了粥碗里,粥汁儿溅到了我的脸上和衣服上,引得哥哥姐姐们一阵嬉笑。
“不管用哪只手吃饭,吃到嘴里就中了,什么要紧。”妈妈终于说话了。
“那怎么会一样?将来怎么找婆家?”
“我长大就不找婆家。”我连忙说。
“不找婆家?娘家还养你一辈子哩。还给你扎个老闺女坟哩。”
“我自己养活自己,不要你们养。”
“不要我们养,你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自己给自己喂奶长这么大?”
她开始不讲逻辑,我知道无力和她抗争下去,只好不作声。
下一次,依然如此,我就换个花样回应她:“不用你操心,我不会嫁个也是左撇子的人?我不信这世上只我一个人是左撇子!”
她被气笑了:“这么小的闺女就说找婆家,不知道羞!”
“是你先说的。”
“哦,是我先说的。咦—还就我能先说,你还就不能说。”她得意洋洋。
“姊妹四个里头,就你的相貌极肖她,还就你和她不对路。”妈妈很纳闷,“怪哩。”
3
后来听她和姐姐聊天我才知道,她小时候娘家的家境很好,那时我们李家的光景虽然不错,和她王家却是绝不能比的。他们大家族枝枝杈杈四五辈共有四五十口人,男人多,家里还雇有十几个长工,女人们便不用下地,只是轮流在家做饭。她们这一茬女孩子有八九个,从小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学做女红和厨艺。家里开着方圆十几里最大的磨坊和粉坊,养着五六头大牲口和几十头猪。农闲的时候,磨房磨面,粉坊出粉条,牲口们都派上了用场,猪也有了下脚料吃,猪粪再起了去壮地,一样也不耽搁。到了赶集的日子,她们的爷爷会驾着马车,带她们去逛一圈,买些花布,头绳,再给她们每人买个烧饼和一碗羊杂碎。家里哪位堂哥娶了新媳妇,她们会瞒着长辈们偷偷地去听房,当然也常常被发现。一听见爷爷的咳嗽声,她们就会作鸟兽散,有一次,她撒丫子跑的时候,被一块砖头绊倒,磕了碗大的一片黑青。
嫁过来的时候,因为知道婆家这边不如娘家,怕姑娘受苦,她的嫁妆就格外丰厚:带镜子和小抽屉的脸盆架,雕花的衣架,红漆四屉的首饰盒,一张八仙桌,一对太师椅,两个带鞋柜的大樟木箱子,八床缎子面棉被……还有那张水曲柳的黄漆木床。
“一共有二十抬呢。”她说。那时候的嫁妆是论“抬”的。小件的两个人抬一样,大件的四个人抬一样。能有二十抬,确实很有规模。
说到兴起,她就会打开樟木箱子,给姐姐看她新婚时的红棉裤。隔着几十年的光阴,棉裤的颜色依然很鲜艳。大红底儿上起着淡蓝色的小花,既喜庆,又沉静。还有她的首饰。“文革”时被破四旧的人抢走了许多,不过她还是偷偷地保留了一些。她打开一层层的红布包,给姐姐看:两只长长的凤头银钗,因为时日久远,银都灰暗了。她说原本还有一对雕龙画凤的银镯子,三年困难时期,她响应国家号召向灾区捐献物资,狠狠心把那对镯子捐了。后来发现戴在了一名村干部的女儿手上。
“我把她叫到咱家,哄她洗手吃馍,又把镯子拿了回来。他们到底理亏,没敢朝我再要。”
“那镯子呢?”
“卖了,换了二十斤黄豆。”
她生爸爸的时候,娘家人给她庆满月送的银锁,每一把都有三两重,一尺长,都配着繁繁琐琐的银铃和胖胖的小银人儿。她说原先一共有七把,破四旧时,被抢走了四把,就只剩下了三把,后来大哥和二哥生孩子,生的都是儿子,她就一家给了一把。姐姐生的是女儿,她就没给。
“你再生,要生出来儿子我就给你。”她对姐姐说,又把脸转向我,“看你们谁有本事先生出儿子。迟早是你们的。”
“得了吧。我不要。”我道,“明知道我最小,结婚最晚。根本就是存心不给我。”
“你说得没错,不是给你的,是给我重外孙子的。”她又小心翼翼地裹起来,“你们要是都生了儿子,就把这个锁回回炉,做两个小的,一人一个。”
偶尔,她也会跟姐姐聊起祖父。
“我比人家大三岁。女大三,抱金砖。”她说,她总用“人家”这个词来代指祖父。“我过门不多时,就乱了,煤窑厂子都关了,你太爷爷就回家闲了,家里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啥金砖?银砖也没抱上,抱的都是土坷垃。”
“人家话不多。”
“就见过一面,连人家的脸都没敢看清,就嫁给人家了。那时候嫁人,谁不是晕着头嫁呢?”
“和人家过了三年,哪年都没空肚子,前两个都是四六风。可惜的,都是男孩儿呢。刚生下来的时候还好好儿的,都是在第六天头上死了,要是早知道把剪刀在火上烤烤再剪脐带就中,哪儿会只剩下你爸爸一个人?”
后来,“人家”当兵走了。
“八路军过来的时候,人家上了扫盲班,学认字。人家脑子灵,学得快……不过,世上的事谁说得准呢?要是笨点儿,说不定也不会跟着队伍走,现在还能活着呢。”
“哪个人傻了想去当兵?队伍来了,不当不行了。”她毫不掩饰祖父当时的思想落后,“就是不跟着这帮人走,还有国民党呢,还有杂牌军呢,哪帮人都饶不了。还有老日呢。”老日,就是日本鬼子。
“老日开始不杀人的。进屋见了咱家供的菩萨,就赶忙跪下磕头。看见小孩子还给糖吃,后来就不中了,见人就杀。还把周岁大的孩子挑到刺刀尖儿上耍,那哪还能叫人?”
老日来的时候,她的脸上都是抹着锅灰的。
“人家”打徐州的时候,她去看他,要过黄河,黄河上的桥散了,只剩下了个铁架子。白天不敢过,只能晚上过。她就带着爸爸,一步一步地踩过了那条漫长的铁架子,过了黄河。
“月亮可白。就是黄河水在脚底下,哗啦啦地吓人。”
“人家那时候已经有通讯员了,部队上的人对我们可好。吃得也可好,可饱。住了两天,我们就回来了。家属不能多住,看看就中了。”
那次探亲回来,她又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白白胖胖,面如满月,特别爱笑。但是,一次,一个街坊举起孩子逗着玩的时候,失手摔到了地上。第二天,这个孩子就夭折了。才五个月。
讲这件事时,我和她坐在大门楼下。那个街坊正缓缓走过,还和她打着招呼。
“歇着呢?”
“歇着呢。”她和和气气地答应。
“不要理他!”我气恼她无原则的大度。
“那还能怎么着?账哪能算得那么清?他也不是蓄心的。”她叹气,“死了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得活着。”
代后记
以生命为器
1
明晃晃的太阳照了一整天,现在,天渐渐晚了。天光从蓝色慢慢变成粉红色,然后,又变成奇特的灰紫色,太阳渐渐西沉,掉进四合的晚霞中。
小男孩眼巴巴地望着白天在他眼前消失。
这是《风到哪里去了》这本书的第一段。在这如此简洁清澈的语言里,我仿佛看见了每个人的一生。好作品就是这样啊。
《风到哪里去了》,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年出版。美国人夏洛特*左洛托夫著,绘图者是意大利人维塔,翻译者是上海作家陈丹燕。
现在,他妈妈来向他说晚安了。
“为什么白天会不见呢?”他问妈妈。
“这样,夜晚才能到这里来呀。”妈妈说,“你看,”她指指窗外,在夜空下,梨树梢后,他看到一弯银白色的月亮。
“晚上就是这样开始的,”妈妈将手放在他肩膀上告诉他,“有月亮、星星和夜色的晚上能让你入梦。”
白天走了,晚上才能来。海浪走了,贝壳才能来。阳光走了,雨水才能来。晚上有晚上的美妙,贝壳有贝壳的美妙,雨水有雨水的美妙。如同悲伤有不同于幸福的美妙,失去有不同于得到的美妙。这朴素的逻辑中包含了多少人生的真谛啊。
“可是,白天就这样不见了,太阳到哪里去了呢?”小男孩问。
“白天并没有不见,它只是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们这里是晚上,别的地方就是白天。太阳会到那个地方升起,没有什么东西会永远消失的。”
“都是这样吗?”小男孩问。
“是啊”,妈妈说,“它只是换了个地方,或者换了个样子。”
这是真理。但是,我曾经是不懂得的,自然也是不相信的。
在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我以为诗歌和散文不同,以为散文和小说不同,以为小说和诗歌不同,正如我刚开始认识这个世界时,以为东方和西方不同,乡村和城市不同,动物和植物不同,男人和女人不同……
——我以为所有事物之间的不同都是本质的不同。
后来我知道,它们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在本质上它们都一样,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或者换了个样子。
小男孩躺在床上,妈妈在床边坐着。
“那么,风停了以后,又到哪里去了呢?”小男孩问。
“风停下来时,它其实是吹到别的地方,让那儿的树跳舞去了。”
“那蒲公英的绒毛被风吹到哪里去了呢?”
“带着新的花籽飞到别家院子的草地上去了。”
“山到了山顶以后,又到哪里去了呢?”
“下了坡,到了山谷啊。”
……
“森林里的树叶变了颜色,落下来了。以后呢?”
“回到了泥土里,变成长了新叶的新树啊。”
我的祖母出生于1920年,和我相差半个世纪,她是个文盲,缠着小脚,重男轻女,每看到我上厕所的时候就要把我手里的卫生纸揪去一块,说我拿得太多,是个败家子儿。而每到秋天,生产队的棉花丰收的时候,她就会在我的裤子上缝两个大大的口袋,逼着我去偷棉花。童年记忆里,她是我在家庭里最大的仇敌。我认为她愚昧,自私,封建,庸俗,吝啬。我曾经无数次地想,长大之后就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因为我不想再看到她。
渐渐长大,我才知道:她曾用绝食抗拒过缠脚,她原谅了失手摔死女儿的街坊,祖父早逝之后,她把小叔抚养成人并给他娶妻成家,为此欠下的债还了整整十年。她是新中国成立后村里的第一任妇女主任,她积攒的土方子种类齐全且百试不爽,她的针线女红在方圆十里都享有盛名。她少年时有叛逆不羁,青春时有美艳浪漫,成年后坚韧智慧,老年时慈悲宽容,我曾有的顽劣,她都有。我所期盼自己能有的美德,她也都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出自己和她的靠近,也越来越觉出自己和她的骨肉相融。这种感觉在她去世之后,尤为鲜明。她的一切细节都秘密地反刍在我的生活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奇袭而来,把我打个措手不及。比如,我现在过日子也越来越吝啬。洗衣服的水舍不得倒掉,用来涮拖把,冲马桶。比如,我现在也很庸俗,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赠品,哪怕根本用不到……
终于明白:我和她之间,除了表象,原本也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的新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她的陈颜。
“这个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循环着,没有什么会不见了。”
曾经,我以为,人死了就死了,不会再回来。现在终于明白:死去的人实际上常常并没有死去,他们也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或者换了个样子。他们没有不见。如同祖父和父亲之间,父亲和儿子之间,如同姥姥和母亲之间,母亲和女儿之间……如同所有人的孩子和所有人孩子的孩子之间。下辈人必会在上辈人的根里成长,上辈人必会在下辈人的身体里复现。所以我在这个小说的最后写道:“活着这件原本最快的事,也因此,变成了最慢。生命将因此而更加简约,博大,丰美,深邃和慈悲。”
没有什么会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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