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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读人群 :广大读者 以深刻的认识和幽默的笔调,描述20世纪初期纽约上流社会的生活以及该生活圈的塌陷。《纯真年代/译文名著精选》是作者对养育她也束缚过她的那个社会的回顾,感情复杂,既有亲切的眷恋,又有清醒的针砭。《纯真年代/译文名著精选》于1921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伊迪丝·华顿因丽成为该奖韵第1位女性得主。
内容简介
《纯真年代/译文名著精选》是美国著名作家伊迪丝·华顿的代表作,曾获得1921年普利策奖。书中主要情节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纽约上流社会。那是华顿度过童年与青春的地方,她在那儿长大成人,进入社交界,订婚又解除婚约,最后嫁给波士顿的爱德华·华顿,并度过了婚后的最初几年。时隔40年后,作为小说家的她回顾养育过她也束缚过她的那个社会,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既有亲切的眷恋,又有清醒的针砭。
作者简介
伊迪丝·华顿(1862-1937),美国现代著名女作家。生于纽约名门望族,后移居法国。华顿的小说题材广泛,尤以描绘美国上流社会世态风俗见长。其作品注重细腻生动地展示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被誉为心理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华顿的代表作有《高尚的嗜好》、《欢乐之家》、《纯真年代》、《月亮的隐现》等。
精彩书摘
《纯真年代/译文名著精选》:
七十年代初某个一月的晚上,克里斯汀·尼尔森正在纽约音乐厅演唱《浮士德》。
尽管早有传闻说“第四十街之外”的远郊将新建一座歌剧院,其奢华壮丽堪与欧洲大都会的歌剧院媲美,但上流社会仍然喜欢每年冬天回到这社交圈中心的老剧院,回到他们金红两色的旧包厢。守旧者爱惜它的狭小不便,可借以排拒那些令纽约既惧怕又向往的“新贵”;多愁善感者恋恋不合,因为它常能引发历史的遐思;音乐爱好者则是因为它出众的音响效果——这对于专门的音乐厅来说,往往是个问题。
那是尼尔森夫人当年冬天的首场演出。日报形容的所谓“出类拔萃的听众”为聆听她的歌喉,纷纷乘着私人轻便马车、家庭敞篷马车,或虽不够气派但颇为便捷的布朗马车,穿过湿滑积雪的街道而济济一堂。上歌剧院坐布朗马车几乎同坐私人马车一样体面,离开时则更显出优势(仿佛是在调侃民主制度):只需跳上排队等候的第一辆布朗马车即可,不必苦等自家马车夫因寒风和酒精而通红的鼻头从音乐厅柱廊底下闪现。是哪位了不起的马车行老板凭着绝妙直觉发现,美国人离开娱乐场时想要比前往娱乐场时更迅速。
纽兰·阿切尔推开俱乐部包厢门之时,花园那场戏恰巧启幕。这年轻人没理由不来得更早些,他七点钟便和母亲、妹妹—道用了餐,然后在摆着黑胡桃木玻璃门书柜和尖顶靠背椅的哥特式书房里慢悠悠抽了一支雪茄一房子里只有这间屋子是阿切尔夫人允许抽烟的。但是,纽约既然是大都市,而人人又都知道,大都市里早早赶到歌剧院并不“合宜”;是否“合宜”,对于纽兰·阿切尔所生活的纽约,就同数千年前主宰其祖先命运的不可捉摸的图腾恐惧一样重要。
他之所以拖延,也是出于个人原因。慢悠悠抽雪茄是因为他从心底里爱好艺术,玩味即将到来的赏心乐事比真正经历更令他感到一种微妙的满足,尤其当这乐事是精致优雅的时候,而他的乐趣大多如此;这一次,他所期盼的时刻更是难得而美妙一如果他将抵达的时机计算得恰与女主角的舞台监督合拍,那将是再意味深长不过了,当他踏进剧场,她刚好在唱:“他爱我一他不爱我一他爱我!”一边伴着露珠般清澈的音符,抛落下雏菊花瓣。
当然,她唱的不是“他爱我”,而是“晦啊嘛”,因为根据音乐界那条不得更改、不容置疑的规则,瑞典歌唱家演唱法国歌剧中的德语歌词,必须译成意大利语,以便说英语的观众更为清晰地理解。这在纽兰.阿切尔看来是理所当然,就像构成他生活的所有那些惯例和义务,比如,必须用两把饰有蓝色珐琅姓名缩写图案的银背梳子分开头发,必须在纽孔里插上鲜花(最好是栀子)才能在社交场合露面。
“晦啊嘛……哝喝啊嘛……”那女主角娓娓唱着,直到怀着爱情的胜利,进发出最后一声:“呣啊嘛!”然后,她将那蓬凌乱的雏菊按在唇边,抬起一双大眼睛,瞥向那位满脸世故、五短身材、棕色皮肤的浮士德一男高音卡普尔穿着紫色天鹅绒紧身上衣,头戴羽毛帽子,正努力装出一副与那天真的受害者同样纯洁真挚的表情。
纽兰·阿切尔倚着包厢后墙,目光从舞台移向剧院对面。正对着他的是曼森·明戈特老夫人的包厢。老夫人由于肥胖过度,很久没能上歌剧院了,不过她总是在社交活动之夜派遣家里年轻一辈代表出席。今天,坐在包厢前排的是她的儿媳罗维尔·明戈特夫人和女儿韦兰夫人;两位锦缎华服的妇人略靠后些,坐着一位白衣少女,正心醉神迷地注视着舞台上的那对隋侣。当尼尔森夫人的“呣啊嘛”令寂静的剧院上下激动痴狂之时(所有包厢都会在“雏菊歌”响起后停止交谈),一片红晕从那少女的颊边飞起,泛过额角和金色发辫的根际,涌过年轻的胸脯,直到端庄的领纱边缘别着的那枝栀子花。她垂下眼帘,看着膝头一大捧铃兰,纽兰·阿切尔望见她用戴着白手套的指尖轻轻抚弄那花朵。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回到舞台上。
布景制作真是不惜工本,就连熟悉巴黎和维也纳各大歌剧院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其精美。前景至脚灯铺着翡翠色地毡。中景对称布置着槌球门围起的团团绿苔,上面立着灌木丛,形状如橘树,却缀着粉色与红色的大朵玫瑰。玫瑰丛底下的绿苔上又冒出比玫瑰更大的巨型三色堇,仿佛女信徒为时髦牧师制作的花形擦笔布;而玫瑰枝头处处嫁接着蓬勃盛开的雏菊,预示着路德·伯班克先生多年以后的园艺奇迹。
在这中了魔法般的花园中心,尼尔森夫人披着镶嵌浅蓝缎子的白色开司米外衣,蓝色腰带上挂着小网袋,粗粗的黄色发辫精心地摆在细棉胸衣两侧,眼眸低垂,倾听着卡普尔先生的热烈求爱,而无论他怎样以言语或眼色示意她去舞台右侧那座斜出的砖墙小楼底层的窗子那儿,她都作出一副对他的意图不甚领会的单纯样儿。
“亲爱的!”纽兰·阿切尔默默唤着,目光再次掠向那位手捧铃兰的少女。“她哪里猜得出他们在做些什么!”他端详着她那全神贯注的年轻面庞,满怀拥有的兴奋,其中半是对自己新生的男子气概的骄傲,半是对她那深不可测的纯洁的温柔敬意。“我们将一起读《浮士德》……就在意大利的湖畔……”他想着,朦胧中将设想的蜜月场景与那文学巨著糅合在一起,向新娘揭示那部巨著将是他作为丈夫的特权。就在这天下午,梅·韦兰刚刚让他猜出她确实“有意”(纽约少女表明心迹的神圣用语),他便已浮想联翩,越过订婚戒指、定情之吻和《罗恩格林》的《婚礼进行曲》,而开始想象他与新娘并肩出现在某个古老欧洲的魔幻场景中了。
……
前言/序言
重要的时刻总是那么软弱——重看《纯真年代》
梁永安
“单身节”前夜,在首尔,把马丁·斯科塞斯导演的《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又看了一遍。本来只打算重新看看其中几个片段,一开了头却停不下来,很凝重地看完了。这个电影是根据伊迪丝·华顿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很想再翻翻小说原著,但人在异国,中文版无处可寻,于是从亚马逊下载英文版,与电影的几个镜头段落对比着读。自己也有些不解,在一个生造出来的奇怪“节日”前夕,怎么会蓦然想到这个电影?读到小说的结局,看到一段久别重逢的文字,才恍然大悟:“沧海桑田由此可见。今天的人们太忙碌——忙于各种改革和“运动”,忙于各种风潮、崇拜和无聊活动——再没有工夫理会邻居家的事情。万千原子都在同一个平面上旋转一在这样一个巨大的社会万花筒中,某个人的过去又算得了什么?”
伊迪丝·华顿是在1921年写下这段文字,那时一战结束,消费主义的新浪潮腾腾升起,精雕细刻的“老日子”恍若隔世,人们都席卷在万商更新、人人购买的欣悦中。在一个天天被陌生的年代里,“过去”是一个遥远的故事,无暇回望,也不值得判断。作为在上流社会的生活中历经沧桑的贵族遗绪,华顿显然对社会大众这种一往无前的文化决绝怊怅若失,她要溯流而上,把发黄的历史重新拉到公众眼前,于是她写了《纯真年代》。
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主要人物只有三个,都是贵族圈里的年轻人:律师纽兰‘阿切尔、女孩梅·韦兰和她的表姐艾伦‘奥兰斯卡。纽兰曾经暗恋艾伦,但艾伦嫁给了一个很有“艺术气质”的波兰贵族。暗恋的那个人轻轻地走了,这种事在男孩的成长中很多很多,谁见过男人娶了自己的暗恋呢?正常的成长总是又遇上一个女孩,一下子打开人生叙事的正篇。纽兰也是这样,他相遇了梅,很自然地喜欢她的美丽和青春活力,进入到相恋、订婚的轨道。偏偏这时候艾伦从欧洲返回纽约,并且要跟风流的丈夫离婚。这个举动十分不寻常,它打破了纽约上流社会的规矩。贵族阶层永远是道德的集中代表(尽管败絮其中),他们体现的是婚姻的本质:社会需要婚姻稳定远远大于个人的情感追求,没有爱情地球照转不误,但没有婚姻人类就无法存在,所有的财产也失去了意义。艾伦的返回,引来昔日亲友无数的白眼,甚至集体拒绝参加欢迎她的盛宴。
在一片冰凉中,重逢艾伦的纽兰心火却越来越旺,他在贵族生活的千篇一律中看到了一个异数,这个异数冲破了富贵的价值指向,追求的完全是另外一种东西:“我要自己安排生活,这让她们都有点恼火,尤其是可怜的奶奶。她要我留在她身边;但我必须要自由——”艾伦的生命指向,在梅的精神地图里是完全看不到的。在与艾伦的对比中,梅显得那么规范优雅,但这正是让纽兰畏惧的地方:“如果…美好’到极致而仅仅成为其反面,如果帷幕落下,后面仅仅是虚空呢?”
小说写到这里,基本上还是十九世纪的格局:快要结婚的男人或女人,突然重逢了另一个吹动心扉的异性,然后一番暴风骤雨,划清爱与不爱,该散的散,该合的合,风雨后的阳光下有情人幸福相拥。然而华顿毕竟是在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上流阶层长大的女人,她洞悉那是中下层出身的作家不知深浅,以为爱情就是一跺脚,社会就让出一道裂缝向真爱致敬一哪有这么简单,赤脚的岂知穿鞋的辛苦,贵族阶层的压力大如山啊!纽兰很清醒地看到,上流社会总是会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封闭一切扰乱秩序的通道,“在此类情况下,个人几乎都要为所谓的团体利益牺牲:人人都要恪守维系家族的规则。”他知道,对于艾伦来说,“单纯而亲切”的纽约上流社会“才是她最不能指望获得宽容的地方”。眼看众人对艾伦冰山一样的阻击,纽兰本能地一边接近艾伦,一边却又向梅要求提前一年举行婚礼。
这种情节看上去有些荒诞,而且后患无穷。但略一体会,就能看到华顿这一笔写得颇不简单。人常有这样的机会主义本能:为了回避一种两难困境,貌似聪明地躲到另外一种选择中,以为如此避难就易,生存就能驶入不是最好却也不差的道路上。生活优越的人最容易犯这样的大错,因为他们可走的路太多,处处都有两可,好像条条道路通幸福,只不过味道稍有不同。他们忘记的只有一条:人的内心是最大的世界,背离了真正的感情,所有的东西都不真实了。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上,人生必然是一场空幻的游戏,永远只能向前跑,不能向后看,因为看到的都是陌生和废墟。
后面的悲剧也就不可避免——纽兰一次次凝望艾伦,两个人心知肚明,但都失之毫厘。特别是海边那一幕:纽兰在山坡上看着艾伦,“要是那帆船驶到石灰山崖的灯塔了她还不转过来,我就回去”。
“那船随着退去的潮水漂远,来到石灰山崖前,遮住了伊达·刘易斯的小屋,驶过了悬挂灯盏的塔楼。阿切尔等待着,直到船尾和小岛最远处那块礁石之间的宽阔水面闪动起来,那凉亭里的人影依然一动不动。”就这样,在貌似深情的期待中,什么也没有发生。倘若艾伦回头望一眼,他很可能会奋不顾身冲过去,和她生死相依远行天涯。就在这一动不动的假设中,游丝般的可能远去了。悲剧在于纽兰并不知道艾伦也在期待,她知道纽兰在眺望,也知道自己一回首,什么都会改变。她多么盼望这个男人不管不顾地奔过来,大声喊出自己的爱,这样的回头才是女人的幸福,然而,他只是站着,如一朵水中花,没有一大步,也没有一小步!心事就这样空寂地摇荡,春天哨悄地过去了。
小说将近终局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疯狂一笔:艾伦与纽兰在纽约相会,她忽然提出和纽兰“来一次”,然后各归其位,不再相互牵挂。这是一个让读者顿时凝神屏息的突转,因为再傻的人也知道,这“来一次”之后,绝不会是一刀两断,而是满山野火。小说在这里用了高强度的描写,把事态推向极致:“她将手腕挣脱出来,但两人依然对视着,他瞧见她苍白的脸庞从心底里焕发出光彩。他狂跳的心充满敬畏:他从未见过如此明白的爱情。”这样的叙事几乎就是古希腊戏剧“发现——突转”模式的倒叙,仿佛要导向浪漫化的现代喜剧。但彷徨的男人总是会播下悲剧的种子,在这千钧一发的人生关头,梅告论艾伦和纽兰,她怀孕了。一切都烟消云散,因为“纽兰·阿切尔向来是个沉静克制的年轻人,恪守小圈子里的准则几乎已成为他的第二天性”。临近小说结尾的这一连串情节意蕴很深,但构思得其实并不好,不但让人感觉是情节剧的老套路,而且超出了原本的逻辑,使三个人物都变得怪异起来。特别是梅,她对丈夫和艾伦的暗恋心知肚明,故意把尚不确定的怀孕说得板上钉钉,一举粉碎了他们的可能。这样的心机,简直就是个手腕老到的可怕女人了。实际上梅这类头脑简单的女子往往心肠很好,遇到事情不知所措,经常因为害怕别人痛苦而把自己逼上了死角。幸好华顿一笔扫过二十六年,在结尾把梅的形象又挽救回来:梅生了三个孩子,后来染病去世,死前把纽兰的秘密告诉了大儿子,让他带着爸爸去巴黎看艾伦。这一节把梅的善良写得淋漓尽致,而且还有力地反衬出纽兰的本性:他和儿子到了巴黎,来到艾伦家的楼下,他让儿子上去,自己动情地望着那扇窗,喃喃地想:“对我来说,留在这里比上楼去更真实。”他在长椅上坐了很久,暮色越来越浓,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那阳台。最后,“慢慢站起身,独自朝旅馆走去”。
这就是一个男人的一生啊!他在每一个最重要的时刻总是那么软弱,空有满腹的脉脉深情。在这苍茫的世界上,这样的男性实在是太多了,他们看上去拥有很多,实际上连自己也不拥有,浑身挂满了种种未实现。从精神层面上说,这样的男人永远是单身的,他们没有磅礴的力量去融化里里外外的枷锁,只能在无限的憧憬中接受现实。身为女性的华顿,很明白男性人生的南辕北辙,她把纽兰风雨飘摇的心路故事反讽地取名为《纯真年代》,其中有多少感叹,多少期望!写到这里,华顿的苦心一览无余,她想大声告诉人们,“老日子”并不老,它是一代代重复的故事。在人类社会中活着,不但需要自由的渴望,更需要百倍的勇气。不然,生存就如夹在众人之书中的一片枯叶,标本一样存在,如同纽兰最后的伤感:“他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生命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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