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法學範疇的矛盾辨思》列齣瞭法學範疇的法律本質與法律現象、法律創製與法律運行、法律形式與法律價值等10對對偶式範疇的矛盾關係,或按每對範疇之兩個方麵各自的特徵和要求,以間接地顯示每對範疇這兩個方麵對對方的意義;或從每對範疇之兩個方麵相互對對方意味著什麼,來直接說明每對範疇間的矛盾關係,以便讀者更深入地理解法律。在我國法學界,這種把正反閤的思想方法以及具有某種審判情趣的探索運用於法學範疇之研究者産並不多見。
作者簡介
謝暉,1964年生於甘肅省天水市甘榖縣,法學學士,哲學博士。現任中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教於寜夏大學、寜波大學、山東大學、北京理工大學。曾獲得首屆“教育部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首屆山東省“泰山學者”,山東大學“泰山學者特聘教授”,首屆山東大學人文社科“傑齣學者”,山東省第yi屆、二屆“百人工程”人選,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傢等奬勵、稱號。齣版、發錶個人學術、文學作品25部,其中閤著兩部;發錶學術論文210篇,學術隨筆和散文220餘篇;主編《法理文庫》、《公法研究》、《民間法文叢》、《法意文叢》、《民間法》、《法律方法》等學術叢書和刊物。組織和主持係列學術會議“全國民間法/民族習慣法學術研討會”、“全國法律方法論壇”等學術活動。
目錄
目錄
第一章法律本質與法律現象
第一節本質:內在支配規則
一、法、法律與法律本質研究中的問題
二、法、法本質及其對法觀念與法律觀念的內在支配
三、法律本質對法律現象的支配
第二節現象:外在錶現規則
一、法律現象的含義
二、法律現象錶現法律本質的機理
三、法律現象對法律本質的錶現類型
第三節關係:錶裏聯係規則
一、法律本質與法律現象聯係的一般方式
二、法律本質與法律現象聯係的相互性
三、法律本質與法律現象在法律上的統一性
第二章法律創製與法律運行
第一節創製:客觀理性規則
一、法律創製的客觀規定性
二、法律創製的主觀能動性
三、法律創製之客觀規定性與主觀能動性的協調
第二節運行:忠誠服從規則
一、忠誠:法律運行中主體的一項道德義務
二、服從:法律運行中主體的一項倫理義務
第三節關係:良性互動規則
一、法律創製對法律運行的良性規範
二、法律運行對法律創製的良性反饋
第三章法律形式與法律價值
第一節形式:價值閤理規則
一、價值衡平原則:法律形式之價值閤理性的實踐基礎
二、價值寬容原則:法律形式之價值閤理性的規則基礎
三、價值中立原則:法律形式之價值閤理性的觀念基礎
第二節價值:工具(形式)閤理規則
一、法律工具的錶現原則:法律價值之工具閤理性的立法論基礎
二、法律工具的功利原則:法律價值之工具閤理性的利益論基礎
三、法律工具的可操作性:法律價值之工具閤理性的運行論基礎
第三節關係:內在統一規則
一、法律價值與法律形式的一般對應方式
二、理性法律價值與理性法律形式之理性結閤的外在標誌
第四章法律規範與法律事實
第一節規範:公平正義規則
一、社會事實與法律規範間的內在關聯性
二、社會規範與法律規範間的內在關聯性
三、法律事實與法律規範間的內在關聯性
第二節事實:規範至上規則
一、法律至上的幾個論域
二、事實與法律的對位關係
三、法律至上與主體至上
第三節關係:對立協調規則
一、規範與事實:形上層麵的對立
二、規範與事實:社會實踐中的對立
三、協調法律規範與法律事實間的衝突:一項具有永恒性的人類使命
第五章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
第一節權利:閤理代價規則
一、從權利的人性根據看設定權利的必要與閤理代價
二、從權利的法律限度看設定權利的必要與閤理代價
三、從權利的實現角度看設定權利的必要與閤理代價
第二節義務:正當目的規則
一、權利:法律義務所設定的基本目的
二、作為法律義務目的的權利之正當性與義務本身的正當性問題
三、法律義務正當地對應於正當目的的機製
第三節關係:對應互助規則
一、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對應性
二、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互助互足性
第六章法律權力與法律責任
第一節權力:理性製約規則
一、權力受約的理念
二、另一種權力製約的理念:通過責任的製約
第二節責任:必要限度規則
一、從權力的必要性看責任限度的閤理性
二、從權力的支配性看責任限度的閤理性
第三節關係:一體兩麵規則
一、權力與責任的一體性
二、權力與責任的兩麵性
第七章法律調整與法律秩序
第一節調整:社會有序規則
一、法律調整概述
二、法律調整的正當目的——社會有序
第二節秩序:技術配位規則
一、法律秩序的要義
二、法律秩序對法律調整方式的一般要求
第三節關係:因果聯係規則
一、法律調整之為法律秩序的原因
二、法律秩序之為法律調整的最終結果
第八章法律繼承與法律發展
第一節繼承:社會進化規則
一、法律文化視野中的法律繼承:定量與定性的觀念
二、法律繼承須遵循推進法律自身進化的規則
三、法律繼承須遵循推動社會進化的規則
第二節發展:文化積纍規則
一、法律發展的一般問題
二、從人類法律進化史看法律發展的文化積纍規則
三、當代世界的法律發展與文化積纍規則
第三節關係:持續傳接規則
一、法律進化的連續性
二、法律繼承與法律發展錶明瞭法律文化的一種必要的傳承關係
第九章法律主體與法律客體
第一節主體:意誌支配規則
一、法律主體的含義
二、自由意誌錶達對法律客體的支配
三、自由意誌的載體(結晶)——法律對法律客體的支配
第二節客體:行為約動規則
一、法律客體的含義及行為約動規則解說
二、法律客體之受製於法律主體
三、法律客體之所動於法律主體
第三節關係:主客平衡規則
一、主體與客體對立的必然性及其危害
二、主客平衡的必然性及其人類對該平衡的追求與作用
三、法律:主客平衡的關係圖式
第十章法律實體與法律程序
第一節實體:目的限定規則
一、法律實體的含義
二、法律實體之為法律程序的目的指嚮
三、法律實體之為法律程序的目的限定
第二節程序:意思溝通規則
一、法律程序:研究背景、哲理基礎及含義
二、法律程序是實現法律實體的意思溝通機製
三、法律程序與法律實體的對應特徵及模式
第三節關係:理想操作規則
一、對一種流行的法律實體與法律程序關係觀的反思
二、法律實體與法律程序關係的具體層次
三、法律實體與法律程序的理想關係及其變數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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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再版說明
《法學範疇的矛盾辨思》是筆者對法哲學基本範疇所做的係統思考和研究,也是目前國內所公開齣版的為數不多的有關法哲學基本範疇問題研究的學術作品。
在內容上,該書就法律本質與法律現象、法律創製與法律運行、法律形式與法律價值、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法律權力與法律責任、法律調整與法律秩序、法律繼承與法律發展、法律主體與法律客體、法律實體與法律程序這10對“對偶式”的法學範疇及其每對範疇內部的相互關係作齣瞭嘗試性的探索(自然,法學的“對偶式”範疇不止這10對,其他諸如法律效力與法律實效、法律觀念與法律行為、法律規範與法律運行等皆屬“對偶式”範疇,但這些範疇或與前述範疇內容交叉,或因筆者對其研究不夠,或者筆者在他書中已有闡述,故本書均未涉及)。
在方法上,本書著力運用辯證思維方式,把正反閤的思維方法運用到每對關係的邏輯思辨中,並輔之以必要的實證資料,以說明各對範疇內部的相互關係。這種關係既不是所謂矛盾主要方麵和次要方麵的關係,因之,也不是每對範疇之某一方麵對另一方麵的支配、決定關係,毋寜說它們之間是相互決定、相互製約的關係。唯其如此,它們之間在邏輯上形成一個有機互動的整體,在實踐上,隻有每對範疇內部能體現齣有機互動,纔可能實現其整體效應。在我國法學界,這種把正反閤的思想方法以及具有某種審美情趣的探索運用於法學範疇之研究者並不多見。孫笑俠的《法的現象與觀念》或許是個例外。
本書的另一特點在前述研究內容中可以看得齣來,即強調範疇的“對偶式”特徵。之所以強調之,是便於更好地挖掘“對偶式範疇”之間的內部關係以及其整體效應。當然,研究法學的基本範疇,未必一定要像本書所堅持的那樣,關注“對偶式範疇”及其內部關係。張文顯的《法哲學範疇研究》就不強調不同範疇之間的對應關係,因此,也不太關注範疇的“對偶式”特徵。所以,對法學的單個範疇性話題,如規則、規則結構、權利、義務、責任等分彆進行研究,未嘗不能深入法學範疇之堂奧。隻是由於筆者的研究興趣和問題意識所緻,更喜歡尋求把不同範疇做“對偶式”處理,並且事實上在法學範疇中也確實存在不同範疇之間的這種“對偶式關係”。這樣,本書的研究,就不失為研究法學範疇的一個視角。
本書於1999年由山東人民齣版社齣版發行,前後印行3次共計近萬冊。現徵得山東人民齣版社及初版編輯李懷德編審的同意,也經由法律齣版社及再版編輯周麗君的許可,作為“謝暉法學論著係列”之一種再版。本次再版,為保持創作時的思考原貌,沒有隨法律的修訂與頒布做以修改。今天我在校稿時注意到,再版審稿人田甜對本書做齣瞭如下的評價:“本書語言規範,篇章體例閤理,文字運用及注釋格式等十分規範,書稿質量極高。”這既是對拙著的肯定,也是對我的鞭策。在本書再版之際,特彆感謝李懷德、周麗君等為它的齣版、傳布所做的努力!也感謝中南大學法學院及陳雲良院長為該書的再版所做的寶貴支持!
謝暉
2017年2月10日於北京
法學範疇的矛盾辨思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