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2
法理分析:解读法律关系,寻找法律依据,让你化身自己的法律专家 。
关键证据:详细列举证据名称,清晰解读证据作用。
举证指引:随时随地为你提供指引,抓住收集证据的先机,掌握举证的主动权。
法律文书:附上直观的文书样式,提供贴心的注意事项,一次就能完整写出文书。
本书是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普法系列套书的医疗分册,以医疗纠纷案例为基础,对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对该类纠纷中的常见证据、举证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阐述,指引读者如何举证。具体来说,本书在结构和内容上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医疗纠纷常识导读”。本部分简要梳理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使读者初步了解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及其演变过程。此外,因为本书面向的是没有法律知识背景的读者,所以本部分还为读者介绍了医疗纠纷中常见、常用的法律术语。
本书第二部分,即主体部分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及证据指引”。在该部分,作者以案例形式反映了医疗纠纷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不只是考虑了患方的权益,还从医方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为医方起诉患方进行举证指引。作者对案例的分析分为三步:
(1)通过“法理分析”梳理案例中的法律关系,结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分析案件可能的裁判结果。
(2)列举“关键证据”,如病历、医疗费收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并说明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以便读者对证据形成一个直观的印象,了解每项证据的作用。
(3)进行“举证指引”,即指引读者如何保存、收集证据,提醒读者在举证中应注意的事项,如举证期限、证据的效力等,处处用心,为读者考虑,以免其落入“陷阱”。这是本书具特色的部分,增强了本书的实务性,根据“举证指引”,读者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也能自行收集证据。
本书第三部分为“医疗纠纷常用文书及写作指导”,列举了医疗纠纷中常用的法律文书,除必需的起诉状、答辩状之外,还收纳了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医疗鉴定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等等。该部分不仅给出了文书的样式,列举每类文书的要件,还提醒读者写作时的注意事项,避免因表述错误或者遗漏相关必备事项而影响诉讼。
陈晓东,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委员、执行局局长;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000余件,尤其擅长医疗纠纷的审判研究;近年来,参与编著《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实务问答》《诉讼调解实例与研究》《法律思维与审判实务》等专业书籍。
第一章 医疗纠纷常识导读
第一节 医疗纠纷案件基本情况3
一、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3
二、医疗纠纷案件的特别问题8
第二节 医疗纠纷术语解读19
一、法律术语19
二、医疗术语25
第三节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及诉讼流程33
第四节 医疗纠纷常见证据简介39
一、身份证明材料39
二、病历材料40
三、其他关键证据42
第二章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及证据指引
第一节 案由和诉讼主体47
1.在民事诉讼中,医疗纠纷的案由应如何确定?47
2.医疗侵权案件中,应如何确定患方当事人?54
3.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时,如何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59
4.缺陷儿“不当出生”的赔偿权利主体及责任范围是什么?66
5.如何确定医疗产品责任案件中的被告?责任如何分担?72
第二节 医疗损害与免责80
1.医疗侵权案件中,如何证明医疗机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80
2.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如何举证证明自己存在免责事由?88
3.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患者欠费为由,提起反诉?96
4.医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应被撤销?104
第三节 病历与举证责任112
1.医疗纠纷诉讼中,病历应由谁提交?不能提交病历的,承担何种责任?112
2.病历未妥善封存导致无法鉴定时,如何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119
3.如何确定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当事人提出质疑的病历,法院应如何审查?126
4.医疗侵权案件中,瑕疵病历是否可以作为鉴定材料使用?如果可以,如何使用?133
5.医疗纠纷中,因窃取病历等妨碍行为导致无法鉴定的,如何处理?139
6.发生医疗争议后,应如何保全电子病历?144
第四节 医疗鉴定及救济152
1.医疗侵权案件中,无法通过现有的证据材料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又不申请鉴定的,如何处理?152
2.司法鉴定意见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并申请重新鉴定,何种情况下可启动重新鉴定?157
第五节 特别情形之权责划分165
1.医务人员告知急诊患者转院时,患者发生损害,医疗机构对此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65
2.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死亡,是否应作尸检,如未作尸检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172
3.对于无过错输血引发的损害后果,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79
4.患者病愈后拒不出院,医疗机构该如何维权?185
5.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遭遇过度检查,应如何维权?191
第三章 医疗纠纷常用文书及写作指导
一、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201
二、授权委托书205
三、民事起诉状208
四、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16
五、民事答辩状220
六、民事反诉状223
七、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228
八、先予执行申请书232
九、鉴定申请书235
十、民事上诉状238
十一、民事再审申请书241
十二、强制执行申请书245
附录:医疗纠纷常用法律文件249
第二节 医疗纠纷术语解读
一、法律术语
1.医疗服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由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提供医疗服务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医疗机构或医务工作人员,我们称为医方;接受医疗服务的另一方当事人是病人,被称为患方。
2.医疗纠纷: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基于医疗活动,对诊疗过程,医疗结果,医方对患者是否存在医疗侵权,医疗服务合同是否全面、及时、适当履行等事项存在分歧而产生的争议。
3.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二、医疗术语
1.告知: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2.医嘱: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一般通过医嘱单的形式表现。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
4.?缺陷儿“不当出生”的赔偿权利主体及责任范围是什么?
【案情简介】
王夏,女,时年32岁,系欧尚之妻。2013年6月11日,王夏因孕11+2周在某市A区妇儿医院产前门诊建档。同年7月13日,王夏孕15+周,在该院接受唐氏21-3体综合征筛查,结果显示高危。后,王夏转该市妇产医院,并于8月14日在市妇产医院接受羊水穿刺检查,染色体未见异常。同年9月10日,王夏孕约23周,继续在A区妇儿医院进行产前畸形筛查,B超提示:四腔心可见,心脏其他切面显示不清,建议复查胎儿心脏。2014年10月11日及11月1日,王夏进行了常规超声检查,两次检查均提示,胎儿心脏结构显示不满意。
……
【法理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缺陷儿“不当出生”的赔偿权利人是谁,以及民事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缺陷儿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通常包括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功能异常,如盲、聋和智力障碍等。
缺陷儿,“不当出生”类纠纷,是指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影响了先天缺陷胎儿的父母的优生优育选择权,导致缺陷胎儿出生,父母以医疗机构对该缺陷胎儿的“不当出生”负有过错为由,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民事纠纷。
……
在这类纠纷中,需要明确以下两个问题:
1.关于缺陷儿“不当出生”的赔偿权利人问题
……
2.关于这类案件的民事赔偿范围问题
……
【关键证据】
王夏和欧尚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了如下证据:
1.欧涵的出生医学证明,用以证明欧涵的出生情况及父母的身份情况。
2.王夏在A区妇儿医院的产前检查手册,用以证明王夏怀孕期间在A区妇儿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的情况。
3.王夏在A区妇儿医院的住院病历,用以证明王夏生产分娩情况及新生儿出生时的体检情况。
……
【举证指引】
根据前文所述,新生儿的缺陷并非医疗机构所致,即使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也仅在于未及时查出新生儿缺陷,以致影响了新生儿父母的知情权和优生优育选择权。相应的赔偿,也仅是缺陷儿的医疗费,以及抚养缺陷儿比抚养健康孩子多支出的费用等。
赔偿权利人在举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自己是适格的原告,可提供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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