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职业教育分级制度理论与实践》是一部全面介绍职业教育分级制度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的著作。职业教育分级制度立足于从职业教育的社会使命和职业教育规律出发建立区别于学历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新制度,是建立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制度基础。2010年以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探索这一制度,并形成了重要理论与实践成果,丰富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实践,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职业教育话语体系,探讨了中国职业教育发展道路。此书的出版,有助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对于广大社会读者、教育理论工作者、普通高校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和职业院校教师有重要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孙善学,河北省滦南县人,教授,博士,现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兼任中华职业教育社常务理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曾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副书记,曾兼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学习型社会研究院院长等。
内页插图
目录
上篇 制度设计
第一章 总论
一、吸引力和吸引力陷阱
二、职业教育分级制度
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
四、组织保障与治理
五、重要法规制度建设
第二章 职业教育标准
一、分级标准的来源
二、分级标准概要
三、分级标准的特点
第三章 职业教育机构
一、实施职业教育的“三大支柱
二、职业教育实施机构
三、职业教育的授权制度
第四章 职业教育对象
一、职业教育对象及类型
二、职业教育入学形式
三、面向职业教育对象的两种保障制度设计
第五章 职业教育模式
一、阶段性与终身性相结合的目标模式
二、连续学习与弹性学习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三、职业性与教育性相统一的培养模式
第六章 职业教育评价
一、职业教育评价机构
二、对职业教育机构的评价
三、对职业教育专业的评价
四、对职业教育教师的评价
五、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第七章 职业教育政策
一、实施积极的教育分流政策
二、完善促进改革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增强职业教育财政制度保障
四、优化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环境
五、加强产教结合的政策保障
六、促进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中篇 改革实践
下篇 学术撷菁
后记
前言/序言
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好基础。早在1980年,市委、市政府就召开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工作会议,成立了市政府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领导小组。其后每隔两三年,市委、市政府就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工作会,研究、解决了许多职业教育重大问题。到1998年,中职招生超过1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达到600余所,高等职业教育也开始迅速发展。
进入21世纪,北京市职业教育发生了快速的结构性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由2000年的523所调整到2006年前后的157所,招生规模减少了40%左右,基本维持在6万人上下。与此同时,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由2001年的7所增加到21所,并且在校生规模翻了一番。中职、高职学校结构的变化带动了职业教育向社会供给人才结构的变化。但由于职业教育主要在学历制度框架下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作用明显,职业教育的学历层次与社会用人层次并不匹配,人才学历的提升并没有带来职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学历高并不自然地意味着技能高,“中职不中、高职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中职生学历教育升学意愿的增强与升学比例控制(不高于5%)之间形成矛盾,社会上对于职业教育学历上的“断头路”问题有比较强烈的反映,中职教育的吸引力和中职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对职业教育提出的需求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围绕北京市产业结构变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专业设置变化较快。到2006年,服务于第一、二、三产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分别调整为2%、38%、60%,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分别调整为3.6%、41,3%和55.1%。即便如此,行业企业所需技能型人才总量缺口依然很大,同时,存量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求不断增加,难以满足。社会需求与职业教育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2005年年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使我有机会能够更加深入地学习、了解职业教育工作。通过调研分析,我认为应该发挥本市职业学校教育优势和多年积累的宝贵经验,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劳动力技能素质提高服务。当时对于如何发展职业教育有一些讨论,有一种观点主张北京市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结构“高移”,将来主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减少中等职业教育。这种想法有一定道理,看起来也简单易行,但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高职不是说办就能办起来,不像建一所小学或者初中,职业教育要与产业保持紧密联系和互动,教师队伍、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都需要有一个稳步发展的过程;二是社会就业结构决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必要性,初中后教育分流也出现了一类群体更适合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步入社会就业,中职、高职的比例结构不是由教育部门定的,而是由社会就业结构和需求定的,这个结构需要研究清楚,不能草率地下结论;三是中职到高职的学历“高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眼下面临的问题,但有朝一日一定还会出现高职向本科的学历“高移”,学历“高移”不是解决职业教育的根本办法,需要探讨符合职业教育自身规律、体现技能成长性、与实际职场要求相匹配的教育层次或等级制度。
因此,2006年1月我们启动了职业教育分级制度研究。之所以叫“分级制度”,就是想区别于国家学历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看看是否可以建立职业教育自身的制度。此项研究从比较和借鉴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职业教育制度入手,根据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教育制度、人才体系与制度、企业或事业组织的一般管理结构、跨国企业职业培训制度等,初步设计了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框架。初期参加研究的人员有田洪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闰世才(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黄根隆(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邢辉(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朱汝光(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孙岩(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米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时任北京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朱善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刘利民给予了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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