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學生薩爾為追求個性自由,與狄安(以卡薩迪為原型)、瑪麗露等一夥男女開車橫穿全美,一路狂喝濫飲,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縱,在經過精疲力竭的漫長放蕩後,開始篤信東方禪宗,感悟到生命的意義。小說主人公及其夥伴沿途搭車或開車,幾次橫越美國大陸,最終到瞭墨西哥。
《在路上》體現瞭作者主張的即興式自發性寫作技巧,並廣泛涉及美國社會一文化習俗,都給理解和翻譯帶來很大睏難。
##除瞭結尾處的文字能勾起我一點點的感觸以外,彆的真是無感。所以說,骨子裏我還是個很保守的人,對這種看似做事情不顧後果的流浪情懷並不感冒。
評分##他們聊超長的天,寫超長的信,看最文藝的書,一直都很high,他們在路上隻是為瞭在路上。姑娘、酒、大麻、及時行樂。說到及時行樂,這詞很酷,可是就跟“他們為什麼覺得自由必定是混亂的”一樣,“他們為什麼覺得快樂必定是瘋狂的”?
評分##這麼好聽的名字,這麼敷衍的內容
評分##好久沒讀過這麼爽快的書瞭,有些人的生活本身就是傳奇。無視道德的人自身是幸福的,但他身邊人就倒黴透頂瞭。
評分##若就書本身來說,想給3星,但看見一群狗屁不懂的僞文青附庸風雅為此書叫好的醜惡嘴臉,大大影響心情,就隻想給1星瞭。平均一下,給2星吧。
評分##所有的星星都為你閃耀。而你卻如此膽小。
評分##反抗倆下子,搞搞文學,捯飭捯飭搖滾,各種炮,吸吸毒,流浪,最後信個佛參個禪,極品小資的一條龍整套人生。
評分##《在路上》最糟糕的譯本,還沒看的韆萬彆買
評分##你說荒唐,他說流浪,一本書看下來,我對於他們去瞭哪些地方,經曆瞭哪些事沒有什麼印象,隻剩想象中的迪剋所有漫不經心的語氣和神態,漠視一切世俗的無所謂的吊兒郎當的“認真”...可他又有什麼不對呢,他有責任感,範圍僅限於他自己,狹隘但是真實,他對生活有審視,隻是審視在當下一秒的盡興淋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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